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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層壓產品以及其生產方法

2023-12-10 15:28:57 1

專利名稱:泡沫層壓產品以及其生產方法
技術領域:
一方面,本發明涉及泡沫層壓產品,更特別是這種適用於在車輛內部使用的產品。 另一方面,本發明涉及生產泡沫層壓產品的方法。在非常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
中,本發明涉及車頂內襯(headliner),特別是車輛的車頂內襯。在該優選具體實施方式
中,本發明涉及用於生產車頂內襯的方法。
背景技術:
能量吸收裝置(也稱作能量控制裝置(energy management devices)和結構裝置是已知的。這種裝置可以採用各種形狀和類型的裝置。對於能量吸收裝置和/或結構裝置的主要應用中的一種應用是車輛特別是汽車中的。當該裝置用於汽車時,如果它們能夠被包括於/用於取代裝飾襯板,並且實際上通常被稱為裝飾襯板,那麼該裝置將是非常方便的。近年來,已發展的該能量吸收裝置和/或結構裝置的一種特別有用的應用是用於車輛的車頂內襯。車輛的車頂內襯通常在本領域中是已知的。更具體而言,汽車車頂內襯通常是本領域已知的。在許多情況下,車頂內襯將用作結構裝置以及結合結構性能和能量吸收性能的裝置。如已知的,該汽車車頂內襯用於給汽車的頂部安裝襯裡。通常,汽車車頂內襯是包含如下部件的層壓結構例如,具有固定於其上的覆蓋材料的泡沫或其它襯墊(padded)元件。所述覆蓋材料包含經拋光的外表面,該外表面是面對汽車內部的面,並且該覆蓋材料被安放在鄰近車頂內襯的所謂A表面處或者被包含於車頂內襯的所謂A表面內。鄰近A表面的車頂內襯的表面是所謂的B表面。車頂內襯的B表面可以包含或者不包含覆蓋材料。通常,泡沫汽車車頂內襯由異氰酸酯系泡沫例如聚氨酯泡沫所生產。當由聚氨酯泡沫生產汽車車頂內襯時,通常使用所謂的自由起發(free rise)聚氨酯泡沫或板狀(slab)聚氨酯泡沫。在典型的板狀聚氨酯泡沫生產裝置中,所得的泡沫通常是通過如下步驟生產的 將可發泡的組合物送入具有頂部開口(也稱為通道(tunnel))和輸送器底部的槽中,以使所述組合物隨著泡沫起發(rise)從混合頭(mixhead)處移出。通常使用低壓混合,並且該低壓混合涉及計量用於泡沫生產的組分,在通常低於500psi (通常200-350psi)的壓力下, 將這些組分送入裝備有攪拌器(或其它合適的攪拌裝置)的混合頭中。將這些組分在混合頭中混合,並且使可發泡的組合物膨脹,從而生產聚氨酯泡沫。如本領域已知的,通常使用低壓混合,從而生產塊狀泡沫(slabstock foam)。眾所周知,通過改變一種以上所計量組分的性質和/或量來改變所獲得的泡沫的性能。
商用的塊狀聚氨酯泡沫設備可生產具有尺寸例如4英尺(高度)X6英尺(寬度)X100英尺(長度)的泡沫「膠塊(buns)」。然後,取決於所生產的具體汽車車頂內襯的規格,將各泡沫膠塊切為許多長度較短(例如,5英尺)的泡沫膠塊。然後,將長度較短的膠塊切片為適當厚度的薄片(例如,1/8至1/2英寸)。然後,將各薄片覆蓋、修剪並固定在汽車中。本技術領域中還知道,使各薄片經受進一步工藝步驟例如熱成型,從而可以使平面薄片(planar sheet)具有大致輪廓更接近所設定的汽車頂部形狀的外觀。因此,通常用於生產汽車車頂內襯的塊狀聚氨酯泡沫已知是一種具有至少一個非輪廓形狀的表面(例如,泡沫是「自由起發」泡沫)的泡沫(例如彈性泡沫)。美國專利5,683,796 和 5,721,038(都是 Kornylo 等人(Kornylo))公開了由模製的聚氨酯泡沫製成的車輛車頂內襯。Kornylo所公開的車頂內襯據稱包含基本恆定的密度, 同時具有橫截面厚度(cross-sectional thickness)大於周圍部分的中心部分。中心部分必須相對較厚以便車頂內襯具有可接受的吸聲性,同時周圍部分必須相對較薄以便有助於車頂內襯對汽車頂部的固定。國際公布號WO 02/42119(Zolfaghari)公開了 Kornylo所公開的車頂內襯的改進。具體而言,Zolfaghari公開了包含能量控制能力的車輛的車頂內襯,從而改進車輛乘客的安全。不管生產的準確模式,通常使用纖維補強層例如玻璃纖維來增強車頂內襯。通常, 玻璃纖維以玻璃纖維墊或者切碎的玻璃纖維的形式進行使用。通常,如果車頂內襯由塊狀泡沫生產,那麼通常開始形成毛坯(blank),該毛坯包含泡沫芯材、在泡沫芯材兩側上的由聚乙烯薄膜構成的粘著層,以及在各個粘著層上的玻璃纖維墊層或切碎的玻璃纖維(毛坯也可以包含其它層例如裝飾表面層(trim cover) 等)。然後,所述毛坯經受成型工序,所述成型工序用於使泡沫芯材成型並將玻璃纖維墊粘著到成型泡沫芯材的各表面上。通常的成型工序包括熱成型和熱壓(thermocrushing) (也稱為「冷成型」)。對於車輛車頂內襯生產的更詳細的是,例如,參見「Polyurethane Foam as an Integral "Core 「Component of Automotive Headliner,,, Dolgopolsky 等人, Polyurethanes Expo ' 99(1999)。聚乙烯(或者其它聚合物)薄膜通常在很大程度上用作粘著劑,因為它是容易獲得的並且相對便宜。聚乙烯(或者其它聚合物)以可選自不同厚度的不可滲透的薄膜形式存在。在層壓產品例如車輛車頂內襯生產中所使用的作為粘著層的聚乙烯(或者其它聚合物)薄膜具有某些弊端。具體而言,在近年中,車輛製造者要求車輛內部使用的裝飾部分和面板具有改進的聲學性能,從而降低車輛駕駛室的噪音。本質上,這意味著車輛中所用的裝飾部分和面板必須改進吸聲性,優選在對裝飾部分和面板的其它性能沒有不利影響的情況下改進吸聲性。在車輛車頂內襯的情況下,由於相對較大的表面積,這是特別理想的。當聚乙烯(或者其它聚合物)薄膜用作生產層壓產品例如車輛車頂內襯的粘著層時,所得產品具有相對不透過(impervious)/不滲透(impermeable)的聚合物層。這導致了具有相對較差吸聲性的產品。較差的吸聲性與產品的耐氣流性(air flow resistance properties)有關。具有較高耐氣流性(即,對於通過空氣的相對不可滲透性)的產品趨向於具有較差的吸聲性,而具有較低耐氣流性(即,對於空氣的相對可滲透性)的產品趨向於具有相對較好的吸聲性。因此,在本領域中仍然存在對具有相對較低耐氣流性以及改進的吸聲性的層壓產品的需要。如果該產品沒有顯著損害其它性能並且可使用現有設備生產,那麼這將是有利的。如果該產品可用於生產相對較薄的具有所有所需性能的車輛車頂內襯、同時具有已改進的吸聲性,那麼這將更為有利。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避免或減輕現有技術中的上述至少一種弊端。因此,在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包含如下部件的層壓產品具有一對相對的主要表面的泡沫芯材、和相對於各主要表面固定的覆蓋層,所述覆蓋層包含基本上被聚合物包封的纖維補強層,所述層壓產品具有低於6000mks Rayls的根據ASTM C522所測得的耐氣流性。一種用於生產具有預定形狀的層壓泡沫產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如下步驟將毛坯放置於加熱裝置中,所述毛坯包含具有一對相對的主要表面的泡沫芯材以及位於各主要表面的覆蓋層,各覆蓋層包含至少一層纖維補強層、以及至少一層纖維聚合物層;在高於該至少一種纖維聚合物層的熔點的溫度下加熱毛坯,從而使得聚合物基本包封所述至少一層纖維層,並將各覆蓋層粘著於泡沫芯材上。因此,本發明人發現了一種新穎的具有理想性能組合的層壓產品。在層壓產品的生產中通常使用纖維聚合材料的同時,該材料通常以所謂的非編織紗布層(non-woven scrim layer)的形式使用。當通常使用紗布層時,在層壓產品生產期間以避免紗布熔化的方式來使用該紗布層。本發明人發現反直觀技術(counter-intuitive technique),其中纖維聚合物層(以紗布的形式或以一些其它形式)實際上用作熔融粘著劑,從而實質上將纖維補強層包封且粘著到泡沫芯材上。其結果是具有非常理想的根據ASTM C 522測定的較低耐氣流性的層壓產品。該層壓產品具有已改進的聲學性能。本發明還具有如下額外的優點·在一優選具體實施方式
