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旋轉門運行的運行方法
2023-11-06 06:38:52 3
專利名稱:用於旋轉門運行的運行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旋轉門運行的運行方法,這種旋轉門的轉動門翼是由電動機驅動的並且通過微處理機的控制或調節器對電機的傳動特性及轉速特性進行控制或調節,但其中電動機不是施加全部的驅動力,而僅施加一部分力,經過旋轉門的人通過對轉動門翼的持續接觸也必定對它施加一個力,這個力不是被電動機施加的,它用於保持轉動門翼的轉動速度。轉動門翼的轉速通常通過一種增量發送器來測量。同軸支承的轉動的門翼位於兩個鼓形壁之間,通常這兩個鼓形壁是被在直徑上對立的入口及出口隔斷的。通常必須設有的保安電子裝置,如傳感器等,對於這種旋轉門的安全運行則是可以去掉的。
對於由電動機驅動的轉動門翼,視結構情況而定,通常為了使用人的安全必須設置昂貴的傳感裝置。這種傳感裝置尤其可以是開關墊,傳感扳條,光簾,紅外及雷達警報器及光柵攔。所有這些被採用的傳感器能夠實現這種旋轉門的安全運行。但是如果越來越多地在一旋轉門中安裝這類保安傳感裝置,則可能由於各種極不同的保安系統引起門本來的運行特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幹擾,這就是說,使這種旋轉門多次地緊急斷電,這就需要相應受過訓練的人員施行手動合閘。
上述類型的旋轉門已由歐洲專利文獻0340771A1公知,其中固定在中間區域的各個門翼由一個驅動電機驅動。
德國專利文獻3934662公開了一種旋轉門,它設有一個安全開關及一個可電制動或鎖制的轉動塊。一個設有微處理機的可編程序的控制部分控制門的運行,並同樣地用於使安全傳感器及安全裝置保證門無故障的運行。
除去以上已描述的旋轉門外,還有不設有驅動電機的這類旋轉門。這種手動運行的旋轉門通常在其直徑上受到限制,因為轉動門翼必須由使用的人通過自身的力手動地投入運動。正是這一點,尤其對於老年人及殘疾人在花了很大努力時才能做到或根本無法做到。這種手動運行旋轉門由於不存在由傳動裝置產生的危險,因此不設有任何類型的安全裝置,但是它在其結構尺寸上受到很大限制。
本發明的任務在於對電機驅動的旋轉門建立一種控制或調節用的運行方法,它能允許對使用者不設置通常對這種門運行所必須有的安全傳感器及安全裝置。另一基本要求在於這種旋轉門對於殘疾人及老年人不必作出大的努力也能使其運行。
這個任務是這樣解決的由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操作的門僅在準支持方式或伺服運行時才由電傳動裝置驅動,其中同樣必須由人對支持力作出幫助。為了使這種旋轉門投入運動,至少在所有的門翼的一個上必須由使用者在運動方向上施加手動力。這個手動力將導致轉動門翼投入運動,並由此通過增量發送器的測量結果將一加速力傳送給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微處理機控制器由此識別出這時門翼出現了一個旋轉速度,並且控制器這時用於使電動機傳動裝置對該轉速提供支持。該支持應理解為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由轉動門翼的適當圓周速度Vm及由人的手動力(操作力)引起的轉動門翼的加速力計算出支持速度Vu,該速度Vu比圓周速度Vm小一數值△V。由此,對於轉動門翼的支持速度得到以下的式子Vu=Vm-△V轉動門翼的總速度Vm是由電動機產生的支持速度Vu及屬於手動力產生的形成轉動門翼速度Vm的差值△V組成的,其中在短時轉動門翼起動階段以後,由使用者僅需施加實質上很小的力,該力相應於速度△V。因此可以說,手動力正比於速度△V。在該力大時轉動門翼的速度大而在該力小時,門翼的速度也小。這種關係清楚表明轉動門翼的總速度取決於手動速度分量及電動機的支持速度分量。由於這個前提,因此可以在這裡做到禁止使轉動門翼離開人,因為他必須與轉動門翼持續地接觸,才能保持轉動門翼的運行。
