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出租汽車收費系統的空車燈的製作方法
2024-01-30 23:12:15 2
專利名稱:具有出租汽車收費系統的空車燈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出租汽車空車標誌燈,特別是具有出租汽車電子收費系統和實時報話功能的空車標誌燈。
出租汽車空車標誌燈用於顯示車內有無乘客,一般在空車標誌燈上添置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的讀寫功能,它沒有接觸式IC卡的數據採集口,無法進行接觸式IC卡的交易,功能單一,不成系統。
為解決這些問題,通常利用出租汽車計價器進行接觸式IC卡的交易,這對出租汽車計價器的配置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而通過導線傳輸信息,容易出現故障,它沒有消費卡交易狀況的實時報話,也給乘客帶來了不便。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改進型的出租汽車空車標誌燈,它在原有添置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讀寫功能的空車標誌燈底座上增加接觸式IC卡的讀寫、交易功能與數據採集功能,並增添了消費卡交易狀況的語音實時報話,成為獨立的收費系統,它可以進行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接觸式IC卡(包括行業卡、銀行金融卡)的驗卡、扣款交易和交易的數據採集,可以將交易的狀況以語音實時報話告訴駕駛員和乘客。如此自成系統,擴展了使用範圍,降低了對出租汽車計價器的配置要求,也減少了設備故障的發生,方便了駕駛員和乘客的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在原來具有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讀寫功能的空車標誌燈的底座中設置一個接觸式IC卡的數據採集口,又在空車標誌燈底座上增添了消費卡交易狀況的語音實時報話,這樣在空車燈上既可以進行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的讀寫交易,又可以進行接觸式IC卡(包括行業卡、銀行金融卡)的驗卡、扣款交易和交易的數據採集,還能將交易的狀況以語音實時報話告訴駕駛員和乘客,形成一個消費卡交易系統,擴展了使用範圍。
本實用新型在原有空車標誌燈使用功能不變的情況下,僅在其底座上增添了接觸式IC卡的數據採集、交易和語音實時報話,這樣自成系統,結構簡單,擴展了使用範圍,降低了對出租汽車計價器的配置要求,也減少了設備故障的發生,方便了駕駛員和乘客的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由以下實施例及其附圖給出,附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具有出租汽車收費系統的空車燈的結構示意圖。
下面結合圖示說明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的細節和裝配情況,具有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讀寫功能的空車標誌燈(1)可以繞轉軸(5)翻動,燈底座(2)設置一個接觸式IC卡的數據採集口(3),另設語音實時報話(4),在空車燈上既可以進行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的讀寫交易,又可以進行接觸式IC卡(包括行業卡、銀行金融卡)的驗卡、扣款交易和交易的數據採集,還能將交易的狀況以語音實時報話告訴駕駛員和乘客,形成一個消費卡交易系統。
權利要求1.具有出租汽車收費系統的空車燈,其特徵是在設有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數據採集的空車標誌燈燈底座上設置一個接觸式IC卡的數據採集口,空車標誌燈可以繞轉軸翻動,燈底座上另設語音實時報話窗,構成一個消費卡交易系統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出租汽車收費系統的空車燈,其特徵是空車標誌燈的燈底座(2)上設置的接觸式IC卡數據採集口可以安排在空車標誌燈的底座的前面、後面或側面。
專利摘要具有出租汽車電子收費系統和實時報話功能的空車標誌燈,其特徵是在原來具有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讀寫功能的空車標誌燈的底座中設置一個接觸式IC卡的數據採集口,又在空車標誌燈底座上增添了消費卡交易狀況的語音實時報話,這樣在空車燈上既可以進行非接觸式交通消費卡的讀寫交易,又可以進行接觸式IC卡(包括行業卡、銀行金融卡)的驗卡、扣款交易和交易的數據採集,還能將交易的狀況以語音實時報話告訴駕駛員和乘客,形成一個消費卡交易系統,它擴展了使用範圍,結構簡單,降低了對出租汽車計價器的配置要求,也減少了設備故障的發生,方便了駕駛員和乘客的使用。
文檔編號G07B15/06GK2656218SQ03255839
公開日2004年11月17日 申請日期2003年7月22日 優先權日2003年7月22日
發明者陳嶽平, 毛震威 申請人:上海強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