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手電動一體摺疊汽車遮陽傘的製作方法
2023-10-10 05:07:19 2
專利名稱:一種手電動一體摺疊汽車遮陽傘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汽車遮陽設備。技術背景停泊在露天的汽車被陽光照射而使車廂內溫度上升,使車內物件及整 車壽命降低,使駕乘人員忍受高溫上車。這個是所有駕乘人員在熱天氣時遇到的頭疼事。有 志於解決該煩惱進行發明的人層出不窮,日益增多,通過專利檢索可發現,從90年代到如 今已有300多個關於汽車遮陽傘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縱觀這些已有發明,可分為 兩類一類是要臨時安裝的,停車時要取出裝上,開車時,要收攏放回後備箱,要浪費很多時 間;一類是要固定在車上的全自動產品,雖然帶來時間上的節省,但結構複雜,造價較高。時 間和金錢是同等重要,一項有用的發明應是既節省時間又是結構簡單造價低廉的。本發明 建在此思路上,是一項既可手動也可電動操作的手電一體的發明。
發明內容
本手電動一體摺疊汽車遮陽傘,以吸盤方式或警燈安裝方式或車背行 李架安裝方式安裝到汽車頂上。它可以手動或電動或遙控方式進行打開收攏操作。它的主 要機構是翻板、傘布、傘架、開傘的彈簧系統、收傘的拉繩系統或拉索系統、搖輪鎖止機構。 通過開傘的彈簧系統可以打開傘面,傘面能覆蓋整個汽車。通過收傘的拉繩系統或拉索系 統,能把傘面以摺疊方式收攏在車頂上並且最後一個翻板能作為蓋子蓋住整個遮陽設備。
具體實施例方式一、權利要求6所述的收傘系統的拉力物質可以採用拉繩、帶套管的拉索以及其 它具有拉力的物質組成的拉力系統。A、拉繩系統,其實施方式為拉繩(6)共四組,每組的 拉繩的一端固定在翻板O)的大翻板上,另一端通過一個或一組滑輪G),穿過底部(3)中 央的小孔,按走向要求安排滑輪導向使其都延長到傘架一側的搖輪(5)上固定。搖輪設置 在汽車駕駛座一側,可配上小型電動機驅動搖輪,也可以手動方式驅動搖輪。如所述的四組 拉繩在穿過底部中央小孔統一到一個方向後,一起穿過一限位塊(13),每根拉繩在傘面打 開狀態時,拉繩在限位塊的位置都設置一疙瘩,和限位塊配套,使限位塊限住拉繩在彈簧系 統工作時只按要求的長度被拉出。所述的該疙瘩到搖輪這一端的長度是長短不一的。搖輪工作時,所述的長度最短的拉繩首先開始工作,拉動翻板收攏,四條長短不一的拉繩在 搖輪(5)工作時按次序工作,使翻板按次序收攏。B、拉索方式,其特徵與拉繩系統有細微區別,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滑輪,在此取消 掉。拉繩改變為可以自由改變方向的帶套管的拉索(7)。其限位塊設置、搖輪( 設置和長 短不一的設置如拉繩系統所述一樣。二、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搖輪,其特徵在於搖輪上設有手柄,可供人工手搖操作, 搖輪中心有可裝配電機的孔槽,裝配上電機並布上電路可實行電動操作。所述的電路配上 遙控裝置,可實行遙控操作。搖輪(5)和底部(3)之間裝有鎖止機構。鎖止機構可採用各 種成熟技術。三、傘的前端可裝弧形罩殼,使汽車行駛時受到最小空氣阻力。四、底部(3)可配合汽車頂部做各種外形的設計。使傘更為美觀和適合各種汽車。
五、所述的傘布可採用縫訂,鉚釘,膠水等技術附在翻板上。六、傘架的四側可各自設置一套或幾套彈簧系統。(圖示為各兩套)使傘打開力量 勻稱又快速。以上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的構思作舉例說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 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採用類似的方式替 代,但並不會偏離本發明的精神或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範圍。使用方法打開傘鬆開手搖輪(5)的限制,彈簧系統(12)開始工作,彈開四面翻板,一直到 拉繩(6)或拉索(7)緊繃。一張長回字形的傘面就打開了。把汽車的四面全部遮住。收攏傘搖動搖輪(5),或按開關或遙控開啟電動機驅動搖輪,搖輪收緊拉繩(6) 或拉索(7),拉繩(6)或拉索(7)首先作用於小翻板(10),小翻板向內翻轉後,拉繩或拉索 繼續作用於大翻板(9),最後使四面翻板全部依次收攏。附圖
