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用於道路照明的具有優化發射的照明模塊的製作方法
2023-11-09 07:59:27
專利名稱:特別是用於道路照明的具有優化發射的照明模塊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照明裝置的技術領域,特別地涉及用於道路照明的照明裝置的技術領 域。
背景技術:
屬於現有技術並且通常在市面上可獲得的用於道路應用的照明組件總體上包括 適於為整個結構提供機械支撐並裝配有在杆、繩索、跨繩、鏈條和牆壁上的適當的鉤掛和 固定裝置的主體;設置有對應的機械固定和連接以及供電裝置的光源(通常具有燈絲或放 電);適於將所述光源的光發射傳送至一個空間部分的可能的反射器;以及通常包括由透明 或半透明的屏幕組成的漫射器的光學器件,所述屏幕適於封閉主體並且可能地根據期望的 模式來過濾所發射的光。
道路照明具有與道路表面(其通常是各向異性的)的反射特徵相關的一些特性。光 反射根據道路表面上的光入射角和光反射角而發生,並且因此,為了優化道路照明並避免 危險的陰暗區域,將光發射引導至使其更有效的地方,即,在亮度效果更高且更均勻的方向 上進行引導。
本質上,將光發射引導至通過照明產生的亮度比更高的道路表面區域,從而使用 更少的光發射來實現更好的照明效果,並且引導至所產生的亮度更均勻的區域中,從而遵 守在有效的規則中所闡述的均勻性要求。
對於LED照明組件,可以更準確且更精確的方式引導總體光發射流,因為可以調 節每個LED,以方便地引導其發射的光流。
在現有技術的設備中,單個LED通常布置在同一平面上,並且使光在期望的方向 上轉向,從而獲得期望的總體光束。
為此,通常採用與每個單個LED相關的TIR (全內反射)透鏡。
從一個角度來看,如果使用單個TIR透鏡來確保高度靈活性,則另一方面意味著 一系列技術問題。首先,因為所述TIR透鏡通常由塑性材料製成,所以可能出現與材料特性 的自然衰減有關的問題。實際上,可在相對短的時間內出現所採用的塑性材料的變黃和褪 光,並且嚴重影響設備性能。
並且,在用於道路照明的照明組件中使用TIR透鏡使得很難充分準確地引導光發 射以避免光在待照明的區域附近的區域中散射,從而破壞系統的節能。實際上,評估和控制 光流的有用部分是十分重要的,這部分是有效地發送至待照明的區域的設備流部分,並且 這部分提供關於由所考慮的照明設備發送至相關區域及其外部的光量的直接信息。發送至 不期望的區域的光流部分是照明裝置的能量性能的下降,並且因此,最終,應避免或者至少 限制能量的浪費。
最後,根據與折射現象相關的光學定律,當光輻射從一種材料傳遞至另一種材料 (正如在空氣與塑料之間並且然後在塑料與空氣之間傳遞)時,出現所發射的光束的強度和 質量的衰減。有時,對於白光發射,由於折射,可出現光分解為有色組分的現象。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因此顯然需要一種在無損於由所採用的光源消耗的功率的 有效管理的情況下適於優化其照明分布(illumination profile)的照明設備。
根據本發明的照明模塊通過引入這樣一種裝置來解決先前揭露的技術問題,該裝 置實施起來簡單且節省成本,在該裝置中,光流被準確地引導,並且不受有損於其質量和強 度的折射的影響。
附圖的簡述
圖1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照明模塊的平面圖、透視圖和側面剖視圖。
圖2參照根據本發明的照明模塊示出了 C/Y坐標系。
圖3示出了包括多個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的照明模塊的根據本發明的 照明設備。
圖4示出了包括多個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的照明模塊的根據本發明的 照明設備。
本發明的概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裝配有至少一個反射器和相對於所述反射器便利地布置的至少 三個點光源或其組件的照明模塊,從而優化所得到的照明分布。
本發明的詳述
在本發明的第一優選實施例中,並且參照附圖1,根據本發明的照明模塊的反射器 具有這樣的反射器該反射器包括中央部件10和兩個傾斜翼狀件11、12,優選地,所述兩 個傾斜翼狀件的特徵在於相對於所述中央部件10的不同尺寸和不同傾斜,並且優選地,所 述兩個傾斜翼狀件通過彼此相對的兩個側壁15結合;至少兩個光源13a、13b或光源組件 13a、13b,所述光源或光源組件優選地為點光源類型,布置在所述中央部件10上,優選地布 置在中央部件的端部附近。
所述傾斜翼狀件11、12可能可包括彎曲並且可包括多個區段,所述多個區段的特 徵可能在於彼此不同的傾斜和/或彎曲。
