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獲刑 詳解劉喬安援交事件始末
2023-03-30 17:42:39
太陽花女王獲刑,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三年之前被雜誌踢爆當援交妹,劉喬安援交事件一度在鬧得沸沸揚揚盡人皆知,而劉喬安也出來回應了援交事件,但隨後既遭到自己打臉,臺協會檢舉涉及跨境賣淫集團案中就有劉喬安等人,下面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太陽花女王獲刑: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三年前被雜誌踢爆當援交,劉其後控告雜誌妨害名譽,並在出庭時證稱自己只是「賣酒」而非賣淫,但臺北地檢署傳她作證時,發現她說謊。今年4月,劉被臺北地院依偽證罪判刑3月,且不得易科罰金,案件因劉喬安未上訴而確定。臺北地檢署已發出傳票,通知劉本月底報到執行。
臺北地方法院認為,劉喬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雜誌揭露她不欲為人知的事項,為維護個人形象和家人利益,才否認從事性交易,考慮她偵訊時已承認作偽證,符合偵結前自白減刑規定,判處3月徒刑。事後,劉未提上訴,全案定讞。
劉喬安先前曾透過社交媒體直播透露,自己不想再上訴、掙扎,將直接去服刑。又形容自己只做錯一點事情,卻像墨水染上宣紙般被放大看待,簡直像是古代的「遊街示眾」。
據了解,臺灣地區「法律」規定偽證罪依法不能易科罰金,但劉喬安刑期是6個月以下,可向北檢執行科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若北檢核准,她便能以提供勞動或社會服務的方式替代入監,若劉獲準易服社會勞動,換算應服90日,每日以6小時計算,她須要服540小時社會勞動。
太陽花女王是誰?
Johanne Liou劉喬安,女,中國臺灣人,靠著臺灣反服貿爆紅被稱為「太陽花女王」, 劉喬安曾爆出非法募款後,再傳因為篤信命理,認為自己會有兩段婚姻,於是要求和前夫離婚後再結婚。沒想到前夫籤字後,劉喬安竟帶著女兒一走了之,讓男方非常難過。因數張參與某活動被拍下靚麗照片而爆紅,被捧為「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於2014年12月10日又被島內媒體爆料,是一次要價10萬新臺幣(約合2萬元人民幣)的高檔援交妹。2015年7月31日凌晨,劉喬安曝出將在2016年11月結婚。
劉喬安援交事件:
劉喬安2014年12月10日被爆其實是個高級援交妹,一次價碼要價10萬元(新臺幣)。一名香港男子爆料是通過友人牽線找上她,還偷拍兩人在房內談價錢的整段過程。只見她身穿紅色迷你短裙、黑色薄紗上衣性感現身,聽到男方殺價到3萬元,她則表示自己在臺灣是7萬元,到島外才開10萬元,暗示最低只能接受7萬元,談判因此破局。
隨後香港男子拿出2000元臺幣給劉喬安當作車資,而她也當場大方換穿牛仔短褲,讓男方大飽眼福,隨後又再度要求以1、2個小時3萬元的價碼援交。劉喬安無奈笑說:「我不是一般的就是妓女,就是……可能就是only make love(只是做愛),然後就是這樣。」
劉喬安在過程中和男客大方聊起性事,被問及生過小孩有沒有差?她自信滿滿地表示:「我不是自然產,而且,通常,大家都說我pretty tight(非常緊),我如果很loose(松)的話,應該也不會有這個價錢吧!」她還自爆客人都熟知她喜歡談戀愛的浪漫感覺,暗示一次都是包她兩三天。
劉喬安回應援交事件:
對於此事,劉喬安否認援交,聲稱是接到電話告知她有香港客人要買酒。豈料到房間裡後才驚覺是要援交,她擔心對方心懷不軌,為求自保只好全程附和男方,辯稱對話全都是瞎掰的,還反指爆料者是懷恨在心才會陷害她,而她的臉書也已經關版避風頭。
2014年12月14日,劉喬安不肯露面,但選擇在臉書po文跟朋友求救,希望給她相關新聞照片影片,要正式提告。針對在陌生人面前換褲子,劉喬安表示,這是她智障。那個人說的穿裙子出去不方便,別人真的以為她幹嘛,是男人拜託她在他面前換滿足他一點幻想。她還表示,當時是怕出事。
劉喬安表示,「經過這次事情,我已深刻反省,也不會再犯任何有關刑的罪刑,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並願以演藝人員身份,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撥出時間做公益,希望法官給予易科罰金;戴、鍾2女也希望法官給予從輕量刑、易科罰金或緩刑機會。
賣淫被捕:
劉喬安因遭美國在臺協會檢舉涉及跨境賣淫集團案,警調前天約談、搜索主嫌戴君儀、中介賣淫的鐘宜姿、劉喬安3人,臺北地檢署復訊後,昨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諭令戴50萬、鍾20萬、劉5萬(新臺幣,下同)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在臺北地院開庭審理中,劉喬安承認兩度協助媒介賣淫。
2016年6月30日,臺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依被控與室友鍾宜姿、「戴姐」戴君儀介紹島內女子赴島外進行性交易,涉嫌妨害風化罪。臺北地方法院判劉喬安6個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支付公庫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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