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以法制為話題的徵文
2024-12-12 04:58:09
【第一篇:法制在我身邊】
今天,我看到了一幅漫畫。畫面的內容是這樣的:一個小女孩因為做錯了事,而她的父親竟然用馬鞭狠狠地抽打她,一邊打還一邊大聲罵:「你這小兔崽子,你看看你弟弟,一個女孩,有個屁用,早知道一生你出來就把你扔了算了!」而小女孩的媽媽站在一旁幸災樂禍地看著。小女孩被打得皮開肉綻,眼裡的淚水還是忍著不敢流出來。看了這幅漫畫,我的心情十分複雜。
雖然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但是重男輕女的古老壞習俗仍然有殘存的現象。男孩和女孩都是傳後人。但是一些父母卻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只有男孩才是寶貝。這個想法顯然是錯誤的,但是這種錯誤在現實生活中卻不少見。學校給我們訂製了《法制報》,在《法制報》的第四板,一向都是孤兒院為孩子尋找親人,領養人的啟示。只要細心一看,就可以發現,這些可憐的孩子幾乎全是女孩,而且大多數都是出生的嬰兒。少數的幾個男嬰,要不就是父母家太貧窮,迫不得已丟棄男嬰;要不就是男嬰有什麼先天的生理缺陷,父母狠心丟棄。而被丟棄的女嬰,則是因為父母認為女孩子是沒有任何用處的,留在家裡只是會給自己花錢,還不如把她丟棄,再生一個孩子呢!我真不明白,現在已經是21世紀,是一個新的年代,人們這種傳統的觀念應該得到改變。現在電視裡經常有這樣的宣傳標語:女孩也是傳後人;女孩也是祖國的棟梁。我要說的是,人們應該意識到,男孩和女孩同樣重要,大家都是祖國的棟梁。孩子是無辜的,是男孩還是女孩,孩子並不能決定。
同時,在這幅漫畫裡還反映了這樣一個嚴重的問題:父母虐打孩子。國家已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即使父母沒有文化,不懂法律,他們的心中若是對孩子有愛的話,就不應該如此狠毒地鞭打孩子。如此心狠手辣的父母,他們不配當父母。我的鄰居是一個三口之家:一對40多歲的父母和一個大哥哥。大哥哥的媽媽為了鞭策大哥哥成材,每天晚上用棍子打他,不停地罵他。每天晚上,樓裡都會傳來大哥哥悽慘的喊聲和母親的叫罵聲。讓人好生悲憤與同情。在動物界中,動物也懂得如何去保護,呵護自己的孩子,不讓他們受到傷害。但是,身為這個世界高智商的動物——人類,竟然連一隻動物都不如!試問,一個連動物都不如的人類,有什麼資格來主宰這個世界。這個「人類」是沒有人性的,他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懂得保護,只會一味地去傷害他。他有什麼資格當一個人類,他連一隻動物都不如!有良心,有人性的人都不會殘害孩子。傷害孩子的人,他的良心,他的人性已經泯滅了,消失地無影無蹤!這種人,不應該生活在這個世界上!
在此,我真心地呼籲人類:你們的良心呢?你們的人性呢?孩子是國家的棟梁。生男生女都不要緊,男孩女孩都是傳後人。虐待孩子的人,他連動物都不如!他沒有良心,沒有人性。找回你們人類泯滅的人性吧!
【第二篇:法制就在身邊】
法律這個詞在我心裡既嚴肅,有莊重,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沒有了法律,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如果沒有了交通法,車輛可以隨心所欲的行駛,這樣又會釀成多少起交通事故的發生。如果沒有了《刑法》,又會有幾個好人不會變成壞人。如果沒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又會有多少孩子無法上學呀!
法律這個詞也有它可怕的一面。它可以把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撕成兩半。那是多麼可怕的呀!可是那些人又有沒有想過,法律的可怕是建立在人們的貪念和嫉妒上的,如果能夠先想到法律的可怕而不是個人的貪念和嫉妒,就沒有那麼多人犯法了。
爸爸、媽媽從小就教育我一定要守法、懂法、絕不犯法,因為這樣才是遵記守法的好公民。而我也做到了,並且一直記住了這句話。
法律這個詞,再好人身上是溫暖的,但用在壞人身上就是冷酷無情的。所以做個守法的好公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