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照明的安全傘的製作方法
2023-11-01 08:50:42 1
專利名稱:帶照明的安全傘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帶照明的安全傘,按國際專利分類表(IPC)劃分屬於與其它物體結合的手杖組的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現有和曾有的關於與其它物體結合的手杖組的技術對帶照明的安全傘需要都做過很有成效的努力,也曾設計過許多優秀的技術方案。如2004年9月15日中國專利局公告的由倪墨釗申報的,授權公告號為CN2640287Y,中國專利號(ZL)為03206225.7號的實用新型名稱是《新型迷路傘》的實用新型專利,所採用的技術方案,在與其它物體結合的手杖組技術方面是一例很有價值的發明,它有效地解決了傘可以防止人迷路的技術問題。但尚有不足,它還很難解決黑天照明,可以使燈亮發散的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帶照明的安全傘。以解決黑天照明,可以使燈亮發散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上述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是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主要由傘尖、傘帽、支杆、支架、燈泡、傘杆、開關、傘把、電池、鏡蓋、鏡子構成。
在形狀、構造及其結合上,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徵是傘把的根部螺紋連接在傘杆的下端,傘杆的上端螺紋連接在傘尖下端,結合成帶鉤長杆形狀的固定結構,功能是起舉傘的作用。傘帽的內中部折葉安裝在支杆的上端,支杆的下端折葉安裝在傘杆的中部,結合成傘形狀的整體結構,功能是起防雨的作用。在形狀、構造及其結合上,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不同的技術特徵是燈泡的根部粘貼安裝在支架的下端,支架的上端粘貼安裝在傘帽的下端,結合成傘形狀的固定結構,功能是起在天黑時照明的作用。鏡蓋的兩邊直插安裝在鏡子的前內櫃,鏡子的後端粘貼安裝在傘杆的中部,結合成長杆形狀的固定結構,功能是起使燈亮發散的作用。這樣就達到了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的黑天照明,可以使燈亮發散的目的。
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為解決黑天照明,可以使燈亮發散的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與現有的和曾有的關於與其它物體結合的手杖組的技術相比有二處優點和改進第一,由於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的技術方案中設計了燈泡的根部粘貼安裝在支架的下端,支架的上端粘貼安裝在傘帽的下端,結合成傘形狀的固定結構,所以更容易解決在天黑時照明的技術問題。
第二,由於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的技術方案中設計了鏡蓋的兩邊直插安裝在鏡子的前內櫃,鏡子的後端粘貼安裝在傘杆的中部,結合成長杆形狀的固定結構,所以更容易解決使燈亮發散的技術問題。
附圖給出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的結構示意圖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的整體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的電路結構示意圖;示意圖中各部位的標號說明1傘尖孫2傘帽3支杆4支架5燈泡6傘杆 7開關8傘把9電池10鏡蓋11鏡子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為實現解決黑天照明,可以使燈亮發散的技術問題所採取的技術方案的優選方式做進一步說明
它的靜態結構請參閱附圖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主要由傘尖1、傘帽2、支杆3、支架4、燈泡5、傘杆6、開關7、傘把8、電池9、鏡蓋10、鏡子11構成。它的主要零件傘尖1、傘帽2、支杆3、燈泡5、傘杆6由市場選用。它的支架4是中空圓柱形狀,以橡膠為材料,經過工藝加工製造。它的鏡蓋10是長方形形狀,以塑料為材料,經過成型加工製造。
在形狀、構造及其結合上,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徵是傘把8的根部螺紋連接在傘杆6的下端,傘杆6的上端螺紋連接在傘尖1下端,結合成帶鉤長杆形狀的固定結構,功能是起舉傘的作用。傘帽2的內中部折葉安裝在支杆3的上端,支杆3的下端折葉安裝在傘杆6的中部,結合成傘形狀的整體結構,功能是起防雨的作用。在形狀、構造及其結合上,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不同的技術特徵是燈泡5的根部粘貼安裝在支架4的下端,支架4的上端粘貼安裝在傘帽2的下端,結合成傘形狀的固定結構,功能是起在天黑時照明的作用。鏡蓋10的兩邊直插安裝在鏡子11的前內框,鏡子11的後端粘貼安裝在傘杆6的中部,結合成長杆形狀的固定結構,功能是起使燈亮發散的作用。
下面通過使用方法,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動態結構關係在使用中,當需要黑天照明的時候,根據物理原理,首先打開傘,然後打開開關7,再然後燈泡5亮了,從而完成天黑照明的任務。
在使用中,當需要使周圍都亮的時候,根據物理原理,首先打開傘,然後打開燈泡5,再然後拿掉鏡蓋10,從而完成使周圍都亮的任務。這樣就實現了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的黑天照明,可以使燈亮發散的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
實現本實用新型的最佳方案是以布、鐵為材料,利用傘加工工廠的基本設備,採取大量生產,以供應生活界的需求,這樣就能更好地實現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的安全傘的實用價值和經濟價值。
權利要求1.帶照明的安全傘,它是由傘尖(1)、傘帽(2)、支杆(3)、支架(4)、燈泡(5)、傘杆(6)、開關(7)、傘把(8)、電池(9)、鏡蓋(10)、鏡子(11)構成,它的傘把(8)的根部螺紋連接在傘杆(6)的下端,傘杆(6)的上端螺紋連接在傘尖(1)下端,傘帽(2)的內中部折葉安裝在支杆(3)的上端,支杆(3)的下端折葉安裝在傘杆(6)的中部,其特徵是燈泡(5)的根部粘貼安裝在支架(4)的下端,支架(4)的上端粘貼安裝在傘帽(2)的下端,鏡蓋(10)的兩邊直插安裝在鏡子(11)的前內框,鏡子(11)的後端粘貼安裝在傘杆(6)的中部。
專利摘要帶照明的安全傘,其目的是解決黑天照明,可以使燈亮發散的問題。它主要由傘尖、傘帽、支杆、支架、燈泡、傘杆、開關、傘把、電池、鏡蓋、鏡子構成。其特徵是燈泡的根部粘貼安裝在支架的下端,支架的上端粘貼安裝在傘帽的下端,鏡蓋的兩邊直插安裝在鏡子的前內框,鏡子的後端粘貼安裝在傘杆的中部。利用傘加工工廠的設備,大批量生產,以供應生活界的需求。
文檔編號A45B3/00GK2847931SQ20052013334
公開日2006年12月20日 申請日期2005年11月21日 優先權日2005年11月21日
發明者餘放 申請人: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