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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顯示的製作方法

2023-05-15 01:38:36 1


本申請一般地涉及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顯示。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裝置在它們的用戶的生活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用戶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開始更加依賴於電子裝置的使用。例如,用戶可在各種情況和各種環境下使用他們的電子裝置。愈加期望以允許用戶安全地執行其他行為而不會引起分心的方式允許用戶和電子裝置之間的交互。



技術實現要素:

權利要求書中闡述了本發明的示例的各個方面。

一個或多個實施例可提供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介質、電腦程式產品和/或方法,以用於:使得在用戶佩帶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接收與用戶關聯的眼睛移動信息;接收與用戶關聯的頭部移動信息;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以及至少部分基於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

一個或多個實施例可提供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電腦程式產品和/或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介質,其具有:用於使得在用戶佩帶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的部件;用於接收與用戶關聯的眼睛移動信息、接收與用戶關聯的頭部移動信息的部件;用於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的部件;以及用於至少部分基於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的部件。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頭戴式顯示器的至少部分的視覺通透性增加。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戴式顯示器的視覺通透性是指視覺信息通過頭戴式顯示器到達用戶的眼睛的傾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戴式顯示器的視覺通透性是指就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而言視覺信息通過頭戴式顯示器到達用戶的眼睛的傾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區域的視覺通透性增加。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的視覺通透性增加。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終止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顯示。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終止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顯示包括終止信息的與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顯示。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終止信息的整體的顯示。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使得顯示信息包括使得在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一位置處顯示信息,並且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將信息從頭戴式顯示器上的該位置移動到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不同位置。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不同位置相比頭戴式顯示器上的該位置進一步遠離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位置。

一個或多個示例實施例進一步執行動畫的顯示,所述動畫指示表示信息從頭戴式顯示器上的該位置到不同位置的顯示進度。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減小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大小。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減小信息的該部分的大小包括減小信息的與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大小。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減小信息的整體的大小。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透明性增加。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信息的該部分的透明性包括增加信息的與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透明性。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整體的透明性增加。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明亮度降低。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信息的該部分的明亮度包括降低信息的與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明亮度。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整體的明亮度降低。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確定頭部偏離方向與眼睛偏離方向相反。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信息包括指示眼睛偏離方向的信息。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信息包括指示頭部偏離方向的信息。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確定眼睛移動的幅度與頭部移動的幅度成比例。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信息包括指示眼睛移動的幅度的信息。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信息包括指示頭部移動的幅度的信息。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確定眼睛移動信息與頭部移動信息所指示的頭部移動的偏移一致。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的偏移是指在接收頭部移動信息和接收眼睛移動信息之前的用戶眼睛的注視方向與在接收頭部移動信息和接收眼睛移動之後的用戶眼睛的注視方向大致類似。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大致類似是指注視方向的任何偏離在注視方向容差內。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獨立於目標跟蹤信息。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排除目標跟蹤信息。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排除目標跟蹤信息和注視跟蹤信息之間的相關性。

一個或多個示例實施例進一步執行:接收與用戶關聯的其他眼睛移動信息;接收與用戶關聯的其他頭部移動信息;確定其他眼睛移動信息和其他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以及至少部分基於確定其他眼睛移動信息和其他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增加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至少部分基於不存在實質的眼睛移動。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不存在實質的眼睛移動是指在無意義閾值內的任何眼睛移動。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無意義閾值是指低於其時與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一致的移動閾值。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在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之後執行其他眼睛移動信息的接收。

一個或多個示例實施例進一步執行: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以及至少部分基於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保持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在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之前,執行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的保持。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區域的視覺通透性降低。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的視覺通透性降低。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使得顯示信息包括使得在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一位置處顯示信息,並且增加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將信息從頭戴式顯示器上的該位置移動到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不同位置。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不同位置相比頭戴式顯示器上的該位置更靠近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位置。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減小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大小。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減小信息的該部分的大小包括減小信息的與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大小。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減小信息的整體的大小。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透明性增加。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信息的該部分的透明性包括增加信息的與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透明性。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整體的透明性增加。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明亮度降低。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信息的該部分的明亮度包括降低信息的與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明亮度。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整體的明亮度降低。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為眼睛的上抬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為眼睛的下看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為眼睛的內收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為眼睛的外展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為眼睛的向右移動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的向右移動由右眼的外展或左眼的內收中的至少一個表徵。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為眼睛的向左移動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的向左移動由右眼的內收或左眼的外展中的至少一個表徵。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為眼睛的外展和上抬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為眼睛的內收和下看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彎曲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延伸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向左側向旋轉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向右側向旋轉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向前偏離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向後偏離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向左側向彎曲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向右側向彎曲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向後偏離和延伸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向左側向旋轉和彎曲表徵的方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為頸部的向右側向彎曲、向右側向旋轉、以及向前偏離表徵的方向。

一個或多個示例實施例進一步執行眼睛移動信息的確定。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信息包括眼睛移動傳感器信息。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傳感器信息為從光學傳感器、成像傳感器或磁力計傳感器中的至少一個接收的信息。

一個或多個示例實施例進一步執行頭部移動信息的確定。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信息包括頭部移動傳感器信息。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傳感器信息為從磁力計傳感器、陀螺儀傳感器、加速度計傳感器、方向傳感器、肌電傳感器、光學傳感器或成像傳感器中的至少一個接收的信息。

附圖說明

為了更完整地理解本發明的實施例,現在結合附圖參考以下描述,在附圖中:

圖1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裝置的方框圖;

圖2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關於用戶的位置、方向等等的解剖學術語的圖示;

圖3A-3D為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頭部移動、頭部取向、頭部偏離方向和/或頭部移動的幅度的圖示;

圖4A-4E為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眼睛移動、眼睛方向、眼睛偏離方向和/或眼睛移動的幅度的圖示;

圖5A-5B為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透視型顯示器的圖示;

圖6A-6F為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的突出度的圖示;

圖7為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帶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

圖8為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帶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

圖9為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帶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

圖10為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帶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以及

圖11為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帶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通過參考附圖的圖1至圖11可以理解本發明的實施例及其潛在的優點。

現在將在下文中參考附圖更全面地描述一些實施例,附圖中示出了一些但不是全部實施例。本發明的各種實施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實施,並且不應被解釋為限於本文所闡述的實施例;相反,這些實施例被提供為使得本公開將滿足適用的法律要求。相同的附圖標記始終表示相同的元件。如本文所使用,可以可替換地使用術語「數據」、「內容」、「信息」和類似術語以指代能夠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被發送、接收和/或存儲的數據。因此,任何此類術語的使用不應被視為限制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精神和範圍。

此外,如本文所使用,術語「電路」是指(a)僅硬體電路實現(例如,模擬電路和/或數字電路中的實現);(b)電路和電腦程式產品(多個電腦程式產品)的組合,包括存儲在一個或多個計算機可讀存儲器上的軟體和/或固件指令,所述指令一起工作以使裝置執行本文描述的一個或多個功能;和(c)要求軟體或固件以便操作的電路,諸如例如微處理器(多個微處理器)或微處理器(多個微處理器)的一部分,即使軟體或固件物理上不存在。「電路」的這種定義適用於本文包括在任何權利要求中該術語的所有使用。作為另一個示例,如本文所使用,術語「電路」還包括包含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和/或其一部分(多個部分)以及附帶軟體和/或固件的實現。作為另一個示例,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電路」還包括例如用於行動電話的基帶集成電路或應用處理器集成電路或者伺服器、蜂窩網絡裝置、其他網絡裝置,以及/或其他計算裝置中的類似集成電路。

如本文所定義,指代物理介質(例如,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儲設備)的「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介質」可不同於指代電磁信號的「暫時性計算機可讀介質」。

