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裝置及其天線組件的製作方法
2023-10-06 15:25:24 4
專利名稱:通訊裝置及其天線組件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有關一種通訊裝置及其天線組件,尤指一種用於無線通訊且具有環狀排列結構天線的天線組件。
背景技術:
在現代的信息生活中,每個人都希望能隨時隨地方便地取得有用的信息;而無線通訊器材在使用時不需光纖、電纜就能傳輸信號,無疑是傳遞信息的極佳途徑。隨著技術的演進,各種可攜式的無線通訊器材,例如行動電話及個人數字助理(PDA)等,其輕巧便利的特性,也已成為現代人重要的信息交流工具。
在無線通訊器材中,用來發射接收無線電波以傳遞交換無線電數據信號的天線,無疑是最重要的元件之一。尤其是在現代的可攜式無線通訊器材中,不僅天線要輕薄短小,設計上儘量不佔用機構布局的空間,以配合可攜式無線通訊器材體積縮小的趨勢,此外隨著無線電數據信號中數據集積的程度(有時以單位時間內傳輸的位元數來衡量)增加,天線運作時頻帶的頻寬(bandwidth)也要隨之增加。
而隨著無線通訊技術的突飛猛進,各種無線網路擷取點(access point,AP)已被廣泛地應用於現今的生活中。於無線區域網路中的每臺電腦皆須安裝無線電網絡卡以傳輸無線電信號,而AP便可利用其本身的天線接收無線網絡使用者(station)所傳來的無線電信號,且將無線電網絡橋接至乙太網絡中,因此便可整合分享網絡中的龐大資源。而現行拓展無線網絡通訊距離的方案為,在整個網絡覆蓋範圍內安置多臺無線網絡擷取點或是彈性安排無線網絡擷取點的安置位置,且搭配的鋪設方式是為採用一般的二層乙太交換器加上CAT-5纜線進行分散式的無線網絡擷取點設置。
請參閱圖1,圖1為已有的於一空間中使用一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網絡拓樸示意圖。無線網絡擷取點50包含一天線單元52,可用來接收或發送無線電信號,而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工作涵蓋範圍則如圖1虛線內涵蓋範圍所示,當其工作涵蓋範圍內同時有三個使用者欲透過無線網絡擷取點50橋接至乙太網絡時,則此時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數據傳輸速度便必須由此三個使用者分配共享,也就是說當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最高傳輸速度為11Mbps時,則在理想的狀況下每位使用者所分配到的頻寬僅為11/3Mbps,也就是說三個使用者共享11Mbps的無線網絡數據傳輸頻寬。
而若想使用已有無線網絡擷取點50於一空間中提升無線網絡傳輸速度,或擴大涵蓋範圍的話,則可於該空間中加裝多個無線網絡擷取點50,請參閱圖2,圖2為已有於一空間中使用三個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網絡拓樸示意圖。若於該空間中同時開啟三個無線網絡擷取點50,則在理想的狀況下可達到三倍於單一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無線網絡傳輸速度,也就是說當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最高傳輸速度為11Mbps時,則在理想的狀況下三個無線網絡擷取點50共可提供11*3=33Mbps的頻寬,故若此時於該空間中有三位使用者欲同時通過無線網絡擷取點50橋接至乙太網絡時,則在理想的狀況下每位使用者所分配到的頻寬便為33/3=11Mbps。由此可知,可由增加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數目來提升空間中整體的無線網絡傳輸速度,但要注意的是,當增加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數目時,若當中有不同的無線網絡擷取點50同時使用相鄰或相同的通訊頻道時,則其所傳輸通訊頻道的主波瓣(main lobe)便會和相近頻道的主波瓣或旁波瓣(side lobe)有重疊(overlap)的情形,而發生幹擾現象。故於圖2的例子當中,若需同時使用該三個無線網絡擷取點50,則對802.11b的規格而言,該三個無線網絡擷取點50可分別使用頻道1(channel 1)、頻道6(channel 6)、以及頻道11(channel 11)來進行無線數據傳輸,如此一來便可將傳輸通訊頻道的主波瓣重疊的影響降至最低。請參閱圖3,圖3為IEEE 802.11b傳輸通訊頻道於頻率領域上的分布圖。於頻率2.400GHz至2.484GHz的頻帶間,頻道1的主波瓣的高峰約落於2.412GH,頻道6的主波瓣的高峰約落於2.437GHz,頻道11的主波瓣的高峰約落於2.462GHz,故三個頻道之間大致各相距25MHz的頻寬,而於實際上來說通常間隔五個頻道數以上的數據傳輸可有效地避免傳輸通訊頻道間的主/旁波瓣重疊效應。因此綜上所述,當於一空間中無線網絡擷取點50的數目過多時,便會造成相鄰或相同通訊頻道彼此互相干擾的情況發生,而造成通訊品質之下降,甚或各無線網絡擷取點間的距離便會因彼此間通訊頻道的幹擾而受到限制無法太過靠近,以避免有過多的無線網絡擷取點的天線疊覆面積,如此一來不但無法精確地將無線網絡使用者端加以定位,並會互相干擾,更有可能產生收訊死角。此外,各無線網絡擷取點均必須以網絡線連結到區域網絡,採用多個無線網絡擷取點會增加布線工作及架設困難度。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無線通訊裝置及天線組件,以解決上述問題。
