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處理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與流程
2023-11-02 12:42:19 1
1.本技術涉及數據處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數據處理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2.在一些業務場景中,確定目標人群是非常關鍵的。舉例來說,針對營銷業務場景來說,需要預先通過屬性數據或數學模型,從基礎人群中精準定位出目標人群,以便於針對目標人群進行業務推廣,達到提高業務轉化、交易率以及企業知名度的目的。然而,目標人群的計算者和使用者通常情況下並不是同一個,在計算者確定出目標人群後,如何將目標人群數據交付給需要的使用者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3.目前,基於數據安全和隱私數據不可洩露等方面的考慮,計算者在基於基礎人群數據計算出目標人群數據後,需要將該目標人群數據交付給可信任的第三方或者管理平臺。該第三方或者該管理平臺在接收到目標人群數據後,基於使用者對人群數據的使用權限,對目標人群數據進行過濾,並將過濾後的目標人群數據交付給使用者,從而達到數據傳遞的目的。
4.然而,現有技術中目標人群數據的傳遞過程較複雜,存在效率較低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5.本技術提供一種數據處理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以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目標人群數據的傳輸效率較低的問題。
6.第一方面,本技術提供一種數據處理方法,包括:
7.根據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從多個私有標籤中確定出所述目標屬性對應的目標私有標籤;其中,私有標籤中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所述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根據所述私有標籤對應的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8.通過目標私有標籤中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從所述電子設備對應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9.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可能設計中,所述根據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從多個私有標籤中確定出所述目標屬性對應的目標私有標籤,包括:
10.將所述目標屬性與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所述目標私有標籤。
11.可選的,所述將所述目標屬性與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所述目標私有標籤,包括:
12.將所述目標屬性與所述電子設備本地存儲的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13.若所述電子設備本地存儲的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均與所述目標屬性不一致,則將所述目標屬性與其他電子設備中存儲的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
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14.向所述其他電子設備中存儲有所述目標私有標籤的目標電子設備發送授權請求,所述授權請求用於獲取所述目標私有標籤的使用權限;
15.接收目標電子設備發送的賦權後的目標私有標籤。
16.在第一方面的另一種可能設計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17.接收所述目標電子設備發送的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所述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包含更新後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
18.第二方面,本技術提供一種數據處理方法,應用於目標電子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19.接收電子設備發送的授權請求,所述授權請求用於給所述電子設備賦予目標私有標籤的使用權限,目標私有標籤中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所述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根據所述目標私有標籤對應的目標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20.根據所述授權請求,對所述目標私有標籤進行賦權處理,並將賦權後目標私有標籤發送至所述電子設備。
21.在第二方面的一種可能設計中,在所述接收電子設備發送的授權請求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22.將用於根據所述目標屬性從所述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所述目標人群數據的程序代碼,封裝成所述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
23.對所述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進行代碼混淆處理,獲取所述目標私有標籤。
24.可選的,所述方法還包括:
25.對所述程序代碼進行更新,獲取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
26.將所述目標私有標籤發送至已被授權的電子設備。
27.第三方面,本技術提供一種數據處理裝置,應用於電子設備,所述裝置包括:
28.確定模塊,用於根據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從多個私有標籤中確定出所述目標屬性對應的目標私有標籤;其中,私有標籤中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所述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根據所述私有標籤對應的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29.所述確定模塊,還用於通過目標私有標籤中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從所述電子設備對應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30.在第三方面的一種可能設計中,所述確定模塊具體用於:
31.將所述目標屬性與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所述目標私有標籤。
32.可選的,所述確定模塊具體用於:
33.將所述目標屬性與所述電子設備本地存儲的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34.若所述電子設備本地存儲的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均與所述目標屬性不一致,則將所述目標屬性與其他電子設備中存儲的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35.向所述其他電子設備中存儲有所述目標私有標籤的目標電子設備發送授權請求,
所述授權請求用於獲取所述目標私有標籤的使用權限;
36.接收目標電子設備發送的賦權後的目標私有標籤。
37.在第三方面的另一種可能設計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38.接收模塊,用於接收所述目標電子設備發送的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所述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包含更新後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
39.第四方面,本技術提供一種數據處理裝置,應用於目標電子設備,所述裝置包括:
40.接收模塊,用於接收電子設備發送的授權請求,所述授權請求用於給所述電子設備賦予目標私有標籤的使用權限,目標私有標籤中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所述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根據所述目標私有標籤對應的目標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41.發送模塊,用於根據所述授權請求,對所述目標私有標籤進行賦權處理,並將賦權後目標私有標籤發送至所述電子設備。
42.在第四方面的一種可能設計中,所述數據處理裝置還包括:
43.封裝模塊,用於將用於根據所述目標屬性從所述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所述目標人群數據的程序代碼,封裝成所述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
44.處理模塊,用於對所述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進行代碼混淆處理,獲取所述目標私有標籤。
45.可選的,所述處理模塊,還用於對所述程序代碼進行更新,獲取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
46.所述發送模塊,還用於將所述目標私有標籤發送至已被授權的電子設備。
47.第五方面,本技術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處理器、存儲器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並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電腦程式指令,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電腦程式指令時用於實現第一方面、第二方面以及各可能設計提供的方法。
48.第六方面,本技術可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存儲有計算機執行指令,所述計算機執行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用於實現第一方面、第二方面以及各可能設計提供的方法。
49.第七方面,本技術提供一種電腦程式產品,包括電腦程式,所述電腦程式被處理器執行時用於實現第一方面、第二方面以及各可能設計提供的方法。
50.本技術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該方法包括:電子設備根據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從多個私有標籤中確定出目標屬性對應的目標私有標籤,通過目標私有標籤中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從電子設備對應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在本技術方案中,使用者不需要從計算者獲取目標人群數據,可以直接使用計算者生成的私有標籤數據,而私有標籤中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根據私有標籤對應的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能夠有效保證數據安全,簡化數據處理流程,從而提高數據處理效率。
附圖說明
51.此處的附圖被併入說明書中並構成本說明書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技術的實施例,並與說明書一起用於解釋本技術的原理。
52.圖1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一的流程示意圖;
53.圖2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二的流程示意圖;
54.圖3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三的流程示意圖;
55.圖4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四的流程示意圖;
56.圖5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五的流程示意圖;
57.圖6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58.圖7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59.圖8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實施例三的結構示意圖;
60.圖9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實施例四的結構示意圖;
61.圖10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62.通過上述附圖,已示出本技術明確的實施例,後文中將有更詳細的描述。這些附圖和文字描述並不是為了通過任何方式限制本技術構思的範圍,而是通過參考特定實施例為本領域技術人員說明本技術的概念。
具體實施方式
