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系統及方法與流程
2023-06-09 20:15:36 3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人臉識別及手機數據伴隨技術,具體涉及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人臉識別,特指利用分析比較人臉視覺特徵信息進行身份鑑別的計算機技術,人像識別概述廣義的人像識別實際包括構建人像識別系統的一系列相關技術,包括人臉圖像採集、人臉定位、人像識別預處理、身份確認以及身份查找等;而狹義的人像識別特指通過人臉進行身份確認或者身份查找的技術或系統。
目前市場中只有單獨的人臉檢測識別產品和單獨的手機信息獲取產品,而沒有合二為一的產品,無法實現人臉數據和手機數據的關聯和分析碰撞。
為此,期望尋求一種技術方案,以至少減輕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一方面,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實現人臉圖片與手機特徵碼關聯和分析碰撞的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系統。
另一方面,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實現人臉圖片與手機特徵碼關聯和分析碰撞的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方法。
為解決一方面的技術問題,本發明採用下述技術方案。
一種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系統,包括:
圖像獲取單元,用於獲取採集區域內的視頻圖像;
人臉檢測單元,用於截取所述視頻圖像中的人臉圖片並得到與這些人臉圖片所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該時間戳記為T1i;
手機特徵碼獲取單元,用於獲取所述採集區域內手機特徵碼及這些手機特徵碼分別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該時間戳記為T2j;以及
綜合分析單元,用於在所截取的人臉圖片中搜索待分析的人臉圖片,得到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一相似度閾值的所截取的人臉圖片在所截取的人臉圖片中出現的次數M,如果該M大於或等於2,獲取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一相似度閾值的所截取的人臉圖片所對應的時間戳T1i,基於該時間戳T1i得到時間區間[T1i-t1,T1i+t1],然後獲取處於時間區間[T1i-t1,T1i+t1]內的時間戳T2j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並將處於同一時間區間[T1i-t1,T1i+t1]內的時間戳T2j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分在同一手機特徵碼組中,M組該手機特徵碼組彼此遍歷比對,若該M組之中任一手機特徵碼組與其餘手機特徵碼組間僅有一個相同的手機特徵碼,則相同的這個手機特徵碼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信息人臉圖片相對應;或/和,用於在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中搜索與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同的手機特徵碼,得到該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在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中出現的次數N,如果該N大於或等於2,獲取與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同的前述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所對應的時間戳T2j,基於該時間戳T2j得到時間區間[T2j-t2,T2j+t2],然後獲取處於時間區間[T2j-t2,T2j+t2]內的時間戳T1i所對應的人臉圖片並將處於同一時間區間[T2j-t2,T2j+t2]內的時間戳T1i所對應的人臉圖片分在同一人臉圖片組中,N組該人臉圖片組彼此遍歷比對,若該N組之中任一人臉圖片組與其餘人臉圖片組間僅有一張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二相似度閾值的人臉圖片,則該張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二相似度閾值的人臉圖片與該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對應;
其中,i、j均為正整數;t1、 t2為時間,單位為秒;M、N均為等於或大於0的整數。
還包括人臉對比報警單元,用於將所截取或輸入的人臉圖片與黑名單人臉模版表對比,若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三相似度閾值,則發出預警信號。
還包括手機特徵碼對比報警單元,用於將所獲取或輸入的手機特徵碼與黑名單手機特徵碼對比,若手機特徵碼與黑名單手機特徵碼相同,則發出預警信號。
