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輪滑鞋防震裝置及包含其的輪滑鞋的製作方法
2024-02-26 19:11:15 2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震裝置,具體涉及一種輪滑鞋的防震裝置及包含該裝置的輪滑鞋。
背景技術:
輪滑作為一種休閒娛樂項目,由於其良好的滑行性能,吸引著越來越多的關注。常規的單排輪滑鞋的鞋身和固定滾輪的支架之間只有前後兩個固定點,運行一段時間後,支架可能會偏離重心,需要不斷地進行調整及維護保養。另一方面,當路況不好時,穿著常規輪滑鞋運動容易因受力過大而扭傷腳。因此,防震減震輪滑鞋的開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授權公告號為CN100593428C的發明專利公開了一種具有減震器的直排輪滑鞋,通過在直排輪滑鞋中插入空氣管吸收震動,可以有效保護膝蓋和腳踝免受震動,但是該裝置工藝過程複雜,一旦空氣管出現問題不易更換;申請公布為CN105148498A的發明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輪滑鞋,通過固定杆固定每一個滾輪,並將減震彈簧置於固定杆上的固定套內實現對運動震動的吸收,該技術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吸收運動過程中所產生的震動,但是該技術方案中固定杆、固定套及彈簧數量眾多,且數個滾輪上的固定杆還需通過額外增加連接杆實現固定,一方面加重了輪滑鞋重量和製造成本,另一方面,採用該技術方案製備的輪滑鞋重心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運動難度,加大了運動風險。
鑑於此,我們需要開發一種輕便好用的輪滑鞋減震裝置,使其能夠有效吸收運動過程中的顛簸,同時還要易於維護和更換。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輕便易用的輪滑鞋減震裝置,使其在滿足不增加輪滑鞋自重和重心高度的前提下能夠有效吸收運動過程中所產生的顛簸,同時還要易於維護和更換。該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輪滑鞋防震裝置,包括支撐杆、彈簧和頂盤,所述支撐杆上設有限位裝置將支撐杆分為上端部和下端部,所述彈簧套裝在支撐杆的上端部,一端與限位裝置相連,另一端與頂盤相連。
進一步,所述彈簧的自由高度大於支撐杆上端部長度;彈簧的工作高度不小於支撐杆上端部長度。
進一步,所述限位裝置與支撐杆的連接可以採用:(1)限位裝置為支撐杆的外凸模塊,與支撐杆一體成型;(2)所述支撐杆上設有凹槽或通孔,所述限位裝置通過與凹槽或通孔相配合的卡扣或栓杆可拆卸地安裝在支撐杆上。
本實用新型的防震裝置通過彈簧、支撐杆和頂盤的合理設計,可以有效緩衝輪滑鞋滑行過程中產生的顛簸和震動,降低足部受傷風險。
包含本實用新型的防震裝置的輪滑鞋包括:輪滑鞋鞋體、滾輪、支架和防震裝置,所述支架將滾輪等高固定,滾輪可自轉但各滾輪之間無相對運動;所述防震裝置的頂盤外側與輪滑鞋鞋體底部相連,所述支撐杆下端部與支架相連,限位裝置位於支架和彈簧之間。
進一步,所述頂盤底面可以為圓形,也可以為與輪滑鞋鞋體底面形狀相適應的流線型。
進一步,所述支撐杆和支架的連接可以採用:(1)所述支架上設有內螺紋,所述支撐杆下端部設有外螺紋,所述內螺紋與所述外螺紋相配合緊固連接;(2)所述支架上設有通孔或凹槽,所述支撐杆下端部設有凸緣,與所述通孔或凹槽形成卡扣結構,實現支撐杆與支架的緊固連接。
常規的輪滑鞋設計中支架和鞋體是前後各一個螺絲固定,屬於兩個點固定,長時間滑行支架可能會偏離重心,經常需要調節,本實用新型的輪滑鞋增加了中間點固定,屬於三點固定,可以更加牢固的把鞋支架和鞋殼固定好,不會鬆動以及變形。
附圖說明
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輪滑鞋防震裝置示意圖。
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輪滑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本實施例提供一種輪滑鞋防震裝置。如圖1所示,該防震裝置包括頂盤1、彈簧2和支撐杆3,所述支撐杆3上設有限位裝置4將支撐杆分為上端部和下端部,所述彈簧2套裝在支撐杆3的上端部,一端與限位裝置4相連,另一端與頂盤1相連。
進一步,所述彈簧2的自由高度大於支撐杆3上端部長度;彈簧2的工作高度不小於支撐杆3上端部長度。
進一步,所述限位裝置4為支撐杆3的外凸模塊,與支撐杆一體成型。
實施例2:
本實施例提供一種輪滑鞋的防震裝置,大體設計與實施例1相類似,其區別在於所述限位裝置4和支撐杆3為可拆卸連接,其實現方式為:在所述支撐杆3上設有凹槽或通孔,所述限位裝置4通過與凹槽或通孔相配合的卡扣或栓杆可拆卸地安裝在支撐杆3上。
實施例3:
本實施例提供一種包含實施例1或實施例2所述防震裝置的輪滑鞋。所述輪滑鞋包括:輪滑鞋鞋體5、滾輪6、支架7和防震裝置,所述支架7將滾輪6等高固定,滾輪6可自轉但各滾輪之間無相對運動;所述防震裝置的頂盤1外側與輪滑鞋鞋體5底部相連,所述支撐杆3下端部與支架7相連,限位裝置4位於支架7和彈簧2之間。
進一步,所述支架7上設有內螺紋,所述支撐杆3下端部設有外螺紋,所述內螺紋與所述外螺紋相配合緊固連接。
進一步,所述頂盤底面可以為圓形,也可以為與輪滑鞋鞋體底面形狀相適應的流線型。
實施例4:
本實施例提供一種包含實施例1或實施例2所述防震裝置的輪滑鞋,其區別在於所述支撐杆3和支架7的連接方式為:所述支架7上設有通孔或凹槽,所述支撐杆下端部設有凸緣,與所述通孔或凹槽形成卡扣結構,實現支撐杆與支架的緊固連接。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並非對本實用新型的範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前提下,本領域普通工程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