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11-30 08:39:36 4
專利名稱:一種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傘具,準確地說是一種傘具的開收控制結構的改進,使得傘具開收的控制方便、簡潔。
背景技術:
自動傘的開收結構,一般利用元件之間的卡扣,使得推動把手的按鈕時,通過元件之間的配合,達到開傘、收傘的目的,如專利申請00200273.6,其描述的是通過掣動部與子彈頭配合,掣動部推壓子彈頭達到收傘、開傘的作用,掣動部又由主體、固定環、活動塊、內按鈕、按座、外按鈕、內套管及卡板構成,結構複雜,配合比較精細,相對於加工製作需要一定的精度,為了防止誤動作導致收傘,還專門設置了活動塊控制內按鈕的推動位置,比較麻煩。
另外的傘的開收結構,譬如臺灣專利公告218084所描述的,首先控制裝置由按鈕、開傘控制器及收傘控制器構成,開傘控制器包括一對開叉元件、固定於開叉元件上的楔形塊、張力彈簧,楔形塊用於卡扣傘收合的中棒的扣孔,張力彈簧與開叉元件配合,以推動開叉元件,使楔形塊鬆開對中棒的卡扣,達到開傘的目的;收傘控制器包括彈性推桿、扣頭裝置(包括扣頭、頸部、樞接部及拉索),並有固定於中棒的三角突塊配合卡擋扣頭,以形成完整的收傘結構,其收傘控制器包含有彈性推桿,該推桿的前端在開傘時被下壓彎曲向下,不至於產生誤動作,無故收傘;收傘時,下壓的彈性推桿的中棒因為開傘彈出,彈性推桿能為自身的彈性伸直,並頂持扣頭,推動彈性推桿可令其推動扣頭脫離三角突塊的卡扣,以達到收傘的效果。
該結構仍然過於複雜,其把手內控制機械結合緊密,相對於製作成本、加工精度都比較高,且個別配件像彈性推桿需一端固定在按鈕固定座內,一端能夠向下彎曲,對原料的要求比較高,否則很容易出現配合的失誤,而且長期使用,也容易導致材料疲勞,出現無法配合的情況。
而且利用固定設置於中棒上的三角突塊作為卡扣的配合部件,往往由於加工的原因,使其配合不精確,難以達到比較好的開收傘作用,生產製作的合格率往往比較低,而且對於加工的要求也很嚴格,所以該結構雖然有創新,但是一直沒有實際應用。
實際生產中,應用的開收傘結構基本上是專利申請00200273.6及類似的結構。
另外,其開傘控制結構也有配合及製作的問題,迫切需要改良。
發明內容
為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合二者的特點,設置與按鈕一體化的自動傘的開傘控制結構,以達到控制方便、簡化結構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以簡化開傘、收傘的結構,使之能夠具有簡捷的開傘及收傘控制機構。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該結構不必設置專門防誤操作機構,可通過自身達到防止誤操作的作用。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包括有按鈕、開傘控制器及收傘控制器,其特徵在於開傘控制器固定於按鈕內側,並與按鈕形成一體的環形結構,具體地說該結構類似於戒指的形式,傘的中棒或者下巢可從其環形結構的中間插入到把手中,開傘控制器的環形結構的一側設置有向內凸伸的扣頭,扣頭對應的環形結構的外側設置有彈簧,彈簧頂持環形結構,並推動該扣頭可與中棒或者下巢的扣孔相配合,在彈簧及按鈕的作用下可以達到收攏傘及開傘的效果。
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設置於自動開收傘的把手中,收傘控制器位於按鈕的內部,為樞接在按鈕內部的可擺動的控制片,插入把手內部的傘的內管對應控制片的位置設置有彈性的擋板,以在開傘時約束卡擋子彈頭。
