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武術太極拳競賽規程與報名通知
2025-05-08 09:09:24
2011年北京市武術太極拳競賽規程與報名通知
一、 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1年4月16日 北京市石景山體育館
二、 主 辦:北京武術院/北京市武術運動協會
三、 競賽項目:
規定套路:
1. 42式 2. 陳 3. 楊 4. 吳 5. 孫6. 武式太極拳競賽套路
7. 24式太極拳(限老年組) 8. 42式太極劍
傳統套路:
9. 陳 10. 楊11. 吳12. 孫13. 武14. 李 15. 其他各式太極拳
器 械: 16. 太極刀、太極劍
17. 集體項目(每隊8人以上,男女可混編,必須配音樂,未配樂或配樂帶說唱者將在最後得分中扣0.2分)
18. 推手(男子):52公斤級、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70公斤級、75公斤級、80公斤級、80公斤以上級;
四、競賽分組:
青年組:35歲以下(1976年1月 1日以後出生)
中年乙組:36-49歲(1962年1月 1日以後出生--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中年甲組:50-59歲(1952年1月 1日以後出生--19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老年組:60歲以上(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推手:18-40歲(1971年1月 1日以後出生--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 競賽辦法:
1. 本次比賽為個人單項賽。
2. 推手比賽採用單敗淘汰賽。
3. 裁判員、仲裁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
4. 採用原國家體委審定的《1993年太極拳、劍競賽規則》、《1994年太極推手競賽規則》和《1996年武式太極拳競賽規則》。
5. 傳統陳、楊、吳、孫、武式太極拳,根據人民體育出版社出版的《太極拳全書》中的5個套路(陳式太極拳為一路)。
6. 24式太極拳採用原國家體委編印的《24式太極拳》套路。
7. 42式、陳、楊、吳、孫、武式太極拳競賽套路,42式太極劍分別採用原國家體委武術研究院編印的《太極拳競賽套路》、《四式太極拳競賽套路》、1991年編印的《太極劍競賽套路》和1996年編印的《武式太極拳競賽套路》。
8. 套路時間規定:太極拳4-6分鐘 , 器械3-4分鐘,集體項目3-5分鐘。
9. 參加太極推手的運動員將統一參加太極拳套路測驗,測驗合格者,方可參加推手比賽。
六、 錄取名次:
1. 各單項9人以上(含9人)按組別各錄取前8名。按實際參賽人數錄取名次,參賽人數不足9人時,依次遞減1人錄取名次。
2. 太極推手每級別各錄取前6名。
3. 獲得名次的運動員將頒發成績證書。
4. 本次比賽成績將作為《中國武術段位制》晉段技術考核的依據。
七、 仲裁和申訴:
1. 申訴:參賽隊對裁判判決結果有異議,必須在該場該項比賽結束後15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通過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同時交付500元申訴費,申訴正確,退回申訴費。
2. 仲裁委員會接受代表隊的申訴,進行裁決。
3. 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八、 參賽辦法:
1. 以單位報名參賽,報名人數不限,每人限報3項(不含集體項目)。
2. 參賽單位應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自留一份),攜帶運動員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期照片1張。報名表必須從網上下載Excel電子表格,報名時請在相應項目格內填入數字「1」即可,按規定要求列印,核對準確,列印出紙質報名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將電子報名表發送到電子郵箱:;北京武協八卦掌研究會會員請將報名表發至郵箱:
3. 紙質報名表和發送到郵箱的報名表必須一致,如出現不一致時,以紙質報名表為準。
4. 報名費: 50元/項/每人,推手150元/人,集體項目200元/隊。
5. 報名後不得更改,報名費一律不退。
6. 報名時間: 2011年3月15、16日
逾期將不予辦理
7. 報名地點:北京武術院競訓部(先農壇體育場內御耕苑1號院1-12室)
九、 其它:
1. 領隊會於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在北京武術院會議室召開,請各單位派領隊或教練按時參加。
2. 參賽隊員自行辦理人身保險,參加推手比賽的運動員,必須交驗體檢證明(具體內容為腦電圖、心電圖、血壓、脈搏,以本次比賽前20天為有效)於領隊會時交驗,否則不許參加比賽。
3. 北京武協原則上不接待任何個人行為的報名。
4.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本規程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聯繫人: 連漣 王衝 電話:6313-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