63.為使本技術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技術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技術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技術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技術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技術保護的範圍。
64.在介紹本技術的實施例之前,首先對本技術實施例的應用背景進行解釋:
65.目前,在很多應用場景中需要對基礎人群進行篩選細分或者計算,從而得到符合條件的目標人群,以便後續對得到的目標人群進行分析或者後續處理。示例性的,可以對目標人群進行針對性業務推廣、廣告投放以及群發提醒信息等。現有技術中,目標人群的計算者和使用者通常情況下並不是同一個,計算者對基礎人群進行篩選和計算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可以通過屬性數據或數學模型等,但在計算者確定出目標人群後,如何將目標人群數據交付給需要的使用者是十分的繁瑣,因此即使計算者已經確定出目標人群,如何將目標人群數據交付給需要的使用者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66.在統一的基礎數據平臺內,計算者研發出一種人群劃分的模型,並且想要將計算出的目標人群數據分享給其他有需要的使用者,或者是使用者向計算者提出申請,希望使用該計算者的一個或多個模型計算出目標人群數據時,由於計算者不清楚使用者對人群數據的使用權限,同時不希望洩漏計算目標人群數據的具體邏輯和使用的模型,因此計算者無法直接將已經計算出的目標人群數據直接交付給使用者。
67.因此,基於數據安全和隱私數據不可洩露等方面的考慮,交付一個已確定出的目標人群數據需要根據數據安全性以及使用者對人群數據的使用權限,對目標人群數據進行過濾,還需要對目標人群數據中的敏感信息進行脫敏,才能將目標人群數據分享給需要的使用者。
68.目前,現有的目標人群數據的分享方式主要是計算者在計算出目標人群數據後,可以將該目標人群數據交付給可信任的第三方或者管理平臺。該第三方或者該管理平臺在接收到目標人群數據後,對目標人群數據進行篩選和脫敏,並將處理後的目標人群數據交
付給使用者,以使使用者對目標人群數據進行使用。
69.而且,現有技術中存在以下問題:
70.(1)、如果有多個使用者均需要使用計算者計算出的目標人群,則需要經過多次上述的操作才可以完成。
71.(2)、在目標人群交付後,如果模型或者計算規則發生變更或更新,則需要由計算者重新完成人群計算再交付給各使用者。
72.(3)、在使用者使用目標人群數據時,若基礎人群或者基礎人群屬性變化,則會導致已經交付的目標人群數據與當前實際情況不匹配,計算者需要重新計算目標人群數據,以保證使用者使用的目標人群數據是最新的。
73.綜上所述,現有技術的數據傳遞過程較複雜,存在效率較低的問題。
74.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發明人在對該技術領域進行研究的過程中發現,計算者可以將私有標籤直接發送給使用者,以使使用者通過私有標籤在自身可使用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該私有標籤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該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由於私有標籤封裝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是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使用者無法直接獲取從私有標籤中獲取計算目標人群的具體邏輯和使用的模型,同時,使用者可以使用私有標籤直接從自身可使用的初始人群數據中計算出目標人群數據,保證了數據安全性,簡化了目標人群交付的過程,從而提高數據交付的效率。
75.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技術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說明。
76.需要說明的是,下面這幾個具體的實施例可以相互結合,對於相同或相似的概念或過程可能在某些實施例中不再贅述。
77.圖1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一的流程示意圖。如圖1所示,該數據處理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驟:
78.s101、根據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從多個私有標籤中確定出目標屬性對應的目標私有標籤。
79.在本實施例中,該數據處理方法的執行主體為電子設備,該電子設備可以為上述使用者使用的電子設備,該電子設備可以為終端設備,也可以是伺服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本技術實施例對此不進行具體限定。
80.在本步驟中,電子設備在需要對目標人群進行針對性處理時,可以根據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確定出該目標屬性對應的目標私有標籤,以使後續通過目標私有標籤從自身可使用的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81.示例性的,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可以為基礎屬性,如身高、年齡、體重等。在一些商品廣告投放的場景中,商家a可以根據商品b的功效,確定適用人群(也就是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
82.其中,私有標籤中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根據私有標籤對應的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83.應理解,由於私有標籤中封裝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是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因此私有標籤具有不可逆推的效果。私有標籤可以包含對外公開的屬性,該對外公開的屬性可以為該私有標籤的標籤名稱以及描述內容等,但在人群劃分應用程式中使用的人群劃分的
計算規則,或者使用了那些基礎標籤、複合標籤、腳本數據等信息是隱藏不公開的。
84.其中,基礎標籤是指人群數據的直接屬性,如地區、年齡、體重等,複合標籤是通過人群數據的多個基礎標籤計算得出的標籤,如收入水平等。
85.應理解,本步驟的實現方式和原理可以參照圖2所示的實施例,此處不再贅述。