為了建立一種在其中由電動機提供支持方式的調節方法,就必須做到採集由增量發送器檢測到的轉動門翼的圓周速度並在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中對一個選擇的運行程序作相應的處理。
明顯的是,Vu總是小於手動速度Vm。而且△V的值是可調整的,以使得旋轉門在相應的應用地點上能夠這樣地被調節或被控制在這裡對於使用人來說相應的支持方式佔優勢,這在具有各種不同直徑尺寸的門的情況下是尤其有必要的。
圖1表示轉動門翼的速度對時間的變化曲線概圖。
通過在至少一個轉動門翼上施加作用力將使其投入運動。根據在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中存儲的起動斜線8使總速度Vm上升到點3。但這個總速度不單單是由使用者施加的作用力產生的,它也由電動機產生,該電動機根據曲線4施加其在總速度Vm中的分量。僅是支持速度Vu相對總速度Vm的剩餘部分作為△V由使用者來施加力產生。如果使用人不再增大作用力,則曲線從起動斜線8的區域過渡到單調直線的轉動門翼的速度區域,也即運動速度9的區域。該速度一直維持到譬如作用於轉動門翼上的力被取消時為止。這將導致在點10上總速度Vm下降,因為使用者的支持力已去除。由此在點1上速度9及4的曲線被切斷,並根據在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中存儲的停轉斜線7使轉動門翼的速度下降到零。根據停轉斜線7的減速完全模仿了一個純手動旋轉門的轉動門翼的停轉。
如果注意到曲線下方面積中包含的能量,則表明,傳動裝置的動能5比使用人6的動能大出許多倍。傳動裝置並非提供了全部的驅動功率,而僅是作為一種支持。
在一種現行的旋轉門的情況下,△V為常數並以例如由手動獲得的轉動門翼圓周速度的一個百分率給出,並存儲在一個相應的非易失性存儲器中,以便根據被選擇的運行程序進行處理。電動機的支持速度是與手動力產生的轉動門翼圓周速度無關的總速度中的一個固定值,以使得在小及大的轉動門翼圓周速度的情況下,總是得到速度差值,並通過對各個轉動門翼的持續接觸使門不會轉離使用者。在必須花較大力的短時起動階段後,僅需用較小的力便能使門翼轉動,該力小於在純手動操作的通常情況下的旋轉門所需的力。儘管如此,仍由按壓門的人來確定轉動門翼應多快地運動。根據本發明的構思瞬時速度的支持由電動機給出,但它小於手動推進產生的或所需的轉動門翼的轉速。這種支持方式在使用者的行動範圍上體現出一種操作舒適性,因為僅需花很小的力,就能使轉動門翼操作。
為了使靜止的旋轉門投入轉動,除上述運行方式外也可以通過接觸器、開關、按鍵來啟動,通過張力測量條或其它合適的電力或電子傳感裝置來測量力。但必須緊接著在轉動門翼上施加壓觸力。
在這種方式的用於旋轉門的操作方法中,必須做到,使用人在轉動門翼轉動時持續地與門翼接觸。如果這種直接接觸被去消時,轉動門翼減速並導致停轉。它是這樣解決的,即在一個存儲器中存儲制動曲線或停轉斜線,它是對手工操作門停轉的模仿。
在轉動門翼上施加恆定力時,門翼將以恆速運動。如果該力上升及由此其速度上升時,則△V的量值保持不變,即將由電動機給出較大的支持力。在手的支持力下降時將導致電動機支持力的關斷。
根據所述運行方法運行的旋轉門,可以對使用人不設置安全傳感裝置。唯一由使用人確定的是圓周速度,這就是說,在各個門翼之間的多個室內具有多個人,將由在其所在門翼上作用最大力的人來決定轉動門翼的轉速。但也可以由感到圓周速度過大的另一個人對其前方的轉動門翼通過回拉施加制動力,由此使轉動門翼圓周速度的總值下降。因此根據本發明的運行方法的構思不僅體現了根據使用人行進速度的一種速度控制,而且也必須同時地掌握人與轉動門翼之間的接觸。這應被看成是與一種手動旋轉門等同的。
