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田孝行殺人案,未成年人殺死母女後奸屍(被判死刑)
2024-06-04 00:32:08 1
說帶福田孝行殺人案,在日本可以說是人盡皆知了,因為這是日本法律中很少的判死刑的案例,日本的法律不同於中國,所以犯罪的人們都很少被判死刑。據說福田孝行殺人案還是一名未成年人犯下的案件,下面一起來看看。
一、日本福田孝行殺人案
說起日本福田孝行殺人案,發生在1999年4月14日下午兩點左右,十八歲的福田孝行喬裝成排水管檢查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由於被害人的反抗,對被害人進行殺害並奸屍,隨後又重摔數次11個月大的嬰兒,並用繩索勒斃。當時23歲的本村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本村彌生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柜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
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本村夕夏的屍體。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就是日本福田孝行殺人案的兇手。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
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捆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奸。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然而,日本福田孝行殺人案後續的發展卻出乎意料,一審訴訟,福田孝行因未達到20歲,判處較輕。因為日本的法律並沒有中國這麼嚴格眾所周知的,就像如今的是劉鑫江歌案一樣,即使被揭開,但是兇手陳世峰並不會被判處死刑,不過最終,在日本福田孝行殺人案中,兇手還是被判處了死刑,在日本是十分罕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