當傘處於收攏狀態時,傘的開傘控制器是卡扣在傘中棒或者下巢的扣孔上,且收攏的傘的中棒或者下巢下壓控制片,使得控制片向下擺動,牴觸到傘的中棒或者下巢,不能對應子彈頭的位置;傘打開時,按壓按鈕,按鈕推動開傘控制器解開對中棒或者下巢的卡扣,使得中棒或者下巢在開傘彈簧的作用下彈出把手,此時就使控制片擺脫中棒或者下巢的壓制,自動恢復到其水平狀態,對應於卡擋子彈頭的擋板;收傘時,再次按壓按鈕,按鈕推動控制片,控制片使子彈頭脫離擋板的卡擋,在收傘彈簧的作用下脫出把手,從而達到收傘的目的。
所述的控制片,其樞接部位設置有彈性裝置,以使其在擺脫傘的中棒的壓制時,控制片能夠恢復到水平的位置,對應於擋板。
上述的彈性裝置,可為簡單的彈簧,其一端頂持於按鈕內部,一端頂持於控制片的下部,以彈性支撐控制片能夠在沒有壓制時恢復到水平位置。
所述的把手的外殼,設置為按鈕裝置、蓋片及主體三部分,其中蓋片可設置為對稱的兩部分,用於卡扣在主體的兩側,其對稱的中上部設置缺口,以設置按鈕裝置,按鈕裝置設置在主體的上部,並將其開傘控制器伸入到主體中,使得傘的中棒或者下巢可以插入到其中。
所述的主體,其上設置有多處卡扣,以使蓋片能夠固定於其主體上,對應的蓋片上則具有與之配合的扣頭或者配合槽,由此形成美觀結實的把手。
所述的按鈕開傘控制器的環形結構的適當部位設置有一缺口,蓋片則設置有凸起,並該凸起通過主體的開口伸入到主體中,與上述的缺口配合,以配合蓋片的安裝,及限制開傘控制器的位置,使其不至於因傘下巢脫離而凸出傘把手表面。
上述的缺口,可設置於環形結構側壁的下部,也可設置於環形結構的側壁上,形成槽狀的結構,以便於其與按鈕一起滑動。
所述的開傘控制器的環形結構上可設置突起的結構,同時把手的主體上設置對應的滑槽,使得該突起能夠隨著按鈕的壓按在該滑槽內滑動,以限制開傘控制器的位置,使其不至於因下巢的脫離而凸出傘把手表面。
所述的突起,可以是筋條,也可以是凸塊,或者類似的結構,只要其能夠與把手主體的滑槽配合,起到限位作用即可。
總之,為了約束限制固定在按鈕上的開傘控制器的位置,開傘控制器上可設置類似於上述形式的卡扣或者是其它結構,其目的是限定開傘控制器的位置,使其只能在把手內呈水平方向滑動,為此其它的限定結構也是允許的。
本實用新型將按鈕和開傘控制結構結合在一起,按鈕可直接作用控制開傘,省掉了許多細小的配件,進一步簡化把手的結構,且控制、安裝方便,操作簡化,又能準確地控制傘的開收。
另外,可擺動的控制片與擋板配合的結構,簡化了收傘控制機構的結構,可擺動的控制片在開傘、收傘的過程中處於不同的位置,使得其能夠具有防止誤操作功能,可在控制子彈頭過程中同時具有防誤操作的作用,使得該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得到簡化,控制方便,也降低了製作安裝成本。
作為進一步的改進,本實用新型的把手在製作時可設置為組合形式的,便於安裝,而且極大地方便生產製作,提高生產效率。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A部分的剖視圖,圖3為圖1所示結構的組裝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另一種實施例的組裝示意圖,圖5為圖1所示實施例收攏時的結構示意圖,圖6為圖1所示實施例開傘的結構示意圖,圖7為圖1所示實施例收傘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方式,該方式顯示按鈕3設置在把手1的上部,並嵌套於把手的主體1-1中,把手3的外觀為鴨蛋形狀,其底部為圓弧形,下巢2在傘收攏時其下部可以收攏到把手內。
參見圖1、圖2,按鈕3的兩側橫向連接有開傘控制器3-6,開傘控制器3-6與按鈕形成一體化的環形結構,從外觀看,開傘控制器3-6與按鈕3形成了類似戒指的結構,並且開傘控制器3-6的適當部位對稱分布有用以約束開傘控制器位置的凸起1-2;傘的中棒裝置在收攏時插入到該環形結構內,其中下巢2有突出的下部,該下部的一側具有開槽,以方便按鈕3帶動開傘控制器3-6的滑動,與該開槽對應的下巢另一側則設置有扣孔,以使開傘控制器3-6能夠卡扣該扣孔,起到控制開傘的作用。
