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多個可移動系統的驅動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14 14:59:36 3
用於多個可移動系統的驅動系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系統可包括第一通氣窗、第二通氣窗和驅動系統。第一通氣窗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第二通氣窗也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第一通氣窗和第二通氣窗中的至少一個可接近交通工具中的開口諸如護柵來定位以控制經由那裡的氣流。驅動系統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驅動第一通氣窗和第二通氣窗中的至少一個。驅動系統可包括連接到第一通氣窗和第二通氣窗中的至少一個的第一構件和具有第一弓形引導部的可旋轉構件。第一弓形引導部可滑動地接合第一構件。可旋轉構件可以旋轉以引起第一通氣窗和第二通氣窗中的至少一個的運動。
【專利說明】用於多個可移動系統的驅動系統
[0001]領域
[0002]本公開涉及用於一個或多個可移動系統的驅動系統,且尤其是涉及用於一個或多個百葉窗組件(shutter assembly)的驅動系統。
[0003]背景
[0004]這部分提供了涉及本公開的背景信息並且未必是現有技術。
[0005]許多機動交通工具包括安裝到交通工具的前端的護柵。護柵經常是交通工具的美觀吸引力的整體組成部分,並且可用於識別交通工具的品牌。美觀吸引力和銷售考慮可以是恰如護柵的功能和/或性能一樣重要或比它更重要的設計因素。因此,功能和/或性能有時候為支持美觀設計考慮而作出讓步。
[0006]交通工具中的護柵和其它的開口、出口和埠可提供功能上的益處,包括促進將空氣吸入發動機中和/或為冷卻各種交通工具系統和部件提供空氣流動。一個或多個百葉窗組件可接近交通工具主體中的護柵和/或其它的開口安裝,以調節空氣動力學特性和/或氣流流進或流出交通工具。
[0007]概述
[0008]這部分提供了本公開的總的概述,並且不是其完整範圍或其特徵的全面公開。
[0009]本公開提供了可包括第一百葉窗組件和驅動機構的系統。第一百葉窗組件可適合於接近交通工具中的第一開口安裝。第一百葉窗組件可包括在允許氣流穿過第一開口的第一位置和限制氣流穿過第一開口的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的第一通氣窗(louver)。驅動機構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驅 動第一通氣窗。驅動機構可包括可旋轉構件、馬達和第一連接構件。可旋轉構件可包括至少部分地圍繞可旋轉構件的旋轉中心延伸的第一弓形槽。馬達可驅動地接合可旋轉構件。第一連接構件可包括可滑動地接合第一弓形槽的第一部分和連接到第一通氣窗的第二部分。第一連接構件可響應於第一弓形槽和第一部分之間的相對移動而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第一通氣窗。
[0010]本公開以另一種形式提供了可包括第一通氣窗、第二通氣窗和驅動系統的系統。第一通氣窗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第二通氣窗也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驅動系統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驅動第一通氣窗和第二通氣窗中的至少一個。驅動系統可包括連接到第一通氣窗和第二通氣窗中的至少一個的第一構件和具有第一弓形引導部的可旋轉構件。第一弓形引導部可以可滑動地接合第一構件。可旋轉構件可旋轉以引起第一通氣窗和第二通氣窗中的至少一個的運動。
[0011]適用性的另外區域將根據本文提供的描述變得明顯。概述中的描述和具體的實例意在僅僅用於說明的目的並且不意在限制本公開的範圍。
[0012]附圖
[0013]本文描述的圖僅僅用於所選擇的實施方式的而非所有可能的實施的說明性的目的,並且不意在限制本公開的範圍。
[0014]圖1是根據本公開的原理的包括驅動組件和多個百葉窗系統的交通工具的示意圖;[0015]圖2是圖1的驅動組件和百葉窗組件的透視圖;
[0016]圖3是根據本公開的原理的驅動組件的局部分解透視圖;
[0017]圖4是根據本公開的原理的在第一位置的驅動組件的平面圖;
[0018]圖5是在第二位置的圖4的驅動組件的平面圖;
[0019]圖6是在第三位置的圖4的驅動組件的平面圖;以及
[0020]圖7是根據本公開的原理的另一個驅動組件的平面圖;
[0021 ] 貫穿圖的數個視圖,對應的參考數字指示對應的部件。
[0022]詳細描述 [0023]現將參考附圖更充分地描述實例實施方式。