在本發明的第二優選實施例中,第三光源14放置在所述中央部件10上,優選地放 置在所述中央部件的中間點處。
布置在所述中央部件10的端部附近的所述光源13a、13b或光源組件13a、13b優 選地在道路領域中通常採用的光度分布的兩個基本組分上被弓I導。參照通常用於描述道路 照明領域中的光發射的並且在圖2中關於根據本發明的照明模塊而示出的參考C/Y坐標 系,優選地,布置在所述中央部件10的端部附近的所述光源13a、13b或光源組件13a、13b 的定向的特徵在於介於0°至30°之間的角度C和介於50°至90°之間的角度Y,以及介 於150°至180°之間的角度C和同樣介於50°至90°之間的角度Y。布置在所述中央部 件10的中部的第三光源(14)或第三光源組件(14)優選地定向成「填充」由布置在所述中 央部件10的端部附近的其他光源留下的「未覆蓋」的中間區域的光分布,並且角度C的值 在0°至360°之間,角度Y的值在0°至45°之間。
點光源的這種特定布置允許撞擊反射器壁的流量最小化,從而限制引導光束所需 的反射的次數。
有利地,本發明的裝置對象的反射器可由以高的光反射特性為特徵的塑性材料或 金屬製成,並且優選地由鋁製成。鋁允許由光源在工作期間產生的熱的有效耗散,從而有助於增強其光發射及持續時間。
並且,使用反射性表面消除了通過使用由塑性材料製成的透鏡可能出現的分解白 光的有色組分的現象。
優選地,所述傾斜翼狀件11、12的特徵在於相對於所述中央部件10,傾角分別為 大約30。和90。。
在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中,三個光源13、14或光源組件13、14對準。如果需 要不同特性的分布,中央光源14的位置也可相對於側光源未對準。
在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中,側光源13優選地具有相對於水平面在50°至 90°之間的傾角a。特別令人滿意的效果通過相對於水平面傾斜大約75°的光源來實現。
點光源優選地包括具有寬度在50°至150°之間的發射錐體(emissioncone)的 LED。特別令人滿意的效果通過採用以大約80°的發射錐體為特徵的LED來實現。
所述光源13a、13b、14或光源組件13a、13b、14優選包括適於改變其傾角和/或位 置的合適的定向裝置。在所述定向裝置的一個優選實施例中,所述定向裝置包括用於所述 光源或所述光源組件的支撐板,該支撐板通過能夠允許改變其位置和/或定向以及因此改 變所發射的光束的定向的合適的接合裝置與所述反射器關聯。例如,所述板可在沿著其軸 線布置的兩個位置上鉸接至所述反射器。因而,所述板以及與所述板關聯的所述光源可圍 繞所述板的軸線旋轉,從而改變所產生的光發射分布。可替換地,所述板可通過適於允許旋 轉軸線的位移的球型接合裝置結合至所述反射器。
可替換地,所述板可通過允許空間中的3個方向上的平移的接合裝置結合至所述 反射器。可替換地,上述定向系統可彼此組合。
此外,有利地,所述光源13a、13b、14可包括用於沿著優選的準線優化發射的合適 的裝置。例如,有利地,可採用集中器、反射器、TIR (全內反射)透鏡、菲涅耳透鏡等。
最後,所述光源13a、13b、14可包括適於單獨控制所述光源13a、13b、14的光發射 從而允許調節所得到的總體照明的導向裝置(Pi Ioting device)。
可採用多個根據本發明的照明模塊,以形成也是本發明的目的的照明設備。
參照圖3和圖4,所述照明設備包括多個根據本發明的並且彼此相鄰的照明模塊。 這允許實現適於有利地例如在道路照明領域中採用的高強度的總體光發射。
參照圖4,如果採用根據本發明的包括兩個光源13a、13b的照明模塊,所述照明設 備可有利地包括平行於所述傾斜翼狀件11、12以陣列布置在所述照明設備的側面上(並且 優選地在較小的側面上)的多個點光源15。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模塊,包括反射器,所述反射器又包括中央部件(10)和相對於所述中心部分(10)的兩個傾斜翼狀件(11、12);至少兩個光源(13a、13b)或光源組件(13a、13b),所述光源或光源組件布置在所述中央部件(10)的端部附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塊,包括布置在所述中央部件(10)的中間點附近的第三光源(14)或光源組件(14)。
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布置在所述中央部件(10)的端部附近的所述兩個光源(13a、13b)或光源組件(13a、13b)相對於參考C/ y坐標系分別根據介於0°至30°之間的角度C以及根據介於150°至180°之間的角度C、並且根據相對於豎直面介於50°至90°之間的角度Y而定向。