中,允許用聚丙烯紗布取代常用聚乙烯薄膜;·可降低或避免常用聚乙烯薄膜的生產可行性的限制作用;·優選的纖維聚合物層是非編織的聚丙烯或聚丙烯系紗布,所述聚丙烯或聚丙烯系紗布可有許多來源,並且比常規的聚乙烯薄膜顯著便宜;·所述纖維聚合物層可被製成許多不同重量和顏色; 本發明可用於具有改進的聲學性能的較薄和/或較輕層壓產品(例如,用於在車輛車頂內襯中使用)的生產;以及·當根據ASTM C 522測定時,該層壓產品具有相對較低的耐氣流性。在本方法中,將毛坯(如此次所述)加熱到高於纖維聚合物層的熔點的溫度。在具有或者沒有外加壓力的情況下,在維持多孔結構的同時熔融的纖維聚合物層基本包封聚合物補強層,這被認為導致相對較低的耐氣流性和改進的吸聲性。在本發明的優選具體實施方式
直接應用於車輛泡沫部分例如車輛車頂內襯的同時,優選本發明技術領域中的技術人員不局限於這種應用。因此,可在其它應用例如汽車底板(floorboards)、運貨汽車墊、後備箱置物板(Tormeau cover)、以及其它應用中使用本發明,其中理想的是具有相對輕型的產品,所述產品具有相當於使用補強玻璃纖維 (fiberglass reinforcement)製成的產品的能量吸收和/或結構性能。


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將參考結合附圖進行說明,其中相應的參考數字表示相應部分,並且其中圖1所示為以層狀結構或者在泡沫層壓產品生產之前的毛坯形式說明現有技術的泡沫層壓產品的示圖;圖2所示為以層狀結構或者在泡沫層壓產品生產之前的毛坯形式說明根據本發明優選具體實施方式
的優選泡沫層壓產品的示圖;以及圖3-6為實施例中所生產的各種泡沫層壓產品的吸聲性。
具體實施例方式用於該層壓產品中的核心部的優選泡沫是泡沫狀異氰酸酯系聚合物。優選異氰酸酯系聚合物選自下組聚氨酯、聚脲、聚異氰脲酸酯、脲改性聚氨酯、氨基甲酸乙酯改性聚脲、氨基甲酸乙酯改性聚異氰脲酸酯、和脲改性聚異氰脲酸酯。如本領域已知的,當與聚氨酯、聚脲、或者聚異氰脲酸酯共同使用時,術語「改性」是指高達50%的形成聚合物骨架的鏈被取代。典型的是,泡沫狀異氰酸酯系聚合物由包含異氰酸酯和含有活性氫的化合物的反應混合物製得。適合在反應混合物中使用的異氰酸酯沒有特別限制,並且其選擇在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範圍內。通常,適合使用的異氰酸酯化合物可以由以下通式所表示Q (NCO) i其中,i是2以上的整數,並且Q是具有i價的有機自由基。Q可以是取代或未取代的烴基(例如,亞烴基或亞芳基)。此外,Q可通過以下通式表示Q1-Z-Q1其中,Q1是亞烷基或亞芳基,並且Z選自下組^O^-O-QL^CO^-S-a-S-QLS-和-S02-。落入該限定範圍內的異氰酸酯化合物的例子包括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1,8-二異氰酸基對甲烷、二甲苯基二異氰酸酯、(0CNCH2CH2CH20CH20)2、1-甲基-2,4-二異氰酸基環己烷、 亞苯基二異氰酸酯、甲苯基二異氰酸酯、氯代亞苯基二異氰酸酯、二苯基甲烷_4,4』 - 二異氰酸酯、萘-1,5-二異氰酸酯、三苯基甲烷_4,4',4〃 -三異氰酸酯和異丙基苯-α-4-二異氰酸酯。在另一具體實施方式
中,Q也可以表示具有i價的聚氨酯自由基。在此情況下,Q(NCO)i是本領域中通常作為預聚物的化合物。通常,預聚物可以通過化學計量過量 (stoichiometric excess)的異氰酸酯化合物(如此上所述)與含活性氫的化合物(如下所述)、優選如下所述的含多個羥基的物質或多元醇的反應進行製備。在該具體實施方式
中,例如,相對於多元醇中羥基的比例,聚異氰酸酯可以以約30% 約200%的化學計量上的過量比例被使用。因為本發明的方法可涉及聚脲泡沫的生產,優選在該具體實施方式
中,預聚物可用於製備聚氨酯改性聚脲。在另一具體實施方式
中,適合在本發明方法中使用的異氰酸酯化合物可選自異氰酸酯和二異氰酸酯的二聚物和三聚物、以及具有以下通式的聚合二異氰酸酯Q' (NCO)iJj其中,i和j是2以上的整數,並且Q'是多官能有機自由基、以及/或者作為在反應混合物中附加組分的具有以下通式的化合物L (NCO) j其中,i是1以上的整數,並且L是單官能或多官能原子或自由基。落入該限定範圍內的異氰酸酯化合物的例子包括乙基磷酸二異氰酸酯;苯基磷酸二異氰酸酯;包含= Si-NCO基團的化合物、源自磺醯胺OiSO2NCO)的異氰酸酯化合物、氰酸和硫氰酸。參見,例如,用於討論合適的異氰酸酯的英國專利號1,453,258。合適的異氰酸酯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1,6_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1,4_亞丁基二異氰酸酯、亞糠基二異氰酸酯、2,4-甲苯二異氰酸酯、2,6_甲苯二異氰酸酯、2,4' -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4,4' 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4,4' -二苯基丙烷二異氰酸酯、4,4' 二苯基-3,3' -二甲基甲烷二異氰酸酯、1,5_萘二異氰酸酯、1-甲基-2,4-二異氰酸酯-5-氯苯、2,4- 二異氰基-S-三嗪、1-甲基-2,4- 二異氰基環己烷、對亞苯基二異氰酸酯、間亞苯基二異氰酸酯、1,4_萘二異氰酸酯、聯二茴香胺二異氰酸酯、二甲苯二異氰酸酯、1,4_亞二甲苯基二異氰酸酯、1,3-亞二甲苯基二異氰酸酯、雙-(4-異氰酸基苯)甲烷、雙-(3-甲基-4-異氰酸基苯)甲烷、聚亞甲基聚苯基聚異氰酸酯、及它們的混合物。更優選異氰酸酯選自下組2,4-甲苯二異氰酸酯、2,6-甲苯二異氰酸酯及它們的混合物,例如,包含約75 85重量%的2,4-甲苯二異氰酸酯和約15 25重量%的2,6-甲苯二異氰酸酯的混合物。 另一更優選的異氰酸酯選自下組2,4' -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4,4' -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及它們的混合物。最優選的異氰酸酯是包含約15 約25重量%的2,4' - 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和約75 約85重量%的4,4' - 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的混合物。如果所述方法應用於生產聚氨酯泡沫,那麼所述含有活性氫的化合物典型的是多元醇。所述多元醇的選擇沒有特別限制,並且在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已知範圍內。例如,多元醇可以是選自下組中的成員的端羥基(hydroxyl-terminated)骨架聚醚、聚酯、聚碳酸酯、聚二烯、和聚己酸內酯。優選多元醇選自如組端羥基聚烴(polyhydrocarbons)、端羥基聚縮甲醛、脂肪酸甘油三酯、端羥基聚酯、端羥甲基聚酯、端羥甲基全氟亞甲基、聚亞烷基醚二醇、聚亞烷基亞芳基醚二醇、和聚亞烷基醚三醇。更優選的多元醇選自下組己二酸-亞乙基二醇聚酯、聚(亞丁基二醇)、聚(亞丙基二醇)、和端羥基聚丁二烯——參見, 例如,用於討論合適多元醇的英國專利號1,482,213。優選該聚醚多元醇的分子量為約 100 約10,000範圍內、更優選在約100 約4,000範圍內、最優選在約100 約3,500的範圍內。如果核心部包含聚脲泡沫,那麼含有活性氫的化合物包含其中氫與氮成鍵的化合物。優選該化合物選自下組聚胺、聚醯胺、聚亞胺和多元醇胺(polyolamines),更優選聚胺。該化合物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伯胺和仲胺終端的聚醚。優選該聚醚具有大於約100的分子量和1 25的官能度。該端胺基聚醚通常由合適的引發劑與隨後將被胺化的所得端羥基多元醇製成,其中低級環氧烷被添加到引發劑中。