[0024]提供了實例實施方式使得本公開將透徹並且將範圍全面地傳達給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陳述了諸如具體的部件、裝置和方法的許多具體的細節,以提供本公開的實施方式的徹底的理解。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將是很明顯的是,具體的細節不是必須被採用,實例實施方式可以許多不同的形式實施並且兩者都不應該被理解為限制本公開的範圍。在一些實例實施方式中,熟知的工藝、熟知的裝置結構和熟知的技術沒有詳細描述。
[0025]在此使用的術語是為了僅僅描述特定的實例實施方式的目的並且不意在限制。如在此使用的,單數形式「一(a)」、「一(an)」和「所述(the)」可擬用於也包括複數形式,除非上下文明確地另外表示。術語「包括(comprises)」、「包括(comprising)」、「包括(including)」和「具有(having)」是包括性的並且因此指定陳述的特徵、整體、步驟、操作、元件和/或部件的存在,但不排除一個或多個特徵、整體、步驟、操作、元件、組件和/或其組的存在或附加。在此描述的方法的步驟、過程和操作不被理解為必須要求其按討論或說明的特定順序執行,除非明確地作為一種執行順序來識別。也應理解可採用另外的或可選擇的步驟。
[0026]當元件或層被稱為處於「上(on)」、「接合到(engaged to)」或「聯接到(coupledto)」另一個元件或層時,它可以是直接在另一個元件或層上、接合到、連接到或聯接到另一個元件或層。相比之下,當元件被稱為處於「直接在…上(directly on)」、「直接接合到(directly engaged to)」、「直接連接到(directly connected to)」、「直接聯接到(directly coupled to)」另一個元件或層時,可以沒有介於中間的元件或層存在。用於描述元件之間的關係的其它的詞語應該以類似的方式解釋(例如,「在…之間(between)」相比「直接在…之間(directly between)」、「Btt鄰(adjacent)」 相比「直接Btt鄰(directlyadjacent)」等)。如在此使用的,術語「和/或(and/or)」包括相關的列舉的項的一個或多個的任何組合或所有組合。
[0027]雖然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可在此用於各種元件、部件、區域、層和/或部分,但是這些元件、部件、區域、層和/或部分不應被這些術語限制。這些術語僅僅可用於將一個元件、部件、區域、層或部分與另一個區域、層或部分區分。諸如「第一(first)」、「第二(second)」的術語和其它的數字術語在此使用時不暗示順序或次序除非被上下文清晰地表示。因而,以下討論的第一元件、部件、區域、層或部分可被稱為第二元件、部件、區域、層或部分,沒有脫離實例實施方式的教程。
[0028]空間相對的術語,諸如「內(丨1111#)」、「外(0此#)」、「在唚之下(1^11的讓)」、「在唚下面(below)」、「下面的(loWer)」、「在…之上(above)」、「上面的(upper)」和類似的術語可在此用於描述如圖中所說明的一個元件或特徵與另外的元件或特徵的關係的描述變得容易。空間相對的術語可意在包括除了圖中描繪的方向以外的裝置在使用中或操作中的不同的方向。例如,假如圖中的裝置被翻轉,描述為在其它的元件或特徵的「在…下面(below)」或「在…之下(beneath)」那麼將被定向在其它的元件或特徵的「在…之上(above)」。因而實例術語「在…下面(below)」可包括上方和下方兩個方向。裝置可被另外定向(旋轉90度或在其它的方向)並且在此使用的空間相對的描述符號相應地解釋。
[0029]參考圖1-6,提供了可包括第一百葉窗組件12、第二百葉窗組件14和驅動組件16的系統10。系統10可安裝在交通工具18中。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可毗鄰交通工具18中一個或多個護柵開口 20安裝。如隨後將描述的,驅動組件16可選擇性地打開和關閉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中的一個或二者,以控制穿過一個或多個護柵開口 20的氣流。
[0030]應理解,交通工具18可以是在其主體內具有一個或多個開口的任何類型的交通工具,例如包括汽車、敞篷貨車、運動型多功能車、跨界車、小型貨車、廂式貨車、輕型商用車、重型商用或工業交通工具、軍用交通工具、建築或農用設備或交通工具、或休閒車。此外,應理解,不管交通工具的類型或等級是什麼,交通工具18可包括內部的內燃機、電動馬達、混合動力系統(例如,內部的內燃機和電動馬達)和/或用於為交通工具提供動力的任何其它的動力源。也可以預想系統10可聯接到船或飛機中。此外,雖然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如以上所描述的毗鄰交通工具18中的一個或多個護柵開口 20來安裝以調節經由那裡的氣流,但是在一些實施方式中,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中的一個或二者可選擇性地毗鄰交通工具18的主體中的任何其它開口布置,比如例如引擎蓋進氣口或擋泥板出口。
