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今天我做主為話題作文
2024-10-28 13:50:11 1
導語:我們不能一直生活在呵護下,這不能讓我們成長,我們要自己做主,獨立起來,小編收集了獨立的作文,歡迎閱讀。
第一篇:今天我做主
校園是給予我知識的搖籃;校園是教導我做人道理的窗戶;校園是為我指路的明燈;校園是讓我展現自我風採的舞臺。
校園,讓我從無知走向聰明;讓我從幼稚走向成熟。
學校今年百年大慶,舉行演講比賽,我有幸參加。我是第一次上檯面對一千多名學生演講,而且又是第四個上臺,心裡難免會有些緊張。三號選手剛下臺,主持人就念到:「下面請四號選手上臺,她演講的題目是『愛我中華』!」哎呀!怎麼這麼快就到我了?我熱汗涔涔地走上臺。
開始演講了:「當我呀呀學語的時候……」糟了!老師教我的動作是什麼啊?完了!我全給忘得一乾二淨了!不管了!先講完再說!
終於!我講完了。下臺後同學告訴我,我有個地方講錯了!我沮喪地點了點頭。感情不豐富,沒動作,被錯句子!唉!我別指望得名次了。我心裡正想著。比賽結束了。主持人宣布我只得了個第二名。我若喪考批。心想:爸爸知道後一定會很失望。
回到家後爸爸的話讓我大吃一驚!他說:無論你在什麼時候開始,最重要的是開始後就不要停止。在你走向第一的過程中了,經過第二是必須的……」對!明天的希望,讓我們忘了今天的痛苦!爸爸的話又讓我重獲自信。
校園,我的舞臺。我要在這屬於我的舞臺上,展現有風採的我!我雖說不上多才多藝,但我也是興趣愛好廣泛的人。其中,我還喜歡寫作文。
我們班也有不少作文寫得好的同學,沒當回想著如果站在臺上的人是我的話,享受著老師和同學那讚揚的目光,那我該有多興奮啊!每當看到他們的作文時,我就湧起一股羨慕之心,不時也會情不自禁地寫起來。直到今天,我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動,下定決心,一定要寫好作文!為此,我便常常看作文書。
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練得小有進步。作文課上,我更是實戰渾身解數,要把作文寫得最好!我在這舞臺上閃著燦爛的光芒!
後來,我的舞臺又成了作文大賽的賽場。我更是聚精會神,不敢有一點兒馬虎。最後,我憑著自己的努力,雖然只拿到了個三等獎。但是我會爭取在以後的比賽中,更加努力!做得更和!
我的舞臺如一爐火,不僅練就了我一手滿分的作文,還練就了我的耐心,信心,還練就了我的毅力!
我上了幼兒園後,更加喜歡上了數學,成績一直很好,從那時候起,我的舞臺就開始擴大了,我有了學習的依據——課本,這更加激發了我的學習興趣。一有時間,我就拿著我的《蒙氏數學》書看,裡面像有磁鐵一樣吸引著我。到了小學,在老師的教導下,我認真聽講,踴躍發言,學到了更多的數學知識。我看到了更大的舞臺在向我招手……
我相信,不遠的將來,我會踏上更大的舞臺,在之上施展自己的才華,為國爭光,為民造富。
第二篇:今天我做主
今天早上第一節課,餘老師神秘地笑了笑,「同學們,你們喜歡自己的名字嗎?」唉,說取名字,餘老師真會在我們的「傷口」上撒鹽,我們的名字不都是爸爸媽媽取的嗎?取名字之前又沒徵求我們的意見,我們當然不喜歡呀!可這又有什麼辦法呢?
