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桌箱的製作方法
2023-10-23 15:06:52 1
可攜式桌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可攜式桌箱,在箱體上設置有箱蓋,箱體的底面板內側安裝有第一支架伸縮拉杆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固定板可活動的設置在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的軸端,在箱體的底面板內安裝有伸縮板,伸縮板與伸縮板拉杆一端連接,手拉杆設置在箱體的底面板內,且手拉杆的一端露在箱體的凹槽處,在箱體的一側設置有滾輪。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儲蓄貨物與展示貨物的可攜式桌箱,人們在外出需要儲蓄貨物時將貨物儲蓄在箱體內,便可當成行李箱使用;人們需要擺放貨物的時、小商販在銷售貨物時或產品推銷員展示貨物的時,可直接將貨物從箱體中取出,然後把箱體翻轉,將伸縮杆放下,便可在桌面上擺放貨物,若桌面不夠使用時,只需將伸縮板拉出,便可實現翻倍增加擺放面積。
【專利說明】可攜式桌箱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一種桌箱結構,具體涉及一種可攜式桌箱。
【背景技術】
[0002]在目前的現有技術中,可摺疊桌子通常的是摺疊後整個裝置緊密在一起,即使在平路上也需要人工手提或肩扛,顯得十分笨重,而且無法起著儲蓄貨物的作用;人們在外出需要擺放貨物的時候必須具備擺放的桌子和儲蓄貨物的箱子,如果沒有桌子只得將貨物擺放在地面上,十分不衛生也不安全;同時一些小商販在銷售貨物的時候或產品推銷員展示貨物的時候,由於沒有可以儲蓄貨物的箱子與展示臺,導致無法很好的進行貨物銷售與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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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內容】
[0003]針對【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將儲蓄貨物與擺放貨物結為一體的可攜式桌箱。
[0004]本發明為實現技術目的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攜式桌箱,包括箱體、箱蓋、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第二支架伸縮拉杆、伸縮板、伸縮板拉杆、手拉杆、固定板、滾輪,其特徵在於:在箱體上設置有箱蓋,箱蓋與箱體可通過拉鏈鎖合,同時在拉鏈鎖合處可設置密碼裝置,箱體的底面板內側安裝有第一支架伸縮拉杆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兩條伸縮拉杆可以是圓柱體也可以稜柱體,固定板安裝在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的軸端,在箱體的底面板內安裝有伸縮板,伸縮板與伸縮板拉杆一端連接,手拉杆設置在箱體的底面板內,且手拉杆的一端露在箱體的凹槽處,手拉杆與伸縮板拉杆可以設置在同一板面上,在箱體的一側還設置有滾輪。
[0005]所述可攜式桌箱的箱體與箱蓋可以為有稜角的長方體結構,也可以是沒有稜角的圓角體結構。
[0006]所述可攜式桌箱的第二支架伸縮拉杆尾端套有腳套,在第二支架伸縮拉杆還上設置有軸孔,第一支架伸縮拉杆上設置有軸銷,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的外徑不大於第二支架伸縮拉杆的內徑,第一支架伸縮拉杆通過伸縮杆固定軸孔與軸座上的軸座孔鉸接後固定在箱體底面板內側,第一支架伸縮拉杆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縮短到最短狀態時的總長度不超過箱體內側的長。
[0007]所述可攜式桌箱的固定板的長寬不大於箱體的長寬,在固定板上設置有四個圓孔,圓孔的直徑不小於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的外徑,固定板可活動的設置在軸座上,可自由的在第一支架伸縮拉杆上滑動,固定板上至少有兩個手拉孔,同時也可以設置更多孔以減輕整個可攜式桌箱的負重和增加可操作性。
[0008]所述可攜式桌箱的伸縮板通過滑槽可滑動的設置在箱體底面板內,伸縮板的長寬不超過箱體的長寬,當箱體為沒有稜角的長方體時,伸縮板也是沒有稜角的。
[0009]所述可攜式桌箱的滾輪可以是萬向輪也可以是一般的輪子,當可攜式桌箱的滾輪設置成萬向輪時,滾輪的個數為四個,當可攜式桌箱的滾輪設置為一般滾輪時,滾輪個數為兩個,與此相對的一端安裝腳柱。
[0010]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於:本發明是一種可將儲蓄貨物與擺放貨物結為一體的可攜式桌箱,人們在外出需要儲蓄貨物時將貨物儲蓄在箱體內,便可當成行李箱使用,在一般馬路上行駛時,只需拉出手拉杆,由於滾輪的作用使其方便輕鬆,人們在外出需要擺放貨物的時候可直接將貨物從箱體中取出,然後把箱體翻轉,將伸縮杆放下,便可在桌面上擺放貨物,若桌面不夠使用時,只需將伸縮板拉出,便可實現翻倍增加擺放面積;同時一些小商販在銷售貨物的時候或產品推銷員展示貨物的時候,通過同樣的步驟便可解決沒有儲蓄貨物的箱子與展示臺導致無法很好的進行貨物銷售與展示的問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發明在一種使用狀態時的主視圖。
