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的製作方法
2023-11-02 23:38:12
本實用新型涉及玻璃鋼螺母生產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
背景技術:
玻璃鋼(FRP)亦稱作GFRP,即纖維強化塑料,一般指用玻璃纖維增強不飽和聚酯、環氧樹脂與酚醛樹脂基體。以玻璃纖維或其製品作增強材料的增強塑料,稱謂為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或稱謂玻璃鋼,注意與鋼化玻璃區別開來。由於所使用的樹脂品種不同,因此有聚酯玻璃鋼、環氧玻璃鋼、酚醛玻璃鋼之稱。質輕而硬,不導電,性能穩定.機械強度高,回收利用少,耐腐蝕。可以代替鋼材製造機器零件和汽車、船舶外殼等。
玻璃鋼在螺母中具有重要的應用,玻璃鋼螺母在製造過程中需要用到固化成型烘箱,現有技術中的固化成型烘箱結構複雜,烘箱工作效率不高,並且不便於進料出料,不適合推廣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包括殼體以及設置於殼體左右兩側的底座,所述底座頂部設有傳輸裝置本體,所述傳輸裝置本體包括支架、輥輪和傳輸帶,所述支架垂直連接於底座,所述殼體左右側壁上分別開設有進料口和出料口,所述傳輸帶貫穿進料口和出料口,所述殼體頂部設有檢修蓋,所述殼體內還設有滾輪支架,所述滾輪支架之間通過軸承連接有支撐輥,所述支撐輥位於傳輸帶的正下方,所述殼體內底部還對稱設有熱風機,所述熱風機一側設有進風管,所述熱風機頂部設有熱風管。
優選的,所述底座關於殼體對稱設置,且所述底座的水平高度相同。
優選的,所述底座和支架的連接處還設有加強板,且所述底座和支架均焊接於加強板。
優選的,所述進料口和出料口左右對稱設置,且所述進料口和出料口在同一水平高度。
優選的,所述檢修蓋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於殼體,且所述檢修蓋上還設有把手。
優選的,所述熱風機為兩組,且分別位於殼體內底部的左右兩側。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結構新穎,操作方便,將待固化成型玻璃鋼螺母模具放置在傳輸帶上,並從進料口進入殼體中,通過熱風機的設計,產生的高溫空氣,便於使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高效循環利用產生的熱能,工作效率高,固化好的玻璃鋼螺母通過出料口出料,操作方便,通過檢修蓋進行檢修,具有很高的實用性,大大提升了該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的使用功能性,保證其使用效果和使用效益,適合廣泛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的A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中:1殼體、2底座、3傳輸裝置本體、4支架、5輥輪、6傳輸帶、7進料口、8出料口、9檢修蓋、10把手、11滾輪支架、12支撐輥、13熱風機、14進風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包括殼體1以及設置於殼體1左右兩側的底座2,所述底座2頂部設有傳輸裝置本體3,所述傳輸裝置本體3包括支架4、輥輪5和傳輸帶6,所述支架4垂直連接於底座2,所述殼體1左右側壁上分別開設有進料口7和出料口8,所述傳輸帶6貫穿進料口7和出料口8,所述殼體1頂部設有檢修蓋9,所述殼體1內還設有滾輪支架11,所述滾輪支架11之間通過軸承連接有支撐輥12,所述支撐輥12位於傳輸帶6的正下方,所述殼體1內底部還對稱設有熱風機13,所述熱風機13一側設有進風管14,所述熱風機13頂部設有熱風管14,所述底座2關於殼體1對稱設置,且所述底座2的水平高度相同,所述底座2和支架4的連接處還設有加強板,且所述底座2和支架4均焊接於加強板,所述進料口7和出料口8左右對稱設置,且所述進料口7和出料口8在同一水平高度,所述檢修蓋9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於殼體1,且所述檢修蓋9上還設有把手10,所述熱風機13為兩組,且分別位於殼體1內底部的左右兩側。
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一種礦用設備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烘箱,使用時,將待固化成型玻璃鋼螺母模具放置在傳輸帶6上,並從進料口7進入殼體1中,通過熱風機13的設計,產生的高溫空氣,便於使玻璃鋼螺母固化成型,高效循環利用產生的熱能,工作效率高,固化好的玻璃鋼螺母通過出料口8出料,操作方便,通過檢修蓋9進行檢修,具有很高的實用性。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