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環境工程用噴霧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1-10 17:34:27
本實用新型涉及環境工程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環境工程用噴霧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噴霧就是人工造霧。簡單的說就是高壓系統將液體以極細微的水粒噴射出來,這些微小的人造霧顆粒能長時間漂移、懸浮在空氣中,從而形成白色的霧狀奇觀,極像自然霧的效果,故曰噴霧。
然而現有的環境工程用噴霧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隨著人們越來越重視生態環境的問題,利用各種噴霧裝置來消除空氣中的灰塵或者異味,使得空氣環境得到一定的淨化,對於現在馬路灰塵的清掃,經常會出現塵土飛揚的現象,直接進行灑水,會造成水資源的浪費。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環境工程用噴霧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環境工程用噴霧裝置,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頂部安裝有轉動控制器,蓄水槽和灰塵收集倉,且蓄水槽位於灰塵收集倉的一側,轉動控制器位於灰塵收集倉的另一側,所述灰塵收集倉的底部通過抽氣機與鏤空管連接,所述轉動控制器的底部通過空心連接杆內部中間位置的轉動軸與伸縮圓臺傳動連接,且伸縮圓臺的底部焊接有掃地圓盤,所述蓄水槽的底部通過輸水管與空心連接杆內部的進水管道連接,且進水管道的外殼體上焊接有噴水頭,所述噴水頭的內部安裝有水加壓器。
優選的,所述固定座的左側板上焊接有防護蓋。
優選的,所述輸水管上安裝有單向控制閥。
優選的,所述進水管道和轉動軸之間設置有防水隔層。
優選的,所述伸縮圓臺與掃地圓盤之間為可拆卸結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環境工程用噴霧裝置,首先在掃地圓盤的上方設置有噴水頭,當掃地圓盤在清掃馬路上的灰塵時,噴水頭在水加壓器的作用下,使得噴出的水霧化,對於飛起的灰塵進行潤溼處理,並且防護蓋會防止潤溼的灰塵大範圍的擴散,在利用抽氣機將潤溼的灰塵從鏤空管處吸入,該種方式對於馬路上的灰塵處理效果更好,不會出現灰塵亂飛的現象,同時局部的霧化處理,避免大量使用水資源,可以使得水資源得到節約,其次在空心連接杆中設置有進水管道和轉動軸,並且在進水管道和轉動軸之間安放有防水隔層,該種結構可以減小霧化裝置的體積,使得該裝置的使用更加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環境工程用噴霧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空心連接杆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轉動控制器;2-輸水管;3-蓄水槽;4-固定座;5-灰塵收集倉; 6-抽氣機;7-鏤空管;8-防護蓋;9-空心連接杆;91-進水管道;92-轉動軸; 93-防水隔層;94-水加壓器;10-噴水頭;11-伸縮圓臺;12-掃地圓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環境工程用噴霧裝置,包括固定座4,固定座4的頂部安裝有轉動控制器1,蓄水槽3和灰塵收集倉5,且蓄水槽3位於灰塵收集倉5的一側,轉動控制器1位於灰塵收集倉5的另一側,灰塵收集倉5的底部通過抽氣機6與鏤空管7連接,轉動控制器1的底部通過空心連接杆9內部中間位置的轉動軸92與伸縮圓臺11傳動連接,且伸縮圓臺11的底部焊接有掃地圓盤12,蓄水槽3的底部通過輸水管2與空心連接杆9內部的進水管道91連接,且進水管道91的外殼體上焊接有噴水頭10,且噴水頭10的內部安裝有水加壓器94,固定座4的左側板上焊接有防護蓋8,輸水管2上安裝有單向控制閥,進水管道91和轉動軸92之間設置有防水隔層 93,伸縮圓臺11與掃地圓盤12之間為可拆卸結構。
轉動控制器1通過轉動軸92帶動伸縮圓臺11進行轉動,從而使得掃地圓盤12對馬路進行清掃,輸水管2用於運輸水,蓄水槽3用於存放水,固定座4 用於固定轉動控制器1、蓄水槽3和灰塵收集倉5,灰塵收集倉5用於存儲灰塵,防護蓋8用於防止灰塵大面積擴散,防水隔層93用於防止進水管道91進入到轉動軸92中,水加壓器94用於將水進行霧化,伸縮圓臺11用於調節和保護掃地圓盤12。
工作原理:使用時,轉動控制器1通過空心連接杆9中的轉動軸92帶動伸縮圓臺11進行轉動,從而帶動轉動圓臺11上的掃地圓盤12進行轉動,對馬路上的灰塵進行清掃,在清掃的過程中,蓄水槽3通過輸水管2向空心連接杆9 中的進水管道91送水,利用水加壓器94進行加壓,使得水從噴水頭10噴出,對於灰塵進行潤溼處理,固定座4左側板上連接的防護蓋8會對飛起的灰塵進行阻隔,防止灰塵大面積擴散,此時灰塵收集倉5底部的抽氣機6進行工作,將潤溼的灰塵從鏤空管7處進行吸收,最終儲存在灰塵收集倉5中。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