在按鈕3設置開傘控制器3-6的下方,固定有可擺動的控制片3-3,其中控制片3-3的一端是通過銷軸3-2固定於按鈕3之上,另一端可自由擺動,且在該固定端設置有頂持於按鈕壁及控制片的彈簧3-4,該彈簧3-4一端頂持於按鈕壁,另一端頂持於控制片3-3的下部,以使控制片在沒有約束時能夠水平頂持位於把手內的子彈頭,從而控制收傘。
開傘控制器3-6的一側設置有向內凸伸的扣頭3-5(圖3所示),扣頭3-5對應的環形結構的外側設置有彈簧3-7,彈簧3-7頂持開傘控制器3-6,並推動扣頭3-5可與下巢的扣孔相配合,在彈簧3-7及按鈕3的作用下可以達到收攏傘及開傘的效果。
圖3所示,由於按鈕3和開傘控制器3-6是一體結構,並出於組裝的考慮,把手1設置為按鈕3、蓋片1-4、1-5及主體1-1三部分,其中蓋片可設置為對稱的兩部分1-4及1-5,用於卡扣在主體1-1的兩側,便於加工、安裝,兩個蓋片對稱的上部設置缺口,以放置按鈕3,按鈕3設置於主體1-1的上部,並將其連接的開傘控制器3-6伸入到主體1-1中,使得傘的下巢可以插入到其中。
把手的主體1-1,為了與蓋片配合方便,其上設置有多處卡扣,以使蓋片能夠穩固地固定於其主體上,對應的蓋片上則具有與之配合的扣頭或者配合槽,由此形成美觀結實的把手。
按鈕3與開傘控制器3-6為一體結構,按鈕3的外部為弧形的光潔面3-1,便於按壓,以控制傘的啟閉,按鈕3和開傘控制器形成類似於戒指的環形結構形式,開傘控制器3-6基本為環形,其中間可以容納傘的下巢及中棒穿過;開傘控制器3-6上向內設置有突出的扣頭3-5,該扣頭3-5可卡扣收縮到把手內的下巢,在扣頭的反方向,即在開傘控制器3-6外對應扣頭的部位,還設置有小彈簧3-7,以頂持該扣頭在傘收攏時卡扣傘的下巢2;同時,開傘控制器3-6的兩側對稱分布有凸起1-2,對應的把手主體1-1上則開設有容納該凸起1-2並且使其能夠在其中滑動的滑槽1-3,這樣使得開傘控制器3-6可隨著按鈕3的按壓而滑動,控制開傘,同時又將開傘控制器3-6限制於把手內,使其不會因其卡扣下巢的脫離而突出於傘把手表面。
按鈕3內開傘控制器3-6的下部設置有可擺動的控制片3-3,控制片3-3被銷軸3-2固定於按鈕3內壁,同時一彈簧3-4也被銷軸3-2固定於此,該彈簧3-4一端頂持於按鈕3內壁,另一端則頂持控制片3-3,使得控制片3-3擺脫外部的擠壓時,能夠自由伸張,以達到控制收傘的目的。
傘的中棒由上管41、中管42及下管43構成,下管43系固定於把手之中,以構成對傘穩定的支撐。
圖4所示實施方式的結構與圖3類似,其不同之處僅在於開傘控制器3′-6的兩側對稱分布的不是凸起,而是凹陷部分,此時外殼1′-4及1′-5上分別設置有凸起1′-2,該凸起1′-2穿過主體1′-1上的滑槽1′-3,與開傘控制器的凹陷部分形成配合,這樣使得開傘控制器3′-6可隨著按鈕3′的按壓而滑動,控制開傘,同時又將開傘控制器3′-6限制於把手內,使其不會因其卡扣下巢的脫離而突出於傘把手表面。
所以該圖的標註方式與圖3類似,標註時在第一為標註數字上增加「′」,以區別於圖3。
由於其它的結構方式與圖3相同,故不再詳細描述。
圖5、圖6及圖7所示為傘從收攏到開傘、收傘過程的示意圖。
圖5所示,當傘處於收攏狀態時,設置於把手1內與按鈕3一體的開傘控制器3-6是卡扣在傘下巢2的扣孔上,且收攏時中管42下壓控制片3-3,使得控制片3-3向下擺動,並抵靠傘的中管42,此時彈簧3-4也被壓縮,使得控制片3-3不能自由伸張,無法對應於子彈頭5的位置;而子彈頭5被拉索51系附,並被擋板52扣繫於把手內。
圖6所示,開傘時,從箭頭方向按壓按鈕3,按鈕3推動開傘控制器3-6滑動,使扣頭3-5解開對下巢2的扣孔22的卡扣,使得下巢2在開傘彈簧的作用下彈出把手;下巢2具有向下突出的部分,在該部分上具有槽21及扣孔22,槽21其寬度恰好能夠容納開傘控制器,使得下巢2能夠順利地插入到把手1中,扣孔22是與開傘控制器的扣頭3-5相配合的,以在傘收攏時,互相卡扣。
此時,下巢2脫離把手1後,控制片3-3擺脫了中管的壓制,在彈簧3-4的作用下自動恢復到其水平狀態,對應於卡擋子彈頭5的擋板52;子彈頭5仍然被拉索51系附,並被擋板52扣繫於把手內。
