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設計中標誌設計技法基礎
2023-03-31 02:57:31 1
VI設計中標誌設計技法基礎
早期或者傳統的標誌一般設計較複雜,融入了很多元素,效果也具有較強的古典風。在經過長期的實踐應用後,一些標誌不斷衍變、凝練,經歷了長期的發展歷程,越來越融入於現代設計和應用中。
VI設計中標誌設計要求
標誌設計既是象徵企業額、機構或者個人的濃縮形象,既要符合設計主體本身的性質,也要適應後期製作的要求,力求準確傳達信息並降低後期製作的難度。標誌在構想設計時就應考慮到後期製作的要求,並結合設計主體的性質對標誌的視覺形象進行設計製作,通過不同的設計手法對標誌形象進行凝練簡化,以突出表現標誌形象的造型特徵,增強其視覺性和識別性。
造型簡單
外觀造型的構思設計不僅要符合設計主體的性質特徵,還要再美學上體現符號圖形的藝術美觀。簡單的造型是形象的濃縮,不僅包含了企業的信息,還能對這些信息進行闡釋。簡單的外觀造型有利於標誌形象的突出,給人以凝練的簡約感,容易識別和記憶。
視覺醒目
標誌醒目的視覺形象包含的不僅是外觀形狀的醒目效果,也有應用色彩的醒目效果。醒目的標誌形象能夠在應用環境中迅速脫穎而出並被受眾所察覺。在設計標識形象時,為了突出其醒目的視覺效果,使用富有視覺衝擊力的幾何圖形可以強化標誌的外觀,而使用飽和度較高的顏色或者對比較為強烈的顏色組合可以子啊其造型外觀基礎上強化視覺張力。
適應各種尺寸
標誌圖形的設計需要考慮到細節部分對於後期製作的效果展示,過多的細節容易導致製作時的細節識別性不突出,且不利於快速樹立其鮮明的形象特徵。設計師在設計標誌圖形時,需要看到圖形整體的效果在不同環境下的應用是否合理。標誌圖形在應用時可大可小,收放自如的表現同樣可以很好的體現其整體感。例如一些標誌圖形在放大時可清洗地勘到其細節質感,但在縮小至一定程度後,完全表現不出細節的區域,這樣就使這些細節顯得多餘,且不能良好地體現出標誌形象的特徵。
準確傳達信息
標誌所代表的是設計主體的形象,因此包含的信息應與設計主體有密切的關係,能夠充分體現出設計主體的性質特徵,以更好地樹立其形象,在構思設計時,可結合設計主體的相關特徵進行突出表現,以濃縮提煉的手法加以美化,在準確傳達設計主體的相關信息的同時,也使其形象藝術化、概念化。
具有鮮明特徵
鮮明的形象特徵有利於加深標誌圖形在受眾心中的印象,並增強其視覺識別性和記憶性。
標誌形象在外觀形象上採用獨具個性的造型及顏色,可增強形象的視覺張力。獨特的造型賦予其個性鮮明的形象特徵,並容易被受眾記住,這樣就能快速樹立其企業的形象。
避免過於特殊的設計
特殊的設計有利於展示標誌形象的特殊質感,但是過於反覆或者特殊的製作手法可能導致後期製作的高難度。例如過多的細節設計或者採用特殊的製作材料等等。在後期製作時,收到製作工藝的限制,標誌圖形的細節製作可能會有寫難度,因此在前期設計時就應考慮到後期執著,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