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夏天
2025-01-13 23:58:09
我左手端著六碗濃湯,右手託著六盤沙拉,像只紅蜜蜂滿場飛,我注意著自己的一舉一動,人家說認真的女人最美麗,我在心中評估著自己,我這麼努力,應該算是個認真而美麗的女人吧。
但事實上,我知道美麗離我很遠,我只是個身材略圓略矮的小孩。不過15歲是個很神奇的年紀,適當的運動(每天上百次樓上樓下跑),再加上對肉的反胃(每天聞牛排的味道,不反胃也難),可以像變魔術般,把一個女孩變成少女。
一天傍晚,我洗完澡全裸地站在鏡子前,忽然發現我原本直筒似的身體,竟有了腰身,穿上胸罩竟有點緊,我像發現新大陸般心跳微微加速。
第二天我買了一支淡粉紅色的唇膏,在去假期才打工的餐館前,我對著鏡子努著嘴專心地塗上。我預感,我的生命將就此改變。
男孩對我來說是陌生的動物。我十分害羞,從來不敢正眼看他們,而他們則是看也不看我一眼。不過那支淡粉紅的唇膏和我新發現的腰身,變成我的盔甲,我開始發現男女之間的吸引力。
從那天開始,餐廳男服務生的目光會隨著我的腳步移動,我斜眼看著他們,當我微微努著粉紅色的嘴對他們微笑時,他們會找藉口來到我的身邊。
我心情愉快,更加注意自己,我想我就是從那時開始變美麗的。
每天都是由爸爸開車送我去打工的這家餐廳,上班時間還沒到時,我會和爸爸坐在車裡聽音樂,那時的我迷上羅貝塔佛瑞克絲的那首《WillYouStillLoveMeTomorrow(明天你是否還會愛我)》
她用低沉的聲音緩緩唱著,「你今晚給我甜美的愛,但你明天是否還會愛我……」我坐在爸爸身邊,腦子裡想著店裡一個酷酷的服務生,在低鳴的引擎聲中輕輕地唱著。
爸媽其實並不喜歡我拋下功課去那家店裡打工,不過他們最終還是被我說服了。我覺得已經15歲的我應該可以自食其力了,所以在初中的最後一個夏天,我來到了這家餐廳。我覺得,我長大了,而且因為打工也讓我找到了自信。
每天,我下班後還和店裡的年輕人玩上一會兒,每個周末還會相約在打烊後有員工聚餐,他們一開始並不願意帶我這個小傢伙一起,這是我千求萬求,他們才答應讓我參加的。可是晚回家卻是爸媽所不能容忍的。
我參加的第一次周末聚餐開始後一個小時,媽媽就走進餐廳,手中還拿著一把花雨傘,我的臉漲紅,二話不說跟著媽媽走出去,臨走前還聽見同事笑著打趣說:「她的專車來接她了。」
我的心沉了下去,原來他們一直把我當成沒有長大的孩子,他們把我當作另一個世界的人。那之後,我有一個星期沒有跟爸媽說話。
不過爸媽的反對並沒有阻止我想談戀愛的渴望。店裡有個服務生,留著長長的頭髮,那麼年輕,那麼有男人味,配我的粉紅色口紅,有過之而無不及。
其實什麼也沒有發生,只有牽過幾次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牽男人的手,碰到時只覺得我全身從手指尖燒了起來,頭有點麻。對了,我還抱過他的腰。有一天我請假和他騎摩託車到海濱,那是我們唯一算得上的約會。經過大度路,他加速到一百,我抓著椅背的雙手瞬間抱上他的腰,然後頭慢慢地靠上,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有談戀愛的感覺。
不過這浪漫的感覺沒有持續多久就破滅了,我在下車時小腿碰到摩託車的排氣管,一瞬間起了半個手掌大的水泡。很快打道回府,回程的路上我們默默無言,我的雙手回到椅背上,就這樣結束了唯一一次約會。
回到家,我騙爸媽我在廚房走路沒看好,被鍋燙了。媽媽信以為真。在我的水泡破了、開始化膿時,爸媽幫我把工作辭了。
我沒有給男孩打電話,因為事後他愧疚的臉讓我覺得很礙眼,還有我忽然覺得他長長的頭髮有點油膩。很多年後,我右腳的小腿還有一片淡淡的疤,媽媽到今天還是不知道我不是被湯鍋燙到的。
如今,我偶爾看到牛排店或聽到被翻唱N次的《WillYouStillLoveMeTo-morrow》都會被感動,而同時讓我想起的還有15歲那年夏天的衝動與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