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卡式燈頭的製作方法
2023-10-18 17:57:49 1
專利名稱:一種卡式燈頭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照明器材,尤其是涉及一種卡式燈頭。
背景技術:
參考圖1至圖8,現有技術的一種卡式燈頭中,燈頭蓋1的側壁與燈頭身2的側壁 採用卡接的方式連接,該種卡式燈頭包括燈頭身2,燈頭蓋1,在燈頭身2的上部外殼內有電 線的連接裝置2E,在燈頭身2的外殼內裝配有電極銅片2D,所述電極銅片2D可與燈頭蓋1 內裝有的電線電連接,在燈頭身2的下部有中空的可安裝電燈電極的內腔2A,在燈頭身2的 上部的旁側有燈頭身2的卡接凸部2B,在所述燈頭身2的卡接凸部2B的下方有凹槽2C,燈 頭蓋1有可穿入電線的豎孔1F,在燈頭蓋1的旁側有左、右兩個卡接部IA (左卡接部IAl和 右卡接部1A2),在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的內側有卡接凸部1B,在所述卡接凸部IB的上 方有卡接凹部1C,參考圖3在所述可穿入電線的豎孔IF的兩側分別有兩個豎孔1H,所述豎 孔IH的下方部位為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接凹部1C,在所述卡接凸部IB的下 方有斜面1D,當燈頭身2與燈頭蓋1卡接後,燈頭蓋1的所述卡接凸部IB位於燈頭身2的 所述卡接凸部2B下方的凹槽部位2C處並且燈頭身2的卡接凸部2B位於燈頭蓋1的卡接 凹部IC處,並且燈頭身2的側壁的上端部的上方有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部1E,其特點在 於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接凸部IB的上端部至所述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 部IE的距離S為S = 4mm ;在燈頭蓋1的卡接內側的卡接凸部IB的上方沒有加強筋1G。因為所述S的長度只有4mm而太短,又因為在燈頭蓋1的所述卡接凹部IC的部位 沒有加強筋,所以,當燈頭蓋1與燈頭身2的卡接部位受到促使兩者脫離卡接而分離的外力 時容易分離,於是安全性較差。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卡式燈頭,當燈頭蓋與燈頭身卡式連接後不易被外 力分離,針對現有技術卡式燈頭的安全性問題加以解決。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採用以下方案來實現的一種卡式燈頭,包括燈頭身2,燈頭蓋1,燈頭蓋1的側壁與燈頭身2的側壁採用卡 接的方式連接,其特點在於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接凸部IB的上端部至所述 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部IE的距離S為S > 6mm ;在燈頭蓋1的卡接內側的卡接凸部IB 的上方有加強筋1G。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其特點在於參照圖1至圖8,所述卡式燈頭,在燈頭身2的 外殼內裝配有電極銅片2D,所述電極銅片2D可與燈頭蓋1內裝有的電線電連接,在燈頭身 2的下部有中空的可安裝電燈電極的內腔2A,在燈頭身2的上部的旁側有燈頭身2的卡接 凸部2B,在所述燈頭身2的卡接凸部2B的下方有凹槽2C,燈頭蓋1有可穿入電線的豎孔 1F,在燈頭蓋1的旁側有左、右兩個卡接部IA (左卡接部IAl和右卡接部1A2),在所述燈頭 蓋1的卡接部IA的內側有卡接凸部1B,在所述卡接凸部IB的上方有卡接凹部1C,在所述
3卡接凸部IB的下方有斜面1D,當燈頭身2與燈頭蓋1卡接後,燈頭蓋1的所述卡接凸部IB 位於燈頭身2的所述卡接凸部2B下方的凹槽部位2C處並且燈頭身2的卡接凸部2B位於 燈頭蓋1的卡接凹部IC處,其特點在於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接凸部IB的 上端部至所述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部IE的距離S為S彡6mm ;參照圖4和圖5,在燈頭 蓋1的卡接內側的卡接凸部IB的上方有加強筋1G。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其特點在於所述S為15mm≥S≥6. 5mm。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其特點在於所述S為13mm彡S彡7mm。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其特點在於所述S為10mm彡S彡8mm。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其特點在於所述S為9mm彡S彡8. 5mm。