如果使用兩種以上環氧烷,那麼它們可以作為隨機化合物或其它聚醚的嵌段。為了便於胺化,特別優選多元醇的羥基基團實質上全是仲醇羥基。典型的是,胺化步驟取代多元醇大部分而不是所有羥基。用於生產泡沫狀異氰酸酯系聚合物核心部的反應混合物通常進一步包含發泡劑。 如本領域已知的,在泡沫狀異氰酸酯系聚合物的生產中,水可用作間接或反應發泡劑。具體而言,水與形成二氧化碳的異氰酸酯反應,所述異氰酸酯作為最終泡沫狀聚合物產品的有效發泡劑。可選的是,二氧化碳可以通過其它方式例如產生二氧化碳的不穩定化合物(氨基甲酸酯等)來產生。可選地,直接有機發泡劑可與水一起使用,雖然由於考慮環境,通常縮減該發泡劑的使用。在本發明泡沫狀異氰酸酯系聚合物生產中使用的優選發泡劑包含水。在本領域中已知的是,基於100重量份的反應混合物中的總的含有活性氫的化合物,在泡沫狀異氰酸酯系聚合物的製備中用作間接發泡劑的水的量通常在約0. 5 高達約 40重量份以上、優選約1.0 約10重量份的範圍內。如本領域中已知的,用於泡沫狀異氰酸酯系聚合物生產的水的量通常被泡沫狀聚合物中所期望的固定性能和膨脹泡沫對自身結構形成的公差所限制。為了生產由泡沫狀異氰酸酯系聚合物製成的核心部,通常將催化劑混入反應混合物中。在反應混合物中所用的催化劑是能夠催化聚合反應的化合物。該催化劑是已知的,並且在反應混合物中其選擇和濃度在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範圍內。參見,例如,用於討論合適催化劑化合物的美國專利4,296, 213和4,518,778。合適催化劑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叔胺和/或有機金屬化合物。此外,如本領域中已知的,當目標是生產異氰脲酸酯 (isocyanurate)時,必須使用路易斯酸作為催化劑,其或者單獨使用或者與其它催化劑一起使用。當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理解的是可合適地組合使用兩種以上催化劑。優選本發明層壓產品的泡沫核心部的壓縮力變形(compression force deflection)在10%變形下在約2psi 約200psi的範圍內(當根據ASTM 3574-D測定時),更優選在約5psi 約IOOpsi範圍內(當根據ASTM 3574-D測定時),最優選在約 IOpsi 約80psi範圍內(當根據ASTM 3574-D測定時)。經由該說明,當參考ASTM 3574-D 時,試驗樣品具有如下尺寸2英尺X 2英尺Xl英寸(最後的尺寸是厚度)。用於在生產本發明車頂內襯中使用的合適的聚氨酯泡沫的非限制性且優選的例子是可從Woodbridge R)am公司獲得的商品名為Stratas的聚氨酯泡沫。通常,適用於在本發明車頂內襯中使用且具有理想能量控制和/或結構性能的聚氨酯泡沫可以由以下通用的非限制配方生產組分量
聚合物多元醇100-0份
多元醇0-100份
交聯劑0-30份/100份總多元醇
催化劑0.05~3.5份/100份總多元醇
矽酮表面活性劑0-1.5份/100份總多元醇
H2O0.5-25份/100份總多元醇
異氰酸酯對於NCO當量對NCO反應點(reactive sites)當量為
約0.60 1.30比例的指數的適宜量合適的交聯劑、催化劑和矽酮表面活性劑如美國專利4,107,106和4,190,712中所述。適用於在本發明車頂內襯中使用的優選聚氨酯泡沫可以通過以下配方生產
組分量
聚合物多元醇20-100份
多元醇0-80份
交聯劑5-1.5份/100份總多元醇
催化劑0.5-1.2份/100份總多元醇
矽酮表面活性劑0.3-1.1份/100份總多元醇
H2O1.75-2.75份/100份總多元醇
異氰酸酯對於NCO當量對NCO反應點當量為約0.8 1.1比例的
指數的適宜量典型的是,泡沫狀聚異氰酸酯系聚合物由反應混合物生產,所述反應混合物包含 異氰酸酯和含有活性氫的化合物。在本發明層壓產品中的泡沫芯材可具有基本均勻的密度——這通常是成型泡沫(即,在膨脹物轉化為泡沫產品時,通過將膨脹物約束於所有表面上所生產的泡沫)的特性。可選且優選的是泡沫芯材具有可變密度——這典型的是通常成型工序例如熱成型和熱壓(也稱為「冷成型」)後的板狀泡沫(即,通過如下方法所生產的泡沫泡沫膨脹物的至少一個表面不受約束,以便在其轉化為泡沫產品時,所述物質可以「自由起發」)的特性。對於更具體的車輛車頂內襯的生產,參見,例如,「Polyurethane Foam as an Integral "Core 「Component of Automotive Headliner,,, Dolgopolsky 等人, Polyurethanes Expo' 99(1999)。優選本發明層壓產品中的泡沫芯材的密度為約0. 5 約30磅/立方英尺,更優選在約1 約20磅/立方英尺的範圍內,更優選在約2 約15磅/立方英尺的範圍內,最優選在約2 約8磅/立方英尺的範圍內。優選在本發明層壓產品中使用的泡沫芯材具有大於或等於約2mm的厚度,更優選約2mm 約20mm的厚度,更優選約3mm 約15mm的厚度,更優選約3mm 約12mm的厚度, 更優選約3mm 約8mm的厚度,最優選約3mm 約6mm的厚度。本發明的層壓產品進一步包含位於泡沫芯材部的相對表面上的覆蓋層。所述包含纖維補強層的覆蓋層基本被聚合物包封。優選第一覆蓋層通過聚合物與泡沫芯材的第一主要表面粘合,並且第二覆蓋層通過聚合物與泡沫芯材的第二主要表面粘合。第一覆蓋層和第二覆蓋層中的一個或兩個可以包含單層纖維補強層。可選的是,第一覆蓋層和第二覆蓋層中的一個或兩個可以包含多層纖維補強層。優選第一覆蓋層和第二覆蓋層中的一個或兩個各自獨立包含1 15層纖維補強層、更優選1 12層纖維補強層,更優選1 10層纖維補強層,最優選1 5層纖維補強層。優選基本包封至少一層纖維補強層的聚合物包含有機聚合物。所述有機聚合物選自熱塑性聚合物、彈性材料和熱固性材料。優選所述聚合物選自下組聚烯烴、聚酯、尼龍、聚(氯乙烯)、聚氨酯、聚丙烯酸酯、膠乳、苯乙烯-丁二烯聚合物、腈-丁二烯聚合物、矽酮聚合物、其混合物、其共聚物、及它們相互貫穿的網絡。在更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述聚合物包含聚烯烴。所述聚烯烴可選自下組源自至少一種烯烴單體聚合的均聚物、共聚物和三元共聚物。所述烯烴單體的非限制性例子可選自下組α -烯烴單體、二烯烴單體、和包含至少一種內烯烴鏈(internal olefin linkage)的可聚合單體。在一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述烯烴單體包含α -烯烴單體。α -烯烴單體的非限制例子可選自下組丙烯,1-丁烯、異丁烯、1-戊烯、1-己烯、1-辛烯、它們的支鏈化異構體、苯乙烯、α -甲基苯乙烯及它們的混合物。優選所述α-烯烴單體包含丙烯。在另一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述烯烴單體包含二烯烴單體。在一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述二烯烴單體包含脂肪族化合物。所述二烯烴單體的非限制例子可選自下組1,3_ 丁二烯、異戊二烯、2,3_ 二甲基-1,3-丁二烯、2-乙基-1,3-丁二烯、間戊二烯、香葉烯、丙二烯、1,2_ 丁二烯、1,4,9_葵三烯、1,4_己二烯、1,6_辛二烯、1, 5-己二烯、4-甲基-,1,4-己二烯、5-甲基-1,4-己二烯、7-甲基-辛-1,6-二烯-1,6、苯基丁二烯、戊二烯及它們的混合物。在另一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述二烯烴單體包含二環狀化合物。該二烯烴單體的非限制性例子可選自下組降冰片二烯、其烷基衍生物、5-次烷基-2-降冰片烯化合物、5-烯基-2-降冰片烯化合物及其混合。該二烯烴單體的更優選具體實施方式
