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聊齋之隴州三案
2024-08-08 06:42:10
馬公馬國翰,號竹吾,山東歷城人,道光十二年(1832年)考中進士,發陝西任職,先後任敷城、石泉、雲陽等縣知縣。道光二十四年,升任陝西隴州知州。他高老還鄉的時候,已是年近古稀了,他曾說起他在隴州擔任知州期間,辦理的幾件案子,頗為撲朔迷離,馬公審理時也頗為用心。
(一)通案
有個叫宋芳的鄉民,他的妻子死了,便娶死了丈夫的楊氏為繼室。
楊氏和鄰村的有個叫周旺的人有私,宋芳不在家的時候,周旺常常夜裡來和楊氏幽會,直到天亮了才離去。宋芳死了之後,兩人更加肆無忌憚。
宋芳的弟弟宋蒲知道了,一天夜裡,趁周旺來的時候,約了幾個人把周旺捉住了,想這事關係到家裡的聲譽,不好如實報告,可又不甘心輕易放過周旺,便把周旺扭送到官衙,向馬公稟告,說周旺來他家偷竊東西,被他捉住了。
然而,周旺卻說自己不是去偷東西的,而是去和人相好的。
馬公問周旺:「你交好之人是誰?」
周旺說出是宋芳的兒媳婦何氏。
原來,宋芳的前妻有個兒子,剛娶妻兩年,時常在外邊做生意,常常幾個月都不回去。
馬公便傳楊氏和何氏來對質,楊氏說周旺和兒媳偷,何氏說周旺和婆婆通。
馬公問宋蒲,這是怎麼回事,宋蒲說:「確實聽說嫂子有不貞之事,沒有聽說過侄媳有什麼不清白的。」
馬公道:「你們各執一詞,不能讓人相信。等傳左鄰右舍來問個清楚,才能判定,第三天巳時再審理,給我準時到來,不要遲延,否則將受到重責。
第三天,差役呈上名冊,說人證都到齊了。
馬公已叫心腹之人在暗中窺看,見何氏一臉氣恨,獨自坐在一邊,低著頭不說話。周旺和楊氏眉目傳,有時候還相互談話說笑。
中午過後,周旺買食物來給楊氏吃,看都不看一眼何氏。
暗中窺看的人進去回復馬公,馬公立即升堂審理,楊氏和何氏還是像原先那樣說。
馬公道:「你們都不要說了。周旺到你家,不是去偷通,而是去盜取財物。他只不過假說去通,敗壞你家名聲罷了。你們可以當場痛打他,以發洩你們的心裡的憤恨。」
叫差役把木杖拿給楊氏,並說:「就是打死了,也不要償命。」
楊氏拿著木杖,高高地舉起來,卻輕輕地落下去,好像擔心傷到周旺一樣。
馬公讓她打了幾下,叫她停下,又叫人把木杖遞給何氏。何氏一接過木杖,立即站起來,舉起木杖向周旺的腦袋打去,看勢好像要一杖把周旺打死一樣。
馬公立即呵又問周旺道:「你夜裡到宋家去,到底是做什麼事?」
周旺道:「實在是男女之事。」
馬公道:「你果真是去為的話,那一定是和楊氏,而不是和何氏。」
周旺和楊氏又極力爭辯,說沒有,確實是和何氏。
馬公道:「不要喧譁,靜靜地聽我說。」然後對著周旺道:「何氏想一杖把你打死,只因為她心裡沒有憐惜之心,而楊氏擔心傷到你,只因為你們之間有恩之。你們還沒有上堂的時候,我叫人暗中觀察你們,你和楊氏談話說笑,並買食物給她吃,而沒有顧及何氏,不能判定你的相好是楊氏而不是何氏嗎?」
周旺還想強力爭辯。
馬公就準備用刑了,周旺懼怕刑罰,才招認了,楊氏也一五一十地承認了。
馬公把周旺打了四十大板,才放了他。
馬公對宋蒲道:「你的兄長已經死了,楊氏的行為又已經暴露,可聽由她再嫁,不許再進你家去,就行了。」便了結了這樁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