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機械手的製作方法
2024-02-17 20:15:15 1

本發明涉及機械器材領域,特別涉及一種修剪機械手。
背景技術:
傳統的樹木修剪方法是用長杆加裝鐵鉤來修剪較小的樹木,對於較大的樹木,就由工作人員利用梯子,腳扣等登高工具上樹後,用手鋸、斧頭或油鋸來修剪。由於有些樹木離導線太近,工作人員上樹修剪時,需要提前對線路進行停電,這就影響了用戶的正常用電。按照這些方法來修剪樹木帶有極大的危險性,工作中,線路帶電、高空墜落、昆蟲叮咬、樹枝掉落都有可能對工作人員造成傷害。而且工作強度很大,工作效率很低。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修剪機械手,使工作人員能夠在不停電的情況下站立在地面對影響輸電線路的樹木進行修剪,消除樹木對輸電線路的潛在隱患,保證供電的穩定性,提高操作的安全性,降低工作人員的勞動強度。
本發明的修剪機械手,包括絕緣杆、設在絕緣杆上的剪具、牽引繩和絕緣把手;
所述剪具包括動刀片、與動刀片鉸接的定刀片和轉軸Ⅰ;所述動刀片和定刀片的刃口呈圓弧狀彎曲,且動刀片的刀刃端長度大於定刀片的刀刃端長度;所述動刀片與定刀片的剪柄之間設有用於提供復位作用力的復位彈簧;
所述絕緣杆內設有軸向通道,所述定刀片的剪柄固定在絕緣杆的頂端且設有與軸向通道連通的通孔,所述牽引繩的一端與絕緣把手相連、另一端穿過軸向通道及通孔後與動刀片的剪柄相連;所述復位彈簧穿在牽引繩上;
所述絕緣把手通過轉軸Ⅱ連接於絕緣杆,所述絕緣把手在絕緣杆上繞轉軸Ⅱ轉動時通過牽引繩帶動動刀片繞轉軸Ⅰ轉動;
所述絕緣杆包括主杆和支杆,所述主杆套設在支杆上並可沿支杆的軸向運動,所述主杆上設有定位孔,定位件穿過定位孔並可通過對支杆形成擠壓而使主杆與支杆相對固定;所述絕緣把手設在主杆上;所述主杆的底端設有換向滑輪,所述牽引繩從軸向通道穿出並通過換向滑輪後纏繞在一繞線輪上,所述繞線輪設在支杆上;換向滑輪與繞線輪之間的牽引繩穿過絕緣把手的開合受力部位;
所述絕緣杆採用玻璃纖維材料製成,所述玻璃纖維材料以重量份計包括以下組分:石英砂27-44份、石灰石10-18份、白雲石5-15份、硼酸1-7份、芒硝4-10份、螢石2-8份、葉蠟石1-6份、氧化鋁8-16份、二氧化矽8-16份。
作為進一步的改進,所述玻璃纖維材料以重量份計包括以下組分:石英砂31-40份、石灰石12-15份、白雲石7-12份、硼酸2-5份、芒硝6-8份、螢石4-7份、葉蠟石2-4份、氧化鋁11-13份、二氧化矽10-14份。
作為進一步的改進,所述玻璃纖維材料以重量份計包括以下組分:石英砂35.5份、石灰石13.5份、白雲石9.5份、硼酸3.5份、芒硝7份、螢石5.5份、葉蠟石3份、氧化鋁12份、二氧化矽12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本發明的修剪機械手,通過絕緣杆提升剪具高度,絕緣把手通過牽引繩可控制剪具的剪切動作,使工作人員能夠在不停電的情況下站立在地面對影響輸電線路的樹木進行修剪,消除樹木對輸電線路的潛在隱患,保證供電的穩定性;絕緣杆採用非金屬的具有特定組份、特殊配置的玻璃纖維材料製成,可減輕工具的重量,從而降低了工人的勞動強度,提高了操控的平穩性,可有效防止觸電事故,提高了操作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