[0012]圖2為本發明的固定板與第支架一伸縮拉杆與第支架二伸縮拉杆的連接示意圖。
[0013]圖3為本發明的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第二支架伸縮拉杆與軸座的幾種視圖。
[0014]圖4為本發明固定板的結構圖。
[0015]圖5為本發明固定板的另一種結構圖。
[0016]圖6為本發明伸縮板拉伸時的一種狀態示意圖。
[0017]圖7為本發明伸縮板拉杆的立體視圖。
[0018]圖8為本發明伸縮板拉杆的俯視圖。
[0019]圖9為本發明伸縮板拉伸狀態時伸縮板拉杆與底面板連接的結構圖。
[0020]圖10為本發明伸縮板拉伸狀態時手拉杆與底面板的連接結構圖。
[0021]圖11為本發明伸縮板拉伸狀態時伸縮杆與手拉杆在底面板上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0022]圖12為本發明伸縮板拉伸狀態時裝有固定板的底面板的一種俯視圖。
[0023]圖13為本發明箱體為沒有稜角的圓角體的行李箱狀態視圖。
[0024]圖14為本發明箱體為沒有稜角的圓角體的行李箱的另一種狀態視圖。
[0025]圖15為本發明箱體為有稜角的長方體的行李箱一種狀態視圖。
[0026]圖中:1.箱體,11.底面板,2.箱蓋,31.第一支架伸縮杆,311.軸銷,312.伸縮杆固定軸孔,32.第二支架伸縮杆,321.軸孔,322.腳套,4.伸縮板,41伸縮板拉杆,42.伸縮板拉杆固定孔,5.手拉杆,6.固定板,61.手拉孔,62.圓孔,7.滾輪,71.腳柱,8.軸座,81.軸座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27]如圖1、圖6、圖10、圖11以及圖12所示的一種可攜式桌箱,包括箱體1、箱蓋2、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伸縮板4、伸縮板拉杆41、手拉杆5、固定板6、滾輪7,其特徵在於:在箱體I上設置有箱蓋2,箱蓋2與箱體I可通過拉鏈鎖合,同時在拉鏈鎖合處可設置密碼裝置,增加箱內貨物的安全性,箱體I底部的底面板11為長方體結構,以此箱體I的底面板11內側安裝有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兩條伸縮拉杆可以是圓柱體也可以稜柱體,固定板6安裝在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與軸座8連接的軸端,在箱體I的底面板11內安裝有伸縮板4,伸縮板4與伸縮板拉杆41 一端連接,伸縮板拉杆41用於支撐伸縮板4在拉出後不受重力產生形變,手拉杆5設置在箱體I的底面板11內,且手拉杆5的一端露在箱體的凹槽處,方便使用者使用,手拉杆5與伸縮板拉杆41可以設置在底面板11內的同一板面上,在箱體I的一側設置有滾輪7。
[0028]如圖13、圖14以及圖15所示的可攜式桌箱的箱體I與箱蓋2可以為有稜角的長方體結構,也可以是沒有稜角的圓角體結構。
[0029]如圖2、圖3以及圖11所示的可攜式桌箱的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尾端套有腳套322,在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還上設置有軸孔321,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上設置有軸銷311,通過軸銷311與軸孔321的配合可以調節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的的拉伸長度,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的外徑不大於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的內徑,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通過伸縮杆固定軸孔312與軸座8上的軸座孔81鉸接後可轉動的固定在箱體I底面板11內側,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縮短到最短狀態時的總長度不超過箱體I內側的長,以使得本可攜式桌箱在當做行李箱使用時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能夠很好的貼在底面板11內側板面上。
[0030]如圖2、圖4、圖5以及圖12所示的可攜式桌箱的固定板6的長寬不大於箱體I的長寬,在固定板6上設置有四個圓孔62,圓孔62的直徑不小於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的外徑,同時也不大於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的外徑,固定板6可活動的設置在軸座8上,可自由的在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上滑動,固定板6上至少有兩個手拉孔61,在不使用固定板6時,通過手拉孔61將其滑動到軸座8上,在要使用固定板6時,通過手拉孔61將其滑動到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的凸接處,固定板6處於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的頂端,由於有四個圓孔62同時落到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的頂端,所以此時固定板6便可起著固定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不動搖的作用,同時,固定板也可以設置更多孔以減輕整個可攜式桌箱的負重和增加可操作性。
