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車尾燈的製作方法
2023-10-23 23:31:47
專利名稱:會車尾燈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匯車時用的車尾防眩燈。
現在,汽車在夜間行駛相向匯車時,廣泛應用的是車前大燈與大燈內設置的防眩燈。這種車前防眩燈的設置,使駕駛員在匯車時,仍然需要有持續幾秒鐘時間使眼睛對暗環境有個適應過程,在此幾秒鐘內,駕駛員幾乎什麼也看不見,全是憑駕駛員的感覺讓汽車繼續向前行駛。一旦,車前發生意外,就很容易發生事故。這種隱患,幾乎每位駕駛員都深有體會,切望能及早解決。
本實用新型的任務是要解決汽車匯車時,駕駛員在幾秒鐘的暗適應時間內「盲目」駕駛的問題,通過「借光」駕駛達到消除事故隱患之目的。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施的在汽車的尾部左側(或在汽車方向盤的同側的車尾)的剎車燈下方,加裝一盞普通防眩燈,此燈的燈座與燈座的安裝位置的垂直線應保持向左偏(或向車外側偏)25°-45°角,最好為30°角。此車尾防眩燈的控制開關設在駕駛室內的儀錶盤上,此開關的連接線路是這樣的當汽車在夜間行駛相向匯車時,匯車雙方駕駛員各自撥動防眩燈的轉換開關,關閉車大燈,同時使前、後防眩燈同時啟亮,再根據駕駛員對自己車的防眩燈的亮度大小情況來決定是否要關閉前防眩燈。若駕駛員認為自己車的防眩燈不刺眼,而前方來車的車燈也不刺眼,則可以不再轉換開關;若駕駛員認為自己的車的前防眩燈亮度還太亮,可以再調節開關,以關閉車前防眩燈,保留車尾的防眩燈亮著,供前方來車「借光」照明使用。待匯車結束,將開關轉至啟亮車前大燈擋,則車前、後的防眩燈全部關閉,恢復正常行駛。則雙方駕駛員都能在匯車區內保持清楚的視野,從而避免了匯車時,駕駛員的眼睛有幾秒鐘的「暗適應」過程,消除了匯車時的事故隱患。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的闡述。
附
圖1是本匯車尾燈的結構示意圖;附圖2是本匯車尾燈與車前大燈的控制開關線路示意圖。
一種匯車尾燈,是在汽車尾部的剎車燈的相近位置加裝一盞防眩尾燈,此防眩尾燈的燈座與燈座的安裝垂直位置偏左(或在車的駕駛盤一側向車的外側偏轉)25°-45°,最好為30°。其燈的控制開關是安裝在駕駛室內的儀錶盤上的。此匯車尾燈的開關分三擋(1、2、3),第一擋為開亮車前大燈(4、4′);第二擋是關閉大燈(4、4′),同時開啟車的前、尾防眩燈(5、5′、6);第三擋是關閉車前防眩燈(5、5′),保留車尾防眩燈(6)。從其開關的線路圖來看,開關在第一擋時(1),電路接通車前大燈(4、4′);開關轉至第二擋時,車前大燈(4、4′)關閉,電路接通大燈內裝的防眩燈(5、5′),電路同時通過靜合觸點(7)接通車尾防眩燈(6),則三個防眩燈全開亮;當開關轉至第三擋時,車前防眩燈(5、5′)的電路被切斷,並接通繼電器(9),由繼電器(9)形成的磁場,吸引觸點(8)從靜合觸點(7)移向動合觸點(7′),則電路接通了車尾防眩燈(6)。反之,當開關轉向第二擋,繼電器(9)的電路被切斷,電磁場消失,觸點從動合觸點(7′)移向靜合觸點(7),則車前大燈內的防眩燈(5、5′)開啟,而車尾防眩燈(6)仍開啟著。當開關轉至第一擋,則全部防眩燈(5、5′、6)都關閉,車前大燈(4、4′)開亮,即恢復正常行駛。在設置車尾防眩燈後,駕駛員可以在眼睛適應幾秒鐘的「暗適應」過程中,仍能通過前方來車的車尾防眩燈(6)的「借光」照明來看清車前方道路情況,從而達到保證行車安全之目的。
權利要求1.一種匯車尾燈,是由防眩燈與燈座構成,其特徵在於此防眩匯車尾燈(6)是安裝在汽車剎車燈的相近位置上的,此尾燈的燈座與燈座的安裝垂直位置(或在與駕駛盤同側的一邊,並偏向車外側)偏左25°-45°,最好為30°;其匯車尾燈的控制開關分三擋,第一擋開啟車前大燈(4、4′);第二擋開啟車前防眩燈(5、5′)與車尾防眩燈(6)並關閉大燈(4、4′);第三擋僅保留車尾防眩燈(6)開啟,大燈(4、4′)與車前防眩燈(5、5′)都關閉,第三擋開關是採用繼電器(9)的電磁場使觸點(8)從靜合觸點(7)引向動合觸點(7′)的,從而接通車尾防眩燈(6)。
專利摘要一種會車尾燈,它是裝在汽車的剎車燈相近位置上的一盞防眩燈,此燈的燈座與燈座安裝垂直位置(或偏向與駕駛盤同側的車外側)偏左25°—45°,最好為30°。用一個三擋開關來控制,第一擋使車前大燈開啟,第二擋使大燈關閉,車前與車尾防眩燈都開啟,第三擋使車前防眩燈關閉,仍保持車尾防眩燈開啟。車尾的防眩燈的亮度足以照亮自己車的左側的道路,給前方來車「借光」行駛提供了方便,從而改善了駕駛員在會車時,眼睛對「暗適應」的過程中的盲目行車的現象,從而避免了會車時的事故隱患。
文檔編號B60Q1/30GK2167002SQ93237499
公開日1994年6月1日 申請日期1993年8月20日 優先權日1993年8月20日
發明者江和平 申請人:江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