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11-07 13:26:17 1
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所述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包括:觸摸感應模塊、處理控制模塊以及執行模塊。所述觸摸感應模塊,用以接收使用者的觸摸手勢,包括一供使用者觸摸的觸摸感應界面。所述處理控制模塊,用以判斷接收到的觸摸手勢是否為預設手勢;如果是,則發送與預設手勢相對應的控制信號給所述執行模塊。所述執行模塊,用以接收所述控制信號,並控制車輛後箱蓋執行相對應的動作。本實用新型利用觸摸感應技術可以更加靈活便捷的控制車輛後箱蓋。
【專利說明】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控制領域,尤其涉及利用觸摸感應技術控制車輛相應功能的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車輛尾部一般都設置有行李箱蓋或後車門。例如:在傳統的轎車尾部設有行李箱蓋。又例如:在SUV (Sport Utility Vehicle,運動型多用途汽車)、掀背式車輛或跨界車等車輛的尾部設有後車門。在接下來的描述及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中,將行李箱蓋或後門,統稱為「後箱蓋」。
[0003]無論是哪種後箱蓋的設計,設計人員都會考慮如何方便使用者便捷地操作車輛的後箱蓋。現有技術中已揭示了通過按壓設置後箱蓋上的機械按鍵來開啟後箱蓋的設計方案。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應用觸摸感應技術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一種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該系統包括:觸摸感應模塊、處理控制模塊以及執行模塊,所述觸摸感應模塊連接於處理控制模塊,所述處理控制模塊連接於執行模塊,其中:
[0005]所述觸摸感應模塊,用以接收使用者的觸摸手勢,包括一供使用者觸摸的觸摸感應界面,所述觸摸感應界面設置於車輛後箱蓋上;
[0006]所述處理控制模塊,用以判斷接收到的觸摸手勢是否為預設手勢;如果是,則發送與預設手勢相對應的控制信號給所述執行模塊;以及
[0007]所述執行模塊,用以在接收所述控制信號時控制車輛後箱蓋執行相對應的動作。
[0008]相較於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利用觸摸感應技術可以更加靈活便捷的控制車輛後箱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的框架示意圖。
[0010]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觸摸感應界面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觸摸感應模塊的觸摸感應界面安裝到車輛後箱蓋上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方式主要提供一種基於觸摸感應技術來控制的後箱蓋開啟設計方案。進一步地,通過將使用者的觸摸手勢與預設手勢進行匹配,如果匹配結果一致,則根據設定對車輛後箱蓋或車輛其他裝置進行解鎖等相應控制。[0013]在本實用新型一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觸摸感應技術為電容觸摸感應技術。隨著電容觸摸感應技術日趨成熟,成本也越來越合理。誠然,在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實施方式中,也可以採用其他觸摸感應技術,例如電阻式感應、壓電式感應技術等。
[0014]請參照圖1及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包括:觸摸感應模塊10、處理控制模塊20以及執行模塊30。其中觸摸感應模塊10連接於處理控制模塊20,所述處理控制模塊20連接於執行模塊30。所述觸摸感應模塊10,用以接收使用者觸摸手勢,包括供使用者觸摸的觸摸感應界面13。所述處理控制模塊20接收並處理所述觸摸感應模塊10感應到的觸摸手勢信號,即判斷所接受到的觸摸手勢是否為預設手勢。當判斷為是時,將與相應預設手勢對應的控制信號,發送給執行模塊30。所述執行模塊30接收所述控制信號,並控制車輛後箱蓋執行相應動作,或控制車輛後箱蓋及其他相應裝置執行相應動作。
[0015]所述使用者的觸摸手勢,一般包括:點擊觸摸、長按觸摸或滑動觸摸等。在本實用新型一優選的實施方式中,為了防止誤動作,採用滑動觸摸,即在觸摸感應界面13上沿著一定軌跡的手指運動。因此,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以長條狀為佳。參照圖2所示,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為長條狀。為了方便使用者操作、減少使用者的動作誤差,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的長度L和寬度W設置均以方便使用者一指或兩指觸摸操作為佳。優選地,在一實施方式中,長度L 一般設置為3釐米至6釐米,而寬度W —般設置為I釐米至2釐米。
