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狗狗肇事逃逸怎麼判(綿陽男子騎摩託撞傷寵物狗)
2023-11-06 06:40:39
現在很多家庭養了寵物
沒事的時候帶自家「毛孩子」出去遛遛
在這裡想說一句
出門的時候請把繩子拴好
不然就悲劇了
……
11月14日,市民王先生騎著摩託車在一號橋附近,撞到了一隻小狗,隨後離開了現場,沒過幾日,交警讓他前去進行事故處理。
「狗主人要求我承擔狗的全部醫療費用,但我覺得這事我們雙方都有責任,不該由我個人承擔。」
車主:
狗主人沒有牽繩
雙方都有責任
11月14日8點左右,王先生駕駛摩託車沿涪濱路往松椏方向行駛。走到一號橋附近,他見前方有幾隻狗在路上,便減速並按了喇叭提醒。「結果不知道是那狗被嚇著了還是怎麼的,就跟車撞上了,隨後圍了一些人過來,我見沒有狗主人在現場就離開了。」王先生說,過了兩天,對方通過車牌號找到他,並要求他賠償狗的醫療費用。
「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也很遺憾,但我覺得這個事雙方都有責任。」王先生對如何賠償有疑問,「是否有明確規定這屬於交通事故?」
狗主人:
對方「肇事逃逸」
需付5000元醫療費
隨後,記者聯繫上受傷小狗的主人戴先生。戴先生稱,王先生行駛到了人行道,並且屬於「肇事逃逸」。
那天早上,我帶著兒子和小狗在河堤邊散步,他把我的狗撞到後就跑了,我兒子還跟著在後面追了一段路,我也一直在叫他停車,但他充耳不聞。
戴先生
「小狗背脊骨撞斷了,目前癱患著。」戴先生稱,小狗受傷很嚴重,一開始在綿陽寵物醫院治療花費了1000多元,後來送去成都醫治,又花費了4000多元。
關於遛狗未牽繩的問題,戴先生稱是當時看見大早上路上沒有多少行人才將繩子給小狗解開。
律師說法:
根據雙方過錯劃分責任
負責調解此事的李警官告訴記者,事發現場沒有監控,雙方的說法均無法得到證實,並且綿陽市目前沒有明確規定車輛撞到寵物的事件是否屬於交通事故, 「最終還是只能由她們雙方自行協商一個都能接受的處理結果。」
記者查閱綿陽養犬有關條例規定:「攜犬進入公園、廣場、綠道限定時間為:每日21時後至次日8時前。」、「攜犬外出時,必須給犬只系犬鏈或犬繩(長度不超過3米)。」
四川睿橋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植表示,法律上將狗界定為財產,王先生將狗撞傷,可界定為財產侵犯行為,應根據雙方過錯劃分責任。
「魏先生飼養了狗但脫離了主人控制,所以他是存在過錯的。而判斷王先生是否存在過錯,需要看他在行駛過程中是否違章,撞上狗之前是否採取緊急避險措施,最後按過錯比例分擔這個責任。」鄭植建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婉妹兒在此提醒各位養狗人士
平時出門一定要用繩子把狗狗栓好
防止狗狗亂跑丟失和其他意外情況的發生
綿陽日報社融媒體記者/李浩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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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綿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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