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昆蟲誘捕器的製作方法
2024-04-05 05:42:05

本實用新型涉及農作物害蟲防治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昆蟲誘捕器。
背景技術:
農作物病蟲害是我國的主要農業災害之一,它具有種類多、影響大、並時常暴發成災的特點,其發生範圍和嚴重程度對我國國民經濟、特別是農業生產常造成重大損失。誘殺法是利用害蟲的趨性(趨綠性、趨黃性、趨光性和趨味性),人為設置器械或誘物來誘殺農作物害蟲,採用誘殺法消除農作物害蟲不僅經濟、安全、簡單,而且無農藥殘留,不汙染環境,因此被廣泛利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昆蟲誘捕器,其結構簡單、成本低、使用效果好,並可長時間在野外使用。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昆蟲誘捕器,其特徵在於,包括頂蓋、籠體、雙層粘板、誘蟲用LED燈帶和集蟲水槽;所述頂蓋與籠體可拆卸連接;籠體由豎直且間隔設置的多根柵條組成,柵條中部沿周向設有雙層粘板,雙層粘板上方及下方的柵條外側沿周向分別設LED燈帶,LED燈帶分別連接蓄電池;籠體內設有性誘劑固定裝置,籠體的下方設集蟲水槽,集蟲水槽中裝有水。
所述頂蓋由吊耳、錐形防雨罩及環形底板組成;錐形防雨罩的頂部設吊耳,底部連接環形底板,環形底板的外徑為籠體外徑的1.2~1.5倍;蓄電池固定在錐形防雨罩內,通過電線連接LED燈帶,電線上設有定時開關控制器。
所述籠體頂部設環形頂板,與頂蓋的環形底板通過沿周向設置的多個螺栓固定連接;柵條的頂部分別與環形頂板固定連接。
所述性誘劑固定裝置由多根懸掛在頂蓋下方的塑料帶組成,塑料帶上開設有多個通孔,性誘劑誘芯固定在通孔中。
所述集蟲水槽為向下收攏的錐形結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集燈光誘蟲和性誘劑誘蟲方法於一體,結構簡單,重量輕,使用效果好;
2)採用LED燈帶作為誘蟲燈,可根據需要設置多種顏色燈珠,通過控制器控制開關,節能效果好,可長時間在野外使用;
3)在籠體內懸掛多條塑料帶,塑料帶上設多個通孔固定性誘劑誘芯,性誘劑分布均勻,釋放效果好;
4)籠體由多根柵條作為骨架,重量輕;採用雙層粘板和集蟲水槽作為捕殺裝置,表面利用率高。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昆蟲誘捕器的外形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所述昆蟲誘捕器的剖視圖。
圖3是圖2中的A向視圖。
圖中:1.頂蓋 11.吊耳 12.錐形防雨罩 13.環形底板 2.籠體 21.環形頂板 22.柵條 3.雙層粘板 4.LED燈帶 5.集蟲水槽 6.水 7.性誘劑固定裝置 71.塑料帶72.性誘劑誘芯 8.蓄電池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昆蟲誘捕器,其特徵在於,包括頂蓋1、籠體2、雙層粘板3、誘蟲用LED燈帶4和集蟲水槽5;所述頂蓋1與籠體2可拆卸連接;籠體2由豎直且間隔設置的多根柵條22組成,柵條22中部沿周向設有雙層粘板3,雙層粘板3上方及下方的柵條22外側沿周向分別設LED燈帶4,LED燈帶4分別連接蓄電池8;籠體2內設有性誘劑固定裝置,籠體2的下方設集蟲水槽5,集蟲水槽5中裝有水6。
所述頂蓋1由吊耳11、錐形防雨罩12及環形底板13組成;錐形防雨罩12的頂部設吊耳11,底部連接環形底板13,環形底板13的外徑為籠體2外徑的1.2~1.5倍;蓄電池8固定在錐形防雨罩12內,通過電線連接LED燈帶4,電線上設有定時開關控制器。
所述籠體2頂部設環形頂板21,與頂蓋1的環形底板13通過沿周向設置的多個螺栓固定連接;柵條22的頂部分別與環形頂板21固定連接。
所述性誘劑固定裝置由多根懸掛在頂蓋1下方的塑料帶71組成,塑料帶71上開設有多個通孔,性誘劑誘芯72固定在通孔中。(如圖2、圖3所示)
所述集蟲水槽5為向下收攏的錐形結構。
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將昆蟲誘捕器組裝後攜帶至殺蟲點,通過吊耳11懸掛在樹枝上或田間的支撐杆上。打開電源開關,由定時開關控制器控制在固定時間開啟LED燈帶4,開啟後LED燈帶4上的多個LED燈珠點亮,利用昆蟲的趨光性將昆蟲引誘到籠體2附近;同時,懸掛在籠體2內的多個性誘劑誘芯72利用昆蟲的趨味性將昆蟲引誘到籠體2附近。昆蟲可通過雙層粘板3上、下方柵條22的間隙飛入籠體2內,在籠體2附近或在籠體2內部飛動時一旦碰到雙層粘板3將立即被粘住,或向下落入集蟲水槽5的水6中,從而達到誘殺農作物害蟲的目的。
一條LED燈帶4上可間隔設置不同顏色的LED燈珠,或平行設置多條LED燈帶4,每條LED燈帶4上設不同顏色的LED燈珠,由定時開關控制器控制在不同時間段內點亮不同顏色的LED燈珠,從而強化針對不同種類昆蟲的捕殺效果。
蓄電池8定期充電,雙層粘板3和性誘劑誘芯72同時進行更換,然後昆蟲捕殺器即可重新投入使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範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