[0016]結合圖3所示,在本實用新型一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安裝在車輛後箱蓋11上,以易於使用者在車輛後方對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進行觸摸控制為佳。更優選地,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安裝在車輛後箱蓋11的車標12內。安裝在車標12內可以使得不影響車輛整體外觀,並且考慮到大部分車標都是金屬或其他硬質材質製成,其可以為觸摸感應界面提供一定的保護。所述車標12設有收容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的長條狀容置空間(未標號)。這樣設置不僅便於使用者操作,同時也不需在車輛的其他位置另外設置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從而不影響所述車輛後箱蓋11的美觀。在本實用新型一優選的實施方式中,當使用者用至少一手指在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滑動,且該滑動手勢與預設手勢相一致時,控制車輛後箱蓋11執行相應動作。具體來講,進一步結合圖2所示,將使用者的至少一手指沿著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長度方向朝第一方向A滑動第一預設距離的手勢運動定義為第一手勢。將使用者的至少一手指沿著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長度方向朝不同於第一方向A的第二方向B滑動第二預設距離的手勢運動定義為第二手勢。
[0017]優選地,所述第一方向A與第二方向B正好相反,即所述第一手勢和第二手勢滑動方向相反。
[0018]上述及下述所描述的滑動距離,以使得所述觸摸感應模塊10易於接收、所述處理控制模塊20易於判斷為佳。在本實用新型另一優選的實施方式中,在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的兩端可分別設置突起。兩個突起之間的距離不小於第一預設距離或第二預設距離,這樣設置,可以讓使用者獲得觸覺反饋,從而在操作時明確自己手指滑動的距離是否夠長,即明了其觸摸手勢是否準確,從而方便操作,也提高操作的精確度。
[0019]當所述觸摸感應模塊10接收到使用者的一觸摸手勢後,通過所述處理控制模塊20進行判斷使用者的該觸摸手勢是否與預設的第一手勢或第二手勢相一致。如判斷使用者的該觸摸手勢與第一手勢相一致,則發送第一控制信號給執行模塊30,從而控制後箱蓋11執行第一動作。如判斷使用者的該觸摸手勢與第二手勢相一致,則發送第二控制信號給執行模塊30,從而控制後箱蓋11執行第二動作。
[0020]優選地,所述第一動作為控制後箱蓋11解鎖(並不開啟),所述第二動作為控制後箱蓋11解鎖並開啟。
[0021]另一實施方式中,當所述後箱蓋控制系統應用於具有雙段開啟式後箱蓋的車輛上,即後箱蓋的開啟包括第一段開啟和第二段開啟,第一段開啟時達到如用於普通轎車的行李箱蓋開啟的效果,第二段開啟時達到如用於掀背式車輛的後車門開啟時的效果。所述第一動作為控制後箱蓋11解鎖並處於第一段開啟位置(如半開啟位置),所述第二動作為控制後箱蓋11解鎖並處於第二段開啟位置(如完全開啟位置)。
[0022]上述及以下述所描述的「開啟」是指將車輛後箱蓋11打開到使用位置。所述後箱蓋11的開啟可以通過電動驅動方式實現。
[0023]在圖3所示的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手勢是水平自左向右滑動的滑動觸摸手勢,第二手勢是水平自右向左的滑動觸摸手勢。誠然,所述第一手勢也可以是自上向下的滑動觸摸手勢,第二手勢是自下向上的滑動觸摸手勢;或者第一手勢是逆時針方向的滑動
觸摸手勢,第二手勢是順時針方向滑動觸摸手勢......等等。在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手勢
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如:觸摸感應界面13的具體設置位置)選擇不同的手勢。舉例來說,將觸摸感應界面13設置成45度角,此時手勢為與水平方向呈45度的滑動觸摸手勢。
[0024]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還可以處理不同於第一手勢和第二手勢的第三手勢,該第三手勢被所述觸摸感應模塊10捕捉識別後,通過所述處理控制模塊20發送第三控制信號給執行模塊30,從而控制車輛執行第三動作。
[0025]優選地,所述第三手勢為在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上的長按觸摸手勢,例如長按3秒鐘。另一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三手勢為在所述觸摸感應界面13上的點擊觸摸手勢,優選地為雙擊觸摸手勢。
[0026]優選地,所述第三動作為給車輛上鎖,即鎖住車輛後箱蓋與側門的動作。在另一實施方式中,該第三動作也可以設定為給車輛解鎖,即解鎖車輛後箱蓋與側門的動作。當然,在其它實施方式中,給車輛上鎖或解鎖,除了控制車輛後箱蓋與側門外,還可以包括控制所有窗戶的關閉或打開動作。