本發明提供一種無線通訊裝置,包含一殼體,具有一第一屏蔽側,第一屏蔽側可阻絕電磁波信號的穿透;一數據處理組件;一無線通訊組件,連接到數據處理組件;以及一天線組件,設置於殼體上並連接到無線通訊組件,天線組件具有一第一天線單元及一第二天線單元;其中第一屏蔽側屏障於第一天線單元與第二天線單元之間。
本發明另提供一種無線通訊裝置,包含一殼體;一數據處理組件;一無線通訊組件,連接到數據處理組件,無線通訊組件具有一第一通訊單元及一第二通訊單元;以及一天線組件,設置於殼體上並連接到無線通訊組件,天線組件具有一第一天線單元及一第二天線單元;其中第一天線單元連接到第一通訊單元,用來發射一第一電磁波,第二天線單元連接到第二通訊單元,用來發射一第二電磁波,第一電磁波與第二電磁波的極性方向相互垂直。
本發明另提供一種天線裝置,包含一殼體,具有一第一屏蔽側,此第一屏蔽側可阻絕電磁波信號的穿透;以及一天線組件,設置於殼體上,天線組件具有一第一天線單元及一第二天線單元;其中第一屏蔽側屏障於第一天線單元與第二天線單元之間。
本發明的優點之一在於可提供多組指向性天線單元安裝於單一機箱的不同方向,且是排列成環形於無線網絡擷取點的機體外側,以提供單位空間內的多組通訊頻道。
為進一步說明本發明之上述目的、結構特點和效果,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詳細的描述。
圖1為已有的於一空間中使用一個無線網絡擷取點的網絡拓樸示意圖。
圖2為已有的於一空間中使用三個無線網絡擷取點的網絡拓樸示意圖。
圖3為IEEE 802.11b傳輸通訊頻道於頻率領域上的分布圖。
圖4為本發明的精神實施於無線網絡擷取點的功能方塊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天線組件的示意圖。
圖6為天線組件的五面視圖。
圖7為天線單元與屏蔽側連接的示意圖。
圖8為本發明無線網絡擷取點的各天線單元分配使用頻道的示意圖。
圖9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天線組件上天線單元配置的示意圖。
圖10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各天線單元分配使用頻道的示意圖。
圖11一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天線組件上天線單元配置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請參閱圖4,圖4為本發明的精神實施於一無線網絡擷取點2的功能方塊示意圖。無線網絡擷取點2包含一數據處理組件4,用來主控無線網絡擷取點2的操作,一無線通訊組件5,其設有一基頻電路6,以及一射頻電路8。無線網絡擷取點2另包含一天線組件10。數據處理組件4可將電子通訊信號傳送至基頻電路6,而基頻電路6便可將數據處理組件4傳來的電子通訊信號編碼為適當的基頻信號,再傳輸至射頻電路8,由射頻電路8將基頻信號調變後以射頻的方式藉由天線組件10發射出去;而射頻電路8也可藉由天線組件10接收射頻信號,將其解調為基頻信號,再由基頻電路6將其解編為通訊信號後回傳至數據處理組件4進行處理,便可達到無線通訊傳輸數據的功能。而天線組件10所傳輸的無線電信號可為IEEE 802.11a、IEEE 802.11b或IEEE802.11g等各種通訊協定所規範的載波。
請參閱圖5與圖6,圖5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天線組件10的示意圖,圖6為天線組件10的五面視圖。天線組件10包含一殼體12,其是為六角柱形的結構體,殼體12具有六個金屬屏蔽側,分別為14a、14b、14c、14d、14e與14f,形成於六角柱的六個側面上,其是為金屬材質,故可用來屏蔽(shield)無線電信號,以及六個天線單元分別為16a、16b、16c、16d、16e與16f,其是分別形成於六個屏蔽側14a、14b、14c、14d、14e與14f上,而此六個天線單元16a、16b、16c、16d、16e與16f是分別與其所位於的六個屏蔽側14a、14b、14c、14d、14e的底邊成四十五度角,且每個天線單元排列方向皆為相同。而數據處理組件4與無線通訊組件5是安裝於殼體12內(未繪於圖5與圖6中),可用來處理所接收或發送的無線電信號。無線通訊組件5可以為一獨立組件,同時操控六個天線單元16a、16b、16c、16d、16e與16f。無線通訊組件5亦可以由六個通訊單元構成,由這六個通訊單元分別操控相對應的一個天線單元,故各天線單元可分別受各通訊單元的驅動而發射相對應的電磁波。後者的優點在於若某一通訊單元故障或損壞,可以只更換該故障的通訊單元,而不必更換整個無線通訊組件5。