為解決另一方面的技術問題,本發明採用下述技術方案。
一種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獲取採集區域內的視頻圖像;
步驟S2,截取所述視頻圖像中的人臉圖片並得到與這些人臉圖片所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該時間戳記為T1i;
步驟S3,獲取所述採集區域內手機特徵碼及這些手機特徵碼分別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該時間戳記為T2j;以及
步驟S4,在所截取的人臉圖片中搜索待分析的人臉圖片,得到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一相似度閾值的所截取的人臉圖片在所截取的人臉圖片中出現的次數M,如果該M大於或等於2,獲取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一相似度閾值的所截取的人臉圖片所對應的時間戳T1i,基於該時間戳T1i得到時間區間[T1i-t1,T1i+t1],然後獲取處於時間區間[T1i-t1,T1i+t1]內的時間戳T2j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並將處於同一時間區間[T1i-t1,T1i+t1]內的時間戳T2j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分在同一手機特徵碼組中,M組該手機特徵碼組彼此遍歷比對,若該M組之中任一手機特徵碼組與其餘手機特徵碼組間僅有一個相同的手機特徵碼,則相同的這個手機特徵碼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信息人臉圖片相對應;或/和,在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中搜索與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同的手機特徵碼,得到該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在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中出現的次數N,如果該N大於或等於2,獲取與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同的前述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所對應的時間戳T2j,基於該時間戳T2j得到時間區間[T2j-t2,T2j+t2],然後獲取處於時間區間[T2j-t2,T2j+t2]內的時間戳T1i所對應的人臉圖片並將處於同一時間區間[T2j-t2,T2j+t2]內的時間戳T1i所對應的人臉圖片分在同一人臉圖片組中,N組該人臉圖片組彼此遍歷比對,若該N組之中任一人臉圖片組與其餘人臉圖片組間僅有一張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二相似度閾值的人臉圖片,則該張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二相似度閾值的人臉圖片與該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對應;
其中,i、j均為正整數;t1、 t2為時間,單位為秒;M、N均為等於或大於0的整數。
還包括將所截取或輸入的人臉圖片與黑名單人臉模版表對比,若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三相似度閾值,則發出預警信號的步驟。
還包括將所獲取或輸入的手機特徵碼與黑名單手機特徵碼對比,若手機特徵碼與黑名單手機特徵碼相同,則發出預警信號的步驟。
本發明具有下述有益技術效果。
本發明利用利用採集區域內人臉圖片及手機特徵碼都有採集的時間戳的來進行數據的分析碰撞,實現人臉圖片與手機特徵碼間的分析碰撞、關聯匹配、歷史數據查詢。分析處理包含人臉比對、手機特徵碼比對、人臉手機特徵碼比對。
附圖說明
圖1示意性示出本發明的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圖2示意性示出本發明的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方法的邏輯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能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特徵及功效,並可依照本說明書的內容來實現,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一步說明。
圖1示意性示出本發明的眾多實施例中一種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系統的實施例。該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系統包括圖像獲取體系、手機特徵碼獲取體系及控制模塊5。
圖像獲取體系包括圖像獲取單元1、人臉檢測單元2以及人臉建模單元3。
圖像獲取單元1可以諸如攝像頭、高清網絡攝像機等設備,其用於獲取採集區域內的視頻圖像。
