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清潔器的製作方法
2023-12-02 18:22:56 1

本文公開一種空氣清潔器(空氣淨化器)。
背景技術:
空氣清潔器被稱為吸入並淨化汙染的空氣然後排放經淨化的空氣的設備。例如,空氣清潔器可包括將外部空氣引入空氣清潔器的吹風機和能夠過濾例如灰塵、細菌的過濾器。
通常,空氣清潔器被構造為淨化例如家庭或辦公室的室內空間。根據現有技術的空氣清潔器,其問題是:由於其容量有限,因此其對整個室內空間內的空氣的淨化也有限。因此,空氣清潔器周圍的空氣被淨化,然而遠離空氣清潔器的空間中的空氣則沒被淨化。
為了解決該問題,努力改善空氣清潔器中設置的風扇的性能。然而,風扇產生的噪聲隨著風扇的吹送量增大而逐漸增大。因此,存在產品的可靠性降低的問題。最後,使用者必須移動空氣清潔器以便淨化期望空間中的空氣,從而帶來了不便。
關於現有技術的空氣清潔器公開在2012年7月3日公布的題為「AIR CONDITIONER(空氣清潔器)」的韓國公開文獻KR10-2012-0071992中,其通過援引由此併入。根據該文獻,空氣清潔部件(例如風扇和過濾器)安裝在空氣清潔器的主體的具有大體長方體形狀的殼體內部。吸氣埠形成在空氣清潔器的主體的側部和下部,排氣埠形成在空氣清潔器的主體的上部。
根據該構造,因為被汙染的空氣從有限的方向,即從相對於空氣清潔器的側向和下方吸入,而存在吸入能力變小的問題。長方體形狀的殼體的拐角部提供與吸入空氣幹涉的結構阻擋。
另外,由於經淨化的空氣不流向遠離空氣清潔器的空間而僅空氣清潔器周圍的空氣被淨化,所以存在空氣淨化功能有限的問題。即在空氣清潔器中淨化的空氣僅沿一個方向排放,即僅向上排放。此外,因為空氣清潔器的主體中僅設置一個吹風扇,所以存在吹送能力受限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能夠消除或至少減輕上述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包括:第一空氣清潔模塊,包括第一風扇,該第一風扇產生從第一吸入口朝向第一排出口的空氣流動;第二空氣清潔模塊,包括第二風扇,該第二風扇產生從第二吸入口朝向第二排出口的空氣流動;以及分隔裝置,設置在所述第一空氣清潔模塊與所述第二空氣清潔模塊之間,所述分隔裝置構造成阻擋通過所述第一排出口排放的空氣被吸入到所述第二吸入口。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第二空氣清潔模塊位於所述第一空氣清潔模塊的上側,以及其中所述第一排出口設置在所述第一空氣清潔模塊的上部。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第一空氣清潔模塊和所述第二空氣清潔模塊藉助所述分隔裝置沿豎直方向彼此間隔開。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分隔裝置包括分隔板,所述分隔板將向上通過所述第一排出口排放的空氣沿徑向引導到所述空氣清潔器的外部。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分隔裝置沿徑向的最外部比所述第一排出口沿徑向的最外部更向外延伸。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從所述第一空氣清潔模塊的中心線到所述分隔裝置沿徑向的最外部的距離大於從所述第一空氣清潔模塊的中心線到所述第一排出口沿徑向的最外部的距離。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分隔裝置包括第一板和聯接到所述第一板的上側的第二板,其中所述第一板向上延伸成圓弧形,其中所述第二板向下延伸成圓弧形。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第一板包括:彎曲表面部,其從所述第一排出口向上朝向外部延伸成圓弧形;以及平表面部,其從所述彎曲表面部沿徑向向外延伸。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第一板包括:板內壁,其具有環形;板外壁,圍繞所述板內壁;以及壁連接部,在所述板內壁的下端與所述板外壁的下端之間沿徑向延伸。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第一板還包括凹入部,該凹入部在所述板內壁與所述板外壁之間形成一空間,其中所述凹入部從所述板內壁的上端與所述板外壁的上端之間的一空間向下凹入。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還包括:空氣引導件,設置在所述第一板的下側,所述空氣引導件聯接到所述板內壁;以及排放引導件,被設置在所述空氣引導件的上表面上,所述第一排放引導件具有環形。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排放引導件包括:多個排放格柵,其形成所述第一排出口;以及彎曲支撐件,沿所述多個排放格柵的徑向設置在外部,所述彎曲支撐件由所述空氣引導件支撐,以及其中所述第一排出口包括內部空間,該內部空間被所述第一排放引導件的內圓周表面、所述多個排放格柵以及所述彎曲支撐件限定。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引導通過所述第一排出口排放的空氣流的第一空間形成在所述排放引導件的上部與所述第一板的下部之間的空間中。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二空氣清潔模塊的下部處的槓桿支撐件,其中供使用者抓握的空間形成在所述第二板的上部與所述槓桿支撐件的下部之間的空間中。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其中所述分隔板包括顯示器,以及其中所述顯示器設置在所述第一板與所述第二板之間的空間中。
附圖說明
將參照附圖詳細描述本發明,在附圖中相似的附圖標記指代相似的元件,在附圖中:
圖1是根據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的立體圖;
圖2是圖1的空氣清潔器的內部構造的立體圖;
圖3是沿圖2的線III-III』截取的剖視圖;
圖4是圖1的空氣清潔器的第一吹送裝置的立體分解圖;
圖5是圖1的空氣清潔器的第一風扇和第一引導件的立體分解圖;
圖6是圖1的空氣清潔器的引導肋的立體圖;
圖7是圖1的空氣清潔器的一些部件的視圖;
圖8是圖1的的分隔板以及聯接到該分隔板的部件的立體圖;
圖9是示出圖8的分隔板以及聯接到該分隔板的部件的立體分解圖;
圖10是沿圖8的線X-X』截取的剖視圖;
圖11和圖12是示出設置分隔板和第一排放引導件的狀態的視圖;
圖13是圖10的部分「A」的放大視圖;和
圖14到圖16是示出圖1的空氣清潔器中空氣流動的狀態的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在下文中,將參照示例性附圖詳細地描述實施例。關於指代附圖中的部件的附圖標記,應注意的是,只要可能,相同的部件可由相同的附圖標記指代,即使它們在不同的附圖中被示出。而且,在實施例的描述中,當公知的相關構造或功能的特定描述被視為可引起對本發明的有歧義的描述時,這樣的描述可被省略。
而且,在實施例的描述中,當描述部件時,如第一、第二、A、B、(a)、(b)或者相似的術語可在此使用。每個這樣的術語並不用於限定對應部件的本質、規則或順序,而是僅用於將對應的部件與其他部件進行區分。在描述任何部件「連接」或「聯接」到另一部件的情況下,該部件可直接地或間接地連接或聯接到另一部件。然而,將理解的是,另一部件可在這些部件之間「連接」或「聯接」。
圖1是根據一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的立體圖。參照圖1,根據該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10可包括:吹送裝置或吹風機100和200,其產生氣流;以及流動調整裝置或調整器300,其改變吹送裝置100和200產生的氣流的排放方向。吹送裝置100和200可包括產生第一氣流的第一吹送裝置100和產生第二氣流的第二吹送裝置200。
第一吹送裝置100和第二吹送裝置200沿豎直方向設置。例如,第二吹送裝置200可設置在第一吹送裝置100的上側上或第一吹送裝置100的上側處。在該情況下,第一氣流是從空氣清潔器10的下側吸入的室內空氣流,而第二氣流是從空氣清潔器10的上側吸入的室內空氣流。
空氣清潔器10可包括構成其外觀的殼體101和201。即,殼體101和201可包括構成第一吹送裝置100的外觀的第一殼體101。第一殼體101可具有圓筒形。第一殼體101的上部可具有比其下部更小的直徑。即,第一殼體101可具有截頭圓錐形狀。
第一吹送裝置100和第二吹送裝置200可分別稱為「第一空氣清潔模塊或清潔器100」和「第二空氣清潔模塊或清潔器200」,因為第一吹送裝置100和第二吹送裝置200在需清潔的空間中執行清潔空氣的功能。第一吹送裝置100可稱為「下部空氣清潔模塊或清潔器」或「下部模塊或清潔器」,因為第一吹送裝置100設置在空氣清潔器10的下部,而第二吹送裝置200可稱為「上部空氣清潔模塊或清潔器」或「上部模塊或清潔器」,因為第二吹送裝置200設置在空氣清潔器10的上部。流動調整裝置300可稱為「流動調整模塊或調整器300」或「流動控制模塊300」。
第一殼體101可包括第一分離部101a,構成第一殼體101的兩個零件在此處組裝和拆卸。第一殼體101可還包括鉸接部或鉸鏈,該鉸接部設置在第一分離部101a的相對位置。這兩個零件能夠繞鉸接部相對地旋轉。
當這兩個零件中的至少一個零件旋轉時,第一殼體101可打開,並且與空氣清潔器10分離。鎖定裝置或鎖定件可設置在這兩個零件聯接的部分,即,與鉸接部相對的一側。鎖定裝置可包括鎖定突出部或磁體或聯接件。第一吹送裝置100的部件可通過打開第一殼體101來更換或維修。
第一殼體101可包括沿徑向吸入空氣的第一吸入部或吸入口102。第一吸入部102可包括一個或多個通孔,該通孔穿過第一殼體101的至少一部分而形成。可設置多個第一吸入部102。
多個第一吸入部102可沿著第一殼體101的外周表面以圓周方向均勻地設置,使得空氣吸入可沿相對於第一殼體101的任何方向執行。即,空氣可相對於沿豎直方向延伸並經過第一殼體101的內心的中心線以360度方向吸入。
因此,空氣的吸入量可藉助具有圓筒形的第一殼體101以及沿著第一殼體101的外周表面形成的多個第一吸入部102而增加。對吸入的空氣的流阻可通過避免具有邊緣或邊緣部的立方體形狀(如現有技術中的空氣清潔器的情況)而減小。
通過第一吸入部102吸入的空氣可從第一殼體101的外周表面大體沿徑向流動。方向可限定如下。參照圖1,豎直方向可稱為軸向,而橫向可稱為徑向。軸向可對應於以下將描述的第一風扇160和第二風扇260的中心軸線方向,即,風扇的電機軸方向。徑向可指代垂直於軸向的方向。圓周方向可指代當繞軸向旋轉形成的並且具有以徑向的距離為旋轉半徑的虛擬圓方向。
第一吹送裝置100可包括基部20,基部20設置在第一殼體101的下側並且被放置在地面上。基部20可位於與第一殼體101的下端部或端部向下間隔開。基部吸入部或吸入口103可形成在第一殼體101與基部20之間的空間中。通過基部吸入部103吸入的空氣可向上流經設置在基部20的上側上或基部20的上側處的吸入格柵110的吸入部112(見圖2)。
第一吹送裝置100可包括多個吸入部102和基部吸入部103。室內空間的下部中的空氣可通過多個吸入部102和基部吸入部103被容易地引入到第一吹送裝置100。因此,空氣的吸入量可增加。
第一排放部或排出口105可形成在第一吹送裝置100的上部。第一排放部105可形成在第一吹送裝置100中設置的第一排放引導裝置或引導件190(見圖8)的第一排放格柵195上。第一排放引導件190可形成第一吹送裝置100的上端部或端部的外觀。通過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可沿軸向向上流動。
殼體101和201可包括形成第二吹送裝置200的外觀的第二殼體201。第二殼體201可具有圓筒形。第二殼體201的上部可具有小於其下部的直徑。即,第二殼體201可具有截頭圓錐形。