圖1是本發明打開狀態的府視示意圖。圖2是傘架示意圖。圖3是拉索系統的半打開狀態(省略傘布)的示意圖。圖4是拉繩系統的示意圖。圖5是拉索系統的示意圖。圖6是拉繩系統的半打開狀態(省略傘布)的示意圖。
權利要求
1.一種手電動一體摺疊汽車遮陽傘,其特徵在於該傘是由附著傘布(1)的四面翻板 (2)、傘架(圖2)、使傘打開的彈簧系統(如扭簧系統)和使傘收攏的收傘系統(如拉繩系 統(圖3)或帶套管的拉索系統(圖5)等)組成的扁方體。該扁方體可用吸盤固定或採用 警燈安裝方式固定,或採用行李架方式固定於車頂上,使車輛行駛不會受到影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面翻板,其特徵在於其採用較硬較韌的板材或孔板或網板, 每一面翻板都是由一塊大翻板(9)和一塊小翻板(10)如圖(6)互相垂直構成,這兩塊大小 翻板的相交處是一套管,套在傘架的杆上可以使翻板自由翻動。傘布是附著在大翻板上,和 翻板共同組成整個傘面。
3.如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傘布,其特徵在於附在四面翻板上的傘布是連成一個整 體的,當翻板向外翻出成水平狀態時,該傘布俯視為一個大的長回字形(圖1)。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架,是由如圖2所示的框架構成,其特徵在於底部(3)是一 個可以安裝吸盤或其它能使本遮陽傘固定於車頂的結構,材料要求要牢固,形狀和結構不 限。上部的架子由管材構成,尺寸大小依據車型不同而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簧系統(12),以扭簧系統為例,其特徵在於彈簧可通過與一 些附加裝置比如鉸鏈組合成彈簧系統。彈簧系統安裝在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板(2)和權利 要求4所述的底部(3)之間。當翻板O)失去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傘系統的控制時,所述 的彈簧系統即能彈開翻板O)。傘架的四側都各自設置一套或幾套彈簧系統。(圖示為各 兩套)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傘系統,其特徵在於收傘是採用拉繩、拉索或拉杆等所有能 產生拉力的物質,並能夠依次拉動翻板的系統。收傘的驅動力是採用一裝在底部C3)上的 搖輪( 驅動拉力所述的拉力物質產生,所述的搖輪( 可配手遙柄使人工手動即能收傘, 也可配電動機和電路,使駕駛員按動開關進行電動控制收傘和開傘,也可在電動機電路中 配上遙控裝置,使駕駛員可以搖控控制收傘和開傘。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面翻板,並如權利6要求所述的翻板收攏次序,其特徵在於 最後收攏的翻板,其面積大小能覆蓋住整個傘架,成為整個裝置的蓋子,該蓋子上還可設置 搭扣,在收攏時可扣住傘架,使收攏的傘被蓋住使傘內部防塵防雨,並且更加牢固緊實。所 述的蓋子上裝上鎖,可以防盜。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依次拉動,其特徵在於拉力物質(如拉繩)中段位置設一限 位塊(13),每根拉繩上在傘面打開狀態時,拉力物質(如拉繩)在限位塊的位置都設置一疙 瘩,和限位塊配套,使限位塊限住拉繩在彈簧系統工作要打開翻板時只按要求的長度被拉 出。所述的該疙瘩到搖輪這一端的長度是長短不一的。搖輪( 工作時,所述的長度最短 的拉繩首先開始工作,四條長短不一的拉繩在搖輪(5)工作時按次序工作,實現依次拉動, 使翻板按次序收攏。
全文摘要
一種手電動一體摺疊汽車遮陽傘,其通過彈簧系統驅動依附著傘布的四面翻板從摺疊狀態打開成車棚(傘)狀態,又通過一束長短不一組合的經過滑輪的拉繩或帶套管的拉索依次拉動四面翻板使翻板從車傘狀態收攏成摺疊狀態。無論打開及收攏,都是非常方便。該傘可固定在車頂上,方法可採用警燈式安裝,也可採用吸盤固定。夏天時可裝上,冬天時可卸下。該傘收攏狀態是扁平狀,裝於車頂時,最小程度地影響車輛美觀,最小程度增加汽車行駛阻力,該傘的支撐支架也可同時作為行李架使用。
文檔編號B60J11/04GK102107601SQ20091015573
公開日2011年6月29日 申請日期2009年12月23日 優先權日2009年12月23日
發明者韓戟 申請人:韓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