圖1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諸如電子裝置10的裝置的方框圖。然而,應當理解,所示出的和下文描述的電子裝置僅僅是可以從本發明的實施例受益的電子裝置的說明,並且因此不應該被認為是限制本發明的範圍。雖然電子裝置10被示出並且將在下文中被描述用於示例的目的,但是其他類型的電子裝置可以容易地採用本發明的實施例。電子裝置10可以是個人數字助理(PDA)、尋呼機、移動計算機、臺式計算機、電視、遊戲裝置、膝上型計算機、平板計算機、媒體播放器、照相機、錄像機、行動電話、全球定位系統(GPS)裝置、汽車、電話亭、電子表格、頭戴式顯示器和/或任何其他類型的電子系統。此外,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裝置不需要是整個電子裝置,而是在其他示例實施例中可以是電子裝置的部件或部件的組合。例如,該裝置可以是集成電路、一組集成電路等。

此外,裝置可以容易地採用本發明的實施例,而與它們提供移動性的意圖無關。在這點上,儘管可以結合移動應用來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但應當理解,本發明的實施例可在移動通信行業中和移動通信行業的範圍外結合各種其他應用來使用。例如,裝置可以是諸如大屏幕電視、電子表格、信息亭、汽車等不可攜帶裝置的至少一部分。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電子裝置10包括處理器11和存儲器12。處理器11可以是任何類型的處理器、控制器、嵌入式控制器、處理器核心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處理器11使用電腦程式代碼使裝置執行一個或多個動作。存儲器12可以包括易失性存儲器,諸如易失性隨機存取存儲器(RAM),其包括用於臨時存儲數據的高速緩存區域和/或其他存儲器,例如非易失性存儲器,其可以是嵌入式的和/可以是可移除的。非易失性存儲器可以包括EEPROM、快閃記憶體等等。存儲器12可以存儲多條信息和數據中的任何一條。信息和數據可以由電子裝置10使用以實現電子裝置10的一個或多個功能,諸如本文描述的功能。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存儲器12包括電腦程式代碼,使得存儲器和電腦程式代碼經配置與處理器一起使得裝置執行本文所描述的一個或多個動作。

電子裝置10可進一步包括通信設備15。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通信設備15包括與發送器和/或接收器可操作地通信的天線(或多個天線)、有線連接器等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處理器11向發送器提供信號以及/或者從接收器接收信號。信號可以包括根據通信接口標準、用戶語音、接收的數據、用戶生成的數據等等的信令信息。通信設備15可通過一個或多個空中接口標準、通信協議、調製類型和接入類型來操作。通過說明的方式,電子通信設備15可以根據第二代(2G)無線通信協議IS-136(時分多址接入(TDMA))、全球移動通信系統(GSM)和IS-95(碼分多址接入(CDMA))、根據第三代(3G)無線通信協議(諸如通用移動電信系統(UMTS)、CDMA2000、寬帶CDMA(WCDMA)和時分同步CDMA(TD-SCDMA))以及/或者根據第四代(4G)無線通信協議、無線網絡協議(諸如802.11)、短距離無線協議(諸如藍牙)等等來操作。通信設備15可以根據有線協議(諸如乙太網、數字用戶線(DSL)、異步傳輸模式(ATM)等)來操作。

處理器11可以包括用於實現音頻、視頻、通信、導航、邏輯功能等等以及用於實現本發明的實施例(包括例如本文描述的功能中的一個或多個)的部件。例如,處理器11可以包括用於執行各種功能(包括例如本文描述的功能中的一個或多個)的部件,諸如數位訊號處理器設備、微處理器設備、各種模數轉換器、數模轉換器、處理電路和其他支持電路。所述裝置可以根據這些設備各自的能力在這些設備之中執行電子裝置10的控制和信號處理功能。因此,處理器11可以包括在調製和傳輸之前對消息和數據進行編碼和交織的功能。處理器11可以另外包括內部語音編碼器,並且可以包括內部數據數據機。進一步地,處理器11可以包括操作一個或多個軟體程序的功能,所述軟體程序可以存儲在存儲器中,並且可以除了別的方面以外使處理器11實現至少一個實施例,包括例如本文描述的功能中的一個或多個。例如,處理器11可以操作連接程序,諸如常規的網際網路瀏覽器。連接程序可以允許電子裝置10根據例如傳輸控制協議(TCP)、網際網路協議(IP)、用戶數據報協議UDP、網際網路消息訪問協議(IMAP)、郵局協議(POP)、簡單郵件傳輸協議(SMTP)、無線應用協議(WAP)、超文本傳輸協議(HTTP)等發送和接收網際網路內容,諸如基於位置的內容和/或其他網頁內容。

電子裝置10可以包括用於提供輸出和/或接收輸入的用戶接口。電子裝置10可以包括輸出設備14。輸出設備14可以包括音頻輸出設備,諸如振鈴器,耳機,揚聲器等。輸出設備14可包括觸覺輸出設備,例如振動換能器、電子可變形表面、電子可變形結構等。輸出設備14可以包括視覺輸出設備,諸如顯示器、燈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使得顯示信息,顯示信息可以包括在所述裝置所包括的顯示器上顯示信息,將信息發送到單獨的裝置等。例如,所述裝置可以將信息發送到單獨的顯示器、計算機、膝上型計算機、移動裝置等。例如,所述裝置可以是通過向顯示信息的客戶端裝置發送信息來使得顯示信息的伺服器。通過這種方式,使得顯示信息可以包括將包括信息的一個或多個消息發送到單獨的裝置,將信息流傳輸到單獨的裝置等。電子裝置可以包括輸入設備13。輸入設備13可以包括光傳感器、接近度傳感器、麥克風、觸摸傳感器、力傳感器、按鈕、鍵盤、運動傳感器、磁場傳感器、照相機等等。觸摸傳感器和顯示器可以被表徵為觸摸顯示器。在包括觸摸顯示器的實施例中,觸摸顯示器可經配置從單個接觸點、多個接觸點等接收輸入。在此類實施例中,觸摸顯示器和/或處理器可以至少部分地基於位置、運動、速度、接觸面積等等確定輸入。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接收輸入的指示。所述裝置可以從傳感器、驅動器、單獨裝置等接收指示。指示輸入的信息可以包括信息,其傳遞指示輸入、指示輸入的方面、指示輸入的發生的信息等等。

電子裝置10可以包括多種觸摸顯示器中的任一種,包括經配置通過電阻、電容、紅外線、應變儀、表面波、光學成像、色散信號技術、聲脈衝識別中的任一種或其他技術實現觸摸識別並然後提供指示與觸摸關聯的位置和其他參數的信號的那些顯示器。此外,觸摸顯示器可經配置以觸摸事件的形式接收輸入的指示,該觸摸事件可以被定義為選擇對象(例如,手指、觸筆、筆、鉛筆或其他定點設備)和觸摸顯示器之間的實際物理接觸。備選地,觸摸事件可以被定義為使選擇對象接近觸摸顯示器,懸停在所顯示的對象上方或者在預定距離內靠近對象,儘管沒有與觸摸顯示器進行物理接觸。如此,觸摸輸入可以包括由觸摸顯示器檢測的任何輸入,包括涉及實際物理接觸的觸摸事件以及不涉及物理接觸但以其他方式被觸摸顯示器檢測到的觸摸事件,諸如作為所述選擇對象接近所述觸摸顯示器的結果。觸摸顯示器可能夠接收與和觸摸輸入有關的被施加到觸控螢幕的力關聯的信息。例如,觸控螢幕可以區分重按觸摸輸入和輕按觸摸輸入。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顯示器可以顯示二維信息、三維信息等等。

在包括鍵盤的實施例中,鍵盤可以包括用於操作電子裝置10的數字(例如,0-9)鍵、符號鍵(例如,#、*)、字母鍵等等。例如,鍵盤可以包括常規的QWERTY鍵盤布置。鍵盤還可以包括具有關聯功能的各種軟鍵。另外或備選地,電子裝置10可以包括接口設備,諸如控制杆或其他用戶輸入接口。