第二殼體201可包括兩個零件和鉸接部後鉸鏈,它們能夠通過第二分離部201a組裝或拆開。第二殼體201可類似於第一殼體101可打開。第二殼體201可與第一殼體101相同或類似,因此已省略重複的描述。第二吹送裝置200的內部部件可通過打開第二殼體201而更換或維修。
第二殼體201的下端部的直徑可小於第一殼體101的上端部或端部的直徑。因此,關於殼體101和201的大體形狀,殼體101和201的下部橫截面積可形成為大於上部橫截面積。因此,空氣清潔器10可被穩定地支撐在地面上。
第二殼體201可包括將空氣沿徑向吸入其中的第二吸入部或吸入口202。第二吸入部202可包括穿過第二殼體201的至少一部分而形成的一個或多個通孔。可設置多個第二吸入部202。
多個第二吸入部202可沿著第二殼體201的外圓周表面以圓周方向均勻地形成,使得空氣吸入可沿相對於第二殼體201的任何方向均勻地執行。即,空氣可相對於豎直方向延伸並經過第二殼體201的內心的中心線沿360度的方向吸入。因此,空氣的吸入量可利用具有圓筒形的第二殼體201以及沿著第二殼體201的外圓周表面形成的多個第二吸入部202而增加。吸入空氣的流阻能夠通過避免具有邊緣部的立方體形狀(如現有技術中的空氣清潔器的情況)而減小。
通過第二吸入部202吸入的空氣可大體沿徑向從第二殼體201的外圓周表面流動。
空氣清潔器10可包括設置在第一吹送裝置100與第二吹送裝置200之間的分隔裝置或分隔件400。利用分隔裝置400,第二吹送裝置200可被定位成與第一吹送裝置100的上側間隔開。關於分隔裝置400的描述將參照附圖在以下進行描述。
流動調整裝置300可被設置在第二吹送裝置200的上側。第二吹送裝置200的空氣流路可與流動調整裝置300的空氣流路連通。經過第二吹送裝置200的空氣可經由流動調整裝置300的空氣流路、通過第二排放部或排出口305排放到外部。第二排放部305可設置在流動調整裝置300的上端部。流動調整裝置300可移動。即,流動調整裝置300可在如圖1中所示的平躺狀態(第一位置),或者如圖16中所示的傾斜豎立狀態(第二位置)之間移動。
另外,顯示空氣清潔器的操作信息的顯示裝置或顯示器600可設置在流動調整裝置300的上部。顯示裝置600可與流動調整裝置300一起移動。
圖2是圖1的空氣清潔器的內部構造的立體圖。圖3是沿圖2的線III-III』截取的剖視圖。圖4是圖1的空氣清潔器的第一吹送裝置的構造的立體分解圖。圖5是圖1的空氣清潔器的第一風扇和第一引導件的構造的立體分解圖。圖6是圖1的空氣清潔器的引導肋的立體圖。參照圖2-圖6,根據實施例的第一吹送裝置100包括基部20和可設置在基部20的上側上或基部20的上側處的吸入格柵110。
基部20可包括:基部主體21,其可被放置在地面上;以及基部伸出部或突出部22,其從基部主體21向上伸出,並且吸入格柵110被放置在基部伸出部22上。基部伸出部22可設置在基部20的兩側。
基部主體21和吸入格柵110可藉助基部伸出部22彼此間隔開。基部20與吸入格柵110之間可包括形成空氣的吸入空間的基部吸入部103。
吸入格柵110可包括:格柵主體111,具有基本上環形;以及邊沿部或邊沿110a,從格柵主體111的外圓周表面向上突出。由于格柵主體111和邊緣部111a的構造,吸入格柵110可具有階梯形狀。
吸入格柵100可包括形成在邊沿部111a上的吸入部或吸入口112。吸入部112可沿著邊沿部111a的圓周向上伸出,並且沿圓周方向延伸。另外,多個吸入孔112a可形成在吸入部112中。多個吸入孔112a可與基部吸入部103連通。
通過多個吸入孔112a和基部吸入部103吸入的空氣可經過第一過濾構件或過濾器120。第一過濾構件可具有圓筒形,並且具有過濾空氣的過濾表面。經過多個吸入孔112a的空氣可經穿過圓筒形的第一過濾器120的外圓周表面而被引入到第一過濾器120的內部。
吸入格柵110可還包括運動引導部或引導件113,該運動引導部從格柵主體111的頂表面向上伸出,以引導第一過濾器120向上或向下的運動。運動引導件113可構造成具有沿圓周方向從格柵主體111的頂表面進一步伸出的形狀。即,運動引導件113可具有沿圓周方向伸出的傾斜表面。
多個運動引導件113可設置為沿圓周方向彼此間隔開。例如,如圖4中所示,可設置四個運動引導件113。然而,運動引導件113的數量不限於此。
格柵主體111可還包括凹槽部或凹槽114,該凹槽提供以下將描述的把手144在其中移動的空間。凹槽114可構成格柵主體111的至少一部分,並且可以是格柵主體111的邊沿部中的未形成吸入部112的部分。
第一吹送裝置100可包括槓桿裝置或槓桿142,該槓桿裝置設置在吸入格柵110的上側上或吸入格柵110的上側處並且可由使用者操作。槓桿裝置142可沿圓周方向旋轉。
槓桿裝置142可包括槓桿主體143,該槓桿主體143可具有基本環形並且可旋轉。另外,設置或布置在對應於多個運動引導部113的部分的多個切除部或切口145可形成在槓桿主體143中。多個切除部145可為在槓桿主體143中形成的通孔。
多個切除部145可沿槓桿主體143的圓周方向設置為彼此間隔開。另外,每個切除部145可為沿圓周方向以預定的曲率(對應於槓桿主體143的外圓周表面的曲率)形成圓弧形。
槓桿裝置142可被支撐在格柵主體111的上表面上。如果槓桿裝置142被格柵主體111支撐,則多個運動引導件113可插入到多個切除部145中。詳細地,多個運動引導件113可通過穿過多個切除部145而從多個切除部145向上伸出。
每個切除部145的長度可形成為比運動引導件113的長度長。因此,槓桿裝置142可在運動引導件113被插入到切除部145中的狀態下旋轉。另外,運動引導部113的一個端部或一端可在槓桿裝置142沿一個方向旋轉的過程中與切除部145的一個端部或一端幹涉,而運動引導件113的另一個端部可幹涉切除部145的另一個端部或另一端。第二把手144可設置在槓桿主體143的外圓周表面。
支撐第一過濾器120的支撐裝置140可設置在槓桿裝置142的上側。支撐裝置140可包括連接到第二把手144的第一把手141。使用者可抓握第一把手141和第二把手144,然後沿順時針方向或逆時針方向旋轉槓桿主體143和支撐裝置140。