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參照圖4和圖5,所述加強筋IG分布在燈頭蓋1的卡接部 IA的所述卡接凹部IC的兩側。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在燈頭身2的上部外殼內有電線的連接裝置2E,參考圖3在 所述可穿入電線的豎孔IF的兩側分別有兩個豎孔1H,所述豎孔IH的下方部位為所述燈頭 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接凹部1C。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燈頭身2的側壁的上端部的上方有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 部IE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因為所述S的長度大於或等於6_而較長,又因為在燈 頭蓋1的所述卡接凹部IC的部位有加強筋,所以,當燈頭蓋1與燈頭身2的卡接部位受到 促使兩者脫離卡接而分離的外力時不容易分離,於是安全性較好。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卡式燈頭的燈頭蓋的主視示意圖(為了對在該主視圖中看 不見的卡接部IA的有關結構進行顯示,所以在卡接部IA處畫有虛線)。圖2是圖1的左視示意圖。為了顯示圖1中的燈頭蓋1的卡接部1A2的內側,圖3是從圖2中的燈頭蓋切割 下來的卡接部IAl的示意圖。圖4是把圖1中的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l割除後的燈頭蓋1的左視示意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卡式燈頭的燈頭蓋的主視示意圖(圖5與圖1的區別之處 在於圖5中的卡接部IA沿圖2中A-A線作了剖視)。圖6是本實用新型中與圖1至圖5所示的燈頭蓋配套的燈頭身的主視示意圖。圖7是圖6的俯視示意圖。圖8是沿圖6中B-B線的塑料部件的剖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至圖8,一種卡式燈頭,包括燈頭身2,燈頭蓋1,燈頭蓋1的側壁與燈頭身 2的側壁採用卡接的方式連接,其特點在於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接凸部IB 的上端部至所述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部IE的距離S為S彡6mm ;參照圖1至圖5,在燈 頭蓋1的卡接內側的卡接凸部IB的上方有加強筋1G。作為優選的實施例,其特點在於[0026]參照圖1至圖8,分別注塑卡式燈頭的燈頭身2和燈頭蓋1,在燈頭身2的上部外 殼內設置有電線的連接裝置2E,參照圖6至圖8,在燈頭身2的外殼內設置有電極銅片2D, 所述電極銅片2D可與燈頭蓋1內裝有的電線電連接,在燈頭身2的下部有中空的可安裝電 燈電極的內腔2A,在燈頭身2的上部的旁側有燈頭身2的卡接凸部2B,在所述燈頭身2的 卡接凸部2B的下方有凹槽2C,參照圖1至圖5,關於圖3和圖4,因為從圖2中觀看,圖1中 所述右卡接部1A2的內側被所述左卡接部IAl的外側擋住視線而看不到,所以假設把圖1 中所述左卡接部IAl割除就不會擋住視線而看到圖1中所述右卡接部1A2的內側,燈頭蓋 1有可穿入電線的豎孔1F(圖中畫出局部剖面,因為所述豎孔IF是現有技術中常規技術手 段所設計的燈頭蓋1上的孔),在燈頭蓋1的旁側有左、右兩個卡接部IA (左卡接部IAl和 右卡接部1A2),在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的內側有卡接凸部1B,在所述卡接凸部IB的 上方有卡接凹部1C,參考圖3在所述可穿入電線的豎孔IF的兩側分別有兩個豎孔1H,所述 豎孔IH的下方部位為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接凹部1C,按現有技術中常規技 術手段注塑燈頭蓋1的模具使所述豎孔IH與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接凹部IC 該兩個空間部位垂直相連,在所述卡接凸部IB的下方有斜面1D,當燈頭身2與燈頭蓋1卡 接後,燈頭蓋1的所述卡接凸部IB位於燈頭身2的所述卡接凸部2B下方的凹槽部位2C處 並且燈頭身2的卡接凸部2B位於燈頭蓋1的卡接凹部IC處,並且燈頭身2的側壁的上端 部的上方有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部1E,其特點在於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 接凸部IB的上端部至所述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部IE的距離S為S = 8mm ;參照圖4和 圖5,在燈頭蓋1的卡接內側的卡接凸部IB的上方有加強筋1G。