輸入設備13可以包括媒體捕獲元件。媒體捕獲元件可以是用於捕獲圖像、視頻和/或音頻以便存儲、顯示或發送的任何部件。例如,在其中媒體捕獲元件是照相機模塊的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照相機模塊可以包括數位照相機,其可以從捕獲的圖像形成數字圖像文件。如此,照相機模塊可以包括諸如透鏡或其他光學部件(多個光學部件)的硬體和/或從捕獲的圖像創建數字圖像文件所需的軟體。備選地,照相機模塊可包括僅用於查看圖像的硬體,而電子裝置10的存儲設備存儲由處理器11執行的指令,其為軟體形式以用於從捕獲的圖像創建數字圖像文件。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照相機模塊還可以包括處理元件,諸如輔助處理器11處理圖像數據的協處理器,以及用於壓縮和/或解壓縮圖像數據的編碼器和/或解碼器。編碼器和/或解碼器可以根據標準格式(例如,聯合圖像專家組(JPEG)標準格式)進行編碼和/或解碼。

圖2為示出相對於用戶200的位置、取向等的解剖學術語的圖示。可以看出,在解剖位置中描繪了用戶200。解剖位置是人體的姿勢,其中身體以腿部稍微分開腳部向前且手掌面向前方站立。

可以以關於彼此正交的三個基本軸(正面軸、縱軸、以及矢狀軸)來描述用戶200的身體。正面軸201是從右向左穿過用戶200的中心延伸的假想線。縱軸202是從上部(上)到下部(下)穿過用戶200的中心延伸的線。矢狀軸203是從前部到後部穿過用戶200的中心延伸的線。正平面204是將用戶200沿正面軸201和縱軸202劃分為前半部和後半部的平面。可以看出,在解剖位置中,當用戶200處於解剖位置時,正平面劃分用戶200的頭部和頸部。橫向平面205是通過正面軸201和矢狀軸203將用戶200劃分為上部分和下部分的平面。矢狀平面206是通過矢狀軸203和縱軸202將用戶200劃分成左部分和右部分的平面。可以看出,在解剖位置中,當用戶200處於解剖位置時,矢狀平面劃分用戶200的頭部和頸部。

在圖2的示例中,保持用戶200的頭部,使得頭部由正平面204和矢狀平面206劃分成兩半。用戶200的頭部面向平行於矢狀軸203的方向。在圖2的示例中,用戶200的頸部保持筆直和直立,使得頸部被正平面204和矢狀平面206劃分成兩半。用戶200的頸部被保持為使得頸部以縱軸202為中心。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使得頭部面向前方且用戶的頸部直立的用戶頭部的取向可以是解剖位置頭部取向。例如,圖2示出定位在解剖位置中使得用戶200的頭部保持在解剖位置頭部取向中的用戶200。

圖3A-3D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頭部移動、頭部取向、頭部偏離方向和/或頭部移動的幅度的圖示。圖3A-3D的示例僅僅是示例,並且不限制權利要求的範圍。例如,頭部移動可以變化,頭部取向可以變化,頭部移動的範圍可以變化等等。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識別用戶頭部的移動。相對於頭部的物理移動可關於基本移動來表徵。例如,複雜的頭部移動可以通過其中複雜的移動結合不同的基本移動的方式來表徵。圖3A-3D示出此類基本移動的示例。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的基本移動是頭部在頭部偏離方向上的移動。例如,頭部偏離方向可以識別頭部從頭部取向到不同頭部取向的移動方向。關於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移動來描述圖3A-3D的移動,類似於關於圖2所描述的。

在一些情況下,可能期望至少部分地基於用戶的頭部和/或頸部的位置來識別用戶的頭部的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取向是用戶頭部的空間取向。在一些情況下,可希望表徵用戶的此類頭部取向。例如,可期望將頭部取向與不同頭部取向相區分,以將頭部取向分類為特定頭部取向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可以通過頭部偏離方向來識別頭部取向。圖3A-3D示出此類基本移動的示例。相對於解剖位置頭部取向描述了圖3A-3D的頭部取向,類似於可以關於圖2所描述的。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通過頭部移動的幅度來表徵頭部的基本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的幅度指示在頭部移動之前的頭部取向與頭部移動之後的頭部取向之間的移動距離。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的幅度是頭部移動之前的頭部取向與頭部移動之後的頭部取向之間的角度。圖3A-3D示出此類距離和/或角度的示例。

圖3A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與頸部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彎曲和延伸關聯的頭部取向的圖示。頭部取向可以關於用戶的頸部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彎曲和延伸來描述。在圖3A的示例中,用戶定位在解剖位置中,使得用戶的頭部和頸部被正平面302二等分。彎曲304是通過頭部在向下方向中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沿著矢狀平面的傾斜來表徵的頭部和/或頸部的偏離。延伸306是通過頭部在向上方向中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沿著矢狀平面的傾斜來表徵的頭部和/或頸部的偏離。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是向下的頭部偏離方向。例如,頭部在向下頭部偏離方向上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移動導致頭部變得如頭部取向308所示地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是向上頭部偏離方向。例如,頭部在向上頭部偏離方向上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移動導致頭部變得如頭部取向330所示地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在向上頭部偏離方向或向下頭部偏離方向中的移動具有頭部移動的幅度。例如,移動之前的取向可以是解剖位置頭部取向,並且移動之後的頭部取向位置可以是頭部取向308。在該示例中,移動的幅度將小於其中移動之前的取向是頭部取向310且移動之後的取向是頭部取向308的移動。

圖3B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與頸部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向左側向彎曲和向右側向彎曲關聯的頭部取向的圖示。頭部取向可以關於用戶的頸部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向左側向彎曲和向右側向彎曲來描述。在圖3B的示例中,用戶定位在解剖位置中,使得用戶的頭部和頸部被矢狀平面322二等分。向左側向彎曲324是通過頭部在向左側向方向中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沿著正平面的傾斜來表徵的頭部和/或頸部的偏離。向右側向彎曲326是通過頭部在向右側向方向中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沿著矢狀平面的傾斜來表徵的頭部和/或頸部的偏離。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是向左側向頭部偏離方向。例如,頭部在向左側向頭部偏離方向上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移動導致頭部變得如頭部取向328所示地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是向右側向頭部偏離方向。例如,頭部在向右側向頭部偏離方向上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移動導致頭部變得如頭部取向330所示地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在向左側向頭部偏離方向或向右側向頭部偏離方向中的移動具有頭部移動的幅度。例如,移動之前的取向可以是解剖位置頭部取向,並且移動之後的頭部取向位置可以是頭部取向328。在該示例中,移動的幅度將小於其中移動之前的取向是頭部取向330且移動之後的取向是頭部取向328的移動。

圖3C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與頸部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向左側向旋轉和向右側向旋轉關聯的頭部取向的圖示。頭部取向可以關於用戶的頸部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向左側向旋轉和向右側向旋轉來描述。在圖3C的示例中,用戶定位在解剖位置中,使得用戶的頭部和頸部被矢狀平面324二等分。向左側向旋轉344是通過頭部在向左方向中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沿著縱軸的旋轉來表徵的頭部和/或頸部的偏離。向右側向旋轉346是通過頭部在向右方向中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沿著縱軸的旋轉來表徵的頭部和/或頸部的偏離。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是向左旋轉頭部偏離方向。例如,頭部在向左旋轉頭部偏離方向上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移動導致頭部變得如頭部取向348所示地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是向右旋轉頭部偏離方向。例如,頭部在向右旋轉頭部偏離方向上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移動導致頭部變得如頭部取向350所示地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和/或頸部在向左旋轉頭部偏離方向或向右旋轉頭部偏離方向中的移動具有頭部移動的幅度。例如,移動之前的取向可以是解剖位置頭部取向,並且移動之後的頭部取向位置可以是頭部取向348。在該示例中,移動的幅度將小於其中移動之前的取向是頭部取向350且移動之後的取向是頭部取向348的移動。

圖3D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與頸部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向前偏離和向後偏離關聯的頭部取向的圖示。頭部取向可以關於用戶的頸部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向前偏離和向後偏離來描述。在圖3D的示例中,用戶定位在解剖位置中,使得用戶的頭部和頸部被矢狀平面362二等分。向前偏離364是通過頭部和/或下巴在向外方向中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沿著矢狀平面的延伸來表徵的頭部和/或頸部的偏離。向後偏離366是通過頭部和/或下巴在向內方向中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沿著矢狀平面的收回來表徵的頭部和/或頸部的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是向前頭部偏離方向。例如,頭部在向前頭部偏離方向上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移動導致頭部變得如頭部取向368所示地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偏離方向是向後頭部偏離方向。例如,頭部在向後頭部偏離方向上從解剖位置頭部取向的移動導致頭部變得如頭部取向370所示地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在向前頭部偏離方向或向後頭部偏離方向中的移動具有頭部移動的幅度。例如,移動之前的取向可以是解剖位置頭部取向,並且移動之後的頭部取向位置可以是頭部取向368。在該示例中,移動的幅度將小於其中移動之前的取向是頭部取向370且移動之後的取向是頭部取向368的移動。

