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欄立柱的底座的製作方法
2024-02-09 05:23:15
護欄立柱的底座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護欄立柱的底座,具有柱芯、柱體和底座;所述護欄立柱還包括有可與塑料柱體相扣合套接的塑料底蓋,所述塑料底蓋上有與塑料柱體截面的四角至少連體設置一條以上和塑料柱體軸向平行的安裝孔相配合的限位孔;所述的柱芯與底座是通過螺釘固定連接的;所述塑料底蓋上有與螺釘相對設置的拱形體;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底座易腐蝕,維護成本高,安裝不便也不美觀的問題;這種底座不易腐蝕,安裝方便,外形美觀。
【專利說明】護欄立柱的底座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護欄,尤其涉及一種護欄立柱的底座。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護欄這種隔離方式已經從公路車道,農場或工業場所擴展到人們的別墅等生活場所。現有的護欄種類多種多樣,按材質分:有石材、水泥、木材、碳鋼、不鏽鋼、鋁合金、塑鋼等;按高低分有低欄、中欄、高欄,高度有600mm到2200mm左右不等;按功能分有隔離欄、安全防護欄和圍欄。
[0003]現有技術中的護欄底座一般是一體的,底座彎折成U形凸起安裝插入立柱底部,用緊固件從立柱外側固定,底座與立柱側壁貼合不好,造成立柱固定強度和穩定性不足,且底座凸起在立柱內部,安裝操作不方便,中國專利CN201120091501.7提供了一種結構相對簡單,固定穩定可靠,安裝方便的分體式護欄底座。
[0004]但是常用的底座多為金屬,存在著易腐蝕,維護成本高,安裝不便也不美觀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不易腐蝕,安裝方便,外形美觀的護欄立柱的底座。
[0006]實現本發明目的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了一種護欄立柱的底座,具有柱芯、柱體和底座;所述護欄立柱還包括有可與塑料柱體相扣合套接的塑料底蓋,所述塑料底蓋上有與塑料柱體截面的四角至少連體設置一條以上和塑料柱體軸向平行的安裝孔相配合的限位孔;所述的柱芯與底座是通過螺釘固定連接的;所述塑料底蓋上有與螺釘相對設置的拱形體。
[0007]優選的所述塑料底蓋上有與螺釘數量一致相對設置的4個拱形體。
[0008]本發明具有積極的效果:(I)底座上套有塑料底蓋可以防腐蝕,保護立柱金屬的原有品質,降低維護成本,節約能源。
[0009](2)通過底蓋上的限位孔與柱體上的安裝孔配合連接,使得柱體和底蓋可以直接套接安裝方便,利於操作。
[0010](3)通過底蓋上與螺釘相對設置的拱形體,遮擋住了螺釘的外露部分,既可以使得安裝牢固可靠又使得底座結構美觀,不影響整體外觀效果。
[0011](4)通過柱芯與底座之間螺釘的固定連接使得柱體固定穩定可靠。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為了使本發明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據具體實施例並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
[0013]圖1為護欄立柱的底座的立體圖;
[0014]圖2為護欄立柱的底座的俯視圖;
[0015]I是底蓋;2是限位孔;3是拱形體。【具體實施方式】
[0016]見圖1,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護欄立柱的底座,具有柱芯、柱體和底座;所述護欄立柱還包括有可與塑料柱體相扣合套接的塑料底蓋1,所述塑料底蓋I上有與塑料柱體截面的四角至少連體設置一條以上和塑料柱體軸向平行的安裝孔相配合的限位孔2 ;所述的柱芯與底座是通過螺釘固定連接的;所述塑料底蓋I上有與螺釘相對設置的拱形體3。
[0017]進一步在底座上套有塑料底蓋可以防腐蝕,保護立柱金屬的原有品質,降低維護成本,節約能源。
[0018]進一步底蓋上的限位孔與柱體上的安裝孔配合連接,使得柱體和底蓋可以直接套接安裝方便,利於操作。
[0019]進一步的所述塑料底蓋I上有與螺釘數量一致相對設置的4個拱形體3,遮擋住了螺釘的外露部分,既可以使得安裝牢固可靠又使得底座結構美觀,不影響整體外觀效果。
[0020]進一步的柱芯與底座之間螺釘的固定連接使得柱體固定穩定可靠。
[0021]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護欄立柱的底座,具有柱芯、柱體和底座;其特徵在於:所述護欄立柱還包括有可與塑料柱體相扣合套接的塑料底蓋(1),所述塑料底蓋(I)上有與塑料柱體截面的四角至少連體設置一條以上和塑料柱體軸向平行的安裝孔相配合的限位孔(2);所述的柱芯與底座是通過螺釘固定連接的;所述塑料底蓋(I)上有與螺釘相對設置的拱形體(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護欄的立柱,其特徵在於:所述塑料底蓋(I)上有與螺釘數量一致相對設置的4個拱形體(3)。
【文檔編號】E01F15/02GK103572720SQ201210272781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1日
【發明者】朱明奇 申請人:常州一品千秋門欄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