可選自下組5-亞甲基-2-降冰片烯、5-亞乙基-2-降冰片烯、5-丙烯基-2-降冰片烯1,4-環己二烯、1,5-環辛二烯、1,5-環十二碳二烯、甲基四氫茚、二環戊二烯、二環[2. 2. 1]庚-2,5-2,5-二烯及它們的混合物。當聚烯烴是共聚物時,所述聚烯烴可是源自乙烯和至少一種α -烯烴的混合物、 優選源自乙烯和丙烯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所述混合物包含約30 約75重量%的乙烯和約25 約70重量%的α -烯烴,更優選約35 約65重量%的乙烯和約35 約65重量%的α-烯烴,更優選乙烯、至少一種α-烯烴及至少一種二烯烴單體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當聚烯烴是源自乙烯、丙烯、以及5-亞乙基-2-降冰片烯1,5-己二烯和1,5-己二烯中一種或兩種的混合物聚合的三元聚合物時,所述混合物可包含約0. 5 約15重量% 的二烯烴單體,更優選約1 約10重量%的二烯烴單體。在更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
中,聚烯烴選自下組聚丙烯、乙烯-丙烯共聚物、聚乙烯、及它們的混合物。最優選聚烯烴是聚丙烯。所述聚烯烴的分子量(Mn)可以在約10,000 約100,000,更優選約20,000 約 80,000,最優選約40,000 約60,000的範圍內。本發明層壓產品的根據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低於約6,OOOmks Rayls、更優選低於約5,750mks fciyls、更優選低於約5,500mks fciyls、更優選低於約5,250mks Rayls, 更優選低於約5,OOOmks Rayls、更優選約500 約5,OOOmks Rayls、更優選約500 約 4, 500mks Rayls、更優選約 500 約 4,OOOmks Rayls、更優選約 500 約 3,OOOmks Rayls、 更優選約700 約2,700mks Rayls、最優選約500 約1,500mks Rayls。纖維補強層可以由天然纖維或合成纖維製成。在纖維補強層中使用的纖維的熔點 (如果有的話)應當大於用於基本包封纖維補強層的聚合物的熔點。纖維補強層可由纖維材料例如玻璃纖維、天然纖維(例如,大麻、粗麻布等)、玄武巖纖維(basalt fiber)、尼龍纖維、這些纖維的兩種以上的組合物等製造。現在將討論用於生產本發明層壓產品的優選方法。在討論之前,將會有關於生產車輛車頂內襯的現有方法的簡要討論。因此,參考圖1,將以示圖的方式說明用於生產傳統的車頂內襯產品的各個材料層。這些組件包含具有被兩層覆蓋層覆蓋的主要表面的泡沫芯材20。各覆蓋層由插入一對聚乙烯薄膜層10之間的單個玻璃纖維墊12構成。覆蓋層中的一個還包括紗布層15,同時另一覆蓋層包括面料(coverstock material) 17。當期望生產車輛車頂內襯材料時,在堆疊物(stack)或毛坯經受加熱、加壓(連續地或同時)足夠時間以便聚乙烯薄膜層10用於滲入玻璃纖維墊12中並且用於將覆蓋層粘附於泡沫芯材20上之後,含有上述層的堆疊物(stack)或毛坯被置於常用熱成型裝置(或者其它成型裝置)中。隨後或同時,泡沫芯材20成型從而形成車輛車頂內襯所需形狀。因為即使他們滲透入玻璃纖維墊12,聚乙烯薄膜層10也趨向於維持不透過/不滲透,故所得產品對氣流是相對不透過/不滲透的。參考圖2,以示圖形式說明在本發明層壓產品的優選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使用的各層。如圖所示,在普通方法中使用的聚乙烯薄膜層10(圖1)被纖維聚合物層25取代。纖維補強層30插入一對纖維聚合物層25之間。覆蓋層中的一個還包括紗布層15,同時其它覆蓋層包括面料17。因此,泡沫芯材20的主要表面被覆蓋層覆蓋。在所說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中,各覆蓋層由插入一對纖維聚合物層25之間的單層纖維補強層組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希望,對於所給出的覆蓋層,可以(在某些情況下優選)具有成對的纖維聚合物層25以及與額外纖維聚合物層25 —起的纖維補強層30,從而產生具有N層纖維補強層並具有大於N(N+1以上) 層纖維聚合物層的堆疊物或毛坯。泡沫芯材20、纖維聚合物層25、和纖維補強層30可選自如此上所述的材料。纖維補強層30可用作一種以上的類似薄片或墊的材料。可選的是,所述纖維補強層30可以鬆散(例如切碎的)纖維形式使用。類似纖維墊的材料可以包含聚合物材料、和/或纖維聚合物的層,從而固定(bind)和/或包封纖維(預製皮)。這考慮到這樣的情況含有纖維聚合物和補強纖維的層的複合皮被預製,且隨後用於製造產品或其本身用作產品,例如,作為溼法或幹法車頂內襯的組件。優選所述纖維聚合物層可以是編織或非編織的。對於該材料的進一步信息可以在如下網站上找至1J :http://www. nonwovens-sroup. com ;http://www. iohnrstarr. com 禾口 http://www. inda. org。優選纖維聚合物層是非編織的,更優選是紡粘的(spun-bound)。 可選的是,可使用其它非編織纖維聚合物層例如人造短纖維(staple fiber)、熔噴 (meltblown)纖維及其混紡纖維。此外,在某些情況下,理想的是預處理纖維聚合物層從而增加所述層對泡沫芯材的粘附強度。例如,理想的是使纖維聚合物層經受表面處理例如電暈處理、等離子處理等。用於生產本發明層壓產品的最優選的纖維聚合物層是非編織、紡粘的聚丙烯。優選纖維聚合物層的基重(basis weight)為約0. 1 約4. Ooz/yd2、更優選約 0. 5 約2. 5oz/yd2、更優選約0. 8 約2. 8oz/yd2、最優選約1. 0 約2. 3oz/yd2。各覆蓋層的一個或兩個可獨立地包含單層纖維補強層或多層纖維補強層。優選第一覆蓋層和第二覆蓋層中的一個或兩個獨立地包含1 15層的纖維補強層,更優選2 12層的纖維補強層,更優選2 10層的纖維補強層,最優選2 5層的纖維補強層。當理想的是生產本發明層壓產品時,與圖2所示相似的堆疊物或毛坯被置於通常的成型或成形裝置中比如能夠進行成型操作例如熱成型和熱壓(也稱為「冷成型」)的裝置。對於車輛車頂內襯的生產的更詳細描述,參見,例如,「Polyurethane Foam as an Integral "Core"Component of Automotive Headliner,,, Dolgopolsky 等人,Polyurethanes Expo ' 99(1999)。然後,堆疊物或毛坯在成型裝置中在壓力下經受超過纖維聚合物層25的熔點的溫度足夠的時間,從而引起纖維聚合物層25熔融並基本包封纖維補強層30。隨後或同時, 泡沫芯材20呈現層壓產品的預定形狀(波狀或平面狀)。因此,在該過程中,各纖維聚合物層25滲入相鄰的纖維補強層30,因此後者基本被前者完全包封並且該組合被粘附到泡沫芯材20上。在該過程期間,纖維聚合物層25熔融或者變為易流動,從而潤溼、完全滲透以及/ 或者基本包封纖維補強層30。通過使用纖維聚合物層25 (取代圖1中所述的聚乙烯薄膜層 10),所獲得的泡沫層壓產品包含維持孔隙度的聚合物層,這導致較低的耐氣流性和改進的吸聲性。在本發明方法中的加熱步驟在高於纖維聚合物層熔點的溫度下進行。例如,如果纖維聚合物層是聚丙烯紗布(scrim)(最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
),那麼加熱步驟可以在約 165°C下進行。典型地,加熱步驟在至少約100°C、更優選在約100°C 約250°C的範圍內、更加優選在約110°C 約250°C的範圍內、最優選約110°C 約200°C的範圍內進行。可使用兩步層壓法進行該工序。在該方法中,將堆疊物或毛坯置於平板式層壓機 (flat-bed laminator)(例如,Meyer Laminator)中並在壓力下加熱從而生產初始層壓產品。然後,將該初始層壓產品置於第二層壓機中以加熱(例如,紅外加熱)並成型初始層壓產品的從而生產最終產品。
