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憲法在我心中徵文300字
2024-12-02 13:08:09
【例文1】
當我還在小時候剛懂事時,爸爸媽媽就經常教我不要做壞事;當我和爸爸媽媽碰到警察時,他們就會嚇唬我:「不要做壞事,否則會被警察抓起來。」那時,我不知道做壞事是什麼概念,也不知道做壞事為什麼會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學時,我才明白父母對我說的話。這時,除了父母,我的老師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壞事,做壞事是犯法的。」那時,我明白了做壞事的嚴重性,卻不知道什麼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們大家心中。我漸漸長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觸犯法律。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增加,閱歷的豐富,我對做壞事和法律這兩個概念理解得越來越透徹。我漸漸明白,做壞事並不是只給警察抓這麼簡單,做壞事還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嚴重的後果,害人害己,給別人做壞事,自己也將受到懲罰。
法律,這個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憶。我記得,在我小學一本思想品德課本上就有過一幅關於法律的圖畫:其中一個人說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會被抓。」另一個人就反駁道:「小孩不能犯法,雖然不會被抓,但會進行其他教育。」這幅圖畫令我思緒萬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個同學說的話:「小孩子可以做壞事,做了壞事也不會幹什麼。」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同學竟然說出那種話,這真是讓我後怕無窮。所以,我們要做到法律在我們心中。要時時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這樣才不會走上犯罪道路,為我們的人生提供保障。
無規矩不成方圓。法律便是我們成為方圓的規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鑄就美麗人生。.你記住了嗎?^^
【例文2】
我們大家都是成長在一個有法的社會裡。如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了法,那你會想像這個社會還會有「秩序」一詞嗎?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們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著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這些法保護著我們現在安定、和諧的生活。
因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樂,現在就是爸爸、媽媽也不能隨意體罰我們的,要是傷害我們,我們就去告他們,他們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好讓自己的人生權利得到保護。
維護人格尊嚴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38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規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第8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兒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們兒童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那我們可以大聲說出「不!」在《中國少年報》曾經報導過一件教師侵害學生權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塔裡木鄉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張勇海,因為打掃時有一根掃帚秸稈沒有撿乾淨,被檢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師很生氣,讓全班同學打他3個耳光,輪到第三個同學時,他哭了。挨了90個耳光後,他被打得左臉腫起,右耳鼓膜內陷充血,耳中嗡嗡亂響。在醫院裡休息了2個月,才重返學校。我希望這個老師以後不再打人,不要太兇了,如果是父母親或老師打我,那我就會大聲說:「不!」
任何遊戲,任何賽事都離不開規矩和規則;在我們人類的共同生活中,更離不開規矩和規則。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和法規,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為,只有任人遵紀守法,整個社會才會正常運行。作文
人只有遵紀守法,法律法規才會保護你。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