如圖所示:本實施例的修剪機械手,包括絕緣杆、設在絕緣杆上的剪具、牽引繩4和絕緣把手5;所述剪具包括動刀片21、與動刀片21鉸接的定刀片22和轉軸Ⅰ23;所述動刀片21和定刀片22的刃口呈圓弧狀彎曲,且動刀片21的刀刃端長度大於定刀片22的刀刃端長度;所述動刀片21與定刀片22的剪柄之間設有用於提供復位作用力的復位彈簧3;所述絕緣杆內設有軸向通道1a,所述定刀片22的剪柄固定在絕緣杆的頂端且設有與軸向通道1a連通的通孔22a,所述牽引繩4的一端與絕緣把手5相連、另一端穿過軸向通道1a及通孔22a後與動刀片21的剪柄相連;所述復位彈簧3穿在牽引繩4上;所述絕緣把手5通過轉軸Ⅱ6連接於絕緣杆,所述絕緣把手5在絕緣杆上繞轉軸Ⅱ6轉動時通過牽引繩4帶動動刀片21繞轉軸Ⅰ23轉動;該結構的剪具具有高結構強度,剪切性能強;壓縮彈簧3可提供回復作用力,使動刀片與定刀片保持分離狀態;轉軸Ⅰ、轉軸Ⅱ均可為銷軸結構。
本實施例中,所述絕緣杆包括主杆11和支杆12,所述主杆11套設在支杆12上並可沿支杆12的軸向運動,所述主杆11上設有定位孔(圖中未示出),定位件7穿過定位孔並可通過對支杆12形成擠壓而使主杆11與支杆12相對固定;所述絕緣把手5設在主杆11上;所述主杆11的底端設有換向滑輪8,所述牽引繩4從軸向通道1a穿出並通過換向滑輪8後纏繞在一繞線輪9上,所述繞線輪9設在支杆12上;換向滑輪8與繞線輪9之間的牽引繩4穿過絕緣把手5的開合受力部位51;該結構的絕緣杆具有伸縮式結構,能適應不同高度的剪枝需求,滿足實際需要;定位孔優選為螺孔結構,此時定位件7可為螺栓,螺栓螺進的過程中逐漸擠壓支杆12,使支杆12與主杆11相對固定;繞線輪9用於松放牽引繩4,使牽引繩4的長度適應絕緣杆的長度;牽引繩4與絕緣把手5通過閉合的開合受力部位51固定連接,開合受力部位51張開後牽引繩4可自由移動。
本實施例中,所述絕緣杆採用玻璃纖維材料製成,所述玻璃纖維材料以重量份計包括以下組分:石英砂27份、石灰石12份、白雲石7份、硼酸2份、芒硝6份、螢石4份、葉蠟石2份、氧化鋁8份、二氧化矽8份。將以上組份的材料通過熔融燒結成20mm的棒或球狀,再通過加熱重熔製成更細的3~60um纖維,再將纖維用輥筒機通過反向纏繞的方式製成超強纖維棒或筒。該材料具有高強度,經測試,單個細小纖維抗拉強度可達2660Mpa,彈性模量可達83350Mpa,比高強玻璃纖維還要高几倍;同時製成的絕緣杆具有高絕緣性,經測試,絕緣等級每一米可達到25kV;此外,該結構的絕緣杆能夠承受大的扭矩和高的強度、韌性,不易收縮變形,耐酸、耐鹼、抗龜裂效果顯著。
本器械通過絕緣杆提升剪具高度,絕緣把手通過牽引繩可控制剪具的剪切動作,使工作人員能夠在不停電的情況下站立在地面對影響輸電線路的樹木進行修剪,消除樹木對輸電線路的潛在隱患,保證供電的穩定性;絕緣杆採用非金屬的具有特定組份、特殊配置的玻璃纖維材料製成,可減輕工具的重量,從而降低了工人的勞動強度,提高了操控的平穩性,可有效防止觸電事故,提高了操作的安全性。
實施例二