第二層壓體機的例子如美國專利5,928,597 [Van Ert],6,146,578 [Van Ert等人] 和6,338,618 [Van Ert等人]中所述。可選的是,在本發明層壓產品的某些應用中,可以使用一步法進行該工序,例如平板式層壓機、以單件設備(a single piece of equipment)完成層壓和成型的層壓機等。實施例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將參考如下實施例進行說明,所述實施例僅用於提供說明並且不應用於限制或約束本發明。在實施例中,可使用以下材料CF-芯材泡沫(厚度=5. 5mm)-密度為40kg/m3的聚氨酯泡沫,可來自Woodbridge Foam Corporation 的商品名 Stratas 1825 ;PE-通常用於生產泡沫層壓產品的聚乙烯(HDPE)薄膜,具有^iiil的對應於 1.5oz/yd2(47g/m2)的厚度;FPL#1-纖維聚合物層-紡粘的、非編織聚丙烯紗布-1. 0oz/yd2(33g/m2);FPL#2-纖維聚合物層-紡粘的、非編織聚丙烯紗布-2. 25oz/yd2 (75g/m2);SCM-紗布-紡粘的聚酯紗布-1. Ooz/yd2 ;以及FRL-纖維補強層-玻璃纖維短切墊(chopped strand fiberglass mat) -80g/m2.實施例1-3實施例1使用具有以下疊層(lay-up)的毛坯進行生產
權利要求
1.一種層壓產品,其包含具有一對相對的主要表面的泡沫芯材、以及相對於各主要表面固定的覆蓋層,其中所述覆蓋層包含基本上被聚合物包封的纖維補強層,所述層壓產品具有低於約6000mks Rayls的根據ASTM C522所測得的耐氣流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低於約5,750mksRayls的根據 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低於約5,550mksRayls的根據 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低於約5,250mksRayls的根據 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低於約5,OOOmksRayls的根據 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約500 約5,OOOmksRayls的根據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約500 約4,500mksRayls的根據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約500 約4,OOOmksRayls的根據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約500 約3,OOOmksRayls的根據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約700 約2,700mksRayls的根據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壓產品,所述層壓產品具有約700 約1,500mksRayls的根據ASTM C522測定的耐氣流性。
12.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第一覆蓋層通過聚合物粘著於所述泡沫芯材的第一主要表面,第二覆蓋層通過聚合物粘著於所述泡沫芯材的第二主要表面。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包含單層纖維補強層。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第二覆蓋層各自包含單層纖維補強層。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包含多層纖維補強層。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包含多層纖維補強層。
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地包含1 15層纖維補強層。
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地包含1 12層纖維補強層。
19.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地包含1 10層纖維補強層。
20.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地包含1 5層纖維補強層。
21.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獨立地包含1 15層纖維補強層。
22.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獨立地包含1 12層纖維補強層。
2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獨立地包含1 10層纖維補強層。
2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獨立地包含1 5層纖維補強層。
25.如權利要求I-M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合物包含有機聚合物。
26.如權利要求I-M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合物包含熱塑性聚合物。
27.如權利要求I-M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合物包含彈性材料。
28.如權利要求I-M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合物包含熱固性材料。
29.如權利要求I-M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合物選自下組聚烯烴、聚酯、尼龍、聚(氯乙烯)、聚氨酯、聚丙烯酸酯、膠乳、苯乙烯-丁二烯聚合物、腈-丁二烯聚合物、矽酮聚合物、它們的混合物、它們的共聚物、及它們相互貫穿的網絡。
30.如權利要求1- 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合物包含聚烯烴。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選自下組源自至少一種烯烴單體聚合的均聚物、共聚物和三元共聚物。
32.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至少一種烯烴單體選自包含如下物質的組α -烯烴單體、二烯烴單體、和包含至少一種內烯烴鏈的可聚合單體。
33.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烯烴單體包含α-烯烴單體。
34.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α-烯烴單體選自包含如下物質的組丙烯、1-丁烯、異丁烯、1-戊烯、1-己烯、ι-辛烯、它們的支鏈化異構體、苯乙烯、 α-甲基苯乙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35.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α-烯烴單體包含丙烯。
36.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烯烴單體包含二烯烴單體。
37.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包含脂肪族化合物。