人臉檢測單元2用於截取圖像獲取單元1所獲取的視頻圖像中的人臉圖片並得到與這些人臉圖片所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該時間戳記為T1i。例如,為清晰請見,舉例說明:假設人臉檢測單元2截取了20張人臉的人臉圖片,這20張人臉的人臉圖片按獲取時的時間先後順次排列,則這些人臉圖片所對應的時間戳依次為T11-T120。
具體的,人臉檢測單元2將圖像獲取單元1所獲取的視頻圖像轉換為多幀圖片,然後,人臉檢測單元2從所轉換的多幀圖片中截取人臉圖片並得到與這些人臉圖片所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T1i。
人臉建模單元3用於將人臉檢測單元2所截取的人臉圖片轉換為人臉二進位數據。
人臉建模單元3通過有線和/或無線與控制模塊5連接,例如通過網際網路傳送到異地的控制模塊5,控制模塊5也可以置於採集區域現場。
在一些實施例中,圖像獲取單元1將視頻圖像進行編碼後形成視頻流,再傳輸給人臉檢測單元2,人臉檢測單元2對應解碼後再截取圖像獲取單元1所獲取的視頻圖像中的人臉圖片及得到與這些人臉圖片所對應的獲取時的對應時間戳T1i。
手機特徵碼獲取體系包括手機特徵碼獲取單元4和手機數據獲取設備配置端單元6。
手機特徵碼獲取單元4通過有線和/或無線與手機數據獲取設備配置端單元6連接,用於獲取所述採集區域內手機特徵碼及這些手機特徵碼分別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該時間戳記為T2j。例如,為清晰起見,舉例說明:假設手機特徵碼獲取單元4獲取了15個手機特徵碼,手機特徵碼按獲取時的時間先後順次排列,則這些手機特徵碼所對應的時間戳依次為T21-T215。
在一些實施例中,例如,可通過手機信號屏蔽模塊(圖中未示出)屏蔽採集區域內的3G、4G無線網絡信號,該採集區域內的手機自動與2G無線網絡連接,然後手機特徵碼獲取單元2在2G頻段上獲取手機特徵碼,手機特徵碼諸如imei、imsi等等。
手機數據獲取設備配置端單元6通過有線和/或無線與控制模塊5連接。
上述所截取的人臉圖片及其所對應時間戳T1i和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及其所對應的時間戳T2j可以採用雲儲存進行存儲,也可以採用存儲單元進行存儲。
控制模塊5包括資料庫單元51、人臉模板表單元52、手機數據表單元53、黑名單人臉模板表單元54、手機黑名單表單元55、綜合分析單元56。
資料庫單元51用於對人臉建模單元3、人臉模板表單元52、手機數據表單元53、黑名單人臉模板表單元54、手機黑名單表單元55、綜合分析單元56以及手機數據獲取設備配置端單元6傳輸來的數據信息進行分析、整合、歸類以及反饋。
人臉模板表單元52是資料庫單元51裡面的一個分配的子模塊,用於保存人臉圖片以方便資料庫單元51的存放和調用。
手機數據表單元53是資料庫單元51裡面用來保存手機數據信息的存放所分配的子模塊,以方便資料庫單元51的存放和調用。
黑名單人臉模板表單元54是資料庫單元51裡面用來保存黑名單人臉模板信息的存放所分配的子模塊,以方便資料庫單元51的存放和調用。
手機黑名單表單元55是資料庫單元51裡面用來保存手機黑名單信息的存放所分配的子模塊,以方便資料庫單元51的存放和調用。
綜合分析單元56用於在所截取的人臉圖片中搜索待分析的人臉圖片,得到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一相似度閾值的所截取的人臉圖片在所截取的人臉圖片中出現的次數M,如果該M大於或等於2,獲取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一相似度閾值的所截取的人臉圖片所對應的時間戳T1i,基於該時間戳T1i得到時間區間[T1i-t1,T1i+t1],然後獲取處於時間區間[T1i-t1,T1i+t1]內的時間戳T2j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並將處於同一時間區間[T1i-t1,T1i+t1]內的時間戳T2j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分在同一手機特徵碼組中,M組該手機特徵碼組彼此遍歷比對,若該M組之中任一手機特徵碼組與其餘手機特徵碼組間僅有一個相同的手機特徵碼,則相同的這個手機特徵碼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信息人臉圖片相對應,能根據待分析的人臉圖片找到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所對應人所使用的手機的手機特徵碼。
例如,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為b,其在所截取的人臉圖片中出現的次數M為3次,則3張所截取的人臉圖片所對應的時間戳分別為T11、T12及T13,進而,綜合分析單元56能夠獲取滿足第一相似度閾值的所截取的人臉圖片所對應的時間戳分別為T11、T12及T13,若t1取5秒,得到時間區間[T11-5,T11+5]、[T12-5,T12+5]及[T13-5,T13+5],有手機特徵碼獲取單元4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T23、T24及T25處於[T11-5,T11+5]內,時間戳T28、T29 、T210及T211處於[T12-5,T12+5]內,時間戳T215、T216 及T217處於[T13-5,T13+5]內。