請參閱圖7,圖7為天線單元16a與屏蔽側14a連接的示意圖。天線單元16a可為倒F型平板天線(planar inverted F antenna,PIFA),或其他形式的天線,其是連接於屏蔽側14a,圖7的天線單元16a是由兩個PIFA構成。天線單元16a包含有兩發射體18,其是以陣列的方式排列,用來接收與發射射頻信號,兩饋入端20,延伸自發射體18並以垂直方式連接於屏蔽側14a的兩信號傳輸端22,用來傳輸射頻信號,以及兩接地端24,延伸自發射體18並以垂直方式連接於屏蔽側14a的接地面26。天線單元16a的運作方式主要是藉由發射體18產生的共振特性來傳送及接收射頻信號,發射體18的長度可影響傳送及接收射頻信號的頻率範圍,而射頻信號於天線單元16a與射頻電路8的傳入與傳出是藉由天線單元16a的饋入端20與屏蔽側14a的信號傳輸端22的連結。而天線單元16a可不僅限於包含兩發射體18,亦可只包含一個發射體,或其他數目的多個發射體,端視設計需要而定。而其餘五個天線單元16b、16c、16d、16e、16f以及五個屏蔽側14b、14c、14d、14e、14f的連接方式亦與圖7所示天線單元16a與屏蔽側14a連接方式相同,於此便不再贅述。天線單元16亦可以其他形式與屏蔽側14相連接,並不僅限於上述所提供的連接方式。
由於本發明天線組件10的天線單元16a、16b、16c、16d、16e與16f特殊的排列設計,因此可使得位於其中兩平行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是互相垂直,意即位於屏蔽側14a上的天線單元16a與位於屏蔽側14d上的天線單元16d是成九十度的交叉角度,位於屏蔽側14b上的天線單元16b與位於屏蔽側14e上的天線單元16e是成九十度的交叉角度,以及位於屏蔽側14c上的天線單元16c與位於屏蔽側14f上的天線單元16f是成九十度的交叉角度。而根據此天線排列方式,可使得位於其中兩平行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的無線電極性方向互相垂直,如此便可增加兩相對天線單元間的信號隔離度(Isolation),後文將會針對此點進行說明。舉例來說,若無線網絡擷取點2用來提供IEEE802.11b或IEEE802.11g的無線區域網絡服務,由於IEEE802.11b或IEEE802.11g所規範的標準可在同時間內於2.4GHz頻帶(2.4~2.4835GHz)中使用三個頻道(channel),如CH1、CH6以及CH11,且可有效地避免傳輸通訊頻道間的主波瓣重疊效應。請參閱圖8,圖8為本發明無線網絡擷取點2的各天線單元分配使用頻道的示意圖,由圖8可看出位於兩平行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所傳輸的信號頻道皆為相同的信號頻道,即天線單元16a與天線單元16d均使用CH1頻道,天線單元16b與天線單元16e均使用CH11頻道,以及天線單元16c與天線單元16f均使用CH6頻道。此頻道配置的好處在於相鄰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非使用同一或相鄰很近的頻道傳輸無線電信號,故可避免信號傳輸時兩相鄰天線單元互相干擾的現象出現,至於兩平行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雖是使用相同的頻道傳輸信號,但由於兩天線單元的電波發射方向相反,中間又有金屬屏蔽,故兩者的信號不會直接幹擾。此外,我們也應該考慮到環境所可能造成的電波反射,可能會導致兩平行天線單元相互間接影響。此時因為位於兩平行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互相垂直,故兩平行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的無線電極性方向亦互相垂直。因此,即使使用相同的頻道傳輸信號,反射或散射造成的電波會到達背面的適用於相同頻道的天線單元,也能因其傳輸無線電信號的極性方向互相垂直的設計,而將兩相同頻道傳輸信號彼此幹擾的效應降至最低,故若需使用相同頻道傳輸信號則可安排在兩平行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使用,可將彼此幹擾的效應降至最低。此外由於本發明無線網絡擷取點2使用六個天線單元進行無線網絡數據傳輸,因此可在理想的狀況下達到六倍於已有單一無線網絡擷取點的無線網絡傳輸速度,也就是說當已有單一無線網絡擷取點的最高傳輸速度為11Mbps時,本發明的無線網絡擷取點2的最高傳輸速度可達11*6=66Mbps。
而天線組件10可不僅限於包含六個屏蔽側,亦可包含其他數目的多個屏蔽側而於該多個屏蔽側上分別安裝多個天線單元16,但視設計需要而定。請參閱圖9,圖9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一天線組件30上天線單元配置的示意圖,天線組件30與天線組件10的結構相似但不同之處為,天線組件10是為六角柱狀的結構體,而天線組件30是為四角柱狀的結構體,而在天線單元32的配置方面,天線組件30具有四個屏蔽側分別為32a、32b、32c與32d,形成於四角柱的四個側面上,其側面是為金屬材質,故可用來屏蔽無線電信號,以及四個天線單元分別為34a、34b、34c與34d,分別形成於四角柱的四個屏蔽側32a、32b、32c與32d上,而天線單元34a、34b、34c與34d的排列設計,可使得相鄰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是互相垂直,意即位於屏蔽側32a上的天線單元34a與位於屏蔽側32b上的天線單元34b是成九十度的交叉角度,位於屏蔽側32b上的天線單元34b與位於屏蔽側32c上的天線單元34c是成九十度的交叉角度,位於屏蔽側32c上的天線單元34c與位於屏蔽側32d上的天線單元34d是成九十度的交叉角度,以及位於屏蔽側32d上的天線單元34d與位於屏蔽側32a上的天線單元34a是成九十度的交叉角度。