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八字生克制化刑衝合害
2023-04-02 02:17:56 1
論八字生克制化刑衝合害
生、克、制、化、刑、衝、合、害八個字,是四柱預測學進行四柱預測的基本規律,是地支間實現生克力的途經及特定方式,是四柱預測的核心。
許多易學愛好者並不知道生克制化刑衝合害其實質究竟是什麼,到底什麼時候算刑出災,什麼情況下是刑出貴,自己也不知道,只不過看古書所云,人云亦云而已。
第一 生
相生從力量上看,有正常之生和非正常之生兩種。從陰陽上看有同性相生與異性相生之別。
從力量上講
正常之生是主生方與受生方五行力量基本接近,才能正常流通,在相生過程中,主生方減力受生方受益增力,但儘管主生方減力並不受傷,變為一種正常流通反而有益。
我們知道五行有幹支之分,又有金、木、水、火、土之別,但歸根結底只用「陰陽」二字就可概括。四柱、八卦等等五行預測術及中醫理論,其根本原理就是陰陽之理,這是總根,任何五行預測理論若脫離了這個總根,也就失去了實用價值。
用陰陽理論來看宇宙萬事萬物,無論有形無形的都可以用陰陽來表示,陰表示無形的,陽表示有形的;陰表示思想、精神、內在的東西,陽表示身體、內體、外在的、實體的等等。從另一個角度看,天為陽地為陰,天地陰陽交合生萬物,以人類社會這個角度來看,無論種族、姓氏、年齡等等人的區別,都可以統統分為兩大類,男人、女人,即陽為男,陰為女。即然四柱是用來測人生的,測生活在現實生活中的人,那麼五行理論必須與現實生活中男女(陰陽)實際關係相一致,這樣才能正確反映現實。
「同性相斥,異性相吸」是人人皆知的真理,是現實社會中萬事萬物普遍規律,同性氣場不合有一種排斥力,因而關係不合諧,異性氣場相吸,因而有一種親合力,能夠情投意合,如膠似漆。正如社會中的男人與女人之間,男人與男人之間,女人與女人之間,親合力最大的關係是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關係,只有此二者之間才可以達到親密無間,生死與共,為了對方能犧牲自己或是事業或是全身心付出自己全部的愛與力量,而同性之間的親合力及為對方付出程度與之不能相比。
雖古有劉、關、張三結義,然真正象此種關係,世上能有幾人?他不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世界上現實生活中為愛為情傾心付出,甚至不惜一切代價的男女之情比比皆是,試想想又有幾個男的為了另一個男的象男女之情一樣那麼真心情願付出?我們從世上男女之間婚姻戀愛這一普遍現象,可以看陰陽相生是情願相生,情願付出,這種相生力能不大嗎。不是情願相生,帶有同性排斥性的給予,又能給予多少?即使給你,也不會拿出他全部代價,而男女之給予卻是全部的,即使不是全部的也要比起同性給予多得多。
拋開婚姻戀愛關係不看,光看社會實際中的男男女女,在平等條件下,有些人為同性朋友辦事花錢不太情願顯得不大方。但為了異性朋友,甚至這異性朋友沒有那同性朋友交情深,也願意幫忙,甚至主動幫忙,不論他(她)出於什麼目的,這一現象是不容否定的,這也正是異性之間有一種親合力的作用結果。
為什么正印心性之人情願付出,有愛心有奉獻精神,他能夠無私奉獻,給予別人多?是因為正印與日主是異性相生的關係,這種異性相生的心性,注入到日主身上來,日主也就反映出這種本性。
而偏印心性之人,不情願付出,對人冷漠,不通人情,不願關心別人,他的付出是有條件的,是需要回報的。偏印是與日主同性相生之五行,這種同性相生的心性也就注入到日主身上,日主就反映出這種同性相生的本性。情願給予,才可能多給予,不情願給予,又怎能多給?所以異性相生力度大,同性相生力度小,亦在情理之中。
第二 克和制
