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4-04-12 12:01:05 1
1.本發明涉及焚硫爐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
背景技術:
2.焚硫爐是硫磺制酸裝置中的關鍵設備。目前使用較多的為噴霧式焚硫爐;其結構簡單、容積強度大。爐型為臥式,一般均為鋼製圓筒內襯保溫磚和耐火磚。硫磺通過噴槍噴入爐內,空氣由端部進氣口進入,經旋流裝置與霧化後的硫磺充分接觸燃燒。爐內設置幾道擋磕,以強化硫磺與空氣混合均勻。為防止其燃燒不夠完全,常設二次風,用於補充氧量及調節爐膛溫度,促使反應完全,不致產生升華硫。為起到節能減排的作用,目前通常增加二兩會受裝置對焚硫爐產生煙氣的熱量進行回收利用,但目前在對煙氣熱量進行回收時,熱量回收裝置結構單一,效果不佳。
技術實現要素:
3.本部分的目的在於概述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一些方面以及簡要介紹一些較佳實施方式。在本部分以及本技術的說明書摘要和發明名稱中可能會做些簡化或省略以避免使本部分、說明書摘要和發明名稱的目的模糊,而這種簡化或省略不能用於限制本發明的範圍。
4.鑑於上述和/或現有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本發明。
5.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利用旋風分離器分離了煙氣中的顆粒,使淨化後的氣流依次進入餘熱鍋爐、第一熱處理部件、第二熱處理部件、第三熱處理部件和第四熱處理部件中進行熱量回收,採用系統性的連接管路,依次對煙氣中的熱量進行回收,提高熱回收效果,並增加淨化部件對排出的氣流進行淨化,避免氣流中的酸性氣體進入大氣中汙染空氣。
6.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本發明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7.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其包括:
8.旋風分離器,包括分離器殼體、進氣管和出氣管,所述分離器殼體左端連接進氣管,所述分離器殼體頂部連接出氣管;
9.餘熱鍋爐,連接在所述出氣管末端;
10.第一熱處理部件,其輸入端與所述餘熱鍋爐輸出端連接;
11.第二熱處理部件,其輸入端與所述第一熱處理部件輸出端連接;
12.第三熱處理部件,其輸入端與所述第二熱處理部件輸出端連接;
13.第四熱處理部件,其輸入端與所述第三熱處理部件輸出端連接;
14.淨化部件,其輸入端與所述第四熱處理部件輸出端連接。
15.作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其中:所述餘熱鍋爐包括鍋爐殼體、餘熱回收箱、排料管和輸氣管,所述鍋爐殼體頂部分設多個餘熱回收箱,所述餘熱回收箱頂部均設置排料管,所述鍋爐殼體右端連接輸氣管。
16.作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其中:所述第一熱處理部件包括高溫過熱器和第一連接管,所述高溫過熱器輸出端連接第一連接管。
17.作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其中:所述第二熱處理部件包括熱熱交換器和第二連接管,所述熱熱交換器輸出端連接第二連接管。
18.作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其中:所述第三熱處理部件包括冷熱交換器和第三連接管,所述冷熱交換器輸出端連接第三連接管。
19.作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其中:所述第四熱處理部件包括省煤器和第四連接管,所述省煤器輸出端連接第四連接管。
20.作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的一種優選方案,其中:所述淨化部件包括淨化箱、導氣管、排氣管和負壓部件,所述淨化箱左端連接伸入淨化箱內腔底部的導氣管,所述淨化箱右端連接排氣管,所述排氣管上設置負壓部件。
2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利用旋風分離器分離了煙氣中的顆粒,使淨化後的氣流依次進入餘熱鍋爐、第一熱處理部件、第二熱處理部件、第三熱處理部件和第四熱處理部件中進行熱量回收,採用系統性的連接管路,依次對煙氣中的熱量進行回收,提高熱回收效果,並增加淨化部件對排出的氣流進行淨化,避免氣流中的酸性氣體進入大氣中汙染空氣。
附圖說明
22.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方式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附圖和詳細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23.圖1為本發明軸側結構示意圖;
24.圖2為本發明連接結構示意圖;
25.圖3為本發明淨化部件軸側結構示意圖;
26.圖4為本發明淨化部件內部結構示意圖。
27.圖中:100旋風分離器、110分離器殼體、120進氣管、130出氣管、200餘熱鍋爐、210鍋爐殼體、220餘熱回收箱、230排料管、240輸氣管、300第一熱處理部件、310高溫過熱器。320第一連接管、400第二熱處理部件、410熱熱交換器、420第二連接管、500第三熱處理部件、510冷熱交換器、520第三連接管、600第四熱處理部件、610省煤器、620第四連接管、700淨化部件、710淨化箱、720導氣管、730排氣管、740負壓部件。
