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12-06 12:50:56 1
專利名稱:一種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燃氣激波吹灰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
背景技術:
吹灰器是各類餘熱鍋爐和電站鍋爐不可或缺的重要輔助設備,它對提高鍋爐各受熱面的換熱效率即提高鍋爐出力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吹灰器有許多種類,例如蒸汽吹灰器、聲波吹灰器、空氣激波吹灰器和燃氣激波吹灰器等,不同種類的吹灰器,有著不同的特點和適用範圍,但其中燃氣激波吹灰器具有其他種類吹灰器沒有的許多優勢特點,如運行成本較低、吹灰能量較大、吹灰運行穩定、檢修維護量小等且適用範圍廣。因此,燃氣激波吹灰器近些年市場份額增加較快,目前燃氣激波吹灰器在鍋爐吹灰領域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現有的燃氣激波吹灰系統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和不足之處。目前燃氣激波吹灰系統在使用過程中,都是根據鍋爐的受熱面的情況固定安裝好吹灰設備,然後定期對受熱面進行吹掃。上述燃氣激波吹灰系統難以根據受熱面的積灰情況的實時自動的改變,使用中靈活性不夠,影響到吹灰效果。發明內容
本發明設計開發了一種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本發明的吹灰系統依照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的積灰程度與積灰受熱面的表面溫度的關係,利用控制裝置調節混合燃氣中的氫氧氣的比例和激波發射噴口的開合程度,從而調節激波吹灰的強度,實現了激波吹灰系統根據受熱面的實際積灰程度工作,保證了吹灰效果的情況下,避免了氫氧燃氣的浪費。
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包括
氫氧混合氣發生裝置;
燃氣混合裝置,其與所述氫氧混合氣發生裝置連接,以及與一補充氫氣氣源連接, 在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氫氧混合氣發生裝置的氣路管道上設置有第一電磁閥,在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補充氫氣氣源的氣路管道上設置有第二電磁閥,所述燃氣混合裝置中設置有氫氣濃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
激波發生裝置,其包括有激波發射噴口,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激波發生裝置通過氣路管道連接,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激波發生裝置的氣路管道上、在所述激波發生裝置的附近設置有一點火裝置,且所述激波發射噴口處設置有噴口大小調節結構;
溫度傳感器,其設置於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用於檢測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的表面溫度;
控制裝置,其與所述第一電磁閥、第二電磁閥、氫氣濃度傳感器、氧氣濃度傳感器、 點火裝置、噴口大小調節結構以及溫度傳感器均通信連接,且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有記錄4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在未積灰的情況下、且鍋爐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的溫度參數記錄模塊,所述溫度傳感器向所述控制裝置傳遞所述積灰受熱面的即時表面溫度信號,所述控制裝置將接收到的即時表面溫度信號與所述溫度參數記錄模塊中記錄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進行比較,並根據比較的結果,確定當前吹灰系統是否需要啟動工作,以及如果需要啟動工作時所須激波的強度,並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燃氣混合裝置內的氫氣氧氣預定體積比,以及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激波發射噴口的預定開合大小,隨後,控制裝置根據氫氣濃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的測量數值,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的開啟及開啟程度,以使所述燃氣混合裝置中的氫氣氧氣達到預定體積比,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關閉,並利用噴口大小調節結構調節所述激波發射噴口至預定開合大小,最後控制所述點火裝置點火。
優選的是,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包括所述氫氣氧氣預定體積比介於2. 0 4. 0之間。
優選的是,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中,所述噴口大小調節結構調節為可旋轉擋板。
優選的是,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中,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有計時模塊,所述計時模塊用於設定所述吹灰系統以一定的時間間隔工作,當到達所述計時模塊所設定的時間間隔時,所述控制裝置將接收到的即時表面溫度信號與所述溫度參數記錄模塊中記錄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進行比較,並根據比較的結果,確定當前吹灰系統是否需要啟動工作,以及如果需要啟動工作時所須激波的強度,並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燃氣混合裝置內的氫氣氧氣預定體積比,以及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激波發射噴口的預定開合大小,隨後,控制裝置根據氫氣濃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的測量數值,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的開啟及開啟程度,以使所述燃氣混合裝置中的氫氣氧氣達到預定體積比,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關閉,並利用噴口大小調節結構調節所述激波發射噴口至預定開合大小,最後控制所述點火裝置點火。
優選的是,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中,所述溫度參數記錄模塊所記錄的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在未積灰的情況下、且鍋爐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是通過以下方式確定的,