圖7所示,收傘時,從箭頭方向再次按壓按鈕3,此時開傘控制器3-5已經沒有卡扣任何器件,所以按鈕3隻推動控制片3-3,控制片3-3再頂持子彈頭5,使其脫離擋板52的卡擋,在收傘彈簧的作用下子彈頭5被拉索51牽引,收縮到中棒的上部,從而達到收傘的目的。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範圍,凡是結構與發明目的及實施方式類似於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皆應仍屬本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1 一種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包括有按鈕、開傘控制器及收傘控制器,其特徵在於開傘控制器固定於按鈕內側,並與按鈕形成一體的環形結構,開傘控制器的環形結構的一側設置有向內凸伸的扣頭,扣頭對應的環形結構的外側設置有彈簧,彈簧頂持環形結構,並推動該扣頭可與中棒或者下巢的扣孔相配合。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特徵在於該控制結構設置於自動開收傘的把手中,收傘控制器位於按鈕的內部,為樞接在按鈕內部的可擺動的控制片,插入把手內部的傘的內管對應控制片的位置設置有彈性的擋板。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特徵在於控制片樞接於按鈕的部位設置有彈性裝置。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特徵在於上述的彈性裝置,可為簡單的彈簧,其一端頂持於按鈕內部,一端頂持於控制片的下部。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把手的外殼,設置為按鈕裝置、蓋片及主體三部分,其中蓋片可設置為對稱的兩部分,用於卡扣在主體的兩側,其對稱的中上部設置缺口,以設置按鈕裝置,按鈕裝置設置在主體的上部,並將其開傘控制器伸入到主體中。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的主體,其上設置有多處卡扣,對應的蓋片上則具有與之配合的扣頭或者配合槽。
7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按鈕開傘控制器的環形結構的適當部位設置有一缺口,蓋片則設置有凸起,並該凸起通過主體的開口伸入到主體中,與上述的缺口配合。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特徵在於上述的缺口,可設置於環形結構側壁的下部,也可設置於環形結構的側壁上,形成槽狀的結構。
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開傘控制器的環形結構上可設置突起的結構,同時把手的適當部位上設置對應的滑槽。
10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突起,可以是筋條,也可以是凸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自動傘的開傘、收傘控制結構,其包括有按鈕、開傘控制器及收傘控制器,其特徵在於開傘控制器固定於按鈕內側,並與按鈕形成一體的環形結構,傘的中棒或者下巢可從其環形結構的中間插入到把手中,開傘控制器的環形結構的一側設置有向內凸伸的扣頭,該扣頭可與中棒或者下巢的扣孔相配合,達到收攏傘及開傘的效果。這樣可大大簡化把手的結構,且控制、安裝方便,操作簡化,又能準確地控制傘的開收。
文檔編號A45B25/14GK2655706SQ2003201172
公開日2004年11月17日 申請日期2003年10月17日 優先權日2003年10月17日
發明者張書閔 申請人:張書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