槓桿裝置142可支撐該支撐裝置140的下表面。可與運動引導件113接觸的支撐伸出部或突出部可設置在支撐裝置140上。支撐伸出部可從支撐裝置140的下表面向下伸出,並且可設置在對應於運動引導件113的位置。所述支撐伸出部具有沿著所述支撐裝置140的圓周方向逐漸更向下突出的傾斜面。另外,支撐伸出部的形狀可對應於運動引導件113的形狀,並且支撐伸出部可包括形成為沿圓周方向進一步突出的傾斜表面。
運動引導件113逐漸伸出的方向和支撐伸出部逐漸伸出的方向可彼此相反。例如,如果運動引導件113逐漸伸出的方向是逆時針方向,那麼支撐伸出部逐漸伸出的方向為順時針方向。
支撐伸出部可布置或設置在對應於切除部145的位置。即,運動引導件113和支撐伸出部可布置或設置在插入切除部145的位置處。
槓桿裝置142和支撐裝置140可一起旋轉。在旋轉過程中,運動引導件113和支撐伸出部可彼此幹涉。如果支撐伸出部的上部和運動引導件113的上部彼此接觸(支撐伸出部的傾斜面和所述運動引導件的傾斜面面接觸),則槓桿裝置142和支撐裝置140可被向上升起。另外,被支撐裝置140支撐的第一過濾器120處於當向上移動時第一過濾器120聯接到第一吹送裝置100的狀態。
另一方面,如果支撐伸出部的上部和運動引導件113的下部彼此接觸(支撐伸出部的傾斜面和所述運動引導件的傾斜面的面接觸被解除),或者如果支撐伸出部與運動引導件113之間的幹涉被釋放,則槓桿裝置142和支撐裝置140可向下移動。另外,被支撐裝置140支撐的第一過濾器120處於第一過濾器120可與第一吹送裝置100分離的狀態(釋放狀態)。
第一過濾器120可具有圓筒形形狀,該圓筒形形狀具有敞開的上部。第一過濾器120可包括:過濾主體121,可具有圓筒形過濾器,該圓筒形過濾器的內部是空的;以及過濾孔122,形成為在過濾主體121的上端部或端部處敞開。過濾抓握部或抓手121a可設置在過濾主體121的上部或下部。空氣可通過過濾主體121的外圓周表面被引入到過濾主體121的內部,並且可通過過濾孔122從第一過濾器120排放。
第一吹送裝置100可還包括第一過濾框架130,該第一過濾框架可形成用於第一過濾器120的安裝空間。具體地,第一過濾框架130可包括:第一框架131,可形成第一過濾框架130的下部;以及第二框架132,可形成第一過濾框架130的上部。
第一框架131可包括具有向下凹入的形狀的框架凹入部或凹陷131a。框架凹入部131a可構造成使得第一框架131的至少一部分凹入。框架凹入部131a可形成在對應於吸入格柵110的凹槽部114的位置。凹槽部114和框架凹入部131a提供第一把手141和第二把手144可移動的空間部或空間。第一把手141和第二把手144可位於空間部中,以沿順時針方向或逆時針方向旋轉。
第二框架132可沿向上方向與第一框架131間隔開。第二框架132可具有基本環形。第二框架132的環形的內部空間可形成經過第一過濾框架130的空氣流路的至少一部分。另外,第二框架132的上部可支撐之後將描述的第一風扇罩150。第一過濾框架130可還包括第一過濾支撐部或支撐件135,該第一過濾支撐部從第一框架131向上延伸到第二框架132。第一框架131和第二框架132可藉助第一過濾支撐部135彼此間隔開。可設置多個第一過濾支撐部135,並且多個第一過濾支撐部135沿圓周方向設置,且因此可連接到第一框架131和第二框架132的邊沿部或邊沿。
第一過濾器120的安裝空間可被多個第一過濾支撐部135、第一框架131以及第二框架132限定。
傳感器裝置或傳感器137可安裝或設置在第一過濾框架130中或第一過濾框架130上。傳感器裝置137可包括:灰塵傳感器,其探測空氣中的灰塵的量;以及氣體傳感器,其探測空氣中的氣體的量,所述空氣中的氣體是指需要進行淨化的有毒氣體、有害氣體等需要除去的氣體。灰塵傳感器和氣體傳感器可布置或設置為被第一過濾框架130的第二框架132支撐。
第一過濾器120可分離地安裝在安裝空間。第一過濾器120可具有圓筒形,且空氣可通過第一過濾器120的外圓周表面被引入。如空氣中的細灰塵的雜質可在經過第一過濾器120的過程中被過濾。
空氣可從相對於第一過濾器120的任何方向被圓筒形的第一過濾器120引入。因此,空氣的過濾面積可增大。
安裝空間可具有對應於第一過濾器120的形狀的圓筒形。第一過濾器120在安裝過程中被可滑動的引向安裝空間。相反,第一過濾器120在分離過程中可從安裝空間可滑動地取出。
即,當第一把手141和第二把手144在第一過濾器120被放置在支撐裝置140的上表面上的狀態中被操作時,第一過濾器件120處於釋放位置,並且第一過濾器120向下移動。第一過濾器120沿徑向滑動到外部並且可與安裝空間分離。相比之下,當與安裝空間分離時,第一過濾器120可沿徑向向安裝空間滑動進入到內部,並且被支撐在支撐裝置140的上表面上,因此通過第一把手141和第二把手144的操作而向上緊密接觸。此時,第一過濾器120處於聯接位置。
第一支撐部蓋136可與第一過濾支撐部135聯接。
第一吹送裝置100可還包括第一風扇罩150,該第一風扇罩被可安裝或設置在第一過濾器120的出口側上或第一過濾器120的出口側處。容置第一風扇160的罩空間部或空間152形成在第一風扇罩150中。另外,第一風扇罩150可被第一過濾框架130支撐。
將引入的空氣引導到第一風扇罩150的內部的第一風扇引入部151被包括在第一風扇罩150的下部中。第一風扇引入部151中或第一風扇引入部151上可設置格柵,例如當第一過濾器150被分離時,防止了使用者的手指等放入到第一風扇罩150的內部。
第一吹送裝置100可還包括離子發生器158,用於去除或消毒空氣中的異味顆粒。離子發生器158可聯接到第一風扇罩150並且能夠作用到在第一風扇罩150的內部中流動的空氣。
傳感器裝置137和離子發生器158還可安裝或設置在之後描述的第二吹送裝置200中。例如,傳感器裝置137和離子發生器158可被安裝或設置在第一吹送裝置100或第二吹送裝置200之一內。
第一風扇160可位於在第一風扇引入部151的上側上或第一風扇引入部151處。例如,第一風扇160可包括離心風扇,其沿軸向引入空氣,然後沿徑向將空氣排放到上部。
第一風扇160可包括:轂161,第一風扇電機(即離心風扇電機)165的旋轉軸165a聯接到其上;護罩162,其以與轂161分離的狀態布置或設置;以及多個葉片163,布置或設置在轂161與護罩162之間。第一風扇電機165可聯接到第一風扇160的上側。