具體實施方式
28.為使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徵和優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
29.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於充分理解本發明,但是本發明還可以採用其他不同於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發明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推廣,因此本發明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制。
30.其次,本發明結合示意圖進行詳細描述,在詳述本發明實施方式時,為便於說明,表示器件結構的剖面圖會不依一般比例作局部放大,而且所述示意圖只是示例,其在此不
應限制本發明保護的範圍。此外,在實際製作中應包含長度、寬度及深度的三維空間尺寸。
31.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作進一步地詳細描述。
32.本發明提供一種焚硫爐煙氣熱量回收裝置,利用旋風分離器分離了煙氣中的顆粒,使淨化後的氣流依次進入餘熱鍋爐、第一熱處理部件、第二熱處理部件、第三熱處理部件和第四熱處理部件中進行熱量回收,採用系統性的連接管路,依次對煙氣中的熱量進行回收,提高熱回收效果,並增加淨化部件對排出的氣流進行淨化,避免氣流中的酸性氣體進入大氣中汙染空氣,請參閱圖1-圖4,包括:旋風分離器100、餘熱鍋爐200、第一熱處理部件300、第二熱處理部件400、第三熱處理部件500、第四熱處理部件600和淨化部件700。
33.旋風分離器100包括分離器殼體110、進氣管120和出氣管130,分離器殼體110左端連接進氣管120,分離器殼體110頂部連接出氣管130,氣流通過進氣管120進入旋風分離器100內,利用旋風分離器100分離煙氣中的氣流與顆粒,潔淨的氣流通過出氣管130排出。
34.餘熱鍋爐200連接在出氣管130末端,餘熱鍋爐200包括鍋爐殼體210、餘熱回收箱220、排料管230和輸氣管240,鍋爐殼體210頂部分設餘熱回收箱220,餘熱回收箱220頂部均設置排料管230,鍋爐殼體210右端連接輸氣管240,出氣管130排出的氣流進入餘熱鍋爐200中,利用餘熱鍋爐200對氣流中的熱量進行回收。
35.第一熱處理部件300輸入端與餘熱鍋爐200輸出端連接,第一熱處理部件300包括高溫過熱器310和第一連接管320,高溫過熱器310輸出端連接第一連接管320,餘熱鍋爐200通過輸氣管240排出的氣流進入高溫過熱器310中,使氣流降溫的同時,對氣流中的熱量進行回收。
36.第二熱處理部件400輸入端與第一熱處理部件300輸出端連接,第二熱處理部件400包括熱熱交換器410和第二連接管420,熱熱交換器410輸出端連接第二連接管420,氣流進入熱熱交換器410中進行換熱。
37.第三熱處理部件500輸入端與第二熱處理部件400輸出端連接,第三熱處理部件500包括冷熱交換器510和第三連接管520,冷熱交換器510輸出端連接第三連接管520,氣流進入冷熱交換器510中進行換熱。
38.第四熱處理部件600輸入端與第三熱處理部件500輸出端連接,第四熱處理部件600包括省煤器610和第四連接管620,省煤器610輸出端連接第四連接管620,省煤器610安裝於鍋爐尾部煙道下部,用於回收所排煙的餘熱,將鍋爐給水加熱成汽包壓力下的飽和水的受熱面,由於它吸收高溫煙氣的熱量,降低了煙氣的排煙溫度,節省了能源,提高了效率。
39.淨化部件700輸入端與第四熱處理部件600輸出端連接,淨化部件700包括淨化箱710、導氣管720、排氣管730和負壓部件740,淨化箱710左端連接伸入淨化箱710內腔底部的導氣管720,淨化箱710右端連接排氣管730,排氣管730上設置負壓部件740,在淨化箱710內添加清水,氣流通過導氣管720通入淨化箱710內的清水中,利用清水吸收氣流中的可溶性氣體(二氧化硫),避免直接排除汙染大氣。
40.在具體的使用時,利用旋風分離器100分離煙氣中的氣流與顆粒,潔淨的氣流通過出氣管130排出,利用餘熱鍋爐200對氣流中的熱量進行回收,氣流進入熱熱交換器410中進行換熱,氣流進入冷熱交換器510中進行換熱,省煤器610安裝於鍋爐尾部煙道下部,用於回收所排煙的餘熱,將鍋爐給水加熱成汽包壓力下的飽和水的受熱面,由於它吸收高溫煙氣
的熱量,降低了煙氣的排煙溫度,節省了能源,提高了效率,在淨化箱710內添加清水,氣流通過導氣管720通入淨化箱710內的清水中,利用清水吸收氣流中的可溶性氣體(二氧化硫),避免直接排除汙染大氣。
41.雖然在上文中已經參考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行了描述,然而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範圍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進行各種改進並且可以用等效物替換其中的部件。尤其是,只要不存在結構衝突,本發明所披露的實施方式中的各項特徵均可通過任意方式相互結合起來使用,在本說明書中未對這些組合的情況進行窮舉性的描述僅僅是出於省略篇幅和節約資源的考慮。因此,本發明並不局限於文中公開的特定實施方式,而是包括落入權利要求的範圍內的所有技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