其中,時間戳T23、T24及T25分別依次一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為A、B及C並將手機特徵碼為A、B及C分在同一手機特徵碼組{A,B,C}內,時間戳T28、T29 、T210及T211分別依次一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為D、E、B及F並將手機特徵碼為D、E、B及F分在另一手機特徵碼組{D,E,B,F}內,時間戳T215、T216 及T217分別依次一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為G、B及H並將手機特徵碼為G、B及H分在再一手機特徵碼組{G,B,H}。然後將手機特徵碼組{A,B,C}、{D,E,B,F}及{G,B,H}彼此遍歷比對,僅手機特徵碼B相同,則說明待分析的人臉圖片b與手機特徵碼B相對應,它們可以相關聯匹配,能根據待分析的人臉圖片b找到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b所對應人所使用的手機的手機特徵碼。
為清晰起見,舉例說明:假設上述時間戳T28、T29 、T210及T211分別依次一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為D、E、B及C或者D、E、F及G,其他時間戳對應的手機特徵碼與上述手機特徵碼組對應的手機特徵碼的相同,由於手機特徵碼組{D,E,B,C}或{D,E,F,G}均不滿足3組之中任一手機特徵碼組與其餘手機特徵碼組間僅有一個相同的手機特徵碼的條件,故找不到與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相對應的手機特徵碼。
如果上述M為1或0次時,則綜合分析單元56不再作後續分析。
綜合分析單元56還用於在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中搜索與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同的手機特徵碼,得到該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在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中出現的次數N,如果該N大於或等於2,獲取與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同的前述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所對應的時間戳T2j,基於該時間戳T2j得到時間區間[T2j-t2,T2j+t2],然後獲取處於時間區間[T2j-t2,T2j+t2]內的時間戳T1i所對應的人臉圖片並將處於同一時間區間[T2j-t2,T2j+t2]內的時間戳T1i所對應的人臉圖片分在同一人臉圖片組中,N組該人臉圖片組彼此遍歷比對,若該N組之中任一人臉圖片組與其餘人臉圖片組間僅有一張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二相似度閾值的人臉圖片,則該張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二相似度閾值的人臉圖片與該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對應,實現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與人臉圖片碰撞、關聯匹配,能根據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找到該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所對應手機的使用人的人臉圖片。
如果上述N為1或0次時,則綜合分析單元56不再作後續分析。
上述i、j均為正整數。上述t1、 t2為時間,單位為秒,通常,t1的取值不大於60s、 t2的取值不大於60s,根據實際需求,也可以選取其他值。M、N均為等於或大於0的整數。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綜合分析單元56的兩種分析功能也可單獨實施。
在一些實施例中,人臉建模單元3將人臉圖片轉換所得的人臉二進位數據及得到的與這些人臉圖片所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直接存入資料庫單元51,還可以將人臉圖片將通過識別算法轉換成二維碼的格式後再存入人臉模板表單元52。
手機數據獲取設備配置端單元6將所獲取的手機數據如手機特徵碼獲取單元4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發送到資料庫單元51。
綜合分析單元56還可以提供一個顯示所有功能的顯示單元,例如,可以通過操作顯示單元所顯示的功能按鈕輸入人臉數據信息或則手機數據信息到資料庫單元51,以查詢需要的信息。
控制模塊5可以是依照本文所公開的各個實施例能夠但不限於處理人臉檢測單元2、手機特徵碼獲取單元4所輸出的信號、信息的任何硬體、軟體或其組合。例如,控制模塊5可以是諸如處理器或處理器的部分,還可以是諸如計算機或計算機的一部分,等等。
控制模塊5可以控制本發明的整個系統協調工作,也可僅控制其中某部分。
在一些實施例中,還包括人臉對比報警單元,用於將所截取或輸入的人臉圖片與黑名單人臉模版表對比,若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三相似度閾值,則發出預警信號。
在一些實施例中,還包括手機特徵碼對比報警單元,用於將所獲取或輸入的手機特徵碼與黑名單手機特徵碼對比,若手機特徵碼與黑名單手機特徵碼相同,則發出預警信號。