[0031]如圖1、圖6、圖13以及圖15所示可攜式桌箱的伸縮板4通過底面板11內的滑動槽可滑動的設置在箱體I底面板11內,伸縮板4的長寬不超過箱體4的長寬,當箱體I為沒有稜角的長方體時,伸縮板也是沒有稜角的。
[0032]如圖1、圖13以及圖14所示的可攜式桌箱的滾輪7可以是萬向輪也可以是一般的輪子,當可攜式桌箱的滾輪7設置成萬向輪時,滾輪7的個數為四個,當可攜式桌箱的滾輪7設置為一般滾輪時,滾輪7個數為兩個,與此相對的一端安裝腳柱71,同時若只設置兩個萬向輪,則兩個萬向輪相對的一端也安裝腳柱71。
[0033]如圖7、圖8以及圖9所示的伸縮板拉杆41為可伸縮的菱柱體,也可以使圓柱體,伸縮板拉杆41通過伸縮板拉杆固定孔42將伸縮板拉杆41安裝在底面板內。
[0034]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本可攜式桌箱作為桌子使用時,通過將箱體I內的貨物取出,然後將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拉出與箱體I的底面板11垂直,調節第一支架伸縮拉杆31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32的高度,將固定板6拉出,便可當做桌子使用,需要增加桌面面積時,將伸縮板4拉出便可翻倍增加桌面面積。
[0035]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本可攜式桌箱作為行李箱使用時,只需將貨物裝入箱體I內,然後將手拉杆5拉出,便可作為行李箱使用。
[0036]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最優實施例,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技術範圍內,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得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範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攜式桌箱,包括箱體、箱蓋、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第二支架伸縮拉杆、伸縮板、伸縮板拉杆、手拉杆、固定板、滾輪,其特徵在於:在箱體上設置有箱蓋,箱體的底面板內側安裝有第一支架伸縮拉杆與第二支架伸縮拉杆,固定板可活動的設置在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的軸端,在箱體的底面板內安裝有伸縮板,伸縮板與伸縮板拉杆一端連接,手拉杆設置在箱體的底面板內,且手拉杆的一端露在箱體的凹槽處,在箱體的一側設置有滾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桌箱,其特徵在於:箱體與箱蓋可以為有稜角的長方體結構,也可以是沒有稜角的圓角體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桌箱,其特徵在於:第二支架伸縮拉杆上設置有軸孔,第一支架伸縮拉杆上設置有軸銷,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的外徑不大於第二支架伸縮拉杆的內徑,第一支架伸縮拉杆通過伸縮杆固定軸孔與軸座上的軸座孔鉸接後固定在箱體底面板內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攜式桌箱,其特徵在於:固定板的長寬不大於箱體的長寬,在固定板上設置有四個圓孔,圓孔的直徑不小於第一支架伸縮拉杆的外徑,固定板上至少有兩個手拉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桌箱,其特徵在於:伸縮板通過滑槽可滑動的設置在箱體底面板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桌箱,其特徵在於:滾輪可以是萬向輪也可以是一般的輪子。
7.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攜式桌箱,其特徵在於:第二支架伸縮拉杆尾端套有腳套。
【文檔編號】A45C9/00GK204191895SQ201420524088
【公開日】2015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13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13日
【發明者】陳世德 申請人:陳世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