而根據此天線排列方式,可使得相鄰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的無線電信號方向互相垂直,如此便可增加兩相鄰天線單元間的信號隔離度,因此即便是相鄰天線單元使用相同或相鄰的頻道,例如同為CH1頻道或CH1頻道與CH6頻道,亦可將頻道間彼此幹擾的效應降至最低。請參閱圖10,圖10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各天線單元分配使用頻道的示意圖,由圖10可看出位於兩平行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所傳輸的信號頻道皆為相同的信號頻道,兩相鄰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所傳輸的信號頻道為不同的信號頻道,即天線單元32a與天線單元32c均使用CH1頻道,以及天線單元32b與天線單元32d均使用CH11頻道。此頻道配置的好處在於相鄰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非使用同一或相鄰很近的頻道傳輸無線電信號,故可避免信號傳輸時兩相鄰天線單元互相干擾的現象出現。由於使用四個天線單元進行無線網絡數據傳輸,因此可在理想的狀況下達到四倍於已有的單一無線網絡擷取點的無線網絡傳輸速度,也就是說當已有的單一無線網絡擷取點的最高傳輸速度為11Mbps時,使用天線組件30的無線網絡擷取點的最高傳輸速度可達11*4=44Mbps。
同理天線組件10可包含三個屏蔽側,請參閱圖10一,圖11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一天線組件36上天線單元配置的示意圖。天線組件36是為三角柱的結構體且具有三個屏蔽側分別為38a、38b與38c,形成於三角柱的三個側面上,其是為金屬材質,故可用來屏蔽無線電信號,以及三個天線單元分別為40a、40b與40c,分別形成於三角柱的三個屏蔽側38a、38b與38c上。於通訊頻道分配方面,可分配天線單元40a使用CH1頻道,天線單元40b使用CH6頻道,以及天線單元40c使用CH11頻道,故如此一來便可有效地避免傳輸通訊頻道間的主波瓣重疊效應。因此在理想的狀況下使用天線組件30的無線網絡擷取點可達到三倍於已有單一無線網絡擷取點的無線網絡傳輸速度。
而上述實施例中所欲揭示的發明精神為相鄰屏蔽側可利用頻道間隔數較大的通訊頻道傳輸無線網絡數據,如此便可有效地避免傳輸通訊頻道間的主波瓣重疊效應。故並不僅局限於分配頻道間隔數為5的兩通訊頻道於相鄰的屏蔽側,例如可分配兩相鄰的天線單元一者使用CH1頻道,一者使用CH7頻道等。而相互平行或距離較遠的屏蔽側則可利用位於其上的天線單元互相垂直的排列方式,便可使用相同或頻道間隔數較小的兩通訊頻道,例如同為使用CH1頻道,或一者為使用CH1頻道,另一者為使用CH2頻道等。
而本發明的無線網絡擷取點若包含了N個屏蔽側,則於該N個屏蔽側上皆可設置安裝天線單元,或僅於該N個屏蔽側中的部分屏蔽側上安裝天線單元,皆屬於本發明所保護的範疇內。而上述的天線單元是可為一對單極天線所組成,或為其他形式的天線,或為其他數目的陣列天線所組成。而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若為可調場形的天線單元,則可視相鄰屏蔽側的天線單元數據傳輸狀況而調整其需開啟的天線數目,藉以調整該天線單元的場形。舉例來說,若相鄰屏蔽側的天線單元數據傳輸流量較大,則可選擇開啟該天線單元中較少數目的天線,故該天線單元此時可形成指向性較弱的場形(radiationpattern),因此其收訊範圍可以涵蓋到相鄰天線的收訊範圍,進而分擔相鄰屏蔽側的天線單元所傳輸無線網絡數據的流量;倘若相鄰屏蔽側的天線單元數據傳輸流量不大,則可選擇開啟該天線單元中較多數目的天線,故該天線單元此時可形成指向性較強的場形,因此其收訊範圍便僅局限於原本單方向的收訊範圍,僅需提供該方向使用者的無線網絡數據傳輸服務即可,而無需分擔相鄰屏蔽側的天線單元所傳輸無線網絡數據的流量。
相較於已有技術,本發明無線網絡擷取點的天線組件的設計,可提供多組指向性天線單元安裝於單一機箱的不同方向且是排列成環形於無線網絡擷取點的機體外側,以提供單位空間內的多組通訊頻道,以及使水平方向傳輸涵蓋三百六十度,故能有效地避免在水平方向傳輸造成收訊死角,且通過各天線單元間排列角度的安排,可將彼此間互相干擾的效應降至最低,而達到同時傳輸多組通訊頻道的功效。如此一來便可較已有的單一無線網絡擷取點提供更快的無線網絡傳輸速度。此外,因為各天線單元與屏蔽側的側邊或底邊呈四十五度夾角,所有的天線單元可以採用相同的結構,位於兩相互平行的屏蔽側上的天線單元不需經過調整就可以相互垂直,兩天線單元之間因為反射電波所造成的相互幹擾可以降至最低。這種設計可以免除考慮各天線單元必須採取垂直或水平擺設的困擾。總而言的,本發明天線組件的配置方式可為現行無線通訊設備大大提升收訊範圍及收訊品質,且可有效地避免收訊死角的產生。
