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的製作方法
2024-04-07 11:32:05 1
專利名稱: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粘附載體,尤其是涉及一種利用無影膠進行粘附的載體,屬於圖像、圖案或信息等載體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傳統的圖像、圖案或信息等內容如果想張貼在戶外的廣告板、外牆或者玻璃等壁面上,由於使用的是普通的粘膠粘貼,其需要首先將圖像、圖案或信息印到一薄膜上,然後在薄膜上塗上膠水,再將膠水層粘附在廣告板或者壁面上,此種方式,如果粘貼的位置是高層建築物的外牆或者玻璃窗戶,由於膠水和顏料容易形成顆粒,因此膠水層上無法印上圖案,因此只能在薄膜上印上需要的圖案,這就需要在建築物外部進行張貼,施工環境差,且非常危險,而且,對於張貼在玻璃窗上的圖案來說,為了增加透光度,還需要對薄膜及膠水層進行打孔,這樣對整個畫面質量也會造成影響。
發明內容為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施工方便,張貼容易,且正反兩面都可以印上圖案、環保的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一種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其特徵在於,包括面膜和設置在面膜下層的無影膠塗層,所述無影膠塗層的吸附面向內凹陷形成有多個吸盤。上述的吸盤在每平方米的無影膠層上形成有9000-11000個,且吸盤的直徑為 5-60Mm。此外,上述的面膜的材料為單分子PVC、高分子PVC、PET膜或PP合成紙等材料中的任意一種。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採用無影膠作為粘結層,其採用的是物理結構吸盤來進行粘貼,因此,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膠水,其有效避免了膠水的化學性質引起的環境汙染,其非常環保,而且,而且由於無影膠塗層並非膠水,其吸附面上也可以印刷圖案,其吸盤結構堆圖案影響不大,這樣,可在無影膠塗層的吸附面上印上圖案,然後再進行粘貼,這樣,就可以在室內施工了,改善了施工環境,避免了危險的發生,且張貼在室內的畫面也不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增強了其宣傳效果。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無影膠塗層的放大結構示意圖。附圖中主要標記含義如下1、面膜2、無影膠塗層 21、吸盤。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具體的介紹。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無影膠塗層的放大結構示意圖。如圖1和圖2所示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包括面膜1和設置在面膜1下層的無影膠塗層2,所述的面膜1的材料為單分子或高分子PVC,其具有優異的延展性和耐久性,並具有極好的吸墨性能,在本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使用的面膜1的材料為高分子PVC,(此處所使用的面膜1並不局限於高分子PVC,還可以為單分子PVC、PET膜或PP合成紙等可行的材料),而所述無影膠塗層2的吸附面向內凹陷形成有多個吸盤21,其中,吸盤21在每平方米的無影膠層上形成有9000-11000個,且吸盤的直徑為5-60Mm。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無影膠為液體,將其塗覆在面膜1上後,乾燥後形成無影膠塗層2,由於無影膠塗層的吸盤21結構,使得其實際意義上並非是一種化學膠水,經SGS檢測完全符合環保要求,而仿生吸盤粘性強、可完全剝離而不留下任何殘膠,可徹底消除氣泡, 方便快速粘貼施工和移除。而能夠在膠棉噴繪的特性,使得本實用新型實現了雙面噴繪,即可實現室內張貼,施工方便、快捷且安全性高。上述實施例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採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的方式所獲得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其特徵在於,包括面膜和設置在面膜下層的無影膠塗層, 所述無影膠塗層的吸附面向內凹陷形成有多個吸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吸盤在每平方米的無影膠層上形成有9000-11000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吸盤的直徑為 5-6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面膜的材料為單分子PVC、高分子PVC、PET膜或PP合成紙中的任意一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新型無影膠粘附載體,其特徵在於,包括面膜和設置在面膜下層的無影膠塗層,所述無影膠塗層的吸附面向內凹陷形成有多個吸盤。本實用新型通過採用無影膠作為粘結層,其採用的是物理結構吸盤來進行粘貼,因此,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膠水,其有效避免了膠水的化學性質引起的環境汙染,其非常環保,而且,而且由於無影膠塗層並非膠水,其吸附面上也可以印刷圖案,其吸盤結構堆圖案影響不大,這樣,可在無影膠塗層的吸附面上印上圖案,然後再進行粘貼,這樣,就可以在室內施工了,改善了施工環境,避免了危險的發生,且張貼在室內的畫面也不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增強了其宣傳效果。
文檔編號B32B27/06GK202174787SQ20112025898
公開日2012年3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21日 優先權日2011年7月21日
發明者朱志環 申請人:崑山視之高塗層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