本實施例的修剪機械手與實施例一中的修剪機械手部件結構上相同,區別僅在於玻璃纖維材料的組份;本實施例中,所述玻璃纖維材料以重量份計包括以下組分:石英砂31份、石灰石10份、白雲石5份、硼酸1份、芒硝4份、螢石2份、葉蠟石1份、氧化鋁9份、二氧化矽10份。將以上組份的材料通過熔融燒結成20mm的棒或球狀,再通過加熱重熔製成更細的3~60um纖維,再將纖維用輥筒機通過反向纏繞的方式製成超強纖維棒或筒。該材料具有高強度,經測試,單個細小纖維抗拉強度可達2840Mpa,彈性模量可達86000Mpa,比高強玻璃纖維還要高几倍;同時製成的絕緣杆具有高絕緣性,經測試,絕緣等級每一米可達到27kV;此外,該結構的絕緣杆能夠承受大的扭矩和高的強度、韌性,不易收縮變形,耐酸、耐鹼、抗龜裂效果顯著。
實施例三
本實施例的修剪機械手與實施例一中的修剪機械手部件結構上相同,區別僅在於玻璃纖維材料的組份;本實施例中,所述玻璃纖維材料以重量份計包括以下組分:石英砂35.5份、石灰石13.5份、白雲石9.5份、硼酸3.5份、芒硝7份、螢石5.5份、葉蠟石3份、氧化鋁12份、二氧化矽12份。將以上組份的材料通過熔融燒結成20mm的棒或球狀,再通過加熱重熔製成更細的3~60um纖維,再將纖維用輥筒機通過反向纏繞的方式製成超強纖維棒或筒。該材料具有高強度,經測試,單個細小纖維抗拉強度可達2985Mpa,彈性模量可達88500Mpa,比高強玻璃纖維還要高几倍;同時製成的絕緣杆具有高絕緣性,經測試,絕緣等級每一米可達到30kV;此外,該結構的絕緣杆能夠承受大的扭矩和高的強度、韌性,不易收縮變形,耐酸、耐鹼、抗龜裂效果顯著。
實施例四
本實施例的修剪機械手與實施例一中的修剪機械手部件結構上相同,區別僅在於玻璃纖維材料的組份;本實施例中,所述玻璃纖維材料以重量份計包括以下組分:石英砂40份、石灰石15份、白雲石12份、硼酸5份、芒硝8份、螢石7份、葉蠟石4份、氧化鋁13份、二氧化矽14份。將以上組份的材料通過熔融燒結成20mm的棒或球狀,再通過加熱重熔製成更細的3~60um纖維,再將纖維用輥筒機通過反向纏繞的方式製成超強纖維棒或筒。該材料具有高強度,經測試,單個細小纖維抗拉強度可達2835Mpa,彈性模量可達86600Mpa,比高強玻璃纖維還要高几倍;同時製成的絕緣杆具有高絕緣性,經測試,絕緣等級每一米可達到28kV;此外,該結構的絕緣杆能夠承受大的扭矩和高的強度、韌性,不易收縮變形,耐酸、耐鹼、抗龜裂效果顯著。
實施例五
本實施例的修剪機械手與實施例一中的修剪機械手部件結構上相同,區別僅在於玻璃纖維材料的組份;本實施例中,所述玻璃纖維材料以重量份計包括以下組分:石英砂44份、石灰石18份、白雲石15份、硼酸7份、芒硝10份、螢石8份、葉蠟石6份、氧化鋁16份、二氧化矽16份。將以上組份的材料通過熔融燒結成20mm的棒或球狀,再通過加熱重熔製成更細的3~60um纖維,再將纖維用輥筒機通過反向纏繞的方式製成超強纖維棒或筒。該材料具有高強度,經測試,單個細小纖維抗拉強度可達2760Mpa,彈性模量可達85700Mpa,比高強玻璃纖維還要高几倍;同時製成的絕緣杆具有高絕緣性,經測試,絕緣等級每一米可達到27kV;此外,該結構的絕緣杆能夠承受大的扭矩和高的強度、韌性,不易收縮變形,耐酸、耐鹼、抗龜裂效果顯著。
最後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儘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宗旨和範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範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