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撓式顯示器的製作方法
2023-10-08 19:53:39
專利名稱:可撓式顯示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顯示器,特別是涉及於一種可撓式顯示器。
背景技術:
隨著影像顯示技術的突飛猛進,常見計算機用的顯示器已從早期的陰極射線管(CRT)顯示器逐漸地發展到目前的液晶顯示器(LCD)。由於液晶顯示器的液晶面板包括多層結構脆弱的玻璃基板,所以必須額外地利用一金屬框架來保護這些玻璃基板不受外界破壞,因而限制液晶面板的形狀及增加液晶面板的薄化的困難度。
除了液晶顯示技術應用於計算機用顯示器以外,可撓式顯示器的開發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由於可撓式顯示器的面板採用軟性基板,這使得可撓式顯示器的面板在不使用時可以摺疊於可撓式顯示器的一容器中或卷收於可撓式顯示器的一卷收器中,若要使用時,則可將可撓式面板展開並放置在桌面上以顯示光學影像。
相比較於液晶顯示器的形狀及尺寸上的限制,可撓式顯示器在形狀及尺寸上具有較大的彈性。然而,由於可撓式顯示器的可撓式面板在形狀上並沒有固定的形態,在使用上仍有許多不便之處。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撓式顯示器,用以提高使用上的便利性。
為達上述或是其它目的,本發明提出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包括一卷收器、一可撓式面板及至少一支撐元件。可撓式面板連接於卷收器,並適於卷收於卷收器的內部。支撐元件具有記憶形狀的特性,並配設於可撓式面板上,且適於與可撓式面板一併卷收於卷收器的內部。當可撓式面板展開自卷收器時,支撐元件支撐可撓式面板,用以維持可撓式面板呈展開狀。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卷收器為一手動卷收器、一半自動卷收器或一全自動卷收器。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卷收器具有一直立支架,用以直立展開中的可撓式面板。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支撐元件為一支撐帶,其配設於可撓式面板的表面。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支撐元件的截面形狀為弧形、U字形或V字形。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支撐元件為一支撐層,其配置於可撓式面板之表面。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支撐元件的截面形狀為弧形。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可撓式面板包括多數個疊合層,而支撐元件由這些疊合層之一所構成。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支撐元件的截面形狀為弧形。
為讓本發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徵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多個實施例,並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於展開狀態的立體圖;圖2為圖1的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於卷收狀態的立體圖;圖3為圖1的可撓式顯示器沿I-I線的剖視圖;圖4為圖1的可撓式顯示器沿II-II線的剖視圖;圖5為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視圖;圖6為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視圖;圖7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視圖;圖8為本發明的第五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視圖;圖9為本發明的第六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視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100可撓式顯示器110卷收器112殼體114捲筒114a樞軸116彈簧118制動元件119直立支架120可撓式面板130支撐元件220可撓式面板230支撐元件320可撓式面板330支撐元件420可撓式面板430支撐元件520可撓式面板530支撐元件620可撓式面板622疊合層630支撐元件具體實施方式
圖1為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於展開狀態的立體圖,圖2為圖1的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於卷收狀態的立體圖,圖3為圖1的可撓式顯示器沿I-I線的剖面圖,圖4為圖1的可撓式顯示器沿II-II線的剖視圖。請參考圖1至圖3,第一實施例的可撓式顯示器100包括一卷收器110、一可撓式面板120及兩個支撐元件130。可撓式面板120連接於卷收器110,並適於卷收於卷收器110的內部,如圖2所示,並可從卷收器110的內部展開來,如圖1所示。
在第一實施例中,卷收器110具有一殼體112及一捲筒114,其中捲筒114通過捲筒114的一樞軸114a而樞設於殼體112之內。因此,當可撓式面板120的一側緣連接至捲筒114上時,可撓式面板120可預先卷繞於捲筒114上,並收納在殼體112之內。當欲使用可撓式面板120時,使用者可手動地將可撓式面板120的另一側緣,用以將可撓式面板120從卷收器110中展開。
為了讓第一實施例的卷收器110具有自動卷收的功能,卷收器110更可包括一彈簧116,其設於殼體112及捲筒114的樞軸114a之間。因此,當使用者手動地將可撓式面板120從卷收器110中展開時,彈簧116將累積一彈性位能,使得可撓式面板120在未受到使用者的施力的情況下,彈簧116釋放上述彈性位能而驅動捲筒114將可撓式面板120卷收回殼體112之內。
為了維持可撓式面板120的展開狀態,卷收器110還可包括一制動元件118,其設於殼體112上,用以決定可撓式面板120是否卷收回至捲筒114上或從捲筒114上拉出。因此,當可撓式面板120已從卷收器110中展開時,制動元件118可固定可撓式面板120維持展開狀態。在第一實施例中,制動元件118通過施加在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的表面上的摩擦力來固定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相對於捲筒114的位置。
在另一未繪示的實施例中,制動元件118也可通過施加在捲筒114或彈簧116的摩擦力來固定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相對於捲筒114的位置。在其它未繪示的實施例中,制動元件118也可通過卡扣的方式來固定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相對於捲筒114的位置。
