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1日北京北石景山體育館太極拳比賽
2025-05-08 06:42:24
2012年北京市太極拳比賽
競賽規程
一、競賽日期:2012年4月21日
地點: 北京市石景山體育館
二、主辦:北京武術院/北京市武術運動協會
三、競賽項目:
規定套路:
1. 42式太極拳、2. 陳式太極拳、3. 楊氏太極拳、4. 吳式太極拳、5. 孫氏太極拳、6. 武式太極拳競賽套路、7. 24式太極拳(限老年組)、8. 42式太極劍
傳統套路:
9. 陳 10. 楊 11. 吳 12. 孫 13. 武 14. 李 15. 其他各式太極拳器械: 16. 太極刀、太極劍 17. 集體項目(每隊8人以上,男女可混編,必須配音樂,未配樂或配樂帶說唱者將在最後得分中扣0.2分),18. 推手(男子):52公斤級、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70公斤級、75公斤級、80公斤級、80公斤以上級;
四、競賽分組:
青年組: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中年乙組:36—49歲(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中年甲組:50—59歲(1953年1月1日以後出生—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老年組:60歲以上(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推手:18—40歲(1972年1月1日以後出生—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競賽辦法:
1. 本次比賽為個人單項賽。
2. 推手比賽採用單敗淘汰賽。
3. 裁判員、仲裁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
4. 採用原國家體委審定的《1993年太極拳、劍競賽規則》、《1994年太極推手競賽規則》和《1996年武式太極拳競賽規則》。
5. 傳統陳、楊、吳、孫、武式太極拳,根據人民體育出版社出版的《太極拳全書》中的5個套路(陳式太極拳為一路)。
6. 24式太極拳採用原國家體委編印的《24式太極拳》套路。
7. 42式、陳、楊、吳、孫、武式太極拳競賽套路,42式太極劍分別採用原國家體委武術研究院編印的《太極拳競賽套路》、《四式太極拳競賽套路》、1991年編印的《太極劍競賽套路》和1996年編印的《武式太極拳競賽套路》。
8. 套路時間規定: 太極拳4—6分鐘, 器械3—4分鐘, 集體項目3—5分鐘。
9. 參加太極推手的運動員將統一參加太極拳套路測驗,測驗合格者,方可參加推手比賽。
六、錄取名次:
1.各單項9人以上(含9人)按組別各錄取前8名,參賽人數不足9人時,依次遞減1人錄取名次,按實際參賽人數錄取名次。
2. 太極推手每級別各錄取前6名。
3. 獲得名次的運動員將頒發成績證書。4. 本次比賽成績將作為《中國武術段位制》晉段技術考核的依據。
七、仲裁和申訴:
1. 申訴:參賽隊對裁判判決結果有異議,必須在該場該項比賽結束後15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通過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同時交付500元申訴費,申訴正確,退回申訴費。
2. 仲裁委員會接受代表隊的申訴,進行裁決。3. 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八、參賽辦法:
1. 以單位報名參賽,報名人數不限,每人限報3項(不含集體項目)。
2. 參賽單位應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自留一份),攜帶運動員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期照片1張。報名表必須從網上下載Excel電子表格,報名時請在相應項目格內填入數字「1」即可,按規定要求列印,核對準確,列印出紙質報名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將電子報名表發送到電子郵箱:
3. 紙質報名表和發送到郵箱的報名表必須一致,如出現不一致時,以紙質報名表為準。
4. 報名費:60元/項/每人,推手150元/人,集體項目200元/隊。
5. 報名後不得更改,報名費一律不退。
6. 報名時間:2012年3月14、15日,上午8:30—11:40、下午1:00—4:10,逾期將不予辦理。
7. 報名地點:北京武術院競訓部(先農壇體育場內御耕苑1號院1-12室) 。
九、其它:
1. 領隊會於4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在北京武術院會議室召開,請各單位派領隊或教練按時參加。
2. 參賽隊員自行辦理人身保險,參加推手比賽的運動員,必須交驗體檢證明(具體內容為腦電圖、心電圖、血壓、脈搏,以本次比賽前20天為有效)於領隊會時交驗,否則不許參加比賽。
3.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本規程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