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的製作方法
2024-01-27 06:47:15 1
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包括:銀幕框架、設置於所述銀幕框架所圍成平面上的幕布以及設置於所述銀幕框架底部的基座,所述銀幕框架中設有拆卸連接部,所述第一、第二基座與所述銀幕框架之間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一基座或第二基座包括主杆、第一輔助杆、第二輔助杆及第三輔助杆,所述主杆、第一輔助杆及第二輔助杆所圍成的平面與所述銀幕框架所在平面相垂直,所述第三輔助杆的兩端分別與所述主杆及所述第二橫杆相連接。本發明組裝拆卸更為便捷,通過摺疊式的基座,可提升其便攜性能,此外,本發明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還節省空間及材料,抗風能力強。
【專利說明】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戶外銀幕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
【背景技術】
[0002]戶外銀幕作為一種室外放映設備,供投映放大影片畫面用的屏幕。最初由白布製成。後多使用塗有硫酸鋇或金屬粉末的布坯或塑料製成的漫反射銀幕。也有用玻璃珠塗料製成的反射銀幕,和用半透明材料製成的透射銀幕。由於戶外環境的特殊性,戶外銀幕往往需具備抵抗一定風力、雨雪天氣等的功能。
[0003]戶外銀幕的尺寸一般較大,所以其便攜性往往是人們所關注的重點。現有技術中,戶外銀幕一般採用可拆卸式進行組裝,然而,其拆卸組裝耗費時間久,使用壽命短,並且,在抗風力的能力上也有改善的空間。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抗風能力強,易於組裝拆卸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
[0005]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包括:
[0006]銀幕框架,所述銀幕框架至少包括第一豎杆、第二豎杆、中間杆、第一橫杆及第二橫杆,所述中間杆與所述第一橫杆、第二橫杆可拆卸連接,所述銀幕框架中設有拆卸連接部;
[0007]設置於所述銀幕框架所圍成平面上的幕布;
[0008]以及設置於所述銀幕框架底部的第一基座及第二基座,其中,所述第一、第二基座與所述銀幕框架之間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一基座或第二基座包括主杆、第一輔助杆、第二輔助杆及第三輔助杆,所述主杆、第一輔助杆及第二輔助杆所圍成的平面與所述銀幕框架所在平面相垂直,所述第三輔助杆的兩端分別與所述主杆及所述第二橫杆相連接,所述第一基座或第二基座還包括自所述主杆、第二輔助杆相連接的部位延伸形成的第四輔助杆,所述第三、第四輔助杆同一方向上延伸,所述第三、第四輔助杆與所述主杆之間分別通過第一、第二伸縮部相互連接,所述第三、第四輔助杆與所述主杆之間還分別通過第一、第二鉸鏈件相互連接。
[0009]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凸伸部設置有兩個,所述兩個第一凸伸部之間設有空隙。
[0010]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銀幕框架上設置有若干間隔設置的掛釘,所述幕布的邊緣上相應設置有若干固定孔,所述掛釘插置於所述固定孔內。
[0011]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基座及第二基座上還設置有用於掛置重物的第一掛鈎。
[0012]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銀幕框架的第一豎杆、第二豎杆上分別設置有風繩掛鈎。[0013]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拆卸連接部包括相互配合的公連接端、母連接端及固定螺栓。
[0014]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公連接端包括朝向所述母連接端凸伸形成的第一凸伸部及第二凸伸部,所述第一凸伸部的凸伸長度小於所述第二凸伸部的凸伸長度。
[0015]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第二凸伸部之間設有空隙,所述第二凸伸部及所述母連接端的相應位置上開設有與所述固定螺栓配合的螺孔。
[0016]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第二輔助杆之間所成夾角介於45°?60。。
[0017]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中間杆的長度可調。
[0018]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組裝拆卸更為便捷,通過摺疊式的基座,可提升其便攜性能,此外,本發明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還節省空間及材料,抗風能力強。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是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中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的銀幕框架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2是圖1所示的銀幕框架中標號A處的局部放大圖;
[0021]圖3是圖1所示的標號A處的局部細節圖;
[0022]圖4是圖1所示的銀幕框架中標號B處的局部放大圖;
[0023]圖5是圖1所示的銀幕框架中標號C處的局部放大圖;
[0024]圖6是本發明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的銀幕邊緣及框架之間的組裝示意圖;
[0025]圖7是圖1中標號D處的第一掛鈎的局部放大圖;
[0026]圖8是圖1中標號E處的風繩掛鈎的局部放大圖;
[0027]圖9是圖1中標號F處的基座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8]現在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明有關的構成。
[0029]如圖1所示,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中,一種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包括:銀幕框架、設置於所述銀幕框架所圍成平面上的幕布以及設置於所述銀幕框架底部的第一基座16a及第二基座16b。其中,所述銀幕框架至少包括第一豎杆13、第二豎杆14、中間杆15、第一橫杆11及第二橫杆12,所述中間杆15與所述第一橫杆11、第二橫杆12可拆卸連接,所述銀幕框架中設有拆卸連接部,其中,所述第一、第二基座16a、16b與所述銀幕框架之間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一基座16a或第二基座16b包括主杆160、第一輔助杆164、第二輔助杆162及第三輔助杆166,所述主杆160、第一輔助杆164及第二輔助杆162所圍成的平面與所述銀幕框架所在平面相垂直,所述第三輔助杆166的兩端分別與所述主杆160及所述第二橫杆12相連接。其中,所述第一、第二輔助杆之間所成夾角介於45°?60°,所述中間杆15的長度可根據需要進行調節。