如前所述,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通過其中複雜的移動結合不同的基本移動的方式來表徵複雜的頭部移動。儘管圖3A-3D的示例均示出了不同類型的基本移動,但是此類移動可以被組合以便於表徵複雜的頭部移動、頭部取向、頭部偏離方向等。在一個示例中,頭部偏離方向可以將頭部移動方向識別為與頸部的向後偏離和延伸關聯的移動方向。在另一個示例中,頭部偏離方向可以將頭部移動方向識別為與頸部的向左側向旋轉和彎曲關聯的移動方向。在又一個示例中,頭部偏離方向可以將頭部移動方向識別為與頸部的向右側向彎曲、向右側向旋轉和向前偏離關聯的移動方向。

圖4A-4E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眼睛移動、眼睛取向、眼睛偏離方向和/或眼睛移動幅度的圖示。圖4A-4E的示例僅僅是示例,並不限制權利要求的範圍。例如,眼睛移動可以變化,眼睛取向可以變化,眼睛偏離方向可以變化等。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識別用戶的眼睛的移動。相對於眼睛的物理移動可以關於基本移動來表徵。例如,複雜的眼睛移動可以通過其中複雜的移動結合不同的基本移動的方式來表徵。圖4B-4E示出此類基本移動的示例。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的基本移動是眼睛在眼睛偏離方向上的移動。例如,眼睛偏離方向可以識別眼睛從眼睛取向到不同的眼睛取向的移動方向。圖4B-4E的移動是關於從眼睛取向的移動來描述的。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居中的眼睛取向是指示用戶眼睛的主要位置的取向。例如,主要位置可以是用戶眼睛的自然靜止位置、與用戶直視前方關聯的眼睛的位置、使得虹膜在眼睛開口內空間上居中的眼睛的位置等。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至少部分地基於用戶的至少一隻眼睛的位置來識別用戶的眼睛的取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取向為用戶的眼睛的空間取向。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表徵用戶的此類眼睛取向。例如,可期望將眼睛取向與不同的眼睛取向相區分,以將眼睛取向分類為特定眼睛取向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取向可以通過眼睛偏離方向來識別。圖4B-4E示出此類基本移動的示例。關於居中的眼睛取向描述了圖4B-4E的眼睛取向。

圖4A是示出居中的眼睛取向的圖示。在圖4A的示例中,眼睛取向402是居中的眼睛取向。如圖4A的示例所示,眼睛取向402是其中虹膜在眼睛開口、眼瞼等內空間上居中的取向。眼睛取向402可以是眼睛的主要位置,使得眼睛取向402與眼睛的自然靜止位置關聯。

圖4B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眼睛從居中的眼睛取向上抬的圖示。眼睛取向可以關於眼睛的上抬來描述。上抬412是與眼睛從眼睛取向向上移動關聯的眼睛的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是向上眼睛偏離方向。例如,眼睛在向上偏離方向中從居中的眼睛取向的移動導致眼睛變得如眼睛取向414所示地取向。

圖4C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眼睛從居中的眼睛取向下看的圖示。眼睛取向可以關於眼睛的下看來描述。下看422是與眼睛從眼睛取向向下移動關聯的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是通過眼睛從眼睛取向的下看來表徵的方向。例如,在圖4C中,眼睛取向424示出與眼睛偏離方向關聯的眼睛取向,所述眼睛偏離方向識別通過眼睛從居中的眼睛取向下看表徵的方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是向下眼睛偏離方向。例如,眼睛在向下偏離方向中從居中的眼睛取向的移動導致眼睛變得如眼睛取向424所示地取向。

圖4D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眼睛從居中的眼睛取向向右移動的圖示。眼睛取向可以關於眼睛從眼睛取向向右來描述。向右移動432是與眼睛從居中的眼睛取向朝著用戶身體的右側的移動關聯的眼睛的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是通過眼睛從眼睛取向的向右移動表徵的方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的向右移動通過右眼從眼睛取向的外展、左眼從眼睛取向的內收等表徵。眼睛的內收可以涉及眼睛移動到比眼睛取向更靠近用戶鼻子的位置。眼睛的外展可以涉及眼睛移動到比眼睛取向更遠離用戶鼻子的位置。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是向右眼睛偏離方向。例如,眼睛在向右偏離方向中從居中的眼睛取向的移動導致眼睛變得如眼睛取向434所示地取向。

圖4E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眼睛從居中的眼睛取向向左移動的圖示。眼睛取向可以關於眼睛從眼睛取向向左移動來描述。向左移動442是與眼睛從眼睛取向朝著用戶身體的左側的移動關聯的眼睛的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是通過眼睛從眼睛取向的向左移動表徵的方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的向左移動通過右眼從眼睛取向的內收、左眼從眼睛取向的外展等表徵。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偏離方向是向左眼睛偏離方向。例如,眼睛在向左偏離方向中從居中的眼睛取向的移動導致眼睛變得如眼睛取向444所示地取向。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通過眼睛移動的幅度來表徵眼睛的基本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的幅度指示在眼睛移動之前的眼睛取向與眼睛移動之後的眼睛取向之間的距離。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的幅度是眼睛移動之前的眼睛取向與眼睛移動之後的眼睛取向之間的角度。例如,移動之前的取向可以是居中的眼睛取向,並且移動之後的眼睛取向位置可以是眼睛取向414。在該示例中,移動的幅度將小於其中移動之前的取向是眼睛取向424且移動之後的取向是眼睛取向414的移動。

如前所述,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通過其中複雜的移動結合不同的基本移動的方式來表徵複雜的眼睛移動。儘管圖4B-4E的示例均示出了不同類型的基本移動,但是此類移動可以被組合以便於表徵複雜的眼睛移動、眼睛取向、眼睛偏離方向等。在一個示例中,眼睛偏離方向可以是通過眼睛從居中的眼睛取向的外展和上抬表徵的方向。在另一個示例中,眼睛偏離方向可以是通過眼睛從居中的眼睛取向的內收和下看表徵的方向。

圖5A-5B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透視型顯示器的圖示。圖5A-5B的示例僅僅是示例,並不限制權利要求書的範圍。例如,透視型顯示器的配置可以變化,用戶和透視型顯示器之間的關係可以變化,透視型顯示器的形狀可以變化,透視型顯示器的不通透性可以變化等。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顯示器是透視型顯示器。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透視型顯示器是向用戶呈現信息的顯示器,但是通過該顯示器可以看到顯示器與用戶相對的側面上的對象。透視型顯示器可被窗口、擋風玻璃、面具、眼鏡、頭戴式顯示器等所包括。頭戴式顯示器可以是例如可頭戴式安裝的顯示器、耦合到可佩帶在用戶頭部上和/或接近用戶頭部的位置處的元件的顯示器、可佩帶在用戶頭部上和/或接近用戶頭部的位置處的顯示器等。

圖5A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透視型顯示器502的圖示。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在透視型顯示器上顯示信息使得信息對應於通過透視型顯示器可視的一個或多個對象被稱為增強現實。在圖5A的示例中,用戶501可以通過透視顯示502來感知對象505和506。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透視型顯示器可以向用戶顯示信息。例如,顯示器502可以顯示信息503和信息504。信息503和信息504可以位於顯示器502上以使得該信息對應於通過透視型顯示器502可視的一個或多個對象,諸如對象505。在這樣的示例中,信息503可以與對象505關聯、識別對象505等。例如,信息503可以指示對象505的身份。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顯示器502可被頭戴式顯示器所包括。

