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的製作方法
2023-10-24 04:10:12 1
本發明涉及一種織布工藝,特別是涉及一種利用不同原料絲進行混合紡織的織布工藝。
背景技術:
利用不同原料絲進行混合紡織時,各種原料絲的張力及適宜加工溫度等都是影響最後成品質量的重要參數,因此在設計紡織工藝時需要照顧到不同原料絲的特性。比如我們利用棉纖維絲和竹纖維絲混合紡織成織物時,由於棉纖維絲和竹纖維絲特性區別較大,就需採用特定工藝進行紡織。具體地,竹纖維絲柔軟舒適,吸溼性好,但彈性恢復能力弱;而棉纖維絲耐熱水性好,彈性恢復能力好。將上述棉纖維絲和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時為了照顧不同原料絲的特性以保證最後成品的質量,目前本企業採用的方法是:利用噴水織機對棉纖維絲和竹纖維絲進行牽引時均採用相同的規格為45-20的噴嘴;以及在進行混紡前對棉纖維絲進行預處理即將棉纖維絲放入蒸箱中,依次進行抽真空、加溫、抽真空、再加溫並使溫度保持在85℃蒸一段時間後取出自然定型。但是,採用上述牽引與預處理工藝其效果仍然不盡如人意,最後織成的產品仍會出現較多的擋子。
綜上所述,亟待解決的問題是,利用棉纖維絲和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時需要對其紡織工藝進行改進,以克服上述缺點。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
混合紡織工藝,其可以解決在利用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時,由於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的特性不同而造成的最後織成品質量不盡人意的缺點。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混合紡織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測出竹纖維絲可拉伸的最大限度即對其可施加的最大壓力值;
(2)將棉纖維絲置於水蒸箱中,水溫75~85℃,蒸70~80分鐘;
(3)將步驟(2)處理後的棉纖維絲置於自然狀態下預定型12~16小時;
(4)採用噴水織機以步驟(1)最大壓力值對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其中,噴水織機對棉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75-40的噴嘴,對竹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45-20的噴嘴。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4)中,棉纖維絲和竹纖維絲的比例為2:1。
本發明的優點在於:
(1)本發明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中,在利用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之前,首先測出竹纖維絲可拉伸的最大限度即對其可施加的最大壓力值,由於竹纖維絲的彈性能力比棉纖維絲弱,因此採用對竹纖維絲可施加的最大壓力值進行混紡可以保證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的彈力都在其可承受的範圍內,均不易斷裂;
(2)本發明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中,在進行混合紡織之前,對棉纖維絲進行了預處理,使得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的特性更加相符,從而有利於後續工藝的進行;
(3)本發明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中,利用噴水織機對棉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75-40的噴嘴,對竹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45-20的噴嘴,照顧到了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的不同特性,可以明顯減少每百米織成面料所現的擋子數量。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的實施例可以使本專業的技術人員更全面地理解本發明,但並不因此將本發明限制在所述的實施例範圍之中。
本發明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該混合紡織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測出竹纖維絲可拉伸的最大限度即對其可施加的最大壓力值;
(2)將棉纖維絲置於水蒸箱中,水溫75~85℃,蒸70~80分鐘;
(3)將步驟(2)處理後的棉纖維絲置於自然狀態下預定型12~16小時;
(4)採用噴水織機以步驟(1)最大壓力值對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其中,噴水織機對棉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75-40的噴嘴,對竹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45-20的噴嘴。
作為具體的實施例,更具體的實施方式為:步驟(4)中,棉纖維絲和竹纖維絲的比例為2:1。
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對本發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進行詳細說明:
實施例1
本實施例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該混合紡織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測出竹纖維絲可拉伸的最大限度即對其可施加的最大壓力值;
(2)將棉纖維絲置於水蒸箱中,水溫85℃,蒸70分鐘;
(3)將步驟(2)處理後的棉纖維絲置於自然狀態下預定型16小時;
(4)採用噴水織機以步驟(1)最大壓力值對比例為2:1的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其中,噴水織機對棉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75-40的噴嘴,對竹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45-20的噴嘴。
實施例2
本實施例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該混合紡織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測出竹纖維絲可拉伸的最大限度即對其可施加的最大壓力值;
(2)將棉纖維絲置於水蒸箱中,水溫75℃,蒸80分鐘;
(3)將步驟(2)處理後的棉纖維絲置於自然狀態下預定型12小時;
(4)採用噴水織機以步驟(1)最大壓力值對比例為2:1的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其中,噴水織機對棉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75-40的噴嘴,對竹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45-20的噴嘴。
實施例3
本實施例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該混合紡織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測出竹纖維絲可拉伸的最大限度即對其可施加的最大壓力值;
(2)將棉纖維絲置於水蒸箱中,水溫80℃,蒸75分鐘;
(3)將步驟(2)處理後的棉纖維絲置於自然狀態下預定型14小時;
(4)採用噴水織機以步驟(1)最大壓力值對比例為2:1的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其中,噴水織機對棉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75-40的噴嘴,對竹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45-20的噴嘴。
綜實施例1-3所述,相對於本企業現有的混合紡織工藝,採用本發明改進後的工藝能夠明顯的減少每百米織成品所出現擋子的數量,具體地,在改進之前每百米織成品會出現40條左右的擋子,而改進之後通常只會出現2條甚至更少的擋子。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以及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範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範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範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技術特徵:
技術總結
本發明涉及一種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混合紡織工藝,括如下步驟:(1)測出竹纖維絲可拉伸的最大限度即對其可施加的最大壓力值;(2)將棉纖維絲置於水蒸箱中,水溫75~ 85℃,蒸70~80 分鐘;(3)將步驟(2)處理後的棉纖維絲置於自然狀態下預定型 12~ 16小時;(4)採用噴水織機以步驟(1)最大壓力值對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其中,噴水織機對棉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 75‑40 的噴嘴,對竹纖維絲進行牽引時採用規格為 45‑20 的噴嘴。本發明的優點在於:本發明可以解決在利用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進行混合紡織時,由於棉纖維絲與竹纖維絲的特性不同而造成的最後織成品質量不盡人意的缺點。
技術研發人員:曹建民
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如皋市下原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
技術研發日:2017.05.22
技術公布日: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