86.s102、通過目標私有標籤中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從電子設備對應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87.在本步驟中,為了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電子設備被預先賦予某一部分人群數據的使用權限,也就是說,電子設備僅能被賦予使用權限的人群數據。電子設備在獲取目標私有標籤後,可以基於該目標私有標籤從自身可使用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88.可選的,電子設備可以運行該目標私有標籤中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通過該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對該電子設備自身可使用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89.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電子設備根據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從多個私有標籤中確定出目標屬性對應的目標私有標籤,通過目標私有標籤中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從電子設備對應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在本技術方案中,使用者不需要從計算者獲取目標人群數據,可以直接使用計算者生成的私有標籤數據,而私有標籤中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根據私有標籤對應的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能夠有效保證數據安全,簡化數據處理流程,從而提高數據處理效率。
90.圖2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二的流程示意圖。如圖2所示,上述s101可以通過以下步驟實現:
91.s1011、將目標屬性與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92.在本步驟中,由於每個私有標籤具有對外公開的屬性,用來說明該私有標籤的作用。因此可以將私有標籤對外公開的屬性與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進行匹配,若匹配一致則說明可以通過匹配一致的目標私有標籤計算得到目標人群數據。
93.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s1011可以通過步驟(1)-(4)實現:
94.(1)、電子設備將目標屬性與該電子設備本地存儲的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95.可選的,該多個私有標籤可以是預先從其他電子設備中獲取的,還可以是根據用於根據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的程序代碼生成的,此處不再限制。
96.(2)、若電子設備本地存儲的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均與目標屬性不一致,電子設備則將目標屬性與其他電子設備中存儲的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97.電子設備在無法從本地獲取目標私有標籤時,可以進一步判斷其他電子設備總是否存儲有目標私有標籤,以使獲取其他電子設備中存儲的目標私有標籤。
98.(3)、電子設備向其他電子設備中存儲有目標私有標籤的目標電子設備發送授權請求。
99.其中,授權請求用於獲取目標私有標籤的使用權限。
100.相應的,目標電子設備則接收電子設備發送的授權請求,該授權請求用於給電子
設備賦予目標私有標籤的使用權限。
101.(4)、目標電子設備根據授權請求,對目標私有標籤進行賦權處理,並將賦權後目標私有標籤發送至電子設備。
102.其中,對目標私有標籤進行賦權處理可以為根據該電子設備的標識,將電子設備添加至該目標私有標籤的可使用設備列表中。
103.應理解,僅有經過賦權的電子設備才能夠使用目標私有標籤,未經過賦權的電子設備無法使用目標私有標籤。
104.相應的,針對電子設備來說,則接收目標電子設備發送的賦權後的目標私有標籤,以便後續對其進行使用,確定目標人群數據。
105.在上述實施例中,電子設備可以從自身存儲的私有標籤中確定出目標私有標籤,還可以從其他電子設備中的目標電子設備中獲取目標私有標籤。在電子設備需要使用目標電子設備中的目標私有標籤時,目標電子設備需要根據電子設備發送的授權請求對該電子設備進行賦權,避免電子設備獲取目標私有標籤後,私自轉發給其他設備使用,保證了目標私有標籤的安全性。
106.本技術方案將原來的目標人群數據的交付方式替換為交付目標私有標籤,目標電子設備無需計算目標人群數據,僅需要對電子設備授予使用目標私有標籤的使用權限,該電子設備就能夠在自己需要的時候使用目標私有標籤計算出目標人群數據。
107.圖3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三的流程示意圖。如圖3所示,目標電子設備在接收電子設備發送的授權請求之前,該數據處理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驟:
108.s301、將用於根據目標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的程序代碼,封裝成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
109.本技術實施例的執行主體為上述目標電子設備,該目標電子設備即為計算者使用的電子設備。應理解,該目標電子設備可以為終端設備,也可以是伺服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本技術實施例對此不進行具體限定。
110.在本步驟中,目標電子設備可以預先獲取用於根據目標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的程序代碼,該程序代碼可以包括標籤信息,例如基礎標籤和/或符合標籤,還可以包括人群劃分相關模型,本技術實施例對此不進行限定。進一步的,目標電子設備還可以根據上述程序代碼封裝成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以使使用者的電子設備對其進行使用。
111.可選的,該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可以為java應用。
112.應理解,具體的封裝處理過程和處理原理可以參考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方式,此處不再贅述。
113.s302、對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進行代碼混淆處理,獲取目標私有標籤。
114.在本步驟中,為了進一步防止使用者的電子設備或其他竊取到該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的電子設備對該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進行破譯,竊取其中的程序代碼,還需要將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進行代碼混淆處理,防止他人對應用程式進行反編譯。
115.其中,代碼混淆處理可以通過代碼混淆工具實現。示例性的,代碼混淆工具可以為proguard工具,還可以為其他現有存在的工具,此處不再限制。