雖然本發明已參照當前的具體實施例來描述,但是本技術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認識到,以上的實施例僅是用來說明本發明,在沒有脫離本發明精神的情況下還可作出各種等效的變化和修改,因此,只要在本發明的實質精神範圍內對上述實施例的變化、變型都將落在本發明權利要求書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無線通訊裝置,包含一殼體,具有一第一屏蔽側,該第一屏蔽側可阻絕電磁波信號的穿透;一數據處理組件;一無線通訊組件,連接到該數據處理組件;以及一天線組件,設置於該殼體上並連接到該無線通訊組件,該天線組件具有一第一天線單元及一第二天線單元;其中該第一屏蔽側屏障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還具有一第二屏蔽側,且該第一天線單元設置於該第一屏蔽側的外側,該第二天線單元設置於該第二屏蔽側的外側。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無線通訊組件具有一第一通訊單元及一第二通訊單元,該第一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一通訊單元,該第二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二通訊單元,該第一天線單元受到該第一通訊單元的驅動而發射一第一電磁波,該第二天線單元受到該第二通訊單元的驅動而發射一第二電磁波,該第一電磁波與該第二電磁波的極性方向相互垂直。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電磁波與該第二電磁波是屬於相同的頻道。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還具有一第三屏蔽側及一第四屏蔽側,且該天線組件還具有一第三天線單元及一第四天線單元,該第三天線單元是設置於該第三屏蔽側的外側,而該第四天線單元是設置於該四屏蔽側的外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無線通訊組件還具有一第三通訊單元及一第四通訊單元,該第三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三通訊單元,該第四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四通訊單元,該第三天線單元受到該第三通訊單元的驅動而發射一第三電磁波,該第四天線單元受到該第四通訊單元的驅動而發射一第四電磁波,該第三電磁波與該第四電磁波的極性方向相互垂直。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三電磁波與該第四電磁波是屬於相同的頻道。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三屏蔽側與該第四屏蔽側相互平行。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還具有一第五屏蔽側及一第六屏蔽側,且該天線組件還具有一第五天線單元及一第六天線單元,該第五天線單元是設置於該第五屏蔽側的外側,而該第六天線單元是設置於該六屏蔽側的外側。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無線通訊組件還具有一第五通訊單元及一第六通訊單元,該第五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五通訊單元,該第六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六通訊單元,該第五天線單元受到該第五通訊單元的驅動而發射一第五電磁波,該第六天線單元受到該第六通訊單元的驅動而發射一第六電磁波,該第五電磁波與該第六電磁波的極性方向相互垂直。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五電磁波與該第六電磁波是屬於相同的頻道。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五屏蔽側與該第六屏蔽側相互平行。
1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具有相同的天線幾何結構。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一屏蔽側的第一投影與該第一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二屏蔽側的第二投影與該第二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1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三屏蔽側與該第四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具有相同的天線幾何結構。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21.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三屏蔽側的第三投影與該第三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四屏蔽側的第四投影與該第四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2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五屏蔽側與該第六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五天線單元與該第六天線單元具有相同的天線幾何結構。