[0031]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中的每一個可包括框架22、一個或多個通氣窗24和一個或多個聯動裝置26。每個框架22可接近交通工具18中的護柵開口 20中的一個布置。聯動裝置26可安裝到框架22並支撐通氣窗24。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聯動裝置26可包括一個或多個鉸合部28,該一個或多個鉸合部28相對於框架22可旋轉以允許通氣窗24在打開位置(圖2中以實線示出)和關閉位置(圖2中以虛線示出)之間旋轉。鉸合部28可連接到連杆30,連杆30繼而可連接到驅動組件16以促進通氣窗24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的運動。應理解,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可以其它方式配置成允許通氣窗24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的運動,以調節穿過交通工具18的護柵開口 20的氣流。也就是說,任何合適的聯動裝置和/或框架結構可連接到通氣窗24,以允許驅動組件16移動通氣窗24。
[0032] 驅動組件16可包括致動器組件32、殼體34、驅動輪36、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以及第一索纜和第二索纜41、42。雖然圖1示出了接近交通工具18的前端定位的驅動組件16(例如,在交通工具18的前輪和百葉窗組件14、16之間),但是應理解驅動組件16可在交通工具18內的任何合適的位置處定位。
[0033]致動器組件32可包括適合於引起驅動軸44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旋轉的任何合適的馬達。致動器組件32可從專用電池、交通工具電池或任何其它的電源接收電力。致動器組件32可與控制模塊33通訊,控制模塊33響應於交通工具18的各種操作參數,比如,例如交通工具速度和/或交通工具18內的各種部件和/或流體的溫度,來引起致動器組件32的運動。控制模塊33可以指的是下述內容的一部分或包括下述內容:特定應用集成電路(ASIC)、電子電路、執行一個或多個軟體或固件程序的處理器(共享處理器、專用處理器或處理器組)和/或存儲器(共享存儲器、專用存儲器或存儲器組)、組合的邏輯電路和/或提供所描述的功能的其它適合的部件。
[0034]殼體34可安裝到致動器組件32,並可包括凹口 45和布置在凹口 45內的基面47上的多個大體上平行的引導構件46。引導構件46可與基面47整體地形成。引導構件46可配合成限定分別可滑動地接納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的第一軌道和第二軌道48、50。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殼體34可包括罩,該罩可至少部分地包住驅動輪36、連接銷38、40和/或部分的索纜41、42。
[0035]驅動輪36可以是包括第一相對側和第二相對側52、54的大體上圓柱形的構件。第一側52可面對基面47,並且可與基面47間隔開以允許用於一部分第一連接銷38的空隙。致動器組件32的驅動軸44可限定驅動輪36的旋轉軸線,並且可穿過殼體34延伸並驅動地接合驅動輪36。在一些實施方式中,驅動輪36的外圍可包括可以被傳動齒輪驅動地嚙合的齒輪齒,其繼而可被致動器組件32的輸出軸驅動。這樣的構型可為旋轉驅動輪36提供更多的轉矩,並且可促進旋轉運動的微調以及驅動輪36和百葉窗組件14、16的定位。
[0036]驅動輪36的第一側和第二側52、54可分別包括第一弓形和第二弓形或大體上螺旋形形狀的槽56、58。第一槽56可包括徑向外端60、徑向內端62、變化的半徑部分64和恆定的半徑部分65 (圖4-6)。類似地,第二槽58可包括徑向外端66、徑向內端68、變化的半徑部分70和恆定的半徑部分71。
[0037]槽56、58的徑向外端60、66都可以是距離驅動輪36的旋轉軸線72第一距離,並且徑向內端62、68可以是距離驅動輪36的旋轉軸線72第二距離。槽56、58在變化的半徑部分64、70處距離旋轉軸線72的距離隨著槽56、58朝徑向內端62、68延伸而減少。槽56、58分別沿著其恆定的半徑部分65、71的長度距離旋轉軸線72的距離可保持基本恆定。
[0038]第一槽56的變化的半徑部分64可布置在徑向外端60和恆定的半徑部分65之間。不同於第一槽56,第二槽58的變化的半徑部分70可布置在恆定的半徑部分71和徑向內端68之間。以這種方式,第一槽和第二槽56、58可在平行於旋轉軸線72的方向上至少部分地彼此不對準,如圖4-6中所示。
[0039]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可分別可滑動地接合第一槽和第二槽56、58,並且可滑動地接合軌道48、50。以這種方式,當驅動輪36旋轉時,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與第一槽和第二槽56、58之間的接合分別引起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在第一位置(圖4)和第二位置(圖6)之間移動。