在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在未積灰的情況下,且鍋爐正常工作情況下,所述溫度傳感器採集到的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的表面溫度範圍。
優選的是,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中,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激波發生裝置的氣路管道上設置有阻火器和單向閥。
優選的是,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還包括一上位機,所述上位機與所述控制裝置遠程通信連接。
本發明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依照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的積灰程度與積灰受熱面的表面溫度的關係,利用控制裝置調節混合燃氣中的氫氧氣的比例和激波發射噴口的開合程度,從而調節激波吹灰的強度,實現了激波吹灰系統根據受熱面的實際積灰程度工作,保證了吹灰效果的情況下,避免了氫氧燃氣的浪費。
圖1為本發明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令本領域技術人員參照說明書文字能夠據以實施。
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包括氫氧混合氣發生裝置;燃氣混合裝置,其與所述氫氧混合氣發生裝置連接,以及與一補充氫氣氣源連接,在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氫氧混合氣發生裝置的氣路管道上設置有第一電磁閥,在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補充氫氣氣源的氣路管道上設置有第二電磁閥,所述燃氣混合裝置中設置有氫氣濃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激波發生裝置,其包括有激波發射噴口,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激波發生裝置通過氣路管道連接,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激波發生裝置的氣路管道上、在所述激波發生裝置的附近設置有一點火裝置,且所述激波發射噴口處設置有噴口大小調節結構;溫度傳感器,其設置於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用於檢測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的表面溫度;控制裝置,其與所述第一電磁閥、第二電磁閥、氫氣濃度傳感器、氧氣濃度傳感器、點火裝置、噴口大小調節結構以及溫度傳感器均通信連接, 且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有記錄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在未積灰的情況下、且鍋爐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的溫度參數記錄模塊,所述溫度傳感器向所述控制裝置傳遞所述積灰受熱面的即時表面溫度信號,所述控制裝置將接收到的即時表面溫度信號與所述溫度參數記錄模塊中記錄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進行比較,並根據比較的結果,確定當前吹灰系統是否需要啟動工作,以及如果需要啟動工作時所須激波的強度,並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燃氣混合裝置內的氫氣氧氣預定體積比,以及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激波發射噴口的預定開合大小,隨後,控制裝置根據氫氣濃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的測量數值,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的開啟及開啟程度,以使所述燃氣混合裝置中的氫氣氧氣達到預定體積比,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關閉,並利用噴口大小調節結構調節所述激波發射噴口至預定開合大小,最後控制所述點火裝置點火。
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包括所述氫氣氧氣預定體積比介於2.0 4.0之間。
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中,所述噴口大小調節結構調節為可旋轉擋板。
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中,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有計時模塊,所述計時模塊用於設定所述吹灰系統以一定的時間間隔工作,當到達所述計時模塊所設定的時間間隔時,所述控制裝置將接收到的即時表面溫度信號與所述溫度參數記錄模塊中記錄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進行比較,並根據比較的結果,確定當前吹灰系統是否需要啟動工作,以及如果需要啟動工作時所須激波的強度,並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燃氣混合裝置內的氫氣氧氣預定體積比,以及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激波發射噴口的預定開合大小,隨後,控制裝置根據氫氣濃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的測量數值,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的開啟及開啟程度,以使所述燃氣混合裝置中的氫氣氧氣達到預定體積比,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關閉,並利用噴口大小調節結構調節所述激波發射噴口至預定開合大小,最後控制所述點火裝置點火。6
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中,所述溫度參數記錄模塊所記錄的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在未積灰的情況下、且鍋爐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是通過以下方式確定的,在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在未積灰的情況下,且鍋爐正常工作情況下,所述溫度傳感器採集到的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的表面溫度範圍。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中,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激波發生裝置的氣路管道上設置有阻火器和單向閥。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還包括一上位機,所述上位機與所述控制裝置遠程通信連接。儘管本發明的實施方案已公開如上,但其並不僅僅限於說明書和實施方式中所列運用,它完全可以被適用於各種適合本發明的領域,對於熟悉本領域的人員而言,可容易地實現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離權利要求及等同範圍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發明並不限於特定的細節和這裡示出與描述的圖例。
