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及其信息處理方法與流程
2023-05-31 00:27:36 1

本發明涉及計算機網絡應用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及其信息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網際網路領域發展迅速,在發布活動或報名活動時通常使用論壇發布的方法,但通過論壇發布很難保證信息發布的時效性,且當參與者報名時,發布者對參與者的信息記錄困難,且很難控制報名人數,一旦報名人數過多,會對活動的正常運行造成影響,同時論壇不具備活動直播功能,從而限制了活動的開展,同時在開展活動後,同社區參與者很難進行線下交流,很難進行私下的技術交流,十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方便對活動進行管理同時具備直播功能的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和使用方法。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包括安裝在伺服器上的管理端和安裝在移動終端上的用戶端,所述用戶端包括活動顯示模塊,直播顯示模塊和用戶管理模塊;
所述活動顯示模塊用於顯示活動的時間、類別、地點和活動詳情;
所述直播顯示模塊用於顯示直播活動的時間、類別和直播詳情;
所述用戶管理模塊包括用於帳號管理的個人信息單元;用於報名和收藏活動顯示模塊與直播顯示模塊發布的活動、在活動顯示模塊與直播顯示模塊發布活動的個人中心單元;
所述管理端用於向用戶信息的後臺管理;
所述個人信息單元包括個人信息設置單元、申請成為vip會員單元、邀請成為vip會員單元和查看花名冊單元;
所述查看花名冊單元包括查看分會列表、申請成為分會和加入分會。
進一步的是:所述活動詳情包括線下活動內容和對線下活動的分享、收藏和報名。
進一步的是:所述直播詳情包括直播內容、對直播活動的分享、收藏、關注和報名、此次直播活動的參與人列表、分享人列表以及直播連結。
進一步的是:所述個人中心單元包括資料管理單元、我的直播單元、我的活動單元,獎金單元、邀請單元、講師關注單元、其他獎勵活動單元及客服聯繫單元;
所述我的直播單元包括使用者報名、收藏、發布的直播活動列表;
所述我的活動單元包括使用者報名、收藏、發布的線下活動列表;
所述獎金單元包括用於接收管理端對使用者獎勵的獎金數據和對獎金的提現單元;
所述邀請單元包括邀請數據單元和邀請詳情單元,所述邀請數據單元用於邀請通訊錄好友參加線下活動或直播活動並將邀請數據進行列表顯示,所述邀請詳情單元用於顯示邀請同一人參加多少次活動和一個活動邀請了多少人參加;
所述講師關注單元包括關注的個講師列表和講師詳情;
所述資料管理單元包括活動發布者對參加活動者的信息管理和向活動報名者發送提示信息;
所述其他獎勵活動單元用於顯示管理端獎勵你能免費參加的線下活動或直播活動。
進一步的是:還包括票務生成模塊和籤到模塊,當使用者報名活動時,票務生成模塊將生成包含報名者信息和活動信息的二維碼,所述籤到模塊用於掃描報名者的二維碼並將籤到者信息存入資料管理單元。
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信息處理方法,包括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
當報名參加活動時,步驟為:通過app或網頁端進入活動管理平臺首頁並登陸,進入活動列表或直播列表,可選擇活動的時間、類別和地點等活動條件,活動管理平臺將篩選出符合條件的活動在列表內顯示,使用者選擇感興趣的活動分享、收藏或報名;
當發布活動時,步驟為:通過app或網頁端進入活動管理平臺首頁並登陸,進入個人中心單元,選擇我的直播單元或我的活動單元發布活動或直播,等待其他人員的報名。
進一步的是:當使用者參加活動時,打開報名時生成的票務二維碼,發布者打開籤到模塊掃描報名者手中的票務二維碼,發布者在資料管理單元內查看籤到人信息。
進一步的是:當成為vip會員後,當報名參加活動時,費用會進行打折處理,且可查看花名冊單元申請加入分會或申請成立新的分會;
當為普通用戶時,當報名參加活動時,費用按全價處理且無法進入花名冊單元。
進一步的是:當將線下活動或直播活動分享給其他聯繫人,且其他聯繫人活動報名成功後,管理端會將獎勵反饋至分享人的獎金單元。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管理平臺操作簡單,方便使用者對活動的發布和報名,同時具有直播功能,可將技術沙龍活動通過直播網絡進行,且當報名成功後,會生成票務二維碼,活動現場憑票入場,且發布者在活動現場可通過掃描票務二維碼實現活動籤到,使得活動發布者能了解到多少人在現場參與活動,使得活動能更好的進行。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用戶端流程圖。