在一些情況下,當通過透視型顯示器被感知時,在透視型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可對用戶遮掩一個或多個對象。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遮掩可以導致模糊。例如,在顯示器502上顯示信息503可導致與信息503關聯的顯示器502的顯示區域的遮掩。以這種方式,信息503可以與和透視型顯示器關聯的顯示區域的遮掩相關聯。

圖5B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透視型顯示器的圖示。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透視型顯示器是近眼式顯示器。近眼式顯示器可以是接近用戶的眼睛定位的透視型顯示器。圖5B的示例示出在每個透鏡中包括近眼式顯示器的眼鏡。在圖5B的示例中,右近眼式顯示器正在顯示信息513A和514A,並且左近眼式顯示器正在顯示信息513B和514B。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信息513A可以與信息513B關聯。例如,信息513A的內容可以與信息513B的內容完全相同。在一些情況下,即使513A和513B之間的內容可完全相同,右近眼式顯示器上信息513A的位置可與左近眼式顯示器上信息513B的位置不同。以這種方式,所述裝置可以改變左近眼式顯示器和右近眼式顯示器之間的信息的位置,以改變用戶感知的信息的視差。以這種方式,所述裝置可以改變用戶對信息的感知深度。

由於頭戴式顯示器的性質,在一些情況下,用戶可期望避免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可使用戶分心的信息。例如,當通過頭戴式顯示器被感知時,顯示在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可對用戶遮掩一個或多個對象。在這樣的示例中,頭戴式顯示器的用戶可期望在其中用戶期望避免遮掩用戶能夠通過頭戴式顯示器查看的對象的情況下,避免被頭戴式顯示器的至少一部分上顯示的信息分心。例如,在社交情況下、商業情況下、駕駛情況下等等,用戶可期望避免在頭戴式顯示器上潛在地模糊顯示信息。

在許多情況下,用戶可期望避免與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顯示關聯的分心,以避免正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等中斷正在進行的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裝置可以阻止在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例如,在可以被裝置檢測到的某些情況下,所述裝置可以阻止在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直到接收到某一輸入、直到接收到意圖的指示等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在不存在相反指示的情況下,裝置可以默認阻止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例如,所述裝置可以阻止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除非這種顯示由頭戴式顯示器的用戶發起、由頭戴式顯示器的用戶指示等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在少於頭戴式顯示器的整體的部分上阻止信息的顯示。例如,可以在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部分、頭戴式顯示器的用戶可配置區域中阻止信息的顯示等。例如,可以在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百分之九十的範圍內阻止信息的顯示,使得可以沿著頭戴式顯示器的周邊顯示信息。在這樣的示例中,周邊顯示區域可以用於顯示狀態指示器、電池圖形、無線連接性、時間、通知等。在另一個示例中,可以在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百分之七十的範圍中阻止信息的顯示。在這兩個示例中,可以在一個區域中阻止信息的顯示,並且在另一個區域中允許信息的顯示,以便避免以分心和/或阻礙的方式顯示信息。

在一些情況下,用戶可期望通過頭戴式顯示器的方式來查看信息。例如,用戶可期望頭戴式顯示器停止阻止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顯示,以允許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使得在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該信息可以是任何種類的視覺元素,包括文本、交互元素、圖形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導致顯示信息使得在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一位置處顯示信息。例如,所述裝置可以使信息顯示在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位置處。顯示器的中心位置可以是當用戶的眼睛在居中的眼睛取向中取向時,顯示器上的在用戶視野的中心處的位置。在許多情況下,用戶可期望以這樣的方式與頭戴式顯示器交互,即:避免潛在麻煩的觸覺交互、避免摸索頭戴式顯示器、允許正在進行的活動與和頭戴式顯示器的交互並行地繼續、允許自由使用用戶的雙手同時與頭戴式顯示器交互等。例如,用戶可期望通過利用眼睛移動、頭部移動、身體移動等與用戶的頭戴式顯示器交互。

在許多情況下,可期望所述裝置確定用戶是否可能正在查看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或正在通過頭戴式顯示器查看對象。例如,如果用戶正在查看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則用戶可期望信息在頭戴式顯示器上突出。以這種方式,用戶可能夠更有效地感知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在另一個示例中,如果用戶正在查看可以通過頭戴式顯示器看見的對象,則用戶可期望信息不太突出。以這種方式,用戶能夠以對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如果有的話)較少的阻礙來感知該對象。

前庭眼球反射(VOR)是我們的眼睛作出的反射移動,以便在我們移動時保持我們所正在看到的在視網膜上穩定。當移動他們的頭部時,如果用戶正通過頭戴式顯示器查看物理世界,他們將執行VOR。然而,當用戶在移動他們頭部的同時查看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時,用戶的眼睛不執行VOR,這是因為頭戴式顯示器與用戶的頭部一起移動,並且所顯示的信息不會相對於用戶的眼睛顯著地移動。因此,可以基於用戶是否正在執行VOR來推斷用戶是正在瀏覽頭戴式顯示器還是正在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可以在用戶移動他們的頭部時通過監測用戶的眼睛移動來檢測VOR。例如,如果個人正通過頭戴式顯示器查看物體,則所述個人可向上移動他的眼睛,因為所述個人向下移動他的頭部以允許他的眼睛保持指向特定物體。相反,如果用戶正在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則頭戴式顯示器可以以使得頭戴式顯示器隨用戶的頭部移動的方式安裝在用戶的頭部上。在這種情況下,用戶可以在沒有與任何頭部移動對應的任何眼睛移動的情況下繼續查看特定信息。例如,如果用戶正在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並且用戶移動他的頭部,則用戶可以繼續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而不必移動他的眼睛。以這種方式,用戶的眼睛移動和頭部移動的相關性可以指示用戶是否正在查看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以這種方式,可期望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是否與用戶正在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相一致,以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是否與用戶正在查看頭戴式顯示器的信息不一致等。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眼睛移動信息。眼睛移動信息可以指代指示一個或多個眼睛移動的信息。例如,所述裝置可以從至少一個存儲器、從另一裝置、從被配置為感測用戶的眼睛取向的一個或多個傳感器等接收眼睛移動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信息是眼睛移動傳感器信息。例如,眼睛移動傳感器信息可以提供指示所感測眼睛的取向的信息,提供指示所感測眼睛的移動的信息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傳感器信息可以是從光學傳感器、成像傳感器、磁力計傳感器、被配置為感測與眼睛取向關聯的信息的傳感器、被配置為感測與眼睛移動關聯的信息的傳感器等接收的信息。例如,可以利用一個或多個傳感器來感測指示眼睛移動、眼睛取向等的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例如,所述裝置可以至少部分地基於眼睛移動傳感器信息來確定、計算、外推、推斷眼睛移動信息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信息包括指示眼睛偏離方向的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眼睛移動信息包括指示眼睛移動的幅度的信息。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頭部移動信息。頭部移動信息可以指代指示一個或多個頭部移動的信息。例如,所述裝置可以從至少一個存儲器、從另一裝置、從被配置為感測用戶的頭部取向的一個或多個傳感器等接收頭部移動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信息是頭部移動傳感器信息。例如,頭部移動傳感器信息可以提供指示所感測頭部的取向的信息,提供指示所感測頭部的移動的信息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傳感器信息可以是從磁力計傳感器、陀螺儀傳感器、加速度傳感器、取向傳感器、肌電傳感器、光學傳感器、成像傳感器、被配置為感測與頭部移動關聯的信息的傳感器等接收的信息。例如,可以利用一個或多個傳感器來感測指示頭部移動、頭部取向等的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裝置確定頭部移動信息。例如,所述裝置可以至少部分地基於頭部移動傳感器信息來確定、計算、外推、推斷頭部移動信息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信息包括指示頭部偏離方向的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頭部移動信息包括指示頭部移動的幅度的信息。