轂161可具有碗形,其直徑向下逐漸減小。轂161可包括:軸聯接部,旋轉軸165a聯接到其上;以及第一葉片聯接部161b,其從軸聯接部161a向上傾斜延伸。
護罩162可包括下端部或下端,在下端部上或下端部處形成護罩吸入口162a,經過第一風扇引入部151的空氣被吸入該護罩吸入口中;以及第二葉片聯接部162b,其從下端部向上延伸。
每個葉片163的第一表面可聯接到轂161的第一葉片聯接部161b,而其第二表面可聯接到護罩162的第二葉片聯接部。多個葉片163可布置或設置為沿轂161的圓周方向間隔開。
每個葉片163可包括:前邊緣163a,其形成引入空氣的側端部或側端;以及後邊緣163b,其形成輸出空氣的側端部或側端。穿過第一過濾器120的空氣可在空氣向上流動時通過第一風扇引入部151被引入到第一風扇罩150。沿第一風扇160的軸向流動的空氣被引入到第一前邊緣163a並且經由葉片163輸出到後邊緣163b。對應於空氣的流向,後邊緣163b可向上相對於軸向向外傾斜地延伸,從而使得通過後邊緣163b輸出的空氣能夠沿徑向流動到上側。
參考圖5,第一吹送裝置100可還包括第一空氣裝置或引導件170,該第一空氣引導件通過聯接到第一風扇160的上側來引導穿過第一風扇160的空氣的流動。第一空氣引導件170可包括:外壁171,具有圓筒形;以及內壁172,其位於外壁171的內側上或外壁171的內側處並且具有圓筒形。外壁171可布置或設置為圍繞內壁172。空氣流經的第一空氣流路172a在外壁171的內圓周表面與內壁172的外圓周表面之間形成。
第一空氣引導件170可包括布置或設置在第一空氣流路172a上或第一空氣流路172a中的引導肋175。引導肋175可從內壁172的外圓周表面延伸到外壁171的內圓周表面。多個引導肋175可布置或設置為彼此間隔開。多個引導肋175可引導經由第一風扇160向上引入到第一空氣引導件170的第一空氣流路172a的空氣。
引導肋175可從外壁171和內壁172的下部向上傾斜延伸。例如,引導肋175形成為圓弧形,並且因此引導使空氣可向上傾斜地流動。
即參照圖6,引導肋175可包括肋主體175a,該肋主體向上延伸形成圓弧形。肋主體175a可包括:正升壓表面175b,其面向空氣流靠近的方向;以及負升壓表面175c,其與正升壓表面175b相對。正升壓表面175b可具有凹形,而負升壓表面175c可具有凸形。肋主體175a可包括:前邊緣175d,其形成引入空氣的側端部或側端;以及後邊緣175e,其形成排放空氣的側端部或側端。
前邊緣175d形成為圓弧形(rounded),並且從正升壓表面175b朝向負升壓表面175c彎曲。根據該構造,經由前邊緣175d引入的一部分空氣可被引導到正升壓表面175b,而剩餘的空氣可被引導到負升壓表面175c。流動到負升壓表面175c的空氣經過多個伸出部175f。
多個伸出部175f可從負升壓表面175c伸出,並且可從前邊緣175d向後邊緣175e延伸。伸出部175f可具有機翼的形狀,該機翼的伸出高度可從前邊緣175d到後邊緣175e逐漸降低。由於多個伸出部175f在負升壓表面175c上形成,防止負升壓表面175c產生渦流,並且空氣可容易向上流。
後邊緣175e可具有鋸齒形,該鋸齒形的峰和谷沿徑向重複。根據該構造,空氣從後邊緣175e輸出(即,空氣從峰和谷彼此之間輸出)產生時間差,因此減少噪音的產生。
第一空氣引導件170可還包括電機容置部173,該電機容置部173從內壁172延伸到下側,且因此容置第一風扇電機165。電機容置部173可具有碗形,其直徑向下逐漸減小。電機聯接部166可設置在第一風扇電機165的一側上或第一風扇電機165的一側處,以將第一風扇電機165固定到第一空氣引導件170。電機容置部173的形狀可對應於轂161的形狀。另外,電機容置部173可插入到轂161中。
第一風扇電機165可被支撐到電機容置部173的上側。第一風扇電機165的旋轉軸165a可從第一風扇電機165向下延伸,並且通過電機容置部173的下表面部聯接到轂161的軸聯接部161a。
另外,電機聯接部166可設置在第一風扇電機165的上側上或第一風扇電機165的上側處。電機聯接部166可將第一風扇電機165引導為固定到空氣引導件170。
圖7是根據實施例的空氣清潔器的局部圖。圖8是示出根據實施例的分隔板以及聯接到該分隔板的部件的立體圖。圖9是圖8的分隔板以及聯接到該分隔板的部件的立體分解圖。
參照圖7到圖9,根據實施例的第一吹送裝置100可還包括第二空氣引導裝置或引導件180,該第二空氣引導件180可聯接到第一空氣引導件170的上側,並且將穿過第一空氣引導件170的空氣引導到排放引導件190。第二空氣引導件180可包括:第一引導壁181,其可具有基本圓筒形;以及第二引導壁182,可位於第一引導壁181的內部處,並且具有基本圓筒形。第一引導壁181可布置或設置為圍繞第二引導壁182。
在第一引導壁181的內圓周表面與第二引導壁182的外圓周表面之間形成供空氣流動的第二空氣流路185。流過第一空氣引導件170的第一空氣流路172a的空氣可向上流動通過第二空氣流路185。第二空氣流路185可被稱為「排放流路」。另外,第一排放部105可設置在第二空氣流路185的上側上或上側處。
與第一空氣引導件170聯接的緊固引導件183可設置在第二引導壁182的下部。緊固引導件183可延伸到第二引導壁182的下側。
預定的緊固構件可聯接到緊固引導件183,並且該緊固構件可聯接到第一空氣引導件170的緊固肋178。緊固肋178可從電機容置部173的上表面向上伸出。可設置多個緊固引導件183和多個緊固肋178。
第二空氣引導件180還包括壁支撐部或支撐件187,該壁支撐部從第一引導壁181的內圓周表面延伸到第二引導壁182的外圓周表面。藉助壁支撐部187,第一引導壁181和第二引導壁182能夠穩定地聯接到彼此。可設置多個壁支撐部187。例如,多個壁支撐部187可包括沿四個方向延伸的四個壁支撐部187。另外,第一排放引導件190可被支撐在多個壁支撐部187上。
在具有圓筒形的第二引導壁182的內部可形成第一空間部或空間184,印製電路板(PCB)裝置500的至少一部分通過穿過縱向容置其中。PCB裝置500包括電源部或電源520和主PCB 511。
電源部520可指的是從連接到空氣清潔器10的電力線路接收供應的商用電,以將電力供應到主PCB 511和空氣清潔器10中的多個部件的裝置。電源520可包括用於AC電源的PCB(動力PCB)。主PCB511可包括用於DC電源的PCB,該PCB由在用於AC電源的PCB中轉化的DC電壓驅動。