克是兩種五行相戰,力量接近,互相牽制,誰也克不倒誰,為正常之克。克從陰陽上分有同性相剋與異性相剋之別,同性相剋力度大,易克盡,因為二者有排斥性,就如仇人氣場不合,所以克性大。異性相剋力度小,是因為異性之間有吸引力,好象家中有情人之間的矛盾,不具有敵我性,所以相剋力度小。
說起生與克,有人認為生就是受益,就是好,克就是相害,不友好,就不利,因此見克而色變,老是存著這種錯誤思想意識,其實生與克是需要生時,生就是好,不需要生時,生就是不好,需要克時克就是喜,不需要克時克就為忌。
實際,正常的生與克是相輔相成的,相生相剋規律正是維繫宇宙世間萬事萬物生生不息的保障。生與克是對立統一的,就象一個國家,要有民主,民主就是生,但也要有法制和道德規範,這便是克,過分的民主和極端的法制都不能使社會秩序得以正常維護和發展,只有二者適度統一,社會才能井然有序,穩步發展。
制呢是在克的基礎上又加大力度,制就是要命,使制者失去自由,失去生克權。四柱中某五行被制服,此五行代表的人或事及身體部位往往有災。
制是兩種五行相剋,主克方力量非常強大,被克方力量很小,被克方五行嚴重受傷,不能發揮作用。
還有一種叫反克,是主克方力量小而被克方力量非常強大,至使主克方受損嚴重,叫反克。命理表現為:木強金缺,水多土散,金多火熄,火多水幹,土多木折。反克也是制是要主克方的命,使主克方失去生克權。
在四柱中某五行被制而有災,什麼情況下才算被制住呢?一般來說,三個克一個或一個克三個(反克)才能被制住。當然這是指天幹五行相剋。在地支中衝,主衝方有力,被衝方無力。一個便可衝翻,否則也得兩個或三個衝一個,連衝帶克者一個便可衝翻對方,只衝不克一般需兩個或三幹才能衝敗對方。若某五行有生源,要制住此五行需要切斷其生源再克之,才能將此五行完全制服。這也是判斷有災的訣門。
第三 刑衝合害總論
很多古籍命理之書都論到五行地支間的刑衝合害,對衝與合論述得較為正確,但對刑與害,卻在論述上帶有喜忌成份,把刑與害都認為是一種不吉現象。雖然有些書也寫了刑分刑出災和刑出貴之分,至於什麼情況下為刑出災?什麼情況下為刑出貴?則沒有下言,這叫讀者如何是從?筆者認為刑衝合害,是無喜忌之分的,它只是地支五行間生克關係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換句話說刑衝合害的實質就是表示一種生克關係和生克方式。五行有天幹、地支之分,天幹在外主動,地支在內主靜,天幹因動就有主動性、流動性,其性質就活躍,所以天幹之間要發生實質生克時,可以直接產生生克,不需要藉助更多的特殊形式,為了有先後和形式之分,只多了衝與合這一特殊生克表現形式。而地支由於主靜,其本性是靜止、不動,所以地支間要發生生克時,若兩方都靜止不動,是很難發生實質生克,就象兩包化學藥品一樣,不靠一定方式使二者混合起來,是不能產生化學反應的。因此地支間要產生實質生克,必須藉助某種特殊關係、形式引動才行,這種特殊形式就是刑、衝、合、害。若無此四種特殊形式地支間一般不產生生克。我們知道某物再有能量,靜止不動,對其動能為零,也就沒有生克權。就如老虎再威猛,睡在那兒不動或被關在籠子裡,不能自由活動,也發揮不了威力。
在實際應用中,不要受古書上俗定誤導而見到刑與害就總往病傷刑獄上說。泥古不化只能自欺其人,對古人留下的東西,我們要批判地接收,不能全盤接受,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方能有所發展。我國古代一些命理學者及近賢在出書時往往都是照古搬抄下來,不敢提出疑議,一是自己沒有真正搞清楚,二是怕遭非議,至使命理越學越玄,神龍見頭不見尾。筆者在此敢提出來,不怕遭來更多的非議,因為理才越辯越明,對與錯,不是由哪個人或哪個權威人士說了算,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儘管筆者力薄而名微,但也願身先士卒,為易學的春天添一筆新綠!