餘老師一說完,講臺下的我們就都竊竊私語起來。有的同學說自己的名字容易取外號,不喜歡;有的同學說自己的名字和古人有關係,不喜歡……「要是給你們權利,讓你們自己取名字呢?」
給自己取名字?還可以改姓?這不是在太歲爺頭上動土嗎?——誰敢啊?餘老師看我們一臉茫然和膽怯,面帶笑容說:「你們不是不喜歡自己的名字嗎?老師現在就賦予你們這個權利,今天就自己給自己取個喜歡名字吧!」
同學們真會奇思妙想,一會兒什麼稀奇古怪的名字都出來了:什麼「含雪」啦,什麼「慕容紫珂」啦,什麼「哈利·波特」啦……我呢,也給自己取了一個非常優雅、富有詩意的名字——立雪!
取完名字,同學們有些羞澀,又有些自豪,你望望我,我望望你,都不肯先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別人。「好了嗎?我要看看你們的新名字了!」餘老師左看看,又悄悄。終於,餘老師的目光停在了陳勝的手上。餘老師迅速「搶」過陳勝手中的紙條,「嶽父、成龍……你寫的這是些什麼呀?」哈哈,原來陳勝把幾十位名人的名字全部寫上去了,當餘老師磕磕巴巴地念完他的一長串名字時,同學們早已笑得人仰馬翻了。
原來給自己取名字也是這麼有意思的一件事情,如果真能夠把我們自己取得名字給自己安上,那該有多好啊!
第三篇:今天我做主
我承認自己是一個很嚮往自由的人,也因此極度沒有自制力,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用好的詞來形容有隨意自在,無拘無束等詞,而不好的,應該就是懶散,放蕩不羈了。
媽媽卻剛好和我相反。她雖說不上是一絲不苟,兢兢業業,卻也是做事有計劃,能控制自己的人。雖然是母女,但性格完全不同。
終於,兩個性格相反的人開始在意見不同的情況下爭論了。
學校放了兩天半的假,我休息了一天半,剩下一天,卻連書包的拉鏈都沒有打開。我把時間用來做我認為有意思的事了――躺在被窩裡看我喜歡的雜誌,坐在陽臺唱我喜歡的歌,到書店看我想看的名著,或在街上耗上一個下午,在電腦前和朋友聊天,甚至在樓下漫步,反正是做一切我認為有意思的事。晚上就和媽媽說我準備明天再完成作業。我知道,用一天的時間來完成作業還綽綽有餘,但隨即引來的便是媽媽的反駁和淳淳教導。
「你這樣是不行的,也許會做不完。」
「不,對我來說,時間還很多。我有權用一天半的時間來做我認為有意思的事情。」
「什麼事情叫做有意思?照一這麼說。人人都要做有意思的事情,那請問洗碗、做飯、拖地很有意思麼?那我不也得天天做。」媽媽反駁道。
「我不是說只做有意思的事情,讀書很沒意思,我也讀了啊!」
「那你這幾天在做什麼?」
「做我認為有意思的事。」
「那不就對了!」
「可我雖沒有考個第一回家,但也還可以,不至於考到爛得見不得人。況且,考到第一不見得會使自己愉快。而我做有意思的事情目的就是使自己愉快。」
「誰說考第一就不是愉快的?」
「至少我不覺得。對我來說反而是負擔。我注重的是個人感覺,個人感覺!」我提高了聲調。
「隨便你。但你能確定明天就完成作業嗎?」
「應該能。」
「你能確定明天不會有任何意外使你不得不做別的事情而放棄做作業?如果你昨天今天也做了一些,明天不是就有更多的時間來做別的事情嗎?」
「我想我是先過今天再說,像你一樣每天都要想明天會發生什麼,再來採取措施預防,這樣不是活得很累嗎?而我覺得沒必要那樣做。順其自然,船到橋頭自然直,車到山前必有路。」
媽媽雖然沒有再反駁我,但她還是沒有認可我的想法,畢竟,兩個個性不同的人意見便不同,意見不同自然便不可能認可對方的意見。
這也許就是傳說中的代溝吧。她會順著她的想法走下去,我也是。
畢竟,我的生活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