38.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選自包含如下物質的組1,3- 丁二烯、異戊二烯、2,3- 二甲基-1,3- 丁二烯、2-乙基-1,3- 丁二烯、間戊二烯、 香葉烯、丙二烯、1,2-丁二烯、1,4,9-葵三烯、1,4-己二烯、1,6-辛二烯、1,5-己二烯、4-甲基-1,4-己二烯、5-甲基-1,4-己二烯、7-甲基-辛-1,6-二烯-1,6、苯基丁二烯、戊二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39.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單體包含二環狀化合物。
40.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選自包含如下物質的組降冰片二烯、其烷基衍生物、5-次烷基-2-降冰片烯化合物、5-烯基-2-降冰片烯化合物及它們的混合物。
41.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選自包含如下物質的組5-亞甲基-2-降冰片烯、5-亞乙基-2-降冰片烯、5-丙烯基-2-降冰片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42.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選自包含如下物質的組1,4_環己二烯、1,5_環辛二烯、1,5_環十二碳二烯、甲基四氫茚、二環戊二烯、二環 [2. 2. 1]庚-2,5-2,5- 二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43.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源自乙烯和至少一種 α-烯烴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
44.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源自乙烯和丙烯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
45.如權利要求43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混合物包含約30 約75重量% 的乙烯和約25 約70重量%的α -烯烴。
46.如權利要求43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混合物包含約35 約65重量% 的乙烯和約35 約65重量%的α -烯烴。
47.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源自乙烯、至少一種 α-烯烴及至少一種二烯烴單體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
48.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源自5-亞乙基-2-降冰片烯1,5_己二烯和1,5_己二烯中的一種或兩種、和乙烯、丙烯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
49.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混合物包含約0.5 約15重量%的二烯烴單體。
50.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混合物包含約1 約10重量% 的二烯烴單體。
5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選自包含如下物質的組 聚丙烯、乙烯-丙烯共聚物、聚乙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52.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聚丙烯。
53.如權利要求30-5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的分子量Mn 在約10,000 約100,000的範圍內。
54.如權利要求30-5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的分子量Mn 在約20,000 約80,000的範圍內。
55.如權利要求30-5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的分子量Mn 在約40,000 約60,000的範圍內。
56.如權利要求1-5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當根據ASTM3574-D測定時,所述泡沫芯材在10%變形下具有在約2psi 約200psi範圍內的壓縮力變形。
57.如權利要求1-5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當根據ASTM3574-D測定時,所述泡沫芯材在10%變形下具有在約5psi 約IOOpsi範圍內的壓縮力變形。
58.如權利要求1-5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當根據ASTM3574-D測定時,所述泡沫芯材在10%變形下具有在約IOpsi 約SOpsi範圍內的壓縮力變形。
59.如權利要求1-58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包含異氰酸酯系泡沫。
60.如權利要求1-58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包含聚氨酯泡沫。
61.如權利要求1-58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具有基本均勻的密度。
62.如權利要求1-58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具有可變也/又。
63.如權利要求1-6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密度為約0.5 約30磅/立方英尺。
64.如權利要求1-6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密度為約1 約20磅/立方英尺。
65.如權利要求1-6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密度為約2 約15磅/立方英尺。
66.如權利要求1-6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密度為約2 約8磅/立方英尺。
67.如權利要求1-66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大於或等於約2mm。
68.如權利要求1-66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2mm 約20mm的範圍內。
69.如權利要求1-66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3mm 約15mm的範圍內。
70.如權利要求1-66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3mm 約12mm的範圍內。
71.如權利要求1-66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3mm 約8mm的範圍內。
72.如權利要求1-66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3mm 約6mm的範圍內。
73.一種包含如權利要求1-72中所述層壓產品的車頂內襯、遮陽板、或整裝式託盤。
74.一種用於生產具有預定形狀的層壓泡沫產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如下步驟將毛坯放置於加熱裝置中,所述毛坯包含具有一對相對的主要表面的泡沫芯材和位於各主要表面上的覆蓋層,各覆蓋層包含至少一層纖維補強層和至少一層纖維聚合物層;在高於所述至少一層纖維聚合物層的熔點的溫度下加熱毛坯,從而使得聚合物基本包封所述至少一層纖維層,並將所述各覆蓋層粘著於泡沫芯材上。