[0040]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中的每一個可包括第一端部分74、第二端部分76和在它們之間的中間部分78 (圖3)。中間部分78在平行於驅動輪36的旋轉軸線72的方向上從第二端部分76偏移第一端部分74。第一端部分74可包括穿過其延伸的孔80。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的第一端部74分別可滑動地接合殼體34中的軌道48、50。第二端部分76可包括從那裡延伸的凸出部82。
[0041]雖然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的結構可基本上彼此類似,但是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可相對於殼體34中的軌道48、50不同地定向。也就是說,第一連接銷38可被定向成使得其中間部分78從第一端部分74向下延伸(相對於圖3-6中示出的視圖),以使第二端部分76布置在殼體34的基面47和第一側52之間。以這種方式,第一連接銷38的凸出部82可向上延伸以接合驅動輪36的第一側52上的第一槽56。相反地,第二連接銷40可被定向成使得其中間部分78從第一端部分74向上延伸(相對於圖3-6中示出的視圖),以使第二連接銷40的凸出部82可向下延伸以接合驅動輪36的第二側54上的第二槽58。
[0042]第一索纜和第二索纜41、42可將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分別與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聯接。第一索纜和第二索纜41、42可以是相對剛性的金屬索纜,比如例如推拉控制索纜,並且可以可滑動地接納在相對剛性的聚合物套筒84中。第一索纜和第二索纜41、42可被配置成在兩個相反的方向上傳送力,即,朝關閉位置拉動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4、16和朝打開位置推動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4、16。
[0043]第一索纜和第二索纜41、42的第一端86可分別接合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的第一端部分74中的孔80。在一些實施方式中,索纜41、42的第一端86可包括接合孔80的大體上S形形狀或Z形形狀的構件88。在其它的實施方式中,索纜41、42的第一端86可分別與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整體地形成,例如通過模製工藝。將索纜41、42的第一端86連接到各自的連接銷38、40的任何其它合適的裝置可被採用。如圖2中所示,第一索纜和第二索纜41、42的第二端90可接合例如連杆30或聯動裝置26的任何其它的部件。以這種方式,連接銷38、40的運動分別引起聯動裝置26以及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的通氣窗24的相應的運動。
[0044]繼續參考圖1-6,將詳細描述驅動組件16的操作。如以上所描述的,驅動組件16可選擇性地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移動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或將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移動到完全打開位置和完全關閉位置之間的任何位置,以控制穿過一個或多個護柵開口 20的氣流。響應於一個或多個預定的操作條件,控制模塊33可發送信號到致動器組件32,引起致動器組件32使驅動軸44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中的一個方向上圍繞旋轉軸線72旋轉。如將被描述的,驅動軸44的旋轉引起驅動輪36的對應的旋轉,其繼而引起索纜41、42的運動。索纜41、42的運動引起聯動裝置26的相應的運動,其使通氣窗24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旋轉。
[0045]在圖4中示出的第一位置中,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可分別在徑向外端60,66處或接近徑向外端60、66分別接合第一槽和第二槽56、58。該第一位置可對應通氣窗24的打開位置(圖2中以實線不出)。驅動輪36從第一位置在逆時針方向(相對於圖4-6中示出的視圖)的旋轉可引起第一連接銷38朝旋轉軸線72的線性位移,同時第二連接銷40可保持固定,如圖5中所示。這是由於第一槽和第二槽56、58的構型。具體地,因為第一槽56的變化的半徑部分64毗鄰徑向外端60,因此隨著凸出部82沿著變化的半徑部分64滑動,驅動輪36從第一位置的初始運動引起第一連接銷38的相應的運動。到第一連接銷38的凸出部82接合第一槽56的恆定的半徑部分65時,第一連接銷38可能已經線性地移動了足夠的量來將第一百葉窗組件12的通氣窗24移動到關閉位置(圖2中以虛線所示)。然而,因為第二槽58的恆定的半徑部分71毗鄰徑向外端66,因此隨著凸出部82沿恆定的半徑部分71滑動,圖5中所示的驅動輪36的初始位移不引起第二連接銷40的線性位移。