在一種旋轉門具有的傳感裝置方面,用於門的普通運行特性的傳感裝置及所謂安全傳感裝置之間必須是有區別的。其中用於運行的傳感裝置例如是一種測速發電機或增量發送器,利用它們可測量轉動門翼的速度。安全傳感裝置是對於通過常規旋轉門的使用人的安全所必須的。這種傳感裝置尤其採用光柵攔、紅外警報器、接觸墊、傳感板條、雷達警報器等。所有這些安全傳感裝置使旋轉門變得很昂貴。如果利用根據本發明的運行方法能夠去消這種安全傳感裝置,並能同時安全地運行,則就為利用這種方法運行的門的經營者提供了一種成本合理的選擇。
也可以想到,使用者可啟動一個開關,按鍵或傳感器,使門從靜止狀態到投入轉動。但緊接著,一定需要與轉動門翼中的一個建立按壓接觸,由此可以獲得用於傳動裝置支持所需的力及由此獲得轉動門翼的圓周速度。
權利要求
1.用於旋轉門運行的運行方法,該旋轉門的轉動門翼是由電動機驅動的,電動機通過微處理機的控制器或調節器對其傳動特性進行控制或調節,轉動門翼的轉速通過增量發送器來測量,其特徵在於,具有下列特徵a)旋轉門的轉動門翼是通過手動施加的力投入運動的;b)對由轉動門翼的運動產生的加速力進行檢測及測得轉動門翼的圓周速度,並將其傳送到中心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c)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計算出電動機所需的轉速,該轉速比必須獲得的轉速小一個數值△V,該必須獲得的轉速相當於手動獲得的加速力或由手動作用力產生的轉動門翼的圓周速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行方法,其特徵在於電動機的支持與作用於轉動門翼的手動力保持同樣長的時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運行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手動力去除後,轉動門翼按照由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給定的停轉斜線7達到靜止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運行方法,其特徵在於停轉斜線7相應於一種手動轉動門翼的停轉特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行方法,其特徵在幹由電動機支持的速度△V是可以調節的。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的運行方法,其特徵在於在該旋轉門上沒有設置用於使用人安全所必須的安全傳感裝置。
7.用於旋轉門運行的運行方法,該旋轉門的轉動門翼是由電動機驅動的,電動機通過微處理機的控制器或調節器對其傳動特性進行控制或調節,轉動門翼的轉速通過增量發送器來測量,其特徵在於,具有下列特徵a)旋轉門的轉動門翼是通過一個啟動控制信號投入運動的;b)在轉動門翼運動開始後,必須在至少一個轉動門翼上施加一個作用於轉動方向上的力;c)對由轉動門翼的運動產生的加速力進行檢測,及測得轉動門翼的圓周速度,並將其傳送到中心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d)微處理機控制器/調節器計算出電動機所需的轉速,該轉速比必須獲得的轉速小一個數值△V,該必須獲得的轉速相當於手動獲得的加速力或由手動作用力產生的轉動門翼的圓周速度。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用於旋轉門運行的運行方法,其中通過電動機產生一種支持方式,電動機以這樣的方式提供支持,即該支持力比由使用人作用於一個轉動門翼上的手動力小一個數值ΔV,由此使用人僅需花費較小的力。
文檔編號F16P3/00GK1116438SQ9419071
公開日1996年2月7日 申請日期1994年12月8日 優先權日1994年2月2日
發明者朱根·斯塔克 申請人:道爾瑪有限公司和兩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