75.如權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含使毛坯成型為預定形狀的步驟。
76.如權利要求75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加熱步驟和所述成型步驟同時進行。
77.如權利要求75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加熱步驟和所述成型步驟相繼進行。
78.如權利要求75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成型步驟之前的所述加熱步驟同時進行。
79.如權利要求74-7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層覆蓋層包含兩層以上所述纖維聚合物層。
80.如權利要求74-7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各覆蓋層各自包含兩層以上所述纖維聚合物層。
81.如權利要求74-8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層覆蓋層包含兩層以上所述纖維補強層。
82.如權利要求74-8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各覆蓋層各自包含兩層以上所述纖維補強層。
83.如權利要求74-8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至少一種纖維材料是非編織的。
84.如權利要求74-8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加熱步驟導致第一覆蓋層通過聚合物粘著於所述泡沫芯材的第一主要表面、第二覆蓋層通過聚合物粘著於所述泡沫芯材的第二主要表面。
85.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包含單層纖維補強層。
86.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包含單層纖維補強層。
87.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包含多層纖維補強層。
88.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包含單層纖維補強層。
89.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地包含1 15層纖維補強層。
90.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地包含1 12層纖維補強層。
91.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地包含1 10層纖維補強層。
92.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地包含1 5層纖維補強層。
93.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獨立地包含1 15層纖維補強層。
94.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獨立地包含1 12層纖維補強層。
95.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獨立地包含1 10層纖維補強層。
96.如權利要求8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覆蓋層和所述第二覆蓋層各自獨立地包含1 5層纖維補強層。
97.如權利要求74-9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層纖維聚合物層包含有機聚合物。
98.如權利要求74-9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層纖維聚合物層包含熱塑性聚合物。
99.如權利要求74-9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層纖維聚合物層包含彈性材料。
100.如權利要求74-9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層纖維聚合物層包含熱固性材料。
101.如權利要求74-9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層纖維聚合物層包含選自下組的聚合物聚烯烴、聚酯、尼龍、聚(氯乙烯)、聚氨酯、聚丙烯酸酯、膠乳、苯乙烯-丁二烯聚合物、腈-丁二烯聚合物、矽酮聚合物、它們的混合物、它們的共聚物、及它們相互貫穿的網絡。
102.如權利要求74-9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層纖維聚合物層包含聚烯烴。
103.如權利要求102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選自下組源自至少一種烯烴單體聚合的均聚物、共聚物和三元共聚物。
104.如權利要求103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種烯烴單體選自下組α -烯烴單體、二烯烴單體、和包含至少一種內烯烴鏈的可聚合單體。
105.如權利要求103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烯烴單體包含α-烯烴單體。
106.如權利要求105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α-烯烴單體選自下組丙烯,1-丁烯、異丁烯、1-戊烯、1-己烯、1-辛烯、它們的支鏈化異構體、苯乙烯、α -甲基苯乙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107.如權利要求105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α-烯烴單體包含丙烯。
108.如權利要求103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烯烴單體包含二烯烴單體。
109.如權利要求108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包含脂肪族化合物。
110.如權利要求108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選自下組1,3-丁二烯、異戊二烯、2,3- 二甲基-1,3- 丁二烯、2-乙基-1,3- 丁二烯、間戊二烯、香葉烯、 丙二烯、1,2-丁二烯、1,4,9-葵三烯、1,4-己二烯、1,6-辛二烯、1,5-己二烯、4-甲基-1,4-己二烯、5-甲基-1,4-己二烯、7-甲基-辛-1,6-二烯-1,6、苯基丁二烯、戊二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111.如權利要求108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包含二環狀化合物。
112.如權利要求108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選自下組降冰片二烯、其烷基衍生物、5-次烷基-2-降冰片烯化合物、5-烯基-2-降冰片烯化合物及它們的混合物。
