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透明除臭劑的製作方法
2023-10-28 12:55:52 1
專利名稱: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透明除臭劑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總體上屬於環境保護學科的水體淨化處理技術領 域。特定範圍屬於混凝劑中的絮凝劑技術領域。具體屬於天然絮凝劑 中的植物纖維絮凝劑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經查詢和檢索,尚未發現具體的同類技術。現有合
成有機高分子絮凝劑和天然高分子絮凝劑技術均為澱粉性和非纖維 性種類,雖具有顯效性,但成本過高;澱粉材料生長過程複雜;選材
範圍狹窄;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大量具有再次汙染性質的化工工藝, 因而不能解決降低成本,節約資源,效果好,無汙染的高標準綠色產 品的發展方向問題。
現有技術一味注重澱粉性和非纖維性材料,對天然纖維性植物材 料有效成分及其密度含量過低估計,以及按照習慣思維而對其研製開 發等方面難度過高估計,由之,在本發明產生之前,從未出現過相關 信息的顯示。至於對纖維性植物材料與環保問題和水處理問題有一定 關係的其他性能的研究和記載,則與本發明的絮凝技術無關。本發明 人於2006年1月20日曾申報過一項有關植物材料的洗滌產品專利技 術,與本發明應無同類技術背景關係,既便有任何特殊聯繫,也應屬 於同一發明人而不致產生申報障礙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是以生態型、無用性、低成 本或自發巨量生長的植物材料為原料,對部分遭受各種汙染的水體進 行絮凝性淨化處理。解決這一問題的技術方案是採用經人工提取測 定,不包括提取過程中的損耗部分,均勻性分布,非微觀性或常觀級 可流動汁液含量重量在20%以上的;所含汁液PH值小於或等於7.5的;成人指甲可輕易切割,後有汁液滲出,可稱為水嫩質植物實體, 簡稱水嫩植體的;在非微觀或常觀級態中無脂肪的;包括條狀、片狀、 塊莖狀和鱗莖狀的;無明顯膠粘性的;對生態環境和人畜無明顯毒性 的;經人工或機器分解細化、提純取液、消毒滅菌、防腐保質或者脫 水保質和批量分裝,以及部分調配輔料等技術加工處理的各種纖維性 或纖維結構植物生理組織所列產品,稱為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
透明除臭劑,簡稱纖維絮凝劑,對各種水體汙染進行絮凝性淨化透明 除臭處理。
本發明的實驗方法為分別以一定程度的染色性、氣味性、化毒 性(化學性)、粘稠性和渾濁性以及富營養等各種水汙染樣品為受驗 物,或幾個品種混為一體,並按不同性質、數量或等分分裝在若干容 器之中。然後將本發明的不同品種,如水葫蘆、西瓜皮、蘿蔔、白菜 等,和不同劑型,如水劑、粉劑等,按不同的所需量級投放至汙染樣 品之中,適當進行攪拌後,按不同時間標準,如一日、二日、三日等 進行效應觀測。水劑投放前應予充分混合而確保其有效成分的整體均 勻度。本發明除臭顯效時間即速度,較本發明其他功能效應緩慢1-2 倍。
上述纖維絮凝劑的實驗型臨時性製作方法為1、水劑——將上 述植物品種之一洗淨後按重量加水兩倍,用IO(TC高溫沸煮至所加水 分接近千涸,冷卻後將植株或植體內存汁液或水分擠壓後得到可流動 汁液或水液即可;2、粉劑——將上述植物品種之一洗淨後進行晾曬、 風乾或烘乾等脫水處理,待脫水後進行粉碎處理即可;3、水粉接合 劑——將上述纖維絮凝粉劑按重量加水約50倍,再用IOCTC高溫沸 煮10分鐘以上,冷卻後即可;或將上述粉劑按重量加水約10倍浸泡, 並加以適當攪拌,3日後即可。
本發明投放量除特殊情況可根據需要大量投放或連續多次投放外,按重量最高不超過受汙染水體的20%, 一般約為5%,可參照現行