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第三光源(14)或光源組件(14)根據介於0°至360°之間的角度C並且根據介於0°至45°之間的角度Y而定向。
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光源(13a、13b、14)或光源組件(13a、13b、14)對準。
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點光源包括LED。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LED的特徵在於具有寬度在50°至150°之間的發射錐體。
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光源(13a、13b、14)或光源組件(13a、13b、14)包括用於沿著優選的準線優化所述光源或光源組件的發射的適當的裝置,所述裝置從包括集中器、反射器、TIR (全內反射)透鏡、菲涅耳透鏡的組中選擇。
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光源(13a、13b、14)或光源組件(13a、13b、14)包括適於單獨控制所述光源(13a、13b、14)或光源組件(13a、13b、14)的光發射從而允許調節所得到的總體照明的導向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光源(13a、13b、14)或光源組件(13a、13b、14)包括適於改變所述光源或光源組件的傾角的適當的定向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定向裝置包括用於所述光源(13a、13b、14)或所述光源組件(13a、13b、14)的支撐板,所述支撐板通過能夠改變所述光源或光源組件的定向並且因此能夠改變所發射的光束的定向的適當的接合裝置與所述反射器關聯。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適當的接合裝置包括適於允許所述板圍繞所述板的軸線旋轉的至少一個鉸鏈。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適當的接合裝置包括至少一個球形接頭。
14.根據權利要求1-13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傾斜翼狀件(11、12)包括彎曲。
15.根據權利要求1-14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傾斜翼狀件(11、12)包括多個區段。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區段的特徵在於彼此不同的傾角和/或彎曲。
17.根據權利要求1-16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優選地,所述反射器的所述傾斜翼狀件(11、12)的特徵在於相對於所述中央部件(10)分別為大約30°和90°的傾角。
18.根據權利要求1-17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反射器由塑性材料或金屬製成。
19.根據權利要求1-18所述的照明模塊,其中,所述反射器由鋁製成。
20.一種照明設備,包括多個根據權利要求1-19所述的照明模塊。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照明設備,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9所述的具有兩個光源(13a、13b)的照明模塊,所述照明設備還包括平行於所述傾斜翼狀件(11,12)以陣列布置在所述照明設備的側面上的多個點光源(15)。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中,以陣列布置的所述多個點光源(15)布置在與所述傾斜翼狀件(11、12 )中的較小翼狀件對應的側面上。
全文摘要
一種照明模塊,包括反射器,又包括中央部件(10)和相對於所述中央部件(10)的兩個傾斜翼狀件(11、12);至少兩個光源(13a、13b)或光源組件(13a、13b),布置在所述中央部件(10)的端部附近。
文檔編號F21V7/04GK103026129SQ201080068217
公開日2013年4月3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23日 優先權日2010年7月23日
發明者馬西莫·加塔裡 申請人:恩耐獨資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