上述待分析的人臉圖片可以但不限於是所截取或輸入的人臉圖片。
上述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可以但不限於是所獲取或輸入的手機特徵碼。
本發明的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系統運行原理如下:
如圖1,系統通過將人臉建模單元3的人臉圖片、人臉模板表單元52的人臉信息、手機數據表單元53裡的手機特徵碼(imei和imsi)、黑名單人臉模板表單元54裡的黑名單人臉模版表的人臉信息、手機黑名單表單元55裡的黑名單手機特徵碼(imei和imsi)、手機數據獲取設備配置端單元6所發送的手機特徵碼獲取單元4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imei和imsi)等匯總到資料庫單元51中,然後再通過綜合分析單元56調用資料庫單元51裡數據、信息按上文所呈現的方式進行整合分析處理。
如圖2,本發明還描述了一種人臉和手機數據伴隨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獲取採集區域內的視頻圖像;
步驟S2,截取所述視頻圖像中的人臉圖片並得到與這些人臉圖片所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該時間戳記為T1i;
步驟S3,獲取所述採集區域內手機特徵碼及這些手機特徵碼分別對應的獲取時的時間戳,該時間戳記為T2j;以及
步驟S4,在所截取的人臉圖片中搜索待分析的人臉圖片,得到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一相似度閾值的所截取的人臉圖片在所截取的人臉圖片中出現的次數M,如果該M大於或等於2,獲取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一相似度閾值的所截取的人臉圖片所對應的時間戳T1i,基於該時間戳T1i得到時間區間[T1i-t1,T1i+t1],然後獲取處於時間區間[T1i-t1,T1i+t1]內的時間戳T2j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並將處於同一時間區間[T1i-t1,T1i+t1]內的時間戳T2j所對應的手機特徵碼分在同一手機特徵碼組中,M組該手機特徵碼組彼此遍歷比對,若該M組之中任一手機特徵碼組與其餘手機特徵碼組間僅有一個相同的手機特徵碼,則相同的這個手機特徵碼與該待分析的人臉圖片信息人臉圖片相對應;或/和,在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中搜索與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同的手機特徵碼,得到該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在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中出現的次數N,如果該N大於或等於2,獲取與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同的前述所獲取的手機特徵碼所對應的時間戳T2j,基於該時間戳T2j得到時間區間[T2j-t2,T2j+t2],然後獲取處於時間區間[T2j-t2,T2j+t2]內的時間戳T1i所對應的人臉圖片並將處於同一時間區間[T2j-t2,T2j+t2]內的時間戳T1i所對應的人臉圖片分在同一人臉圖片組中,N組該人臉圖片組彼此遍歷比對,若該N組之中任一人臉圖片組與其餘人臉圖片組間僅有一張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二相似度閾值的人臉圖片,則該張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二相似度閾值的人臉圖片與該待分析的手機特徵碼相對應;
其中,i、j均為正整數;t1、 t2為時間,單位為秒,通常,t1的取值不大於60s、 t2的取值不大於60s,根據實際需求,也可以選取其他值;M、N均為等於或大於0的整數。
在一些實施例中,還包括將所截取或輸入的人臉圖片與黑名單人臉模版表對比,若相似度大於或等於第三相似度閾值,則發出預警信號的步驟。
通常,上述第一相似度閾值的取值不小於0.8 ,根據實際需求,也可以選取其他適當的值。
通常,上述第二相似度閾值的取值不小於0.8,根據實際需求,也可以選取其他適當的值。
通常,上述第三相似度閾值的取值不小於0.8,根據實際需求,也可以選取其他適當的值。
在一些實施例中,還包括將所獲取或輸入的手機特徵碼與黑名單手機特徵碼對比,若手機特徵碼與黑名單手機特徵碼相同,則發出預警信號的步驟。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徵,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適合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本發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進行描述。
上面參照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描述,是說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在不脫離本發明總體構思下的變化和修改,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