在許多情況下,可期望裝置確定用戶是否已經停止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例如,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用戶已經停止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則所述裝置可以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突出度等。為了便於確定用戶已停止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可期望關於頭部移動來評估眼睛移動。例如,存在許多情況,其中眼睛移動和頭部移動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例如,與眼睛偏離方向相反的頭部偏離方向可以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如前所述,這種頭部移動和眼睛移動可以與用戶查看可通過頭戴式顯示器看見的對象一致。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確定頭部偏離方向與眼睛偏移方向相反。例如,類似於關於圖3A所描述的,所述裝置可以確定頭部偏離方向是向下頭部偏離方向,其與由眼睛的上抬表徵的眼睛偏離方向相反,如類似於關於圖4B所描述的。在這樣的示例中,所述裝置可以確定向下頭部偏離方向和上抬眼睛偏離方向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確定眼睛移動的幅度與頭部移動的幅度成比例。例如,所述裝置可以確定眼睛移動的距離與頭部移動的距離成比例。以這種方式,所述裝置可以確定這種比例性指示用戶保持朝向可通過頭戴式顯示器查看的對象的眼睛方向。在另一個示例中,所述裝置可以確定眼睛移動的角度與頭部移動的角度成比例。以這種方式,所述裝置可以確定這種比例性指示用戶保持朝向可通過頭戴式顯示器查看的對象的眼睛方向。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確定眼睛移動信息與由頭部移動信息指示的頭部移動的偏移一致。頭部移動的偏移是指在接收頭部移動信息和接收眼睛移動信息之前的用戶眼睛的注視方向,其大致類似於在接收頭部移動信息和接收眼睛移動之後的用戶眼睛的注視方向。大致類似可指注視方向的任何偏離在注視方向容差內。例如,注視方向上的微小波動可以與通過頭戴式顯示器查看同一物體相一致。注視方向的這種微小波動可以被認為在注視方向容差內。注視方向容差可以是由用戶配置的可調節設置、預定設置等。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獨立於物體跟蹤信息來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例如,通過頭戴式顯示器的用戶視野中的眼睛注視跟蹤和跟蹤對象可涉及額外的處理開銷、來自前置照相機的額外功率消耗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是獨立於對象跟蹤信息的。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排除對象跟蹤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排除對象跟蹤信息和注視跟蹤信息之間的相關性。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使得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降低突出度可以類似於關於圖6A-6F所描述的。以這種方式,在其中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在頭戴式顯示器上所顯示的信息不一致的情況下,所述裝置能夠避免所顯示的信息的侵入性。

在許多情況下,可期望裝置確定用戶是否已恢復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例如,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用戶已經恢復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則所述裝置可以使得顯示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增加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突出度等。為了便於確定用戶已經恢復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可期望關於另一個頭部移動來評估另一個眼睛移動。例如,存在許多情況,其中眼睛移動和頭部移動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例如,不存在實質的眼睛移動可以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接收眼睛移動信息,並且在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之後接收頭部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至少部分地基於不存在實質的眼睛移動。不存在實質的眼睛移動可以指任何眼睛移動在無意義閾值內。無意義閾值可以指低於其時與頭戴式顯示器的查看一致的移動閾值。例如,眼睛取向的微小波動可以與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同一信息相一致。眼睛取向的這種微小波動可以被認為不存在實質的眼睛移動。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使得增加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突出度的增加可以類似於關於圖6A-6F所描述的。

在許多情況下,可期望裝置確定用戶是否正在連續地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例如,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用戶正在連續地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則所述裝置可以繼續在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的至少一部分、保持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突出度等。為了便於確定用戶已經恢復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可期望關於頭部移動來評估眼睛移動。例如,在其中眼睛移動和頭部移動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的情況下,所述裝置可以確定用戶正在連續地查看顯示器上的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中實施例中,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並且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而保持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

圖6A-6F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在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的突出度的圖示。圖6A-6F的示例僅僅是示例,並且不限制權利要求書的範圍。例如,顯示可以變化,信息可以變化,突出度可以變化等。

當用戶正在查看顯示器上的信息時,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可影響用戶對信息的感知以及對通過顯示器可查看的對象的感知。例如,當信息被定位在顯示器上時,所述信息可遮掩通過顯示器可查看的對象,以使得信息非常地突出。在許多情況下,可期望增加或降低信息在顯示器上的突出度。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降低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增加信息在顯示器上的突出度。

圖6A-6F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顯示器的顯示區域600。例如,顯示區域600可以是類似於關於圖5A-5B描述的顯示器上的顯示區域。顯示區域600包括中心610-634。可以看出,圖6A-6F所示的示例將信息610描繪為菜單,將信息612描繪為文檔,以及將信息620、622、624、630、632和634描繪為圖標。在許多情況下,信息610-634可以是不同的信息。例如,信息612可以是照片、視頻、程序窗口等。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通過調節顯示器的視覺通透性來增加或降低顯示器的突出度。顯示器的視覺通透性可以指視覺信息通過顯示器到達用戶眼睛的傾向。例如,在圖5A的示例中,顯示器502的視覺通透性可以指與對象505關聯的視覺信息通過顯示器502到達用戶501的眼睛的傾向。在其中用戶期望通過顯示器查看對象的情況下,可期望增加顯示器的視覺通透性。例如,在圖5A的示例中,可期望在其中用戶501希望查看對象505的情況下增加顯示器502的通透性,使得用戶501能夠容易地通過顯示器502查看對象505。在用戶期望查看顯示器上的信息的情況下,可期望降低顯示器的視覺通透性。例如,在圖5A的示例中,在其中用戶501希望查看顯示信息503和505的情況下,可期望降低顯示器502的通透性,使得用戶501不會被通過顯示器502的對象505和506分心。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顯示器的至少一部分的視覺通透性增加。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顯示器的視覺通透性是指就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而言視覺信息通過顯示器到達用戶眼睛的傾向。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顯示器的中心區域的視覺通透性增加。例如,裝置可以增加圖5A的顯示器502的中心區域的視覺通透性。圖6B、圖6C和圖6E示出顯示區域600的中心區域602。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可指顯示區域的子區域,使得所述子區域由所述顯示區域的其餘部分界定。例如,在圖6B、圖6C和圖6E中可以看出,中心區域602由顯示區域600的其餘部分界定。可以看出,中心區域602是顯示區域600在大約顯示區域600的幾何中心位置處的子區域。在一些情況下,中心的尺寸、形狀和/或位置可以變化。例如,中心區域可以大於或小於中心區域602,可以是彎曲的、圓形的、橢圓形的、位於顯示區域的幾何中心之外的位置處等。中心區域可以包括顯示器的中心位置。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導致在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的視覺通透性增加。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顯示器的至少一部分的視覺通透性降低。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顯示器的中心區域的視覺通透性降低。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在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的視覺通透性降低。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增加或降低在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的明亮度。例如,可期望或降低圖5A的顯示器502上的信息503的明亮度。例如,降低信息的明亮度可以以當用戶正在查看其他信息(諸如對象505)時較少地使用戶分心的方式呈現信息。增加信息的明亮度可以以引起較大用戶注意力的方式呈現信息。例如,增加信息503的明亮度可以引起用戶501的更多注意力。信息的明亮度可指顯示器上的信息的亮度。例如,增加顯示器上的信息的明亮度可以使得用戶將信息感知為相比顯示器上其明亮度未增加的其他信息具有更大明亮度、相比先前信息的亮度具有更大亮度等。降低顯示器上的信息的明亮度可以使得用戶將信息感知為相比顯示器上其明亮度未降低的其他信息具有更小明亮度、相比先前信息的亮度具有更小亮度等。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明亮度降低。例如,裝置可以降低圖5A的顯示器502上的信息503的明亮度。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信息的一部分的明亮度包括降低信息的與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一部分的明亮度。例如,降低明亮度可以與在圖6B、圖6C和圖6E的顯示區域600的中心區域602中出現的信息對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整個信息的明亮度降低。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明亮度降低。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信息的一部分的明亮度包括增加信息的與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一部分的明亮度。例如,增加明亮度可以與在圖6B、圖6C和圖6E的顯示區域600的中心區域602中出現的信息對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整個信息的明亮度增加。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終止對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顯示。例如,在其中顯示器是透視型顯示器的情況下,信息可遮掩用戶期望通過顯示器查看的對象。例如,在圖5A所示的示例中,信息504可以遮掩用戶501通過顯示器502對對象505的查看。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終止顯示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顯示。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終止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顯示包括終止信息的與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一部分的顯示。例如,顯示器可以顯示類似於圖6A所示的信息。所述裝置可以終止信息612-624的顯示,使得顯示區域顯示類似於圖6B所示的信息。在圖6B中可以看出,信息612-624不存在於中心區域602中。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終止整個信息的顯示。例如,所述裝置可以終止顯示器上的所有信息的顯示,使得顯示器上不存在信息。