[0046]驅動輪36在逆時針方向上(圖6)的繼續旋轉引起第一連接銷38的凸出部82穿過第一槽56的恆定的半徑部分65滑動,並且引起第二連接銷40的凸出部82穿過第二槽58的變化的半徑部分70滑動。當第一連接銷38的凸出部82正穿過第一槽56的恆定的半徑部分65滑動時,第一連接銷38不線性地移動。然而當第二連接銷40的凸出部82穿過第二槽58的變化的半徑部分70滑動時,第二連接銷40朝旋轉軸線72線性地移動。到第二連接銷40的凸出部82接合第二槽58的徑向內端68時,第二連接銷40可能已經線性地移動了足夠的量來將第二百葉窗組件14的通氣窗24移動到關閉位置(圖2中以虛線示出)。
[0047]驅動輪36在逆時針方向上(相對於圖4-6中示出的視圖)的隨後的旋轉引起第二連接銷40的位移並且接著引起第一連接銷38向後朝圖4中示出的位置的位移,以按照與以上描述的順序相反的順序分別移動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的通氣窗24回到其打開位置(圖2中以實線示出)。
[0048]以這種方式,驅動輪36的槽56、58的構型引起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相對於彼此的按順序的和獨立的運動,並且因而分別引起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
12、14的通氣窗24相對於彼此的按順序的和獨立的運動。也就是說,槽56、58的構型引起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的「串聯的」運動。
[0049]應理解控制模塊33可在驅動輪36的旋轉期間在任何部位處使致動器組件32的運動停止或旋轉方向逆轉,以維持百葉窗組件12、14處於其目前的位置或將其移動回到以前的位置。例如,在將第一第二百葉窗組件12移動到關閉位置後,控制模塊33可引起致動器組件32在驅動輪36繼續旋轉之前停止一段時間,以關閉第二百葉窗組件14。作為另一個例子,將第一百葉窗組件12朝關閉位置移動後,控制模塊33可引起致動器組件32逆轉其旋轉方向以向回朝打開位置移動第一百葉窗組件12,始終保持第二百葉窗組件14不運動。應理解可執行其它的操作順序以調整第一百葉窗組件和/或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的位置。
[0050]現參考圖7,提供了另一個驅動組件116,驅動組件116可操作成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基本上並聯地而不是如以上描述的串聯地移動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的通氣窗24。驅動組件116可包括致動器組件132、殼體134、驅動輪136、連接銷138、140和索纜141、142。致動器組件132、殼體134、連接銷138、140和索纜141、142的結構和功能可與以上描述的致動器組件32、殼體34、連接銷38、40和索纜41、42基本相同,並且因此將不再詳細描述。驅動輪136可基本類似於以上描述的驅動輪36,除了在此強調的例外之外。
[0051]像以上描述的驅動輪36—樣,驅動輪136可包括布置在其相對側上的第一槽和第二槽156、158。然而,不同於槽56、58,第一槽和第二槽156、158可在平行於驅動輪136的旋轉軸線的方向上大體上彼此對準。也就是說,槽156、158的半徑以基本相同的曲率變化。以這種方式,響應於驅動輪136的運動,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138、140可基本上「並聯地」或基本同時地且以基本相同的速率移動。以另一種方式陳述,第一百葉窗組件和第二百葉窗組件12、14的通氣窗24可基本上彼此同步地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移動。
[0052]應理解,驅動輪36、136的槽56、58、156、158分別可不同於以上所描述的來成形和/或配置。也就是說,第一槽和/或第二槽的形狀和/或第一槽和第二槽相對於彼此的對準(或不對準)可被配置成提供運動範圍、運動速率、和/或第一百葉窗組件12和/或第二百葉窗組件14的運動順序以適合給定的應用。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槽56、58、156、158可被形成使得驅動輪36、136在單一方向的連續旋轉可引起第一連接銷和第二連接銷38、40、138、140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並移回第一位置。