PCB裝置500可還包括PCB支撐板525,用於支撐電源部520和主PCB511。主PCB 511可被支撐在PCB支撐板525的一個或第一表面上,並且電源部520可被支撐在PCB支撐板525的另一或第二表面上。
PCB裝置500可包括通訊模塊515,空氣清潔器10通過該通訊模塊能夠與外部裝置通訊。例如,通訊模塊515可包括Wi-Fi模塊。通訊模塊515可被支撐在PCB支撐板525上,並且可布置或設置在主PCB 511的下側。
第二空氣引導件180可包括彎曲部186,該彎曲部從第一引導壁181的上部向外延伸。彎曲部186構造成從第一引導壁181的上端沿徑向延伸到外部,並且向下彎曲。例如,彎曲部186可具有大體屋簷形狀。
第一吹送裝置100可還包括第一排放引導裝置或引導件190,其可布置或設置在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上側上或上側處,該上側即穿過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空氣流相對於氣流的出口側,並且引導空氣排放到空氣清潔器10的外部。
第一排放引導件190包括第一排放主體191,該第一排放主體在大體中心部形成第二空間部194。第一排放主體191包括:主體外壁191a,其形成第一排放主體191的外圓周表面;以及主體內壁191b,其形成為第一排放主體191的內圓周表面。主體外壁191a可設置為圍繞主體內壁191b。通過主體外壁191a和主體內壁191b的構造,第一排放主體191可具有環形。
第二空間部194可形成在主體內壁191b的內部。PCB裝置500的至少一部分可被容置在第二空間部194中。第二空間部194形成在第一空間部184的上側上或上側處,並且第一空間部184和第二空間部194可形成其中安裝或設置PCB裝置500的安裝空間部或空間。
第一排放主體191可包括第一排放格柵195。第一排放格柵195可沿徑向從主體內壁191b朝向主體外壁191a延伸。另外,可設置多個第一排放格柵195,並且多個第一排放格柵195之間可形成第一排放部105,空氣能夠通過第一排放部105排放到外部。多個第一排放格柵195可被布置或設置在第二空氣流路185的上側上或上側處,並且穿過第二空氣流路185的空氣可在流向第一排放格柵195時通過第一排放部105排放。從第二空氣流路185形成到第一排放部105的空氣流路可被稱為「排放流路」。
第二吹送裝置200可包括:支撐裝置或支撐件,其支撐第二過濾器220的下部;以及槓桿裝置或槓桿,其設置在支撐裝置的下側上或下側處。支撐裝置和槓桿裝置具有與第一吹送裝置100中設置的支撐裝置140和槓桿裝置142相同或相似的構造,因此,已省略重複的描述。
第二吹送裝置200可還包括槓桿支撐裝置或支撐件560,該槓桿支撐裝置支撐第二過濾器220或第二吹送裝置200的槓桿裝置。槓桿支撐裝置560可具有大體環形。槓桿支撐裝置560可包括第三空間部或空間564,該第三空間部限定可在其中安裝或設置PCB裝置500的安裝空間。第三空間部564可通過沿豎直方向穿過槓桿支撐裝置560而形成在槓桿支撐裝置560的大體中心部。
槓桿支撐裝置560可包括具有環形的槓桿支撐主體561。槓桿支撐主體561可從其內圓周表面朝向外圓周表面向上相對於軸向向外稍微傾斜延伸。即,構成槓桿支撐主體561的表面可形成傾斜表面。傾斜表面與分隔板430(以下將描述)的上表面之間的空間提供了使用者的手能夠放入其中的空間部或。
槓桿支撐主體561可被稱為「阻擋部」,因為通過第一吹送裝置100的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可被阻擋而不能進入到第二吹送裝置200。槓桿支撐裝置560可還包括運動引導部565,該運動引導部可從槓桿支撐主體561向上伸出。運動引導部565可具有與第一吹送裝置100的運動引導部113相同的構造,因此,已省略重複的描述。為了描述的方便,運動引導部113可被稱為「第一運動引導部或引導件」,而運動引導部565可被稱為「第二運動引導部或引導件」。
槓桿支撐裝置560可還包括支撐突出部或支撐件566,該支撐突出部從槓桿支撐主體561的內圓周表面向上伸出。支撐突出部566可支撐第二吹送裝置200的槓桿裝置。
分隔裝置400可設置在第一吹送裝置100與第二吹送裝置200之間。分隔裝置400可包括分隔板430,其用於分離或阻擋第一吹送裝置100中產生的空氣流與第二吹送裝置200中產生的空氣流。通過分隔板430,第一吹送裝置100和第二吹送裝置200能夠設置為沿豎直方向彼此間隔開。
即,在第一吹送裝置100與第二吹送裝置200之間形成分離空間,分隔板430可位於或設置到該分離空間。第一吹送裝置100的第一排放引導件190可位於分離空間的下端部或端部,並且第二吹送裝置200的槓桿支撐裝置560可位於分離空間的上端部或端部。
分離空間可被分隔板430劃分為上部空間和下部空間。下部空間可為第一空間部或空間448(見圖13),在空氣流到空氣清潔器10的外部的過程中,從第一排放引導件190的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可穿過該第一空間部。上部空間可構成充當抓握空間的第二空間或空間458(見圖13),使用者能夠在移動空氣清潔器10時將手放入其中。
從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可被分隔板430引導,而流動到空氣清潔器10的外部。因此,能夠防止空氣被引入到第二吹送裝置200。
分隔板430可包括第一板440以及聯接到第一板440的第二板450。第二板450可設置在第一板440的上側上或上側處。另外,第一板440可向上圓弧形延伸,並且第二板450可向下圓弧形延伸。
第一板440可包括:板內壁441,其可具有基本環形;以及板外壁443,其可設置為圍繞板內壁441。沿豎直方向穿過第一板440的第四空間部449或空間可形成在板內壁441的中心部。第四空間部449提供了使PCB裝置500的至少一部分位於或設置其中的安裝空間。