四柱八字間的生克制化刑衝合害,既代表幹支間相互的生克關係,也標示了它們之間的生克先後與親密程度。五行幹支間生克關係親密程度不同,生克的先後就不同,產生生克的力度就不同。就象社會上的人際關係一樣,同樣是一種生克關係,關係有遠有近,例有朋友關係、同事關係、親屬關係等等一些特殊與自己有關聯的關係,還有一些沒有什麼特殊關係的人,例不認識、不熟悉之人,正是這些社會關係構成了人類社會,這些人中有關係密切的,有關係一般的、有毫無關聯的、有仇人、有貴人等等,就象地支間的刑衝合害關係,對應著社會上與自有交往,有特殊關係二類人。
地支間沒有特殊關係的對應社會上與自己無大關係之人,例子與酉、子與寅、醜與申等等。人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人交往就多些,因此相互產生的影響就大些,而對那些無特殊關係沒有什麼交往,甚至根本不熟之人相應之間影響就小或根本沒太大影響。在
四柱命理中,概言認為:刑衝合害揭示了人類社會中這些人際關係的親密程度,及相互影響程度,合與衝並列,合就象自己最親近之人,或與自己友好之人,對自己影響最大,衝就象自己仇人和敵人,對自己影響也最大,所以在四柱預測學中要首論合衝。合與衝是一切五行生剋關係之首;接下來就是刑,交往和影響程度要小於合與衝;刑之後是害;最後是沒有特殊關係的。這裡論的刑衝合害主要是對地支而言,地支中藏有人元,代表天地之間的人,地支間的刑衝合害關係實質揭示著人類社會各種人際關係,天幹與地支又揭示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人與宇宙萬事萬物的各種複雜社會現象和本質,五行關係與人類社會關係有異曲同工之妙。所以,明白五行間生、克、制、化、刑、衝、合、害這些本質意義,通過這種原理來解釋、破譯人類社會現象,來看人生,那便是一個活生生的真實人生,而不再是空洞的理論,而不再是死板的只是簡單的刑衝合害的關係。有了這種認識和理念,就不難在命理上有一個質的飛躍,只有從這個意義上來探討易理和命理現象,玄乎其玄的五行預測學也不再是玄學了。四柱八字是人生運行軌道的一種模擬,我們只要根據社會常理,把社會之理代到五行生剋之理中,你的命理推斷水平就會有所突破有所創新。
第四節 衝
衝有天幹之衝和地支相衝之分,衝是兩五行對立相戰,衝是在克的基礎上,有方位對衝性,衝比克的力度大得多。
天幹相衝有:甲庚衝、乙辛衝、丙壬衝、丁癸衝四組,例:甲庚之衝,庚對甲是連衝帶克,在一甲一庚相衝,不考慮其它因素條件下,庚可將甲衝敗,甲木失去生克權。
地支間相衝有六組:子午衝、醜未衝、寅申衝、辰戌衝、卯酉衝、巳亥衝。
衝有主衝和被衝之分。主衝被衝不是按誰主克來分的,而是看誰是動方誰是旺方來判定的,一般地主衝方都是動方和旺方。動方即是大運、流年、流月、流日,旺方即是五行旺相一方,在命理上也有個五行層次問題,層次高的五行為主衝方,層次低之五行再旺也是被衝方,在命理上五行層次問題將在以後章節中有專論。
在四柱原局中有衝成立的條件:必須是緊貼關係才有力,隔柱有衝之象而無衝之力。相衝雙方五行均減力,旺方減力小衰方減力大,相衝喜用方敗主兇,忌方敗主吉。
在地支中刑衝合害都為動,尤其是衝,有衝散衝動之意,旺相五行被衝為衝動,主有變動、走動之象,休囚五行被衝為衝散、衝敗,失去生克權,一般來說喜用神逢衝被衝敗是一種突如其來,不可預料之災,有衝擊、衝撞、車禍之象。因此相衝即主吉兇,也主事物信息之象,相衝是吉是兇,關鍵看是喜用神敗還是忌神敗。
一般來說,兩個五行力量相差無幾時,相衝雙方均有損力,但主克方損力小,被克方損力大,由於二者誰也不能徹底徵服誰,這種情況多主走動、變動之象。若出現二衝一,三衝一或四衝一或一般是以多勝少來論,但若是一衝二、一衝三,主衝方為大運或流年一般大運流年不會敗,只是命局中被衝方為衝動。
土相衝有特殊性,一般來說土相衝激起本氣,而土更旺,而地支藏幹均有所損傷,若八字木旺或八字中土弱,再逢土衝為衝散,土也受傷。
逢衝主動,那麼因何而動呢?以十神定誰動,定什麼事。例如寅申衝,寅為正印,申為才,是工作事業方面之變動。
日支逢衝,婚姻不順或自己多有走動、變動之象。
相衝喜用神敗,主有災,一般是突發性之災。
第五 刑
刑在古書上有子卯刑、寅巳刑、巳申刑、寅申刑、寅巳申三刑;醜未刑、未戌刑、醜戌刑、醜未戌三刑;又有辰、午、酉、亥、自刑。