[0053]此外,雖然驅動組件16、116在此描述為可操作地連接到兩個百葉窗組件12、14用於通氣窗24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的運動,但是在一些實施方式中,驅動組件16、116可被配置成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任何數量的百葉窗組件和/或任何其它的可移動的機構。因此,本公開的原理不限於應用於交通工具或交通工具內的百葉窗組件的致動。在一些實施方式中,驅動輪36、136可包括接合連接到另外的可移動機構的另外的索纜的另外的槽。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致動器組件32、132可驅動多個驅動輪,每個驅動輪具有用於引起多個可移動機構的運動的一個或多個槽。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兩個或更多索纜的運動可被同一槽引導。在一些實施方式中,一個索纜可以可操作地連接到多個可移動的機構。
[0054]實施方式的前述描述為了說明和描述的目的已經被提供。其不意在排他或限制本公開內容。特定的實施方式的各個元件或特徵一般不限於該特定的實施方式,而是在可以應用的地方是可互換的並且可用在選擇的實施方式中,即使未明確示出或描述。同樣地也可以許多方式變化。這樣的變化不被認為脫離本公開,並且所有的這種修改預期被包括在本公開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交通工具的系統,包括: 第一百葉窗組件,其適合於接近交通工具中的第一開口安裝並且具有第一通氣窗,所述第一通氣窗在允許氣流穿過交通工具中的所述第一開口的第一位置和限制氣流穿過所述第一開口的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以及 驅動機構,其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驅動所述第一通氣窗,所述驅動機構包括: 可旋轉構件,其包括至少部分地圍繞所述可旋轉構件的旋轉中心延伸的第一弓形槽; 馬達,其可驅動地接合所述可旋轉構件;以及 第一連接構件,其具有可滑動地接合所述第一弓形槽的第一部分和連接到所述第一通氣窗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連接構件響應於所述第一弓形槽和所述第一部分之間的相對運動而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所述第一通氣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百葉窗組件包括第二通氣窗,所述第一連接構件可驅動地聯接到所述第二通氣窗以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所述第二通氣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弓形槽的至少另一部分包括不恆定的半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弓形槽的至少另一部分包括恆定的半徑。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還包括第二百葉窗組件,所述第二百葉窗組件適合於安裝到交通工具並具有第二通氣 窗,所述驅動機構在允許氣流穿過交通工具中的第二開口的第一位置和限制氣流穿過所述第二開口的第二位置之間驅動所述第二通氣窗。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第二連接構件,所述第二連接構件具有接合所述可旋轉構件的第一部分和連接到所述第二通氣窗的第二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包括第二弓形槽,所述第二連接構件的所述第一部分可滑動地接合所述第二弓形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在第一角度位置和第二角度位置之間的旋轉引起所述第一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二連接構件中的一個相對於所述第一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二連接構件中的另一個的運動。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在第一角度位置和第二角度位置之間的旋轉引起所述第一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二連接構件的同時發生的運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第二連接構件,所述第二連接構件具有接合所述可旋轉構件的第一部分和連接到第二通氣窗的第二部分。