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進調壓閥的製作方法
2024-02-24 12:26:15 3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進調壓閥。
背景技術:
液壓系統的作用為通過改變壓強增大作用力。一個完整的液壓系統由五個部分組成,即動力元件、執行元件、控制元件、輔助元件和液壓油。液壓系統可分為兩類:液壓傳動系統和液壓控制系統。液壓傳動系統以傳遞動力和運動為主要功能。液壓控制系統則要使液壓系統輸出滿足特定的性能要求,通常所說的液壓系統主要指液壓傳動系統。液壓系統動力元件的作用是將原動機的機械能轉換成液體的壓力能,指液壓系統中的油泵,它向整個液壓系統提供動力。液壓泵的結構形式一般有齒輪泵、葉片泵、柱塞泵和螺杆泵。
實際中,液壓系統中一個液壓泵站驅動幾個或者數個液壓油缸工作,由於工作的特性各個分支的液壓壓力也各有要求,如果能有一種產品在不改變總壓強的情況下,單獨調整某個分支路線或某幾個分支路線的中液壓壓強,更好滿足液壓系統各個分支的工作特性,將填補這一問題空白。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在不改變總壓強的情況下,液壓系統各分支機構工作的特性需要的液壓壓力不能單獨調整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工進調壓閥。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
一種工進調壓閥,包括插裝閥和過渡部件,插裝閥與過渡部件驅動配合。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插裝閥包括插裝閥閥體、位於插裝閥閥體內部的工進調壓閥閥芯,插裝閥閥體中部配合設置回油口,插裝閥閥體相對於回油口位置的側下方配合設置進油口,回油口與進油口成90度角,工進調壓閥閥芯上部配合設置插裝閥齒輪。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過渡部件包括過度軸、連接座、過渡齒輪、過渡軸閥體,過度軸依次穿過連接座、過渡齒輪和過渡軸閥體,過渡齒輪與插裝閥齒輪配合轉動。
本實用新型工進調壓閥是一個液壓系統新型的分支調壓器,可通過本實用新型產品在不調整液壓系統總壓強的情況下,調整某個分支路線中液壓壓強,已達到工作需求。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合劑調壓閥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合劑調壓閥閥芯結構示意圖;
1.調節手柄,2過渡軸,3連接座,4過渡齒輪,5第一銅軸套、6過渡軸閥體、7第二銅軸套、8插裝閥閥體,9進油口,10回油口,11插裝閥,12插裝閥齒輪,13工進調壓閥合劑調壓閥閥芯。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徵能更易於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如圖1至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工進調壓閥,包括插裝閥11和過渡部件,插裝閥11與過渡部件驅動配合。
所述插裝閥11包括插裝閥閥體8、位於插裝閥閥體8內部的工進調壓閥閥芯13,插裝閥閥體8中部配合設置回油口10,插裝閥閥體8相對於回油口10位置的側下方配合設置進油口9,回油口10與進油口9成90度角,工進調壓閥閥芯13上部配合設置插裝閥齒輪12。
所述過渡部件包括過度軸2、連接座3、過渡齒輪4、過渡軸閥體6,過度軸2依次穿過連接座3、過渡齒輪4和過渡軸閥體6。
所述過渡部件包括過度軸2、連接座3、過渡齒輪4、過渡軸閥體6,過度軸2依次穿過連接座3、過渡齒輪4和過渡軸閥體6,過渡齒輪4與插裝閥齒輪12配合轉動。
所述過度軸2上端配合設置調節手柄1,可以在轉動過度軸時省很多力。
過渡齒輪4下步配合設置第一銅軸套5,提高過渡齒輪4的穩定性,過渡軸閥體6下步配合設置第二銅軸套7,提高過渡軸閥體6的穩定性。
過渡軸閥體6與插裝閥閥體8固定連接,過渡軸閥體6還與連接座3固定連接,這樣的好處是本實用新型整個產品的穩定性更好,更結實。
本實用新型使用時,直接將本實用新型產品插裝到液壓系統某個分支路線即可使用,比起一般的安裝方式,安裝使用更便捷。操作也很便利,通過調節手柄1輕鬆帶動過度軸2轉動、過度軸2通過過渡齒輪4帶動插裝閥齒輪12轉動,插裝閥齒輪12轉動帶動工進調壓閥閥芯13上下移動,從而單獨調節分支迴路進油、回油量,根據需要任意調節控制液壓壓強。
實施例
液壓系統總壓強為30公斤,某個分支路線中液壓壓強根據需要調整到28公斤,之前總壓強需要調整到25公斤可能才會滿足該分支路線的28公斤壓強需要,如果總壓強調整到25公斤,其他分支路線的壓強、工作特性也受到較大不好的影響。
但是,現在在需要調整到28公斤壓強分支路線上,直接插裝本實用新型產品可直接將該分支路線上的壓強調整到28公斤,調節速度比之前通過調整總壓強的方式快5倍以上,而且其他分支路線的壓強不受影響,工作特性不受影響。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