116.可選的,在獲取目標私有標籤後,還可以確定目標私有標籤對外公開的屬性和隱
藏的屬性,從目標電子設備中獲取到目標私有標籤的電子設備僅能夠查看該目標私有標籤的公開屬性,不能查看隱藏屬性。
117.在上述實施例中,目標電子設備對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進行代碼混淆處理,獲取目標私有標籤,這樣就可以直接將目標私有標籤發送給需要的電子設備,無需計算目標人群數據。同時,由於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經過代碼混淆處理,其他設備無法逆推出其中用於計算目標人群數據的程序代碼,保證了私有標籤的安全性以及數據處理的效率。
118.圖4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四的流程示意圖。如圖4所示,該數據處理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驟:
119.s401、目標電子設備對程序代碼進行更新,獲取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
120.在本步驟中,隨著技術手段和計算方式的提升,程序代碼可以隨之進行更新。同時,在原先程序代碼存在問題時,也需要對程序代碼進行更新,以解決該問題。
121.其中,目標電子設備對程序代碼進行更新後,可以將更新後的程序代碼封裝成更新後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並對該更新後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進行代碼混淆處理,以獲取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
122.s402、目標電子設備將目標私有標籤發送至已被授權的電子設備。
123.相應的,針對於已被授權的電子設備,則接收目標電子設備發送的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包含更新後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
124.在上述實施例中,目標電子設備可以對目標私有標籤進行更新,並將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發送給已被授權的電子設備,以供其進行使用,保證電子設備使用該目標私有標籤獲取的目標人群數據是最新的,最正確的。應理解,僅有目標私有標籤的生成者(也就是本實施例的目標電子設備)能夠對目標私有標籤進行更新和修改,其他電子設備只能對目標私有標籤進行使用,無法對其進行更新和修改操作。
125.圖5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實施例五的流程示意圖。如圖5所示,該數據處理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驟:
126.s501、目標電子設備將全量數據標記上基礎標籤和/或覆核標籤。
127.其中,全量數據為全部的人群數據。
128.s502、目標電子設備在基礎標籤和/或覆核標籤的基礎上,獲取人群劃分程序代碼。
129.其中,該人群劃分程序代碼用於根據目標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的程序代碼,該目標屬性與基礎標籤和/或覆核標籤有關。
130.其中,該人群劃分程序代碼可以通過人群劃分模型實現。
131.s503、目標電子設備對人群劃分程序代碼進行封裝,並將封裝得到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進行代碼混淆處理,獲取所述目標私有標籤。
132.s504、電子設備根據目標電子設備存儲的目標私有標籤對外公開的屬性,確定是否符合自身的使用需求,在符合時,向目標電子設備發送授權請求。
133.相應的,針對於目標電子設備來說,則接收該電子設備發送的授權請求。
134.s505、目標電子設備根據授權請求,對目標私有標籤進行賦權處理,並將賦權後目標私有標籤發送至電子設備。
135.相應的,電子設備則接收目標電子設備發送的賦權後的目標私有標籤。
136.s506、電子設備通過賦權後的目標私有標籤,從對應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137.下述為本技術裝置實施例,可以用於執行本技術方法實施例。對於本技術裝置實施例中未披露的細節,請參照本技術方法實施例。
138.圖6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如圖6所示,該數據處理裝置60包括:
139.確定模塊601,用於根據目標人群的目標屬性,從多個私有標籤中確定出目標屬性對應的目標私有標籤。其中,私有標籤中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人群劃分應用程式,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根據私有標籤對應的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140.確定模塊601,還用於通過目標私有標籤中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從電子設備對應的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141.在本技術實施例的一種可能設計中,確定模塊601具體用於:
142.將目標屬性與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143.可選的,確定模塊601具體用於:
144.將目標屬性與電子設備本地存儲的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145.若電子設備本地存儲的多個私有標籤的屬性均與目標屬性不一致,則將目標屬性與其他電子設備中存儲的私有標籤的屬性進行對比,將對比一致的私有標籤確定為目標私有標籤。
146.向其他電子設備中存儲有目標私有標籤的目標電子設備發送授權請求,授權請求用於獲取目標私有標籤的使用權限。
147.接收目標電子設備發送的賦權後的目標私有標籤。
148.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可用於執行上述任一實施例中的電子設備側的數據處理方法,其實現原理和技術效果類似,在此不再贅述。
149.圖7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如圖7所示,該數據處理裝置60還包括:
150.接收模塊602,用於接收目標電子設備發送的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包含更新後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
151.圖8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實施例三的結構示意圖。如圖8所示,該數據處理裝置80包括:
152.接收模塊801,用於接收電子設備發送的授權請求,授權請求用於給電子設備賦予目標私有標籤的使用權限,目標私有標籤中封裝有經過代碼混淆處理的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用於根據目標私有標籤對應的目標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
153.發送模塊802,用於根據授權請求,將賦權後目標私有標籤發送至電子設備。
154.在本技術實施例的一種可能設計中,發送模塊802,還用於將目標私有標籤發送至已被授權的電子設備。
155.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可用於執行上述任一實施例中目標電子設備
側的數據處理方法,其實現原理和技術效果類似,在此不再贅述。
156.圖9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裝置實施例四的結構示意圖。如圖9所示,該數據處理裝置80還包括:
157.封裝模塊803,用於將用於根據目標屬性從初始人群數據中確定出目標人群數據的程序代碼,封裝成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
158.處理模塊804,用於對目標人群劃分應用程式進行代碼混淆處理,獲取目標私有標籤。
159.可選的,處理模塊804,還用於對程序代碼進行更新,獲取更新後的目標私有標籤。
160.需要說明的是,應理解以上裝置的各個模塊的劃分僅僅是一種邏輯功能的劃分,實際實現時可以全部或部分集成到一個物理實體上,也可以物理上分開。且這些模塊可以全部以軟體通過處理元件調用的形式實現;也可以全部以硬體的形式實現;還可以部分模塊通過處理元件調用軟體的形式實現,部分模塊通過硬體的形式實現。此外,這些模塊全部或部分可以集成在一起,也可以獨立實現。這裡所述的處理元件可以是一種集成電路,具有信號的處理能力。在實現過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驟或以上各個模塊可以通過處理器元件中的硬體的集成邏輯電路或者軟體形式的指令完成。
161.圖10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0所示,該電子設備100可以包括:處理器1001、存儲器1002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1002上並可在處理器1001上運行的電腦程式指令,所述處理器1001執行所述電腦程式指令時實現前述任一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
162.可選的,該電子設備的上述各個器件之間可以通過系統總線連接。
163.存儲器1002可以是單獨的存儲單元,也可以是集成在處理器中的存儲單元。處理器的數量為一個或者多個。
164.可選的,電子設備還可以包括與其他設備進行交互的接口。
165.收發器用於和其他計算機進行通信,該收發器構成通信接口。
166.應理解,處理器1001可以是中央處理單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還可以是其他通用處理器、數位訊號處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專用集成電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等。通用處理器可以是微處理器或者該處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規的處理器等。結合本技術所公開的方法的步驟可以直接體現為硬體處理器執行完成,或者用處理器中的硬體及軟體模塊組合執行完成。
167.系統總線可以是外設部件互連標準(peripheral component interconnect,pci)總線或擴展工業標準結構(extended 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eisa)總線等。系統總線可以分為地址總線、數據總線、控制總線等。為便於表示,圖中僅用一條粗線表示,但並不表示僅有一根總線或一種類型的總線。存儲器可能包括隨機存取存儲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也可能還包括非易失性存儲器(non-volatile memory,nvm),例如至少一個磁碟存儲器。
168.實現上述各方法實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驟可以通過程序指令相關的硬體來完成。前述的程序可以存儲於一可讀取存儲器中。該程序在執行時,執行包括上述各方法實施例的步驟;而前述的存儲器(存儲介質)包括:只讀存儲器(read-only memory,rom)、ram、快閃記憶體、硬碟、固態硬碟、磁帶(magnetic tape)、軟盤(floppy disk)、光碟(optical disc)
及其任意組合。
169.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可用於執行上述任一方法實施例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其實現原理和技術效果類似,在此不再贅述。
170.本技術實施例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該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存儲有計算機執行指令,當該計算機執行指令在計算機上運行時,使得計算機執行上述數據處理方法。
171.上述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述可讀存儲介質可以是由任何類型的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儲設備或者它們的組合實現,如靜態隨機存取存儲器,電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可編程只讀存儲器,只讀存儲器,磁存儲器,快閃記憶體,磁碟或光碟。可讀存儲介質可以是通用或專用計算機能夠存取的任何可用介質。
172.可選的,將可讀存儲介質耦合至處理器,從而使處理器能夠從該可讀存儲介質讀取信息,且可向該可讀存儲介質寫入信息。當然,可讀存儲介質也可以是處理器的組成部分。處理器和可讀存儲介質可以位於專用集成電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s,asic)中。當然,處理器和可讀存儲介質也可以作為分立組件存在於設備中。
173.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腦程式產品,該電腦程式產品包括電腦程式,該電腦程式存儲在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至少一個處理器可以從該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讀取該電腦程式,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執行所述電腦程式時可實現上述數據處理方法。
174.應當理解的是,本技術並不局限於上面已經描述並在附圖中示出的精確結構,並且可以在不脫離其範圍進行各種修改和改變。本技術的範圍僅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