權利要求
1.一種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氫氧混合氣發生裝置;燃氣混合裝置,其與所述氫氧混合氣發生裝置連接,以及與一補充氫氣氣源連接,在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氫氧混合氣發生裝置的氣路管道上設置有第一電磁閥,在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補充氫氣氣源的氣路管道上設置有第二電磁閥,所述燃氣混合裝置中設置有氫氣濃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激波發生裝置,其包括有激波發射噴口,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激波發生裝置通過氣路管道連接,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激波發生裝置的氣路管道上、在所述激波發生裝置的附近設置有一點火裝置,且所述激波發射噴口處設置有噴口大小調節結構;溫度傳感器,其設置於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用於檢測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的表面溫度;控制裝置,其與所述第一電磁閥、第二電磁閥、氫氣濃度傳感器、氧氣濃度傳感器、點火裝置、噴口大小調節結構以及溫度傳感器均通信連接,且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有記錄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在未積灰的情況下、且鍋爐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的溫度參數記錄模塊,所述溫度傳感器向所述控制裝置傳遞所述積灰受熱面的即時表面溫度信號,所述控制裝置將接收到的即時表面溫度信號與所述溫度參數記錄模塊中記錄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進行比較,並根據比較的結果,確定當前吹灰系統是否需要啟動工作,以及如果需要啟動工作時所須激波的強度,並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燃氣混合裝置內的氫氣氧氣預定體積比,以及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激波發射噴口的預定開合大小,隨後,控制裝置根據氫氣濃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的測量數值,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的開啟及開啟程度,以使所述燃氣混合裝置中的氫氣氧氣達到預定體積比,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關閉,並利用噴口大小調節結構調節所述激波發射噴口至預定開合大小,最後控制所述點火裝置點火。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 所述氫氣氧氣預定體積比介於2. 0 4. 0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噴口大小調節結構調節為可旋轉擋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有計時模塊,所述計時模塊用於設定所述吹灰系統以一定的時間間隔工作,當到達所述計時模塊所設定的時間間隔時,所述控制裝置將接收到的即時表面溫度信號與所述溫度參數記錄模塊中記錄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進行比較,並根據比較的結果,確定當前吹灰系統是否需要啟動工作,以及如果需要啟動工作時所須激波的強度,並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燃氣混合裝置內的氫氣氧氣預定體積比,以及根據所述強度,確定所述激波發射噴口的預定開合大小,隨後,控制裝置根據氫氣濃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的測量數值,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的開啟及開啟程度,以使所述燃氣混合裝置中的氫氣氧氣達到預定體積比,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一電磁閥和第二電磁閥關閉,並利用噴口大小調節結構調節所述激波發射噴口至預定開合大小,最後控制所述點火裝置點火。
5.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溫度參數記錄模塊所記錄的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在未積灰的情況下、且鍋爐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參考表面溫度範圍是通過以下方式確定的,在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在未積灰的情況下,且鍋爐正常工作情況下,所述溫度傳感器採集到的所述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的表面溫度範圍。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燃氣混合裝置與所述激波發生裝置的氣路管道上設置有阻火器和單向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上位機,所述上位機與所述控制裝置遠程通信連接。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燃氣激波吹灰領域,公開了一種能夠控制吹灰強度的氫氧氣激波吹灰系統依照鍋爐的積灰受熱面的積灰程度與積灰受熱面的表面溫度的關係,利用控制裝置調節混合燃氣中的氫氧氣的比例和激波發射噴口的開合程度,從而調節激波吹灰的強度,實現了激波吹灰系統根據受熱面的實際積灰程度工作,保證了吹灰效果的情況下,避免了氫氧燃氣的浪費。
文檔編號F23J1/00GK102506437SQ20111044254
公開日2012年6月20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26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6日
發明者何林, 李生平, 梁寶明, 高崧 申請人:寧波和利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