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0-07 00:41:14 1
專利名稱: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構造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在野外,人們往往也有觀看電視節目或者錄像節目的需要。如,部隊士兵需要在野外觀看與作戰相關的影視資料。在野外觀看衛星電視節目需要多種設備互相組合,目前,大多採用一個設備用一個工具箱來攜帶,工具箱數量太多,攜帶的方便性差,多種設備組裝程序複雜、繁瑣。尤其是部隊士兵在野外使用電子設備觀看電視節目時,需避免雨水,撞擊等不利因素,並滿足部隊作戰過程中快速展開快速收起等特點。因此,開發一種可攜式電視箱,以方便地滿足部隊士兵等群眾在野外觀看電視節目或者錄像節目的需要是十分有必要的。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以實現將電視機固定在可攜式電視箱中。—種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包括:前殼、後殼和電視機,所述前殼、後殼將電視機夾持在中間,在所述電視機的底部嵌入底部固定件,從而固定所述電視機。所述前殼通過螺釘與所述後殼連接。所述底部固定件通過鎖緊螺釘和所述後殼中的凹槽連接。所述的後殼上設置有風道。所述的後殼上設置有音腔凹槽。所述的前殼上設置有電視機的按鈕蓋板。所述前殼的側面上設置有散熱孔。所述的散熱孔的數量為至少兩個,在所述前殼的左右側面和/或者上下側面上對稱布設。所述後殼上設置有用於增強所述後殼的強度和剛性的加強筋。所述電視固定裝置設置在所述可攜式電視箱的上盒中。由上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通過螺釘連接前殼和後殼將電視機夾持在中間,並在電視機的底部設置有底部固定件,可以實現將電視機牢固地固定在可攜式電視箱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的結構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可攜式電視箱的結構圖。
具體實 施方式[0017]本實用新型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設置在上述可攜式電視箱的上盒中,其具體的結構圖如圖1所示,包括:前殼11、後殼12、上述前殼11通過螺釘和所述後殼12連接,上述如殼11、後殼12將電視機13以漢堡式結構夾持在中間。上述前殼11、後殼12上設計有配合電視固定的結構。上述前殼11的中空部分嵌入上述電視機13的屏幕,在上述電視機13的底部設置有底部固定件14,該底部固定件14嵌入到上述電視機13的內部後,隨電視機一起向後殼12方向平推,該底部固定件14通過鎖緊螺釘和後殼12中的凹槽15連接,從而固定上述電視機13。在上述前殼11的至少一個側面上設置有散熱孔16,在上述後殼12上設置有風道17,保證電視機13使用時的正常散熱功能。所述的散熱孔16可以成長方形或者菱形,在圖1中是以長方形為示例。所述的散熱孔16的數量為多個(比如4或6或8個),在所述前殼11的左右側面和/或者上下側面上對稱布設。上述後殼12中設置有根據上述電視機13的整體形狀和大小而設計的多個加強筋19,通過該多個加強筋19來增強整個後殼12的強度和剛性。後殼12上還設計有專門的音腔凹槽18,用於保證電視機的聲音正常外放。所述的前殼11上還設置有電視機13的按鈕蓋板20。上述可攜式電視箱的結構如圖2所示,包括:上盒21、下盒22。上述上盒21通過鉸鏈25與下盒22連接,上述鉸鏈25可旋轉360°,使嵌有上述上盒21能翻轉至箱底,實現上盒21、下盒22位置調換。上述上盒21、下盒22的箱殼整體採用注塑工藝生產,上盒21中內嵌有電視機26,該電視機26和上盒固定連接。 所述下盒22中設置有信號接收設備、遙控器,所述信號接收設備包括:衛星天線29和機頂盒27。上述下盒22中還設置有錄像播放設備(比如DVD) 28、信號線、高頻頭等多媒體播放設備,以及提手210。所述信號接收設備、遙控器、多媒體播放設備固定於所述下盒22的底部,互相之間設置有隔板24。上述上盒21與下盒22之間設置有防撞隔板23,防止下盒22內的上述輔助設備對上盒21中的電視機26的電視屏幕的損壞,所述防撞隔板23為網格結構,該網格結構包括多個橫向和縱向的增強條,上述增強條用於增強所述防撞隔板23的強度。為了達到基本防水防塵要求,在上述上盒21與下盒22相接觸的周邊設置有車用防水密封條,在不鏽鋼搭扣的拉力下上述車用防水密封條將上述上盒21與下盒22密封,同時密封條也起到一定緩衝作用。在野外使用該設備而且地面崎嶇不平無法滿足設備的安放時,可以通過設備上預留的懸掛結構將設備懸掛到牆體、車體或其他立式結構上.此結構在不使用時可以收起隱藏,還設計有定位凸起,可在掛鈎打開時將其定位,方便懸掛操作。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附圖只是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附圖中的模塊或流程並不一定是實施本實用新型所必須的。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施例中的裝置中的部件可以按照實施例描述分布於實施例的裝置中,也可以進行相應變化位於不同於本實施例的一個或多個裝置中。上述實施例的部件可以合併為一個部件,也可以進一步拆分成多個子部件。[0030]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通過使用螺釘互相連接的前殼、後殼將電視機夾持在中間,並在電視機的底部設置有底部固定件,可以實現將電視機牢固地固定在可攜式電視箱中。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範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該以權利要求 的保護範圍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前殼、後殼和電視機,所述前殼、後殼將電視機夾持在中間,在所述電視機的底部嵌入底部固定件,從而固定所述電視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前殼通過螺釘與所述後殼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底部固定件通過鎖緊螺釘和所述後殼中的凹槽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後殼上設置有風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後殼上設置有音腔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前殼上設置有電視機的按鈕蓋板。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前殼的側面上設置有散熱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散熱孔的數量為至少兩個,在所述前殼的左右側面和/或者上下側面上對稱布設。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後殼上設置有用於增強所述 後殼的強度和剛性的加強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電視固定裝置設置在所述可攜式電視箱的上盒中。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攜式電視箱中的電視固定裝置。該裝置主要包括前殼、後殼和電視機,所述前殼通過螺釘和所述後殼連接,所述前殼、後殼將電視機夾持在中間,在所述電視機的底部布設有底部固定件,所述底部固定件嵌入到所述電視機的內部,通過鎖緊螺釘和所述後殼中的凹槽連接,從而固定所述電視機。本實用新型可以實現將電視機牢固地固定在可攜式電視箱中。
文檔編號F16M11/04GK203106147SQ20122034504
公開日2013年8月7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16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16日
發明者張鵬, 娜捷日達, 黃佑邦, 高慶沂 申請人:青島樂家電器有限公司, 海爾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