[0030]結合圖2及圖3所示,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中,為了實現銀幕框架的可攜式組裝,所述拆卸連接部包括相互配合的公連接端20、母連接端22及固定螺栓24,所述公連接端20包括朝向所述母連接端22凸伸形成的第一凸伸部202及第二凸伸部204,所述第一凸伸部202的凸伸長度小於所述第二凸伸部204的凸伸長度,所述第一、第二凸伸部之間設有空隙205,所述第二凸伸部204及所述母連接端22的相應位置上開設有與所述固定螺栓24配合的螺孔208、224。其中,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凸伸部202設置有兩個,所述兩個第一凸伸部202之間設有空隙206。本發明通過設置上述結構的組裝結構,減少材料的同時,也不影響整個銀幕框架結構的強度,其組裝拆卸便捷,便於攜帶,抗風能力強。
[0031]參見圖4及圖5所示,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中,中間杆15的上端部與第一橫杆11之間通過墊塊28及固定螺栓26實現相互組裝;中間杆15的下端部與第二橫杆12之間通過墊塊32及固定螺栓30實現相互組裝。
[0032]參圖6所示,本實施方式中,銀幕框架上設置有若干間隔設置的掛釘34,所述幕布的邊緣36上相應設置有若干固定孔38,所述掛釘34插置於所述固定孔38內。使用過程:銀幕展開後,先固定銀幕四角,再將銀幕張緊,使黑邊鋁邊36扣入相對應的掛釘34上,利用銀幕的張力拉緊幕框,這樣操作,即可使幕面平整也可使銀幕架受張力定型。
[0033]參圖7及圖8所示,本發明為了提升銀幕框架的抗風能力,本實施方式中,所述銀幕框架的第一豎杆、第二豎杆上分別設置有風繩掛鈎42、44,兩風繩掛鈎42、44設置於一固定於所述第一或第二豎杆上的連接部40上。所述第一基座及第二基座上還設置有用於掛置重物的第一掛鈎46。具體使用過程:把腳立杆與框架連接,掛好風繩,再用風繩拉緊,使幕架具有抗風能力。兩隻水袋(選配),放在銀幕的備件包中,注放水時,需將注水管頭插入水袋注水口上,在自來水嘴上充水,水袋注水重量10KG,水袋掛在銀幕架的兩側,可提高抗風能力,或在水泥場地無法使用風繩時使用。
[0034]參照圖9所示,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基座或第二基座還包括自所述主杆160、第二輔助杆162a相連接的部位延伸形成的第四輔助杆162b,所述第三、第四輔助杆同一方向上延伸。所述第三、第四輔助杆162a、162b與所述主杆160之間分別通過第一、第二伸縮部167a、167b相互連接。所述第三、第四輔助杆162a、162b與所述主杆160之間還分別通過第一、第二鉸鏈件169a、16%相互連接。本發明通過這樣的方式實現摺疊式的基座,在不需使用時,只需將基座進行摺疊呈一根杆的形狀,從而方便攜帶。
[0035]綜上所述,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通過在銀幕框架中特定部位設置拆卸連接部,所述拆卸連接部包括相互配合的公連接端、母連接端及固定螺栓,公連接端包括朝向所述母連接端凸伸形成、凸伸長度不等的第一凸伸部及第二凸伸部,且第一、第二凸伸部之間設有空隙,組裝拆卸更為便捷,節省空間及材料,抗風能力強。
[0036]以上述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範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範圍並不局限於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範圍來確定其技術性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包括: 銀幕框架,所述銀幕框架至少包括第一豎杆、第二豎杆、中間杆、第一橫杆及第二橫杆,所述中間杆與所述第一橫杆、第二橫杆可拆卸連接,所述銀幕框架中設有拆卸連接部; 設置於所述銀幕框架所圍成平面上的幕布; 以及設置於所述銀幕框架底部的第一基座及第二基座,其中,所述第一、第二基座與所述銀幕框架之間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一基座或第二基座包括主杆、第一輔助杆、第二輔助杆及第三輔助杆,所述主杆、第一輔助杆及第二輔助杆所圍成的平面與所述銀幕框架所在平面相垂直,所述第三輔助杆的兩端分別與所述主杆及所述第二橫杆相連接,所述第一基座或第二基座還包括自所述主杆、第二輔助杆相連接的部位延伸形成的第四輔助杆,所述第三、第四輔助杆同一方向上延伸,所述第三、第四輔助杆與所述主杆之間分別通過第一、第二伸縮部相互連接,所述第三、第四輔助杆與所述主杆之間還分別通過第一、第二鉸鏈件相互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凸伸部設置有兩個,所述兩個第一凸伸部之間設有空隙。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銀幕框架上設置有若干間隔設置的掛釘,所述幕布的邊緣上相應設置有若干固定孔,所述掛釘插置於所述固定孔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基座及第二基座上還設置有用於掛置重物的第一掛鈎。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銀幕框架的第一豎杆、第二豎杆上分別設置有風繩掛鈎。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拆卸連接部包括相互配合的公連接端、母連接端及固定螺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公連接端包括朝向所述母連接端凸伸形成的第一凸伸部及第二凸伸部,所述第一凸伸部的凸伸長度小於所述第二凸伸部的凸伸長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第二凸伸部之間設有空隙,所述第二凸伸部及所述母連接端的相應位置上開設有與所述固定螺栓配合的螺孔。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第二輔助杆之間所成夾角介於45°?6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便攜框架銀幕,其特徵在於,所述中間杆的長度可調。
【文檔編號】G03B21/58GK103676442SQ201310596044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21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21日
【發明者】姜國梁, 沈瑜, 沈姣, 陶春燕, 姜茂德, 陳浩 申請人:江蘇紅葉視聽器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