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五天線單元與該第六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該第三屏蔽側與該第四屏蔽側相互平行,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相互垂直,且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26.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五屏蔽側的第五投影與該第五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六屏蔽側的第六投影與該第六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2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是為指向性天線。
2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三屏蔽側與該第四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是為指向性天線。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是為指向性天線。
3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五屏蔽側與該第六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五天線單元與該第六天線單元是為指向性天線。
32.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該第三屏蔽側與該第四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一天線單元、該第二天線單元、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是為指向性天線。
33.一種無線通訊裝置,包含一殼體;一數據處理組件;一無線通訊組件,連接到該數據處理組件,該無線通訊組件具有一第一通訊單元及一第二通訊單元;以及一天線組件,設置於該殼體上並連接到該無線通訊組件,該天線組件具有一第一天線單元及一第二天線單元;其中該第一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一通訊單元,用來發射一第一電磁波,該第二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二通訊單元,用來發射一第二電磁波,該第一電磁波與該第二電磁波的極性方向相互垂直。
34.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之間設置有一第一屏蔽單元,該第一屏蔽單元可阻絕該第一電磁波與該第二電磁波的穿透。
35.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無線通訊組件還具有一第三通訊單元及一第四通訊單元,該天線組件還具有一第三天線單元及一第四天線單元,該第三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三通訊單元,用來發射一第三電磁波,該第四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四通訊單元,用來發射一第四電磁波,該第三電磁波與該第四電磁波的極性方向相互垂直。
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之間設置有一第一屏蔽單元,該第一屏蔽單元可阻絕該第一電磁波與該第二電磁波的穿透,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之間設置有一第二屏蔽單元,該第二屏蔽單元可阻絕該第三電磁波與該第四電磁波的穿透。
37.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無線通訊組件還具有一第五通訊單元及一第六通訊單元,該天線組件還具有一第五天線單元及一第六天線單元,該第五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五通訊單元,用來發射一第五電磁波,該第六天線單元連接到該第五通訊單元,用來發射一第六電磁波,該第三電磁波與該第六電磁波的極性方向相互垂直。
38.如權利要求37所述的無線通訊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之間設置有一第一屏蔽單元,該第一屏蔽單元可阻絕該第一電磁波與該第二電磁波的穿透,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之間設置有一第二屏蔽單元,該第二屏蔽單元可阻絕該第三電磁波與該第四電磁波的穿透,該第五天線單元與該第六天線單元之間設置有一第三屏蔽單元,該第三屏蔽單元可阻絕該第五電磁波與該第六電磁波的穿透。
39.一種天線裝置,包含一殼體,具有一第一屏蔽側,該第一屏蔽側可阻絕電磁波信號的穿透;以及一天線組件,設置於該殼體上,該天線組件具有一第一天線單元及一第二天線單元;其中該第一屏蔽側屏障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之間。