由於第一實施例的卷收器110僅可將展開狀態的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收回至殼體112之內,但將可撓式面板120從卷收器110中展開來仍須依靠手動的方式,所以第一實施例的卷收器110為一半自動卷收器,即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的展開採用手動的方式,但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的卷收則採用自動的方式。
在另一未繪示之實施例中,卷收器110也可為一半自動卷收器,即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的展開採用自動的方式,但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的卷收則採用手動的方式。在另一未繪示的實施例中,卷收器110也可為一純手動卷收器,即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的展開及卷收都採用手動的方式。在另一未繪示的實施例中,卷收器110也可為一全自動卷收器,即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的展開及卷收都採用自動的方式,在此處所指的自動的方式不限於第一實施例的彈簧116,而可取代以一組較為複雜的自動驅動裝置來自動地執行可撓式顯示器面板120的展開及卷收。
為了將卷收器110及展開中的可撓式面板120穩定地置放在一平臺上,卷收器110更具有一直立支架119(圖3的虛線部分),其固設於殼體112上。在另一未繪示的實施例中,直立支架119更可以摺疊或其它的方式至殼體112上,以降低直立支架119所佔有的空間。
為了支撐展開中的可撓式面板120以輔助可撓式面板120來抵抗重力而免於過度撓曲,這些支撐元件130具有記憶形狀的特性。在第一實施例中,這些支撐元件130為支撐帶,其分別位於可撓式面板120的背面的相對兩側。因此,當可撓式面板120卷收於卷收器110之內時,這些支撐元件130與可撓式面板120一併卷收於卷收器110之內。相反地,當可撓式面板120從卷收器110之內展開時,這些支撐元件130在未受到外力的情況下將恢復至其原始的形狀,即長條帶狀,因而這些支撐元件130的本身的張力將可撓式面板120支撐起來,以利使用者觀看。
在第一實施例中,這些支撐元件130為支撐帶,其原始截面形狀為弧形。然而,在其它未繪示的實施例中,這些支撐元件130也可為原始截面形狀類似U字形或V字形的支撐帶。
圖5為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視圖。請參考圖5,相比較於圖4的第一實施例之成對的支撐元件130,第二實施例的支撐元件230可單獨地位於可撓式面板220的背面的中央。
圖6為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視圖。請參考圖6,相比較於圖4的第一實施例的弧形頂點連接可撓式面板120的背面,第三實施例的支撐元件330則以其兩側緣的一連接可撓式面板320的背面。
圖7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視圖。請參考圖7,相比較於圖4的第一實施例的條狀的支撐元件130,第四實施例的支撐元件430則為一支撐層,其原始截面形狀為弧形。為了支撐展開中的可撓式面板420以輔助可撓式面板420來抵抗重力而免於過度撓曲,支撐元件430也具有記憶形狀的特性。層狀的支撐元件430配置於可撓式面板420的底面。然而,在另一未繪示的實施例中,當支撐元件430是透明的時,支撐元件430也可位於可撓式面板420的頂面(顯示面)。
圖8為本發明的第五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面圖。請參考圖8,相比較於圖7的第四實施例的原始截面為上凹弧狀的支撐元件430,第五實施例的支撐元件530也為一支撐層,其原始截面形狀則為下凹弧狀。層狀的支撐元件530配置於可撓式面板520的底面。然而,在另一未繪示的實施例中,當支撐元件530是透明的時,支撐元件530也可位於可撓式面板520的頂面(顯示面)。
圖9為本發明的第六實施例的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可撓式面板及支撐元件的剖視圖。請參考圖9,相比較於圖7的第五實施例的可撓式面板520及支撐元件530,第六實施例的可撓式面板620包括多個疊合層622,而支撐元件630則由這些疊合層622之一所構成,且支撐元件630可為透明或不透明的。
綜上所述,在本發明的可撓式顯示器中,通過具有記憶形狀特性的支撐元件(例如支撐帶或支撐層)來支撐展開中的可撓式面板,以利使用者觀看。此外,當不使用可撓式顯示器時,支撐元件更可隨著可撓式面板一併卷收於卷收器中,因而降低可撓式顯示器所佔有的存放空間。因此,本發明的可撓式顯示器在使用上具有較高的便利性。
雖然結合以上多個實施例揭露了本發明,然而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悉此技術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內,可作一些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應以權利要求所界定的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包括一卷收器;一可撓式面板,連接於該卷收器,並適於卷收於該卷收器的內部;以及至少一支撐元件,具有記憶形狀的特性,並配設於該可撓式面板上,且適於與該可撓式面板一併卷收於該卷收器的內部,當該可撓式面板展開自該卷收器時,該支撐元件支撐該可撓式面板,用以維持該可撓式面板呈展開狀。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撓式顯示器,其中該卷收器為一手動卷收器、一半自動卷收器或一全自動卷收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撓式顯示器,其中該卷收器具有一直立支架,用以直立展開中的該可撓式面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撓式顯示器,其中該支撐元件為一支撐帶,其配設於該可撓式面板的表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撓式顯示器,其中該支撐元件的截面形狀為弧形、U字形或V字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撓式顯示器,其中該支撐元件為一支撐層,其配置於該可撓式面板的表面。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撓式顯示器,其中該支撐元件的截面形狀為弧形。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撓式顯示器,其中該可撓式面板包括多數個疊合層,而該支撐元件由該些疊合層之一所構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撓式顯示器,其中該支撐元件的截面形狀為弧形。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一種可撓式顯示器,其包括一卷收器、一可撓式面板及至少一支撐元件。可撓式面板連接於卷收器,並適於卷收於卷收器的內部。支撐元件具有記憶形狀的特性,並配設於可撓式面板上,且適於與可撓式面板一併卷收於卷收器的內部。當可撓式面板展開自卷收器時,支撐元件支撐可撓式面板,用以維持可撓式面板呈展開狀。
文檔編號B65D75/28GK101064075SQ20061007700
公開日2007年10月31日 申請日期2006年4月25日 優先權日2006年4月25日
發明者吳伯升, 陳明道 申請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