通常,裝置可以使得在顯示器上的位置處顯示信息。例如,在圖5A所示的示例中,裝置可以使得在顯示器502上的一位置處顯示信息503。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將顯示器上的信息從該位置移動到不同的位置。例如,用戶501可以發現信息503的位置使用戶在通過顯示器502查看對象505時分心。用戶501可以發現信息503在顯示器502上的不同位置處較少地分散注意力。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信息從顯示器上的一位置到顯示器上的不同位置的移動。例如,在圖6A所示的示例中,信息612、信息620、信息622、信息624、信息630、信息632和信息634在顯示區域600上的特定位置處被顯示。所述裝置可以移動信息612、信息620、信息622、信息624、信息630、信息632和信息634中的每一者,使得信息612、信息620、信息622、信息624、信息630、信息632和信息634在顯示區域600的不同位置處顯示。例如,信息612、信息620、信息622、信息624、信息630、信息632和信息634可以在如圖6C中示出的它們的位置處顯示。在圖6C中可以看出,中心區域602不存在信息。以這種方式,相比如圖6A中示出的信息,如圖6C所示的信息612-634對用戶來說較少地突出。在圖6C中可以看出,信息630、信息632和信息634可關於信息620、信息622和信息624相對於它們的位置移動。然而,應當理解,在一些情況下,信息630、信息632和信息634可以保持它們的位置。例如,信息630、信息632和信息634將不需要從它們的位置移動以使得中心區域602變得不存在信息。

在一些情況下,信息的移動可以包括終止在該位置處對信息的顯示,以及使得在不同位置處顯示信息。例如,在圖5A的示例中,裝置可以終止對信息503的顯示,並且使信息503在顯示器502上的不同位置處顯示。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顯示器上的不同位置比顯示器上的該位置進一步遠離顯示器的中心位置。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信息從顯示器上的一位置到顯示器上的不同位置的移動。例如,在圖6C所示的示例中,在顯示區域600上的一位置處顯示信息612。所述裝置可以移動信息612,使得其在顯示區域600上的不同位置處顯示。例如,信息612可以出現在如圖6A所示的其位置處。在圖6A中可以看出,信息612位於比如圖6C所示的信息612的位置更靠近顯示區域600的幾何中心的位置處。以這種方式,相比如果信息612出現在圖6C所示的位置處,信息612可對於用戶更加突出。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顯示器上的不同位置比顯示器上的該位置更靠近顯示器的中心位置。

在一些情況下,用戶可期望查看在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一位置處的信息顯示到在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不同位置處的信息顯示的平滑過渡。例如,用戶可期望信息顯示以這樣的方式從該位置流暢地移動到不同位置,即:允許用戶自然和舒適地跟隨信息的重新定位,以在重新定位期間繼續查看信息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裝置使得顯示動畫,所述動畫指示表示信息的一部分從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一位置到不同位置、到更靠近頭戴式顯示器的中心位置的另一個位置、到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中心位置等的顯示進度。為了便於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這種流暢的重新定位,用戶可期望在該位置處終止信息的顯示,並且使得在不同的位置處顯示信息、在更靠近中心位置的另一個位置處顯示信息、在中心位置處顯示信息等。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裝置使得在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一位置處終止信息表示的至少一部分的顯示。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減小在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的大小。例如,顯示器上的信息的大小可使用戶在通過顯示器查看對象時分心。例如,在圖5A的示例中,信息503的大小可使用戶501在通過顯示器502查看對象505時分心。減小信息的大小可指以使得信息在顯示器佔用較小區域的方式顯示信息。例如,在利用像素的顯示器上,可以在十個像素高乘十個像素寬的區域中顯示信息。減小信息的大小可以使得在五個像素高乘五個像素寬的區域中顯示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大小減小。例如,在圖6A所示的示例中,信息610-634被顯示為具有特定大小。所述裝置可以減小圖6A的信息610-634的大小,使得圖6D的信息610-634以不同的大小顯示。可以看出,信息610-634的大小在圖6D中相對於圖6A減小。以這種方式,相比圖6A的信息610-634,圖6D的信息610-634可對於用戶來說較少地突出。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減小信息的一部分的大小包括減小信息的與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大小。例如,所述裝置可以導致信息612-624的大小減小,同時保持信息610和信息630-634的當前大小。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整體的大小減小。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增加在顯示器上顯示的信息的大小。例如,增加信息的大小可以幫助引起用戶對大小增加的信息的注意。例如,在圖5A的示例中,增加信息503的大小可以引起用戶501對信息503的注意。增加信息的大小可指以使得信息在顯示器佔用更大區域的方式顯示信息。例如,在由像素組成的顯示器上,可以在五個像素高乘五個像素寬的區域中顯示信息。增加信息的大小可以使得在十個像素高乘十個像素寬的區域中顯示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大小增加。例如,在圖6C所示的示例中,信息610-634被顯示為具有大小。所述裝置可以增加圖6D的信息610-634的大小,使得信息610-634以不同的大小顯示。可以看出,信息610-634在圖6A中的大小相對於圖6D增加。以這種方式,相比圖6C的信息610-634,圖6A的信息610-634可對於用戶來說更加突出。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信息的一部分的大小包括增加信息的與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大小。例如,所述裝置可以導致信息612-624的大小增加,同時保持信息610和信息630-634的當前大小。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整體的大小增加。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增加顯示器上信息的透明性。例如,當顯示器上的信息更透明時,通過顯示器查看的對象可更加可見。顯示器上的信息的透明性可指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物理性質,使得光可以以允許用戶通過信息感知對象的至少一部分的方式經過顯示器上的信息。例如,在其中信息高度透明的顯示器上的信息之後出現的對象對於通過信息查看對象的用戶來說是可觀察的。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透明性增加。信息透明性的增加可指信息的物理性質,使得相比在增加透明性之前經過信息,更多的光可穿過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信息的該部分的透明性包括增加信息的與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該部分的透明性。例如,信息610-634可以以類似於圖6A所示的透明性級別在顯示區域600上顯示。所述裝置可以增加信息612-624的透明性,同時保持信息610和信息630-634的透明性水平,使得相對於信息610和信息630-634以更高的透明度顯示信息612-624。圖6E中示出了這種示例。在圖6E中可以看出,信息612-624與中心區域602對應。以這種方式,相比信息610、信息630、信息632和信息634,信息612、信息620和信息624可較少地突出。類似地,相比圖6A的信息612、信息620、信息624,圖6E的信息612、信息620和信息624可較少地突出。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整體的透明性增加。例如,可以以類似於圖6A所示的透明性級別在顯示區域600上顯示信息610-634。所述裝置可以增加信息610-634的透明性,使得信息610-634以更高的透明度顯示,類似於圖6F所示。以這種方式,信息610-634可對於顯示器的用戶來說較少地突出。

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降低顯示器上信息的透明性。例如,當顯示器上的信息不太透明時,顯示器上的信息對於用戶來說可以更易於感知。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透明性降低。信息透明性的降低可指信息的物理性質,使得相比在降低透明性之前經過信息,更少的光可經過信息。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降低信息的一部分的透明性包括降低信息的與顯示器的中心區域對應的部分的透明性。例如,信息610-634可以以類似於圖6E所示的透明性級別在顯示區域600上顯示。所述裝置可以降低信息612-624的透明性,同時保持信息610和信息630-634的透明性水平,使得相對於信息610和信息630-634以更低的透明度顯示信息612-624。在圖6E中可以看出,信息612-624與中心區域602對應。以這種方式,相比信息610、信息630、信息632和信息634,信息612、信息620和信息624可更加突出。類似地,相比圖6F的信息612、信息620和信息624,圖6E的信息612、信息620和信息624可更加突出。

