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ABS輪速傳感器信號測試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10-06 14:58:59 3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ABS輪速傳感器信號測試設備,屬於輪速傳感器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對於車輛的行駛安全而言,輪速(車輪轉速)是一項重要的監控數據。通過輪速數據,可以獲知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態,以提醒駕駛員注意控制車速,或者供車輛安全系統基於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態運行相應的安全輔助功能,保障車內人員的生命安全。
在提醒駕駛員方面,輪速數據可通過後臺計算轉換為車速,並顯示於儀錶盤上,以供駕駛員查看當前車速。而在車輛安全系統應用方面,幾乎作為目前所有車輛標配的防抱死制動系統(ABS,Antilock Breaking System)所實現的防抱死制動功能就是上述安全輔助功能的其中一項較重要的功能。眾所周知,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遭遇緊急情況而緊急制動時,往往會出現車輪抱死情況。這種車輪抱死情況將不利於車輛正常制動,進而危及行駛安全。而防抱死制動系統則會通過對輪速的實時測量來判斷車輪是否存在抱死傾向,一旦存在,則會通過調節車輛制動缸中的壓力來有效防止車輪抱死的情況發生。
因此防抱死制動系統(ABS,Antilock Breaking System)中所涉及的ABS輪速傳感器信號傳遞的準確性和穩定性是確保駕駛安全的重要因素,故ABS輪速傳感器的電氣性能的合格性需要進行一一測試和驗證之後,方可流入市場。
現有的對ABS輪速傳感器的信號測試往往需要在2臺測試臺上測試,信號測試是否合格需員工目視核對數據,不能防錯且檢驗效率低;產品測試合格後還需雷射打標機在產品上列印標識,因此效率極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種可以自動核對數據,信號檢測、打標一體化的ABS輪速傳感器信號測試設備。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ABS輪速傳感器信號測試設備,包括機架、工作平臺和電源,還包括測試機構、打標機構、控制機構和安全機構;所述測試機構安裝在機架上並與控制機構連接,對傳感器的性能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構反饋控制機構;所述打標機構安裝在工作平臺上並與控制機構連接,對檢測結構達標的傳感器進行打標;所述安全機構安裝在機架上,控制設備的運行開關及實時檢測設備運行的安全性並將檢測結果反饋給控制機構;所述電源為各個機構提供電力支持。
測試機構可以對傳感器的電氣性能進行測試,並將測試結果直接反饋給控制機構,由控制機構進行對比分析,判斷傳感器的電氣性能是否合格。若檢測結果顯示傳感器的電氣性能合格,則由控制機構傳遞指令給打標機構進行打標完成檢測,然後由操作人員進行下一個傳感器的檢測;若檢測結果顯示不合格,控制機構可下達指令給安全機構,由安全機構發出提示警告。整個檢測過程將電氣性能和電容的檢測一起進行測試,檢測結果均由控制系統統一進行對比分析,而不需要人眼進行比對,提高了檢測的準確性;並將後期的打標操作也納入到一體化進程中,直接減少了檢測的時間,減小了發生錯亂的可能性。
進一步地,所述機架一側還設有不良件接收軌道,所述接收軌道的入口端還設有感應裝置,所述感應裝置與控制機構連接。感應裝置可以感應不良件是否已放入接收軌道內並將信息反饋給控制機構,可以有效地防止不良件混入到合格件中,從而發生錯亂。
進一步地,所述測試機構包括測試工裝及與控制機構連接的測試齒圈、信號傳輸接口和電容測試儀;所述測試工裝安裝在工作平臺上;所述測試齒圈安裝在測試工裝一側,並與控制機構相連;所述信號傳輸接口安裝在測試工裝的另一側,並與控制機構及電容測試儀相連。
測試齒圈在控制機構的控制下以一定的轉速自轉,測試工裝可以固定住傳感器的感應端從而使得傳感器可以感應測試齒圈的轉速。傳感器的信號輸出端與信號傳輸接口連接,可以將感應端感應到的信號通過信號傳輸接口傳遞給控制機構及電容測試儀,電容測試儀的測試結果同樣反饋給控制機構,由控制機構綜合分析後判斷傳感器性能是否合格。
進一步地,所述打標機構安裝在信號傳輸接口和測試工裝之間,包括定位裝置和打標裝置;所述定位裝置固定在工作平臺上,包括一道與傳感器尺寸相配合的定位槽;所述打標裝置通過軌道可移動地安裝在工作平臺上,包括打標機,所述打標機的高度與定位槽位置相對應;所述軌道固定在工作平臺上。
檢測時,可將傳感器卡入定位槽,當打標裝置接收到來自控制機構的打標命令時,可通過軌道移動到定位槽上對準傳感器進行打標;打標完畢後退回原位。
進一步地,所述控制機構包括上位機、顯示裝置和輸入裝置;所述顯示裝置包括顯示器和示波器;所述上位機與測試機構、打標機構、顯示裝置和輸入裝置分別連接。
操作人員可通過輸入裝置和顯示器的配合,將預設的數據輸入到上位機內。示波器可以直接顯示傳感器受到檢測時的波形情況,供操作人員查看。
進一步地,所述安全裝置包括電源開關、運行開關和指示燈;所述電源開關控制設備整體電源的導通與否,所述運行開關控制設備的動作運行與否,所述指示燈包括設備運行指示燈一和檢測結果指示燈二,所述指示燈一和指示燈二均與控制機構連接。
