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高中生殺人事件
2023-04-01 20:47:10
2016年5月19日晚上,在北京市昌平區一所外語學校的教室內,16歲的女生小姚被人殺害。
基本信息
中文名
5·19高中生殺人事件
地點
北京市昌平區
時間
2016年5月19日晚上九點多鐘
目錄
1事件背景
2事件經過
3事件結果
摺疊編輯本段事件背景
2016年學校元旦晚會,擔任晚會主持人的小姚引起了王某的注意。晚會結束後,王某就向同學要走了小姚的微信,並加為好友。之後,二人偶有聊天,但聯繫並不緊密。次月,王某向小姚表達了愛意,但後者以學習為由拒絕。
摺疊編輯本段事件經過
2016年5月19日晚上九點多鐘,王某在昌平區馬池口鎮某外語學校教學樓六樓東側辦公室內,強行與當時16歲的被害人小姚發生性關係,後因害怕小姚告發,遂扼壓小姚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並將小姚手機拿走。
摺疊編輯本段事件結果
在案發後,王某於2016年5月20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於同年6月25日被檢方批捕,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
案件在偵辦期間,曾因案情重大、複雜而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一次,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一次。
2016年12月28日,檢方對王某提起公訴,而王某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
公訴機關認為,王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並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當以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王某實施犯罪時不滿18周歲,根據《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案件個查階段,家屬此前就多次向昌平警方和北京市預審總隊提出過對受害者遺體進行第三方鑑定或重新鑑定申請。目前案件已經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未檢處向北京市法院第一中院提起公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