MiniUSB公頭的製作方法
2023-10-27 15:15:07 2
MiniUSB公頭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Mini?USB公頭,包括Mini?USB公頭主體、第一引腳、第二引腳、第三引腳、第四引腳、第五引腳、第六引腳、第七引腳和第八引腳,所述Mini?USB公頭主體上設有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引腳、第四引腳、第六引腳和第八引腳位於所述Mini?USB公頭主體的第一面,所述第二引腳、第三引腳、第五引腳和第七引腳位於所述Mini?USB公頭主體的與所述第一面相背的第二面,所述第一引腳、第四引腳和第六引腳依次相緊貼,所述第一引腳、第四引腳和第六引腳位於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第八引腳位於所述第二凹槽內,所述第六引腳與第八引腳之間的間距均大於第六引腳的寬度和第八引腳的寬度。
【專利說明】MiniUSB 公頭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Mini USB公頭。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8個引腳的Mini USB公頭,其PINl (第一引腳)、PIN4 (第四引腳)和PIN6(第六引腳)以及和殼體接地腳短路焊接時需要通過跳線的方式焊接在一起,此跳線焊接方式工序繁瑣,焊接效率低,對焊工的技術熟練要求高,且焊接不良率高。
【
【發明內容】
】 [0003]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Mini USB公頭。
[0004]一種Mini USB公頭,包括Mini USB公頭主體、第一引腳、第二引腳、第三引腳、第四引腳、第五引腳、第六引腳、第七引腳和第八引腳,所述Mini USB公頭主體上設有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引腳、第四引腳、第六引腳和第八引腳位於所述MiniUSB公頭主體的第一面,所述第二引腳、第三引腳、第五引腳和第七引腳位於所述Mini USB公頭主體的與所述第一面相背的第二面,所述第一引腳、第四引腳和第六引腳依次相緊貼,所述第一引腳、第四引腳和第六引腳位於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第八引腳位於所述第二凹槽內,所述第六引腳與第八引腳之間的間距均大於第六引腳的寬度和第八引腳的寬度。
[0005]所述第四引腳的寬度分別小於第一引腳、第六引腳和第八引腳的寬度,所述第六引腳與第八引腳之間的間距是所述第四引腳的寬度的兩倍或以上。
[000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將第一引腳、第四引腳和第六引腳設置在同一面並且相緊貼,進一步設置引腳之間的間距與引腳寬度的關係,從而使得焊接更加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附圖1是一種實施例的Mini USB公頭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以下將結合附圖1,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09]如圖1所示,一種實施例的Mini USB公頭,包括Mini USB公頭主體2、第一引腳1、第二引腳、第三引腳、第四引腳4、第五引腳、第六引腳6、第七引腳和第八引腳8,所述MiniUSB公頭主體2上設有第一凹槽23和第二凹槽24,所述第一引腳1、第四引腳4、第六引腳6和第八引腳8位於所述Mini USB公頭主體2的第一面(附圖所示的一面),所述第二引腳、第三引腳、第五引腳和第七引腳位於所述Mini USB公頭主體2的與所述第一面相背的第二面22,所述第一引腳1、第四引腳4和第六引腳6依次相緊貼,所述第一引腳1、第四引腳4和第六引腳6位於所述第一凹槽23內,所述第八引腳8位於所述第二凹槽24內,所述第六引腳6與第八引腳8之間的間距21均大於第六引腳6的寬度和第八引腳8的寬度。
[0010]所述第四引腳4的寬度分別小於第一引腳1、第六引腳6和第八引腳8的寬度,所述第六引腳6與第八引腳8之間的間距21是所述第四引腳4的寬度的兩倍或以上。
[0011]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於這些說明。對於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於本實用新型由所提交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專利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Mini USB公頭,包括Mini USB公頭主體、第一引腳、第二引腳、第三引腳、第四引腳、第五引腳、第六引腳、第七引腳和第八引腳,其特徵是,所述Mini USB公頭主體上設有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引腳、第四引腳、第六引腳和第八引腳位於所述Mini USB公頭主體的第一面,所述第二引腳、第三引腳、第五引腳和第七引腳位於所述Mini USB公頭主體的與所述第一面相背的第二面,所述第一引腳、第四引腳和第六引腳依次相緊貼,所述第一引腳、第四引腳和第六引腳位於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第八引腳位於所述第二凹槽內,所述第六引腳與第八引腳之間的間距均大於第六引腳的寬度和第八引腳的寬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MiniUSB公頭,其特徵是:所述第四引腳的寬度分別小於第一引腳、第六引腳和第八引腳的寬度,所述第六引腳與第八引腳之間的間距是所述第四引腳的寬度的兩倍或以上。
【文檔編號】H01R13/02GK203787615SQ201420099580
【公開日】2014年8月20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6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6日
【發明者】彭志兵 申請人:深圳市尖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