水體汙染等級標準,根據具體效應統計分析和用戶綜合性具體需求進 行彈性調節。本發明在一定範圍內可作為獨立顯效性產品使用,也可 根據情況輔以其他類型產品使用,並可相對較少作為其他類型產品的 輔助劑使用。
本發明不適用於無限量型和特重型汙染,也不適用於飲用水等級 的特輕類型汙染。本發明成品或產品可達到正規商品保質期相關技術 標準,例如一年、二年或三年等。
本發明使用達效後可根據需要選用以下三種方式進行沉積物處
理 一、換池法或換塘法開取閘門,將淨化後的大部分水體引入其 他池塘,在沉積物開始接近閘口時將閘門關閉;二、打撈法採用不 同的專用網具對沉積物進行不同特點和不同效率的打撈處理,從而使 之脫離經上述絮凝處理而淨化的水體。三、沉降法根據汙染物質即 原因的具體類型,在理論和技術允許範圍內,無須在短期內清除沉積 物,而使其在一定時期或較長時期內處於水體深底或池底部位,並在 可能範圍內採用自然性或人工性方法對其進行無害性降解處理。
本發明的優選類型包括兩個等級,第二等級包括四個部分。其中 第一等級是較本發明總體方案最大範圍更高層次的精選即優選範圍; 第二等級是較第一等級更高層次的精選即優選範圍,其中四個部分的 前位性與側重性成正比,即位置靠前者較易選用。以下為本發明優選 類型的技術內容。第一等級根據上述本發明技術要求最大範圍,其 特徵是對人體皮膚無毒副作用的;汁液含量重量在30%以上的。第二 等級根據第一等級,其特徵是1、水葫蘆的所列產品;2、西瓜皮 的所列產品;3、蘿蔔的所列產品;4、白菜的所列產品。該四個部分 的側重性主要由生態有利性、經濟實用性和汁液豐富性三個方面的因 素構成。 該四個部分中,水葫蘆為世界知名、在數十個國家和中國南方內 陸江河湖泊造成嚴重的生存空間擠佔問題的植物種類。水葫蘆屬雨久
花禾鬥(Pontederiaceae),學名為鳳眼蓮(Eichhorniacrassipes); 西瓜(Watermelon)屬葫戶科(Cucurbitaceae),為人類平常食用 的水果,其皮,指與中心含糖部分即瓜瓤直接相連,厚約2m的外層 部分;蘿蔔(Radish)屬十字花科(Cruciferae),為人類平常食用 的蔬菜5白菜(Chinese cabbage)屬十字花科(Cruciferae),為人 類平常食用的蔬菜。
由於生存空間擠佔問題,水葫蘆遍遭譴責,人們似乎很難接受用 鳳眼蓮這樣極盡讚譽的詞彙來稱呼這種災難性的狂草。甚至專業論文 和新聞報導中也習慣於主稱水葫蘆。事實上,水葫蘆這一名稱已經成 為該植物種類半正式的常用學名。當然,其原因也在於這一稱呼十分 生動地反映了該種類一定的生理環境和形態特徵。水葫蘆的治理和利 .用問題是國家生態研究的重大攻關課題,國家和國際權烕機構證實, 水葫蘆作為家畜詞料具有長期的歷史考證,以之可引證水葫蘆在非毒 性衛生指標上的相關安全性。由於人畜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的關聯性 提高和變化,目前,水葫蘆已不再作為優選飼料而大量提供利用。但 現有部分家畜仍在少量食用水葫蘆。
根據需要,本發明所述纖維絮凝劑可選用輕化劑型,也可選用類 似於現代中草藥綠色醫化生物原體劑型簡稱生原劑型或原生劑型作 為產品劑型。選用後者的有利因素在於,可有效避免選用前者在生產 加工過程中部分植物有效成分的提取難度和一定損耗。不利因素是缺 乏對有效成分的精細性分類、處理、製作和使用。
還需指出,本發明的上述技術要求中雖然沒有直接說明PH值在 7.5以下的極限規定,但卻已對相關生態以至衛生等方面作過明確規 定。其內容和含義必然包括對具有明顯再汙染性質的一切傳統化工工
藝,在所屬範圍內予以全面淘汰的工藝學新穎法則。
經實驗,本發明具有以絮凝方式對受汙染水體進行包括淨化、透 明和除臭等效應在內的淨化處理的顯著功能,並具有綠色環保性、成 本低廉性和資源節約性的特性和優勢,可廣泛適用於現代地球環境相 當部分受汙染水體的淨化處理運作,使用後水體純淨度大幅度提高, 無相關高難度遺留問題,是一種具有較大實用價值和開發前景的生態 型高新技術產品。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將新鮮西瓜皮洗淨後切割成每塊大致