把電線從燈頭蓋1的豎孔IF穿入燈頭蓋1,在電線的內端裝有與燈頭身2的上部 的電線連接裝置2E相匹配的插接式電連接裝置,當燈頭蓋1與燈頭身2卡接時,燈頭身2 的卡接凸塊2B的上端首先頂向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斜面1D,使兩個燈頭蓋1的卡 接部IA之間的間距Sl逐漸擴大,於是燈頭身2的卡接凸部2B方能通過燈頭蓋1的卡接凸 部IB從而卡入燈頭蓋1的卡接凹部1C,從而燈頭蓋1的卡接凸部IB卡入燈頭身2的卡接 凹部2C,兩者完成卡接後,燈頭蓋1內的電線與燈頭身2內的電極銅片2D完成電連接。使用電燈時,把電燈電極插入燈頭身2的內腔2A處,旋轉後,電燈電極與燈頭身2 內的電極銅片2D電連接。作為優選的實施例,其特點在於所述S為15mm彡S彡6. 5mm。作為優選的實施例,其特點在於所述S為13mm彡S彡7mm。作為優選的實施例,其特點在於所述S為11mm彡S彡7. 5mm。作為優選的實施例,其特點在於所述S為10mm彡S > 8mm。作為優選的實施例,其特點在於所述S為9mm彡S彡8. 5mm。作為優選的實施例,參照圖4和圖5,所述加強筋IG分布在燈頭蓋1的卡接部IA 的所述卡接凹部IC的兩側。
權利要求一種卡式燈頭,包括燈頭身(2),燈頭蓋(1),燈頭蓋(1)的側壁與燈頭身(2)的側壁採用卡接的方式連接,其特點在於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1A)內側的卡接凸部(1B)的上端部至所述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部(1E)的距離S為S≥6mm;在燈頭蓋(1)的卡接內側的卡接凸部(1B)的上方有加強筋(1G)。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卡式燈頭,其特徵在於在燈頭身(2)的外殼內裝配有電極 銅片(2D),所述電極銅片(2D)可與燈頭蓋(1)內裝有的電線電連接,在燈頭身(2)的下部 有中空的可安裝電燈電極的內腔(2A),在燈頭身(2)的上部的旁側有燈頭身(2)的卡接凸 部(2B),在所述燈頭身(2)的卡接凸部(2B)的下方有凹槽(2C),燈頭蓋(1)有可穿入電線 的豎孔(IF),在燈頭蓋(1)的旁側有左、右兩個卡接部(IA),在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 (IA)的內側有卡接凸部(IB),在所述卡接凸部(IB)的上方有卡接凹部(IC),在所述卡接凸 部(IB)的下方有斜面(ID),當燈頭身(2)與燈頭蓋(1)卡接後,燈頭蓋(1)的所述卡接凸 部(IB)位於燈頭身(2)的所述卡接凸部(2B)下方的凹槽部位(2C)處並且燈頭身(2)的 卡接凸部(2B)位於燈頭蓋(1)的卡接凹部(IC)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式燈頭,其特徵在於所述S為15mm^ S ^ 6. 5mm。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式燈頭,其特徵在於所述S為13mm> S > 7mm。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式燈頭,其特徵在於所述S為10mm> S > 8mm。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式燈頭,其特徵在於所述S為9mm> S > 8. 5mm。
7.根據權利要求2或3或4或5或6所述的卡式燈頭,其特徵在於所述加強筋(IG)分 布在燈頭蓋(1)的卡接部(IA)的所述卡接凹部(IC)的兩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卡式燈頭,其特徵在於在燈頭身(2)的上部外殼內有電線的 連接裝置(2E),在所述可穿入電線的豎孔(IF)的兩側分別有兩個豎孔(IH),所述豎孔(IH) 的下方部位為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IA)內側的卡接凹部(IC)。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卡式燈頭,涉及一種照明器材,用作電燈的燈座。它包括燈頭身(2),燈頭蓋(1),燈頭蓋(1)的側壁與燈頭身(2)的側壁採用卡接的方式連接,其特點在於所述燈頭蓋(1)的卡接部(1A)內側的卡接凸部(1B)的上端部至所述燈頭蓋(1)的側壁的下端部(1E)的距離S為S≥6mm;在燈頭蓋(1)的卡接內側的卡接凸部(1B)的上方有加強筋(1G)。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因為所述S的長度大於或等於6mm而較長,又因為在燈頭蓋1的所述卡接凹部1C的部位有加強筋,所以,當燈頭蓋1與燈頭身2的卡接部位受到促使兩者脫離卡接而分離的外力時不容易分離,於是安全性較好。
文檔編號H01R33/05GK201639128SQ20092023765
公開日2010年11月17日 申請日期2009年10月22日 優先權日2009年10月22日
發明者孔令芳 申請人:孔令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