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包括第二弓形槽,所述第二連接構件的所述第一部分可滑動地接合所述第二弓形槽。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在第一角度位置和第二角度位置之間的旋轉引起所述第一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二連接構件中的一個相對於所述第一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二連接構件中的另一個的運動。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在第一角度位置和第二角度位置之間的旋轉引起所述第一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二連接構件的同時發生的運動。
14.一種系統,其包括: 第一通氣窗,其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 第二通氣窗,其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以及 驅動系統,其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驅動所述第一通氣窗和所述第二通氣窗中的至少一個,所述驅動系統包括第一構件和可旋轉構件,所述第一構件連接到所述第一通氣窗和所述第二通氣窗中的所述至少一個,所述可旋轉構件具有第一弓形引導部,所述第一弓形引導部可滑動地接合所述第一構件並旋轉以引起所述第一通氣窗和所述第二通氣窗中的所述至少一個的運動。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驅動系統包括第二構件,所述第一構件和所述第二構件分別連接到所述第一通氣窗和所述第二通氣窗。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包括第二弓形引導部,所述第二弓形引導部可滑動地接合所述第二構件並旋轉以引起所述第二通氣窗的運動。
17.根據權利要求16 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弓形引導部和所述第二弓形引導部大體上彼此對準。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弓形引導部和所述第二弓形引導部至少部分地彼此不對準。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弓形引導部的至少一部分包括恆定的半徑,並且所述第二弓形引導部的與所述第一弓形引導部的所述部分有角度地對準的至少一部分包括不恆定的半徑。
20.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弓形引導部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布置在距離所述可旋轉構件的旋轉軸線的第一距離處,所述第二端布置在距離所述旋轉軸線的第二距離處。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的旋轉運動引起所述第一構件的相應的線性運動。
22.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驅動系統包括第二構件,所述第一構件和所述第二構件分別連接到所述第一通氣窗和所述第二通氣窗,並且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包括第二弓形引導部,所述第二弓形引導部可滑動地接合所述第二構件並旋轉以引起所述第二通氣窗的運動,並且其中所述可旋轉構件在第一角度位置和第二角度位置之間的旋轉引起所述第一構件和所述第二構件的同時發生的運動。
23.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通氣窗適合於接近交通工具中的第一開口安裝,並且在所述第一位置允許氣流穿過所述第一開口並且在所述第二位置限制氣流穿過所述第一開口。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二通氣窗適合於接近所述交通工具中的第二開口安裝,並且在所述第一位置允許氣流穿過所述第二開口並且在所述第二位置限制氣流穿過所述第二開口。
25.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開口由交通工具的護柵來限定。
【文檔編號】B60K11/00GK103476617SQ201280016812
【公開日】2013年1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24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4日
【發明者】彼得·約翰·斯託克斯, 派屈克·芬查克 申請人:Srg環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