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結構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4-03-11 10:21:15
專利名稱: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結構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到交通指揮控制,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技術領域,具體涉及到在交通路口用於架設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的架設結構改進方面。
背景技術:
現有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的架設結構是通過採用立杆的方式,在交通路口停車線後端的側邊採用立杆支撐成像部件,因此存在如下一些缺點( 1)抓拍視角比較小,採用立杆支撐的架設結構同樣的解析度的成像部件,可監控的車道較少(通常可以有效地監控兩條車道上的車輛)。(2)由於立杆架設結構使得成像部件是斜視角抓拍圖片,因此兩個車道的成像距離和成像角度不同,造成圖片質量差,影響闖紅燈抓拍系統的自動識別。
發明內容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是為了解決現有的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的架設結構可監控的車道少,抓拍圖片質量差的技術缺陷,而提出的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
結構裝置。為解決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技術問題,採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結構裝置,包括有一根立柱,其特徵是還包括有一根橫梁;所述橫梁的尾端與立柱的頂部呈91度的夾角相連接;在橫梁的前端上方還設有一個攝像機安裝平臺。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作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為所述的立柱的頂部側壁與橫梁的尾端間通過法蘭盤的結構連接。所述的立柱高度為650cm,橫梁的長度為580cm。所述的橫梁的尾端直徑為19cm,前端直徑為12cm。所述的立柱上設有一個控制箱,控制箱的高度為200cm。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的橫梁將闖紅燈抓拍系統的成像部件架設在道路的中間上方,最好是跨越兩條車道懸停在道路上空的中央,形成很大拍攝視角。本實用新型可以在不增加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成本的基礎上,大大提高成像部件的抓拍視角,提高同一臺成像部件監控的車道數目,在節約電子設備的同時更有效的保證交通監控的需要。
圖1為現有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的架設結構示意圖。圖2為現有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的架設結構的安裝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安裝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優選的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作進一步地說明參照圖1和圖2中所示,現有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的架設結構的主要構成部件為一根3米高的立杆1』,在立杆1』的頂端上設有一個法蘭盤3』,在使用過程中將立杆1』 固定在道路旁邊,直接將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4安裝在法蘭盤3』上方,抓拍視角為21 度,僅能有效地監控兩條車道上的車輛。參照圖3和圖4中所示,本實用新型主要包括有一根立柱1和一根橫梁2。所述的立柱1高度為650cm,橫梁2的長度為580cm,橫梁2的尾端直徑為19cm,前端直徑為 12cm。所述橫梁2的頂部側壁與橫梁2的尾端間通過法蘭盤3的結構連接。橫梁2的尾端與立柱1的夾角θ為91度;在橫梁2的前端上方還設有一個攝像機安裝平臺21,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4安裝在該攝像機安裝平臺21上。所述的立柱1上設有一個控制箱5, 控制箱5的高度為200cm。本實用新型抓拍視角為44度,一臺成像部件4可同時監控的車四條車道上的車輛。
權利要求1.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結構裝置,包括有一根立柱,其特徵是還包括有一根橫梁;所述橫梁的尾端與立柱的頂部呈91度的夾角相連接;在橫梁的前端上方還設有一個攝像機安裝平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結構裝置,其特徵是所述的立柱的頂部側壁與橫梁的尾端間通過法蘭盤的結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結構裝置,其特徵是所述的立柱高度為650cm,橫梁的長度為580c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結構裝置,其特徵是所述的橫梁的尾端直徑為19cm,前端直徑為12cm。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結構裝置,其特徵是所述的立柱上設有一個控制箱,控制箱的高度為200cm。
專利摘要一種闖新型紅燈抓拍系統的大視角結構裝置,涉及到交通指揮控制,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技術領域,解決現有的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的架設結構可監控的車道少,抓拍圖片質量差的技術缺陷,包括有一根立柱,其特徵是還包括有一根橫梁;所述橫梁的尾端與立柱的頂部呈91度的夾角相連接;在橫梁的前端上方還設有一個攝像機安裝平臺。本實用新型的橫梁將闖紅燈抓拍系統的成像部件架設在道路的中間上方,最好是跨越兩條車道懸停在道路上空的中央,形成很大拍攝視角。本實用新型可以在不增加闖紅燈抓拍系統成像部件成本的基礎上,大大提高成像部件的抓拍視角,提高同一臺成像部件監控的車道數目,在節約電子設備的同時更有效的保證交通監控的需要。
文檔編號G08G1/01GK202205348SQ20112034599
公開日2012年4月25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15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15日
發明者吳桂豐 申請人:深圳市林潤實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