[0027]更進一步地,所述後箱蓋控制系統還包括身份識別模塊,所述身份識別技術基於成熟的無鑰匙進入技術(PKE, Passive Keyless Enter)來實現,經過多年的發展,PKE技術已經逐漸普及,很多廠商的車輛開始支持這種技術以給使用者提供更多的便利。本實用新型對身份識別模塊的檢測結果加以利用,當授權使用者(也就是持有車輛智能鑰匙的使用者)進入身份識別模塊的感應區域時,身份識別模塊會感知到使用者的進入。身份識別模塊在確定該使用者為授權使用者後,會上報靠近通知給車輛控制模塊。此時,車輛控制模塊使能觸摸感應模塊10,即打開觸摸感應功能。當使用者離開車輛足夠遠時,身份識別模塊可以上報離開通知給車輛控制單元,此時使用者通常不會有開啟後箱蓋的需求,車輛控制單元可以相應去使能所述觸摸感應模塊10,即關閉觸摸感應功能。
[0028]在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方式中,一旦車輛處於行車狀態,視為使用者不再有開啟後箱蓋的需求,此時車輛控制單元可以將觸摸感應模塊10或觸摸感應功能去使能。
[0029]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方式,將觸摸感應技術引入到對車輛後箱蓋11的控制中,將觸摸感應界面13整合到後箱蓋上,進一步整合到車標12內,使得車輛後箱蓋11結構更加美觀。而且隨著觸摸技術的成熟,設置更加簡便,使用也更加靈活可靠。進一步地,通過判斷不同的第一手勢和第二手勢來控制車輛後箱蓋11實現不同的動作。從而使用者可以更加方便使用者控制車輛後箱蓋11。更進一步地,由於觸摸感應技術可以識別不同手勢的特性,還可以設置不同於第一手勢和第二手勢的第三手勢,來控制車輛實現鎖車功能。這樣設置,可以方便使用者在操作完後箱蓋後,一次完成鎖車動作。從而使得使用者無需再掏出鑰匙,對整個車輛上鎖。相比現有技術,車輛無需增加任何硬體設備,這樣不但節省成本,也讓車輛更加美觀。
[003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該系統包括:觸摸感應模塊、處理控制模塊以及執行模塊,其中觸摸感應模塊連接於處理控制模塊,所述處理控制模塊連接於執行模塊,其特徵在於: 所述觸摸感應模塊,用以接收使用者的觸摸手勢,包括一供使用者觸摸的觸摸感應界面,所述觸摸感應界面設置於車輛後箱蓋上; 所述處理控制模塊,用以判斷接收到的觸摸手勢是否為預設手勢;如果是,則發送與預設手勢相對應的控制信號給所述執行模塊;以及 所述執行模塊,用以在接收所述控制信號時控制車輛後箱蓋執行相對應的動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觸摸感應界面整合於車輛後箱蓋的車標內;所述車標內設有收容所述觸摸感應界面的容置空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預設手勢包括第一手勢及區別於第一手勢的第二手勢;所述控制信號包括與第一手勢對應的第一控制信號以及與第二手勢對應的第二控制信號,所述執行模塊在接收到第一控制信號時控制後箱蓋執行的相應動作與接收到第二控制信號時執行的動作不同。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手勢和第二手勢為在觸摸感應界面上沿著一定軌跡的手指運動,所述第一手勢為沿所述觸摸感應界面長度方向上朝第一方向滑動第一預設距離的手指運動;而第二手勢為沿所述觸摸感應界面長度方向上朝不同於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滑動第二預設距離的手指運動。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在所述觸摸感應界面的兩端分別設置有突起;兩個突起之間的距離不小於第一預設距離或第二預設距離。
6.如權利要求3至5中任何一項中所述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當使用者的觸摸手勢為第一手勢時,所述處理控制模塊發送第一控制信號給執行模塊,控制後箱蓋進行解鎖;當使用者的觸摸手勢為第二手勢時,所述處理控制模塊發送第二控制信號給執行模塊,控制後箱蓋進行解鎖並開啟。
7.如權利要求3至5中任何一項中所述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後箱蓋控制系統用於具有雙段開啟式後箱蓋的車輛上,所述雙段開啟式後箱蓋包括第一段開啟和第二段開啟;當使用者的觸摸手勢為第一手勢時,所述處理控制模塊發送第一控制信號給執行模塊,所述執行模塊接收到第一控制信號時控制後箱蓋的第一段開啟;或當使用者的觸摸手勢為第二手勢時,所述處理控制模塊發送第二控制信號給執行模塊,所述執行模塊接收到第二控制信號時控制後箱蓋的第二段開啟。
8.如權利要求3至5中任何一項中所述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預設手勢還包括不同於所述第一手勢及第二手勢的第三手勢;當所述處理控制模塊判斷使用者的觸摸手勢為第三手勢時,所述處理控制模塊發送與對應於第三手勢的第三控制信號給執行模塊,所述執行模塊接收到第三控制信號時控制車輛上鎖或解鎖。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三手勢為在觸摸感應界面上的雙擊觸摸手勢或長按觸摸手勢。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後箱蓋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觸摸感應界面為電容觸摸感應界面且所述觸摸感應界面為長條狀。
【文檔編號】E05F15/20GK203465769SQ201320590616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4日
【發明者】李響 申請人:觀致汽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