板外壁443可從板內壁441沿徑向向外延伸。詳細地,第一板440還包括壁連接部442a,其沿徑向在板內壁441的下端部與板外壁443的下端部或端部之間延伸。
板外壁443可從壁連接部442a向上圓弧形延伸。例如,板外壁443的至少一部分可為具有預定的曲率半徑的彎曲表面444a(見圖13)。
第一板440可還包括凹入部或凹陷442,該凹入部限定板內壁441與板外壁443之間的空間。凹入部442可為在板內壁441的上端部與板外壁443的上端部之間的空間內向下凹入。
第一板440可還包括聯接到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第一聯接部449a。第一聯接部449a可設置在板內壁441的內圓周表面上。另外,第一聯接部449a可聯接到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第二聯接部188。第二聯接部188可設置在第二引導壁182的內圓周表面上。
顯示關於空氣清潔器10操作的信息的顯示裝置或顯示器460可安裝或設置在分隔板430處。例如,信息可包括空氣汙染水平或空氣清潔度的信息。
顯示裝置460可安裝或設置在第一板440與第二板450之間的空間中。放置顯示裝置450的裝置安裝部或安裝架445可形成在第一板440上。裝置安裝部445可形成在板外壁443的上表面。
顯示裝置或顯示器460可包括照明源462。照明源462可安裝或設置在照明支撐部或支撐件461處。照明支撐部461可包括安裝凹槽461a,照明源462可被插入到該安裝凹槽461a中。例如,照明源462可包括發光二極體(LED)。
顯示裝置460可還包括擴散部或擴散器446,該擴散部446設置在照明源462的一側上或一側處,並且使照明源462照射的光擴散。
顯示裝置460可包括反射板447,該反射板可設置在擴散部446的至少一側上或至少一側處,並且反射通過擴散部446擴散的光,以便將光聚集在分隔板430的外圓周表面上。例如,反射板447可設置在擴散部446的上側和下側中的每一個上。根據該構造,從照明源462照射的光可通過反射板447而聚集在擴散部446上,並且當穿過擴散部446時能夠被轉化成漫射光。
第二板450可包括具有大體環形的第二板主體451。第二板450可還包括板安裝部或安裝架455,該板安裝部可沿徑向從第二板主體451的內圓周表面向內伸出。板安裝部455可為從第二板主體451的上端部或端部向下凹入,並且支撐槓桿支撐裝置560。
沿豎直方向穿過板安裝部455的第五空間部或空間459形成在板安裝部455的中心部處。第五空間部459可為PCB裝置500的至少一部分提供了安裝空間。第五空間部459可在第三空間部或空間564的下側上或下側處對齊。第一到第五空間部184、194、564、449和459可沿豎直方向對齊,由此提供PCB裝置500的安裝空間。
第二板主體451可沿徑向向外傾斜延伸。第二板主體451可包括傾斜表面453,該傾斜表面從第二板主體451的內圓周表面朝向外圓周表面向下傾斜延伸。例如,傾斜表面453可具有圓弧形延伸的表面。
空間部或空間458可形成在槓桿支撐主體561的下表面與傾斜表面453之間。該第二空間部可稱為「抓握空間部或空間」。
圖10是沿圖8的線X-X』截取的剖視圖。圖11和圖12是示出設置分隔板和第一排放引導件的狀態的視圖。圖13是圖10的部分「A」的放大視圖。
參照圖10到圖13,根據實施例的第一吹送裝置100可包括第二空氣引導裝置或引導件180和第一排放引導裝置或排放引導件190,排放引導件190可聯接到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上側且具有第一排放部105。
空氣清潔器10可包括分隔板430,該分隔板可布置或設置在排放引導件190的上側上或上側處,並且將通過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沿徑向引導到空氣清潔器10的外部。
空氣清潔器10可還包括聯接到分隔板430的上側的槓桿支撐裝置560。槓桿支撐裝置560可形成第二吹送裝置200的下部構造。
穿過第一風扇160的空氣可在穿過第一空氣引導件170時向上流動,並且從第一排放引導件190可通過第二空氣引導180向上排放。當向上排放的空氣的方向被分隔板430改變到徑向向外時,空氣可被排放到空氣清潔器10的外部。
第二板450可穩定地聯接到第一板440的上側。第一板440的板內壁441可包括:第一壁441a和沿豎直方向延伸並與第一壁441a分隔開的第二壁441b;以及第三壁441c,使第一壁441a和第二壁441b的上部彼此連接。
第一壁441a可布置或設置在第二壁441b的出口側上或出口側處,並且第三壁441c可支撐第二板450的下表面。根據該構造,能夠實施第一板440和第二板450的穩定聯接結構。
第一板440的板外壁443可被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第二引導壁182的上側支撐。板外壁443可包括彎曲表面部444a,該彎曲表面部可從第一排放部105以具有預定曲率的圓弧形延伸。彎曲表面部444a圓弧形延伸的方向可被理解為從板外壁443的下端部或端部徑向延伸到上側的方向。根據彎曲表面部444a的構造,可容易執行將方向變為徑向向外,且減小對向上通過排放引導件190的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的流阻。
板外壁443可包括線性延伸的平直表面部444b。平直表面部444b可從彎曲表面部444a徑向向外延伸。通過包括平直表面部444b時,可通過彎曲表面部444a開始改變方向的空氣可被平直表面部444b引導,並且可容易地沿空氣清潔器10的徑向向外排放。
第二板450可聯接到第一板440的上側。第二板450的第二板主體451可包括圓弧形延伸的傾斜表面453。傾斜表面453圓弧形延伸的方向可為傾斜表面453從第二板主體451的內周表面的上端部或端部向下徑向向外延伸的方向。
板外壁443可包括聯接到第二板450的第二端部451a的第一端部或第一端443a。第一端部或第一端443a可形成平直表面部444b的端部,特別地,裝置安裝部445的端部。第二端部451a可形成第二板主體451的端部。