至於古書上對各種刑的論述,筆者不再繁敘,在此筆者只想結合實際道破其本質。
一、子卯刑
子卯相刑,實質是子水生卯木,若卯木為喜用神則吉,為忌則兇,至於三子刑一卯,卯木受傷,實質是水大木漂之故,或三卯、兩卯刑一子,其實是卯木盜洩子水的力量,子水受損,若子水為喜用則有災,為忌無妨。
二、寅巳刑
實質是寅木生巳火,巳火受益。若寅多形成兩寅、三寅刑巳,實質是木多火熄,巳火受傷。
三、巳申刑
巳申論刑實質應論合,因為合大於刑,無論論刑、論合,實際就是巳火合克申金,但若局中水旺,巳申可以合化水,以合化成功論。
四、寅申刑、
實質應論衝,合衝在先,衝大於刑。
五、寅巳申三刑
寅巳申三刑,實質是因有刑這種特殊關係,形成寅木生巳火,巳火克申金,申金受損,當寅巳申三支齊全時子衝是誰,只有在巳火旺時,寅巳申三刑,才可成立,否則不成立,若金旺可論申衝寅、申合巳,若木旺可論寅木衝申金、寅木生巳火。
六、醜未戌三刑
實質是土氣的聚結土力量增大,而土中的其它雜氣藏幹均有不同程度受損,醜未戌三刑出現,若土為忌神時主兇,為喜用神時主吉,總之喜忌是關鍵,不要談刑色變,要看本質。
七、辰午酉亥自刑
辰與辰、午與午、酉與酉、亥與亥自刑,實質是各自力量的疊加,加大本支的力量,但原局有辰,主靜,逢大運流年遇辰為自刑,辰土會刑刑這一特殊關係而動起來,而旺起來;有主動生克權,至于吉兇,看本文是喜是忌來論。
別外三刑一,一刑三等實質也按生克關係論即可。
第六 害
害有六組:子未相害、醜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相害實質是生克,一般情況下命局中有合衝首論合與衝,無合衝再看刑,若無再看害,這是一般的命局生克論斷順序,但五行間的刑衝合害因距離、阻隔,和大運流年高層次五行介入後,這種論命次序也隨之改變。
例: 子年 未月 卯日 午時生人
以子為基點論,命局有子午衝,子卯刑,子未害,由於距離、阻隔作用,子卯刑,子午衝不成立,而子未相害卻成立。當逢流年、大運介入原命局後,原命局各五行旺衰狀態發生改變時,這刑衝合害關係也會隨之改變。如上例,當流年午火出現時,則論午衝子、午未合,而不論子未害和子卯刑了,讀者對刑衝合害逢流年介人後,論命順序也許不能一下明白,在此只要有一個初步印象子衝是誰,筆者將在下一章節「論歲運命局關係」時有明確闡述,理順這些生克關是斷命的關鍵。絕大多數讀者對此都是一知半解,從古至今許多命理書論及此點時,只是一筆帶過,因為此是精髓,是不可輕傳的絕竅。
相害不但是地支本氣五行間相互生克,其實內部藏幹也相互參戰。例子未害是子中癸水克未中的丁火。若丁火為喜用神則有災,根據實踐發現,相害若人元中的喜用神受傷,多主病傷災。
第七 合化
合,是命理上五行生剋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合而小化,俗稱絆住,以生克論,另一種就是合而成化,叫合化,合化成功後,以所合化之五行來論生克,但無論合化成功與否都揭示著一種信息之象。
天幹五合正化規律: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上面是天幹五合正化成化規律。然而在一定條件下,兩五行相合併非都成正化,而是成反化,即甲己合化木、乙庚合化木、丙辛合化火或金、丁壬合化水或火、戊癸合化土或水,無論正、反化都有一個共同規律:即都是從強而化,誰力量大就順從誰,看相合成化與否要結合全命局力量來衡量,而不是僅看月令及化神。
例:甲己合化土是土力量強大,而甲木氣力小時,甲木能順從土而成化,否則,雙方都有氣力,誰不徵服不了誰,只有合住而化不成功,當甲木力量非常強大,而己土衰弱時,甲己反而合化為木成功。
乙庚合化金,為正化,但當乙木力量非常強大,而庚金氣弱時,乙庚可合化成木。
丙辛合化水,由於二者都不是水,很難成正化,當火力量強大,金可以順從火,而化火成功。當金力量強大,而丙火極弱時,又可以合化成金。
丁壬合化木為正化,當火力量強大,水力量衰弱時,丁壬可化火,當水力量強大,火力量弱,丁壬可合化成水,當木力量強大時,丁壬合化成木。
戊癸合化火,正化若成功,非八字中火特旺不可,因戊癸兩方之五行對化神火都沒有助益,合化很難成功,當土旺水弱也化土,水旺土弱可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