當設備處於正常運行狀態時,指示燈一顯示為綠色;而當設備出現問題時,則顯示為紅色。指示燈二為檢測結果指示燈,只有當檢測結果為不合格產品時,控制機構會下達指令給指示燈二,由指示燈二發出警告指示,提示操作人員。
進一步地,所述安全裝置還包括安全光柵,所述安全光柵安裝在機架上,並與控制機構連接。安全光柵在設備運行的時候,對設備形成一個保護屏障,實時檢測是否有物體誤入設備運行危險範圍。若檢測到在危險範圍內存在誤入情況,可及時將信息反饋給控制機構,由控制機構控制暫停設備的運行,直接提高了整個檢測過程的安全性。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和效果:本實用新型在整個檢測過程中能夠將電氣性能和電容的檢測一起進行測試,檢測結果均由控制系統統一進行對比分析,而不需要人眼進行比對,提高了檢測的準確性;並將後期的打標操作也納入到一體化進程中,直接減少了檢測的時間,減小了發生錯亂的可能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的A處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平面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1為機架,2為工作平臺,3為顯示器,4為示波器,5為測試工裝,6為信號傳輸接口,7為安全擋板,8為機櫃,9為定位裝置,10為打標裝置,11為電源開關,12為運行開關,13為指示燈,14為安全光柵,15為接收軌道,16為滾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並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下實施例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而本實用新型並不局限於以下實施例。
參見圖1-圖3,本實施例包括機架1、工作平臺2、電源、測試機構、打標機構、控制機構和安全機構。工作平臺固定在機架上,機架底部設有四個滾輪16,方便設備的移動。
控制機構包括上位機、顯示裝置和輸入裝置。顯示裝置包括顯示器3和示波器4,輸入裝置包括滑鼠和鍵盤。操作人員可通過輸入裝置和顯示器3的配合,將預設的數據輸入到上位機內。示波器4可以直接顯示傳感器受到檢測時的波形情況,供操作人員查看。上位機則與測試機構、打標機構、顯示裝置和輸入裝置分別連接。
測試機構包括測試工裝5及與控制機構連接的測試齒圈、信號傳輸接口6和電容測試儀。測試齒圈安裝在工作平臺2的一側,在控制機構的控制下,以一定的轉速進行自轉。在測試齒圈靠近操作人員的一面設有可開合的安全擋板7,從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電容測試儀放置在工作平臺2下方的機櫃8裡。
測試工裝5與測試齒圈的安裝位置相對應,傳感器的感應端可以固定在測試工裝5上,對測試齒圈的的轉速進行感應。
測試工裝5的一側為測試齒圈,信號傳輸接口6固定在測試工裝5的另一側,並與控制機構及電容測試儀相連。
傳感器的信號輸出端與信號傳輸接口6連接,可以將感應端感應到的信號通過信號傳輸接口6傳遞給控制機構及電容測試儀,電容測試儀的測試結果同樣反饋給控制機構,由控制機構綜合分析後判斷傳感器性能是否合格,並在示波器4上顯示出波形。
打標機構安裝在信號傳輸接口6和測試工裝5之間,包括定位裝置9和打標裝置10。定位裝置9固定在工作平臺2上,包括一道與傳感器尺寸相配合的定位槽。檢測時,傳感器的感應端和信號輸出端分別固定在測試工裝5和信號傳輸接口6上時,傳感器中間一段即可卡入定位槽中,以便後期的打標操作。
打標裝置10通過軌道可移動地安裝在工作平臺2上,包括打標機。打標機的高度與定位槽位置相對應,軌道固定在工作平臺2上。當打標裝置10接收到來自控制機構的打標命令時,可通過軌道移動到定位槽上對準傳感器進行打標;打標完畢後退回原位。
安全裝置包括電源開關11、運行開關12、指示燈13和安全光柵14。電源開關11控制設備整體電源的導通與否,運行開關12控制設備的動作運行與否。
指示燈13包括設備運行指示燈一和檢測結果指示燈二,且均與控制機構連接。當設備處於正常運行狀態時,指示燈一顯示為綠色;而當設備出現問題時,則顯示為紅色。指示燈二為檢測結果指示燈13,只有當檢測結果為不合格產品時,控制機構會下達指令給指示燈二,由指示燈二發出警告指示,提示操作人員。
安全光柵14安裝在機架1上,並與控制機構連接。安全光柵14在設備運行的時候,對設備形成一個保護屏障,實時檢測是否有物體誤入設備運行危險範圍。若檢測到在危險範圍內存在誤入情況,可及時將信息反饋給控制機構,由控制機構控制暫停設備的運行,直接提高了整個檢測過程的安全性。
機架1一側還設有不良件接收軌道15,接收軌道15的入口端還設有感應裝置,該感應裝置與控制機構連接。凡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次品均需放入不良件接收軌道15內,通過感應裝置的感應,待感應裝置將放置與否的結果反饋給控制機構後,由控制機構判斷不良件確實已經放入到不良件接收軌道15後,再控制設備重新運行,有效地防止不良件混入到合格件中,從而發生錯亂。
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實施例公開如上,但其並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任何熟悉該項技術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範圍內所作的更動與潤飾,均應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