33Cm,按重量加水2倍,用IOO'C高溫沸煮至所加水份大體蒸發耗盡,
7令卻後送入榨汁機將內存汁液或水份擠壓提取,得到可流動汁液或水
液,後添加含有使其總體PH值約達4的可溶性酸性原料,和添加等 於其總體重量0. 2%的可溶性苯甲酸鈉防腐劑送入攪拌器混合均勻, 後送入罐裝生產線進行封裝處理,後送入外包裝車間進行規範包裝, 經常規檢驗合格即為成品。
實施例2:水葫蘆經打撈上岸後,經人工分解,祛除泥、根、花、 葉等雜質部分,由人工用清水粗泛清洗,後送入清洗器再次清洗,後 送入乾燥房將其內外水分風乾或烘乾,後送入粉碎機進行粉碎處理約 至中細度,後送入袋裝生產線進行封裝處理,後送入外包裝車間進行 規範包裝,經常規檢驗合格即為成品。
實施例3:將上述例2產品材料與不會相互反應而導致變質的澱
粉類水體淨化絮凝劑按前者佔10—30%重量比調勻組合,形成二合一 型(可在一定實際使用中相互補充而形成新的強化性效應)。 本發明不限於上述實施例。
權利要求
1. 本發明為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透明除臭劑,是一種以絮凝方式對受汙染水體進行生態淨化處理的天然植物製品,簡稱水處理劑,其特徵是採用經人工提取測定,不包括提取過程中的損耗部分,均勻性分布,非微觀性或常觀級可流動汁液含量重量在20%以上的;所含汁液PH值小於或等於7.5的;成人指甲可輕易切割,後有汁液滲出,可稱為水嫩質植物實體,簡稱水嫩植體的;在非微觀或常觀級態中無脂肪的;包括條狀、片狀、塊莖狀和鱗莖狀的;無明顯膠粘性的;對生態環境和人畜無明顯毒性的;經人工或機器分解細化、提純取液、消毒滅菌、防腐保質或者脫水保質和批量分裝,以及部分調配輔料等技術加工處理的各種纖維性或纖維結構植物生理組織所列產品。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透明除臭 劑,其特徵是汁液含量重量在30%以上的;對人體皮膚無毒副作用 的各種植物生理組織所列產品。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透明除臭劑,其特徵是水葫蘆(鳳眼蓮)的所列產品;
4、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透明 除臭劑,其特徵是西瓜皮的所列產品。
5、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透明除臭劑,其特徵是蘿蔔的所列產品。
6、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透明除臭劑,其特徵是白菜的所列產品。
全文摘要
本發明為生態纖維型絮凝性水體淨化透明除臭劑,是一種以絮凝方式對受汙染水體進行生態淨化處理的天然植物製品。其主要技術特徵為採用經人工提取測定,汁液含量在20%以上的;成人指甲可輕易切割,後有汁液滲出的;無脂肪的;對生態環境和人畜無毒性的;經人工或機器分解細化、提純取液、消毒滅菌、防腐保質或者脫水保質和批量分裝,以及部分調配輔料等技術加工處理的各種纖維性或纖維結構植物生理組織所列產品,以絮凝方式對受汙染水體進行生態淨化處理,並具有綠色環保性、成本低廉性和資源節約性的特性和優勢,使用後水體純淨度大幅度提高,無相關高難度遺留問題,是一種具有較大實用價值的生態型高新技術產品。
文檔編號C02F1/52GK101205092SQ200610163830
公開日2008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06年12月22日 優先權日2006年12月22日
發明者江 周 申請人:江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