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增加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包括使得信息整體的透明性降低。例如,可以以類似於圖6F所示的透明性級別在顯示區域600上顯示信息610-634。所述裝置可以降低信息610-634的透明性,使得信息610-634以不同的透明度顯示,類似於圖6A所示。以這種方式,信息610-634可對於顯示器的用戶來說更加突出。

圖7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存在與圖7的活動對應的一組操作。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或其一部分)可以利用該組操作。所述裝置可以包括用於執行此類操作的部件,包括例如圖1的處理器11。在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可通過具有存儲器(例如,圖1的存儲器12)變換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所述存儲器包括計算機代碼,所述計算機代碼經配置與處理器(例如,圖1的處理器11)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裝置執行圖7的一組操作。

在方框702,所述裝置使得在由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所述顯示、信息、頭戴式顯示器、以及用戶可以與關於圖2、圖5A-5B和圖6A-6F所描述的類似。

在方框704,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眼睛移動信息。所述接收和所述眼睛移動信息可以類似於關於圖4A-4D和圖5A-5B所描述的。

在方框706,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頭部移動信息。所述接收和所述頭部移動信息可以類似於關於圖3A-3D和圖5A-5B所描述的。

在方框708,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是否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所述確定可以類似於關於圖5A-5B所描述的。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則流程進行到方框710。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流程進行到方框704。

在方框710,所述裝置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的突出度。所述降低和所述信息的突出度可以類似於關於圖5A-5B和圖6A-6F所描述的。

圖8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存在與圖8的活動對應的一組操作。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或其一部分)可以利用該組操作。所述裝置可以包括用於執行此類操作的部件,包括例如圖1的處理器11。在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可通過具有存儲器(例如,圖1的存儲器12)變換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所述存儲器包括計算機代碼,所述計算機代碼經配置與處理器(例如,圖1的處理器11)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裝置執行圖8的一組操作。

如前所述,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所述裝置確定頭部偏離方向是否與眼睛偏離方向相反。以這種方式,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可以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頭部偏離方向與眼睛偏離方向相反。

在方框802,所述裝置使得在由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2所描述的。

在方框804,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眼睛移動信息,包括指示眼睛偏離方向的信息。所述接收、眼睛移動信息和眼睛偏離方向可以類似於關於圖4A-4D和圖5A-5B所描述的。

在方框806,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頭部移動信息,包括指示頭部偏離方向的信息。所述接收、頭部移動信息和頭部偏離方向可以類似於關於圖3A-3D和圖5A-5B描述的。

在方框808,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是否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這包括確定頭部偏離方向與眼睛偏離方向相反。以這種方式,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可以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頭部偏離方向是否與眼睛偏離方向相反。在方框810,所述裝置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10所描述的。

圖9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存在與圖9的活動對應的一組操作。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或其一部分)可以利用該組操作。所述裝置可以包括用於執行此類操作的部件,包括例如圖1的處理器11。在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可通過具有存儲器(例如,圖1的存儲器12)變換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所述存儲器包括計算機代碼,所述計算機代碼經配置與處理器(例如,圖1的處理器11)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裝置執行圖9的一組操作。

如前所述,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的幅度是否與頭部移動的幅度成比例。以這種方式,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可以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眼睛移動的幅度與頭部移動的幅度成比例。

在方框902,所述裝置使得在由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2所描述的。

在方框904,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眼睛移動信息,包括指示眼睛移動的幅度的信息。所述接收、眼睛移動信息以及眼睛移動的幅度可以類似於關於圖4A-4D和圖5A-5B所描述的。

在方框906,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頭部移動信息,包括指示頭部移動的幅度的信息。所述接收、頭部移動信息以及頭部移動的幅度可以類似於關於圖3A-3D和圖5A-5B所描述的。

在方框908,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是否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這包括確定眼睛移動的幅度是否與頭部移動的幅度成比例。以這種方式,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是否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可以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眼睛移動的幅度是否與頭部移動的幅度成比例。在方框910,所述裝置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10所描述的。

圖10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存在與圖10的活動對應的一組操作。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或其一部分)可以利用該組操作。所述裝置可以包括用於執行此類操作的部件,包括例如圖1的處理器11。在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可通過具有存儲器(例如,圖1的存儲器12)變換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所述存儲器包括計算機代碼,所述計算機代碼經配置與處理器(例如,圖1的處理器11)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裝置執行圖10的一組操作。

如前所述,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例如,在其中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的情況下,可期望增加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

在方框1002,所述裝置使得在由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2所描述的。在方框1004,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眼睛移動信息,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4所描述的。在方框1006,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頭部移動信息,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6所描述的。

在方框1008,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是否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8所描述的。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則流程進行到方框1010。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則流程進行到方框1004。在方框1010,所述裝置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10所描述的。

在方框1012,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其他眼睛移動信息。所述接收和其他眼睛移動信息可以類似於關於圖4A-4D和圖5A-5B所描述的。

在方框1014,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其他頭部移動信息。所述接收和其他頭部移動信息可以類似於關於圖4A-4D和圖5A-5B所描述的。

在方框1016,所述裝置確定其他眼睛移動信息和其他頭部移動信息是否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所述確定可以類似於關於圖5A-5B所描述的。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則流程進行到方框1018。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則流程進入到方框1012。

在方框1018,所述裝置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其他眼睛移動信息和其他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來增加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所述降低可以類似於關於圖5A-5B和圖6A-6F所描述的。

圖11是示出根據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的與使得在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關聯的活動的流程圖。在至少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存在與圖11的活動對應的一組操作。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或其一部分)可以利用該組操作。所述裝置可以包括用於執行此類操作的部件,包括例如圖1的處理器11。在一個示例實施例中,可通過具有存儲器(例如,圖1的存儲器12)變換裝置(例如,圖1的電子裝置10),所述存儲器包括計算機代碼,所述計算機代碼經配置與處理器(例如,圖1的處理器11)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裝置執行圖11的一組操作。

如前所述,在一些情況下,可期望所述裝置保持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例如,在其中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的情況下,可期望保持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

在方框1102,所述裝置使得在由用戶佩戴的頭戴式顯示器上顯示信息,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2所描述的。在方框1104,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眼睛移動信息,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4所描述的。在方框1106,所述裝置接收與用戶關聯的頭部移動信息,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6所描述的。

在方框1108,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是否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08所描述的。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不一致,則流程進行到方框1110。如果所述裝置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則流程進行到方框1112。在方框1110,所述裝置降低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類似於關於圖7的方框710所描述的。

在方框1112,所述裝置至少部分地基於確定眼睛移動信息和頭部移動信息與用戶查看頭戴式顯示器上的信息一致來保持頭戴式顯示器上信息的突出度。所述保持可以類似於關於圖5A-5B所描述的。

本發明的實施例可以以軟體、硬體、應用邏輯或軟體、硬體和應用邏輯的組合實現。軟體、應用邏輯和/或硬體可以駐留在裝置、單獨的設備或多個單獨的設備上。如果需要,軟體、應用邏輯和/或硬體的一部分可以駐留在裝置上,軟體、應用邏輯和/或硬體的一部分可以駐留在單獨的設備上,並且軟體、應用邏輯和/或硬體的一部分可以駐留在多個單獨的設備上。在一個示例實施例中,應用邏輯、軟體或指令集被保持在各種常規計算機可讀介質中的任何一個上。

如果需要,可以以不同的順序和/或彼此並行地執行本文所討論的不同功能。例如,圖7的方框704可以在圖7的方框706之後執行。此外,如果需要,上述功能中的一個或多個可以是任選的或可以被組合。例如,圖7的方框704可以是任選的和/或與圖7的方框706組合。

儘管在獨立權利要求中闡述了本發明的各個方面,但是本發明的其他方面包括來自所描述的實施例和/或從屬權利要求的特徵與獨立權利要求的特徵的其他組合,而不僅僅是在權利要求中明確闡述的組合。

在本文中還應注意,儘管上文描述了本發明的示例實施例,但是這些描述不應被視為具有限制性意義。相反,在不脫離如所附權利要求中限定的本發明的範圍的情況下,存在變型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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