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削廢液處理方法
2024-04-07 19:46:05
切削廢液處理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將待處理的廢液採用低溫多效蒸發方法使廢液中的礦物油和水基本分開,將步驟a中的冷凝水進行後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所述的後續處理主要包括氣浮、微電解、芬頓氧化、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本發明使得不同的廢液可以用同一方法同一工藝進行處理,不會因為廢液的改變而改度工藝、方法和藥劑,更不需要變更或增加設備,大大減小投入成本、運行成本,無二次汙染,分離回收的礦物油還大大增加效益。
【專利說明】切削廢液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廢液處理方法,尤其涉及含有礦物油廢水及機器切削廢液的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在機器加工過程中使用含礦物油的水、切削液可改善切屑、工作切具間的摩擦狀況,降低切削力和切削溫度,延長刀具使用壽命,並能減少工作變形等,從而提高加工精度和減少已加工表面粗糙度。切削液可分為三大類:水溶液、乳化液、切削油。而常見的廢液為這三大類的混合物,其廢液20%左右是礦物油及微量的各種添加劑,80%是水。
[0003]上述廢液屬於高汙染的廢液,通常由各個加工廠運送到國家規定的危險品處理中心處理。由於每個加工廠的廢液成份都不相同,而且同一加工廠不同時間送到處理中心的廢液成分有時也不相同,給最終的無害化處理帶來了很大的不便。目前在危險品處理中心的處理方法主要是物化處理和焚燒處理。物化處理要根據每個廠家送來的單種廢液編制處理工藝,選擇相應的藥劑,進行處理再達標排放,但是由於處理中心不是單獨針對某一廠家的某一批次廢液進行處理,而是針對性所有廠家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廢液中的大量礦物油不能回收利用更是一大經濟損失和環境汙染,所以這一方法基本不能使用,目前所用的方法基本都是焚燒法,就是將廢液噴進廢液焚燒爐,由於廢液當中80%都是水所以熱值很低無法燃燒,所以要用大量的 電能和熱值很燃料(柴油)進行噴射燃燒,要消耗大量的能量(每噸廢液處理成本約合人民幣900元),屬於高能耗方法,焚燒爐價格也相當高,維護費用特別高。由於廢液成分複雜燃燒後會產生二次汙染,廢液中的礦物油也不能回收利用。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不足而提供一種切削廢液處理方法,用統一的工藝和技術解決不同種類的、不同成分的切削廢液的處理問題,將其中的礦物油和水分開。
[0005]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的技術方案為:
[0006]一種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
[0007]a)將待處理的切削廢液採用低溫多效蒸發方法使廢液中的礦物油和水基本分開,所述的低溫多效蒸發方法為:利用真空泵負壓低溫多效蒸發,第一次蒸發控制氣壓為0.5-0.9atm,溫度為80-130°C,進行蒸發分離,將蒸發出來的水進行冷凝回收,蒸發掉50-60%水分時,控制氣壓為0.5-0.9atm、溫度為70_90°C進行第二次低溫蒸發,將礦物油和水分開;
[0008]b)將步驟a中的冷凝水進行後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所述的後續處理主要包括氣浮、微電解、芬頓氧化、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0009]作為本發明所述的切削廢液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的步驟b中後續處理的順序為氣浮、微電解、芬頓氧化、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0010]作為本發明所述的切削廢液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的步驟b中後續處理的順序為活性炭吸附、微電解、芬頓氧化、催化氧化。
[0011]作為本發明所述的切削廢液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的步驟b中後續處理的順序為微電解、芬頓氧化、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0012]本發明步驟b中氣浮為在冷凝水中投加混凝劑,攪拌並曝氣10-20分鐘,加入絮凝劑進行絮凝沉澱並進行過濾。所選的混凝劑優選的為聚合氯化鋁(PAC),優選的絮凝劑為聚丙烯醯胺(PAM)。
[0013]本發明步驟b中微電解具體操作為在冷凝水中加濃硫醋酸調節氫離子濃度指數(pH)到2-3,置於有鐵碳填料的容器內,底部曝氣30-90分鐘。
[0014]本發明步驟b中芬頓氧化的具體操作為在冷凝水中加入適量30%過氧化氫溶液,曝氣20-70分鐘,加入片鹼調節pH至9,加入適量PAM,絮凝沉澱後出水。
[0015]本發明步驟b中催化氧化的具體操作為在冷凝水中按照0.1_1%。體積比30%過氧化氫溶液,攪拌後加入催化劑,底部曝氣90-150分鐘,所用的催化劑為常用的淨水催化劑。
[0016]本發明步驟b中活性炭吸附的具體操作為在電動攪拌下用活性炭進行吸附,優選的活性炭為果殼活性炭。
[0017]有益效果:
[0018]本發明所述的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利用真空負壓多重蒸發,將不同廢液的礦物油分離出來,而與水有共沸點的小分子有機物隨水分一起蒸發冷卻,對冷卻液進行處理,大大減少了處理難度,使得不同的廢液可以用同一方法同一工藝進行處理,不會因為廢液的改變而改度工藝、方法和藥劑,更不需要變更或增加設備,大大減小投入成本、運行成本,無二次汙染,分離回收的礦物油還大大增加效益,變廢為寶,可全國性推廣使用此方法及工藝。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實施例1