40.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還具有一第二屏蔽側,且該第一天線單元設置於該第一屏蔽側的外側,該第二天線單元設置於該第二屏蔽側的外側。
41.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還具有一第三屏蔽側及一第四屏蔽側,且該天線組件還具有一第三天線單元及一第四天線單元,該第三天線單元是設置於該第三屏蔽側的外側,而該第四天線單元是設置於該四屏蔽側的外側。
42.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還具有一第五屏蔽側及一第六屏蔽側,且該天線組件還具有一第五天線單元及一第六天線單元,該第五天線單元是設置於該第五屏蔽側的外側,而該第六天線單元是設置於該六屏蔽側的外側。
43.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具有相同的天線幾何結構。
44.如權利要求43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45.如權利要求43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一屏蔽側的第一投影與該第一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46.如權利要求45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二屏蔽側的第二投影與該第二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47.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三屏蔽側與該第四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具有相同的天線幾何結構。
48.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49.如權利要求48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50.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三屏蔽側的第三投影與該第三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51.如權利要求50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四屏蔽側的第四投影與該第四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52.如權利要求42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五屏蔽側與該第六屏蔽側相互平行,且該第五天線單元與該第六天線單元具有相同的天線幾何結構。
53.如權利要求52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五天線單元與該第六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54.如權利要求53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屏蔽側與該第二屏蔽側相互平行,該第三屏蔽側與該第四屏蔽側相互平行,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相互垂直,且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相互垂直。
55.如權利要求52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五屏蔽側的第五投影與該第五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56.如權利要求55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殼體的中心軸投影在該第六屏蔽側的第六投影與該第六天線單元的長度方向之間的夾角為45度。
57.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與該第二天線單元是為指向性天線。
58.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該第二天線單元、該第三天線單元、與該第四天線單元是為指向性天線。
59.如權利要求42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徵在於該第一天線單元、該第二天線單元、該第三天線單元、該第四天線單元、該第五天線單元、與該第六天線單元是為指向性天線。
全文摘要
一種通訊裝置及所使用的天線組件,包含一殼體,該殼體具有多個屏蔽側,用來屏蔽(shield)無線電信號,以及多個天線,形成於該多個屏蔽側上。
文檔編號H04B1/38GK1652473SQ200410003599
公開日2005年8月10日 申請日期2004年2月3日 優先權日2004年2月3日
發明者方建興, 張鶴君 申請人:啟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