圖2為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模塊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包括管理端和用戶端,所述用戶端包括活動顯示模塊,直播顯示模塊和用戶管理模塊;
所述活動顯示模塊用於顯示活動的時間、類別、地點和活動詳情;
所述直播顯示模塊用於顯示直播活動的時間、類別和直播詳情;
所述用戶管理模塊包括用於帳號管理的個人信息單元;用於報名和收藏活動顯示模塊與直播顯示模塊發布的活動、在活動顯示模塊與直播顯示模塊發布活動的個人中心單元;
所述管理端用於向用戶信息的後臺管理;所述個人信息單元包括個人信息設置單元、申請成為vip會員單元、邀請成為vip會員單元和查看花名冊單元;
所述查看花名冊單元包括查看分會列表、申請成為分會和加入分會;
上述活動可為it技術學習,教育方法等;
此種活動平臺可方便使用者查看現場活動或直播的時間、類別、地點和活動詳情,同時可對自己感興趣的現場活動或直播進行收藏和報名,同時發布者可在本平臺上發布活動,等待人員報名,可以使得發布這時刻了解活動參與的人數,使得發布者可以時刻對活動進行調整,使得活動能更好的進行;
由於增加了會員制度,可使得會員和普通用戶的權限得到區分,由於會員為繳費制度,因此管理端得到的會員信息更完善,因此會員具有查看花名冊的功能,其中的分會即每個城市的社區通訊裡,當你城市的社區分會已經建立時,會員可選擇加入,方便同一社區的會員進行線下交流,當你的城市誰分會未建立時,會員可自己申請建立分會,等待同一社區成員加入,此種會員制度的建立大大增加了安全性能,防止陌生人隨意看到社區其他成員的信息,且會員還能對直播活動或線下活動的報名進行打折,以吸引更多的人參與活動,同時社區分會的建立也方便同一片區域的會員進行線下交流,交換活動和學習新的,促進共同進步。
在上述基礎上,所述活動詳情包括活動內容和對線下活動的分享、收藏和報名,所述直播詳情包括直播內容、對直播的分享、收藏、關注和報名、此次直播的參與人列表、分享人列表以及直播連結,且進入直播後,可進行聊天、打賞、關注等操作,此種設置,可加強對信息的擴散,即方便使用者對活動和直播的參與及散播,方便對各活動的宣傳,且使得直播參與者可在直播時進行社交。減少了未能現場參加活動的遺憾,同時參與人列表和分享榜列表也方便發布者對參與直播的人員的了解,方便在直播時進行社交。
在上述基礎上,所述個人中心單元包括資料管理單元、我的直播單元、我的活動單元,獎金單元、邀請單元、講師關注單元、其他獎勵活動單元及客服聯繫單元;
所述我的直播單元包括使用者報名、收藏、發布的直播活動列表;
所述我的活動單元包括使用者報名、收藏、發布的線下活動列表;
所述獎金單元包括用於接收管理端對使用者獎勵的獎金數據和對獎金的提現單元;
所述邀請單元包括邀請數據單元和邀請詳情單元,所述邀請數據單元用於邀請通訊錄好友參加線下活動或直播活動並將邀請數據進行列表顯示,所述邀請詳情單元用於顯示邀請同一人參加多少次活動和一個活動邀請了多少人參加,邀請單元的設置方便邀請人將邀請信息傳遞給好友。所述講師關注單元包括關注的個講師列表和講師詳情;
所述資料管理單元包括活動發布者對參加活動者的信息管理和向活動報名者發送提示信息。
此種設置使得本平臺的使用者能迅速找到自己曾經報名、收藏或發布的活動,無需在活動列表中再重新尋找,且可提前對發布技術講座的講師進行提前關注,減少對該講師活動的遺漏,由於設置有獎金單元,當使用者將活動通過客戶端、微信或網頁進行分享分享給好友,若好友通過你的連接進入活動詳情頁報名成功的話,管理端會對分享者進行獎勵,並將獎勵的獎金放入獎金單元,將獎勵的活動放入其他獎勵活動單元,鼓勵使用將活動多多分享。
在上述基礎上,所述個人中心單元還包括資料管理單元,還包括票務生成模塊和籤到模塊,當使用者報名活動時,票務生成模塊將生成包含報名者信息和活動信息的二維碼,所述籤到模塊用於掃描報名者的二維碼並將籤到者信息存入資料管理單元,籤到的設置一方面可以防止為報名人員混入活動現場,增加了活動現場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可方便對到場人員進行管理,方便活動後的私下交流。
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開發者社區管理平臺使用方法,當報名參加活動時,步驟為:通過app或網頁端進入活動管理平臺首頁並登陸,進入活動列表或直播列表,可選擇活動的時間、類別和地點等活動條件,活動管理平臺將篩選出符合條件的活動在列表內顯示,使用者選擇感興趣的活動分享、收藏或報名;
當發布活動時,步驟為:通過app或網頁端進入活動管理平臺首頁並登陸,進入個人中心單元,選擇我的直播單元或我的活動單元發布活動或直播,等待其他人員的報名。
當使用者參加活動時,打開報名時生成的票務二維碼,發布者打開籤到模塊掃描報名者手中的票務二維碼,發布者在資料管理單元內查看籤到人信息。
當成為vip會員後,當報名參加活動時,費用會進行打折處理,且可查看花名冊單元申請加入分會或申請成立新的分會;
當為普通用戶時,當報名參加活動時,費用按全價處理且無法進入花名冊單元。
當將線下活動或直播活動分享給其他聯繫人,且其他聯繫人活動報名成功後,管理端會將獎勵反饋至分享人的獎金單元。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