113.如權利要求108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選自下組5-亞甲基-2-降冰片烯、5-亞乙基-2-降冰片烯、5-丙烯基-2-降冰片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114.如權利要求108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二烯烴單體選自下組1, 4-環己二烯、1,5_環辛二烯、1,5_環十二碳二烯、甲基四氫茚、二環戊二烯、二環[2. 2. 1] 庚-2,5-2,5- 二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115.如權利要求102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源自乙烯和至少一種α-烯烴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
116.如權利要求102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源自乙烯和丙烯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
117.如權利要求115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混合物包含約30 約75重量%的乙烯和約25 約70重量%的α -烯烴。
118.如權利要求115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混合物包含約35 約65重量%的乙烯和約35 約65重量%的α -烯烴。
119.如權利要求102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源自乙烯、至少一種α-烯烴及至少一種二烯烴單體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
120.如權利要求102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源自5-亞乙基-2-降冰片烯1,5_己二烯和1,5_己二烯中的一種或兩種、乙烯和丙烯的混合物聚合的共聚物。
121.如權利要求119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混合物包含約0.5 約15 重量%的二烯烴單體。
122.如權利要求119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混合物包含約1 約10重量%的二烯烴單體。
123.如權利要求102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選自下組聚丙烯、 乙烯-丙烯共聚物、聚乙烯、及它們的混合物。
124.如權利要求102中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是聚丙烯。
125.如權利要求102-124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的分子量Mn在約10,000 約100,000的範圍內。
126.如權利要求102-124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的分子量Mn在約20,000 約80,000的範圍內。
127.如權利要求102-124中任一項所述的層壓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聚烯烴的分子量Mn在約40,000 約60,000的範圍內。
128.如權利要求74-12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當根據ASTM3574-D測定時,所述泡沫芯材在10%變形下具有在約2psi 約200psi範圍內的壓縮力變形。
129.如權利要求74-12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當根據ASTM3574-D測定時,所述泡沫芯材在10%變形下具有在約5psi 約IOOpsi範圍內的壓縮力變形。
130.如權利要求74-12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當根據ASTM3574-D測定時,所述泡沫芯材在10%變形下具有在約IOpsi 約SOpsi範圍內的壓縮力變形。
131.如權利要求74-13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包含異氰酸酯系泡沫。
132.如權利要求74-13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包含聚氨酯泡沫。
133.如權利要求74-13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具有基本均勻的密度。
134.如權利要求74-13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具有可變密度。
135.如權利要求74-13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密度為約 0.5 約30磅/立方英尺。
136.如權利要求74-13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密度為約 1 約20磅/立方英尺。
137.如權利要求74-13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密度為約 2 約15磅/立方英尺。
138.如權利要求74-13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密度為約 2 約8磅/立方英尺。
139.如權利要求74-13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為大於或等於約2mm。
140.如權利要求74-13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 2mm 約20mm的範圍內。
141.如權利要求74-13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 3mm 約15mm的範圍內。
142.如權利要求74-13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 3mm 約12mm的範圍內。
143.如權利要求74-13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 3mm 約8mm的範圍內。
144.如權利要求74-13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泡沫芯材的厚度在約 3mm 約6mm的範圍內。
145.通過如權利要求74-14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生產的層壓產品。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描述了一種層壓產品,其包含具有一對相對的主要表面的泡沫芯材和相對於各主要表面固定的覆蓋層。所述覆蓋層包含基本上被聚合物包封的纖維補強層。本發明發現,纖維聚合物層(例如,取代常用的聚乙烯薄膜)導致具有顯著較低的耐氣流性和顯著改進的吸聲性的層壓產品。
文檔編號B60R13/02GK102317068SQ201080007866
公開日2012年1月11日 申請日期2010年2月9日 優先權日2009年2月10日
發明者N·P·格漢尼 申請人:普羅普裡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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