[0020]一種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21]a)將待處理的切削廢液採用低溫多效蒸發方法使廢液中的礦物油和水基本分開,所述的低溫多效蒸發方法為:利用真空泵負壓低溫蒸發,第一次蒸發控制氣壓為0.5-0.9atm,溫度為80_130°C,進行蒸發分離,將蒸發出來的水進行冷凝回收,蒸發掉50-60%水分時,控制氣壓為0.5-0.9atm、溫度為70_90°C進行第二次低溫蒸發,將礦物油和水分開;
[0022]b)將步驟a中的冷凝水按照0.5-5%。質量分數投加PAC,攪拌並曝氣15分鐘,加入適量PAM進行沉澱,沉澱後的水進行微電解,即在有鐵碳填料的容器內,加濃硫醋酸調節氫離子濃度指數(pH) 2-3,底部曝氣60分鐘;然後將上道工序中的水按照0.1-1%。體積比加入30%過氧化氫溶液,曝氣60分鐘,加入片鹼調節pH至9,加入適量PAM,絮凝沉澱後出水;將上道工序中的水按照0.1-1%。體積比加入30%過氧化氫溶液,攪拌後加入催化劑,底部曝氣120分鐘;將上道工序中的水在電動攪拌下用果殼活性炭進行吸附30分鐘。
[0023]步驟a中分離出來的礦物油可以回收再利用,經過步驟b處理後的冷凝水達到了排放的標準,避免了二次汙染。
[0024]實施例2 [0025]一種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0026]a)將待處理的切削廢液採用低溫多效蒸發方法使廢液中的礦物油和水基本分開,所述的低溫多效蒸發方法為:利用真空泵負壓低溫蒸發,第一次蒸發控制氣壓為0.5-0.7atm,溫度為80-130°C,進行蒸發分離,將蒸發出來的水進行冷凝回收,蒸發掉50-60%水分時,控制氣壓為0.5-0.7atm、溫度為70_90°C進行第二次低溫蒸發,將礦物油和水分開;
[0027]b)將步驟a中的冷凝水在電動攪拌下用果殼活性炭進行吸附30分鐘;過濾後的水在有鐵碳填料的容器內,加濃硫醋酸調節氫離子濃度指數(PH) 2-3,底部曝氣60分鐘;然後將上道工序中的水按照0.1_1%。體積比加入30%過氧化氫溶液,攪拌後加入催化劑,底部曝氣120分鐘;按照0.5-5%。質量分數投加PAC,攪拌並曝氣15分鐘,加入適量PAM進行沉澱;將上道工序中的水按照0.1-1%。體積比加入30%過氧化氫溶液,攪拌後加入催化劑,底部曝氣120分鐘。
[0028]步驟a中分離出來的礦物油可以回收再利用,經過步驟b處理後的冷凝水達到了排放的標準,避免了二次汙染。
[0029]實施例3
[0030]一種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31]a)將待處理的切削廢液採用低溫多效蒸發方法使廢液中的礦物油和水基本分開,所述的低溫多效蒸發方法為:利用真空泵負壓低溫蒸發,第一次蒸發控制氣壓為0.6-0.8atm,溫度為80-130 °C,進行蒸發分離,將蒸發出來的水進行冷凝回收,蒸發掉50-60%水分時, 控制氣壓為0.6-0.8atm、溫度為70_90°C進行第二次低溫多效蒸發,將礦物油和水分開;
[0032]b)將步驟a中的冷凝水在有鐵碳填料的容器內,加濃硫醋酸調節氫離子濃度指數(pH) 2-3,底部曝氣60分鐘;然後將上道工序中的水按照0.1-1 %。體積比加入30%過氧化氫溶液,曝氣60分鐘,加入片鹼調節pH至9,加入適量PAM,絮凝沉澱後出水;按照0.5-5%質量分數投加PAC,攪拌並曝氣15分鐘,加入適量PAM進行沉澱;將上道工序中的水按照
0.1-1%。體積比加入30%過氧化氫溶液,攪拌後加入催化劑,底部曝氣120分鐘;將上道工序中的水在電動攪拌下用果殼活性炭進行吸附30分鐘。
[0033]步驟a中分離出來的礦物油可以回收再利用,經過步驟b處理後的冷凝水達到了排放的標準,避免了二次汙染。
[0034]雖然說明書中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這些實施方式只是作為提示,不應限定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在不脫離本發明宗旨的範圍內進行各種省略、置換和變更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 a)將待處理的切削廢液採用低溫多效蒸發方法使廢液中的礦物油和水基本分開,所述的低溫多效蒸發方法為:利用真空泵負壓低溫多效蒸發,第一次蒸發控制氣壓為0.5-0.9atm,溫度為80_130°C,進行蒸發分離,將蒸發出來的水進行冷凝回收,蒸發掉50-60%水分時,控制氣壓為0.5-0.9atm、溫度為70_90°C進行第二次低溫蒸發,將礦物油和水分開; b)將步驟a中的冷凝水進行後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所述的後續處理主要包括氣浮、微電解、芬頓氧化、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步驟b中後續處理的順序為氣浮、微電解、芬頓氧化、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步驟b中後續處理的順序為活性炭吸附、微電解、芬頓氧化、氣浮、催化氧化。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廢液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步驟b中後續處理的順序為微電解、芬頓氧化、氣`浮、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文檔編號】C02F9/10GK103820199SQ201310251067
【公開日】2014年5月28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24日
【發明者】黃士舟, 陳偉, 吳建平, 朱巨兵, 常琨 申請人:黃士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