顯示裝置460可布置或設置在第一板440與第二板450之間的空間中。顯示裝置460可包括:光支撐部461,其可布置或設置在板外壁443的上表面上;光源462,其可安裝或設置在光支撐部461的安裝凹槽461a中;以及擴散部446,其可被布置在光源462的外部並徑向延伸。
擴散部446可包括第三端部或第三端446a,該第三端部可布置或設置在板外壁443的第一端部443a與第二板450的第二端部451a之間。即,第一端部443a、第三端部446a以及第二端部451a可沿豎直方向對齊。
根據該構造,發出微弱光或柔和光到第一板440與第二板450之間的空間中的擴散部446的線能夠暴露到外部。另外,光源462能夠被驅動以發出不同顏色的光。室內空間中的空氣清潔度可被分級(levelized),並且基於級別而變化的顏色可被顯示到外部,使得使用者能夠直觀地認出空氣清潔度的級別。最終,空氣清潔度能夠被容易地顯示,而不必單獨的文字或圖片等顯示裝置。
第二空氣引導件180可包括從第一引導壁181向外延伸的彎曲部。彎曲部186可包括:第一延伸部或延伸件186a,其從第一引導壁181徑向向外延伸;以及第二延伸部或延伸件186b,其從第一延伸部186a向下延伸。
第一排放引導件190可布置或設置在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上側。第一排放引導件190可包括具有環形的第一排放主體191。第一排放主體191可包括形成第一排放部105的多個排放格柵195,排放格柵195從第一排放主體191的內圓周表面向外圓周表面延伸,並形成第一排放部105。第一排放主體191的內圓周表面可設置為與彎曲表面部444a的外表面接觸。
第一排放主體191可還包括彎曲支撐部或支撐件197,其可設置在多個排放格柵195之間並由第一延伸部186a支撐。多個彎曲支撐部197可沿著第一排放主體191的邊沿設置。彎曲支撐部197可沿徑向連接到多個排放格柵195之間。
空氣的排放可被阻擋在第一延伸部186a和彎曲支撐部197沿豎直方向對齊的空間中。總之,第一排放部105可為由第一排放主體191的內圓周表面、兩個最靠近的排放格柵195以及彎曲支撐部197形成的內部空間。可包括多個第一排放部105。
第一排放引導件190可還包括格柵支撐部或支撐件196,其可被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壁支撐部187支撐。格柵支撐部196可布置或設置在多個排放格柵195中的一個排放格柵與另一排放格柵之間。格柵支撐部196可設置為對應於壁支撐部187的數量。例如,如以上所述,在設置四個壁支撐部187的情況下,可設置四個格柵支撐部196。排放流路即第一排放部105可不設置在壁支撐部187和格柵支撐部196之間的空間中。
分隔板430沿徑向的最外部可位於比第一排放部105的沿徑向的最外部更遠。即當限定豎直延伸到第一排放部105沿徑向的最外部的第一假想線l1時,第一假想線l1穿過分隔板430。
當限定沿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第二引導壁182的外圓周表面豎向延伸的第二假想線l2時,第二假想線l2穿過第一排放部105的最內部。因此,第一假想線l1與第二假想線l2之間的距離w1可表示第一排放部105的寬度。當限定沿第二延伸部186b的外圓周表面豎向延伸的第三假想線l3時,第三假想線l3穿過分隔板430的端部443a和451a。
第二假想線l2與第三假想線l3之間的距離w2可表示第一延伸部186a或彎曲支撐部197的徑向的寬度。分隔板430的徑向寬度可對應於第一排放部105的寬度w1加第一延伸部186a的寬度w2而獲得的值。
總之,因為第一排放主體191的內圓周表面被布置或設置為與分隔板430的彎曲表面部444a接觸,並且第一排放部105的最內部可理解為設置在對應於彎曲表面部444a的位置處。分隔板430的沿徑向的寬度w1+w2可比第一排放部105的寬度w1大第一延伸部186a的寬度w2。
因此,分隔板430延長到完全覆蓋第一排放部105的上側,並且分隔板430的最外部位於比第一排放部105的最外部更靠外。能夠防止通過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經分隔板430而被引入到第二吹送裝置200的現象,即空氣返回現象。
當限定沿空氣清潔器10的徑向的中心線C0時,從中心線C0到分隔板430的最外部的距離S1可大於從中心線C0到排放流路185的最外部的距離S2,其可形成在第一排放引導件190上。中心線C0可構成第一吹送裝置100或第二吹送裝置200的中心線。如以上所述,排放流路可指的是從第二空氣流路185向第一排放部105延伸的流路。
第一端部443a和第二端部451a可布置設置在分隔板430的最外部,並且第一引導壁181可布置或設置在排放流路185的最外部。即距離S2可為從中心線C0到第一引導壁181的距離。
根據該構造,由於分隔板430被布置設置在排放流路185的上側上或上側處,分隔板430形成的足夠長以完全覆蓋排放流路185的外部。因此,能夠防止從排放流路185排放的空氣被分隔板430引導進而沿徑向排放,然後穿過分隔板430而被吸入到第二吹送裝置200的現象。最終,彎曲部186可設置在第二空氣引導件180中,使得第二空氣引導件180能夠穩定地支撐第一殼體101和第一排放引導件190。
參照圖7,第一殼體101可被吸入格柵110支撐,以向上延伸,且第一殼體101的內表面可被彎曲部186的第二延伸部186b支撐。彎曲部186的第一延伸部186a可支撐第一排放引導件190的彎曲支撐部197。通過第一延伸部186a和彎曲支撐部197的支撐結構,空氣的排放流路能夠沿彎曲支撐部197的徑向減小寬度,並且因此空氣的排放流路的上側能夠被分隔板430覆蓋。最終,能夠防止排放的空氣經過分隔板430而被吸入到第二吹送裝置200。
在分隔板430中,第一板440的第一曲率半徑R1和第二板450的第二曲率半徑R2可為彼此不同的值。第一板440的曲率半徑可對應於彎曲表面部444a的曲率半徑。例如,第一曲率半徑R1可小於第二曲率半徑R2。這是因為,當彎曲表面部444a可為稍微快速的圓弧形,通過排放流路向上流動的空氣沿垂直於向上方向的徑向被引導,第二板450可為稍微緩和的圓弧形,使得使用者可方便地將手放入第二板450的上部空間中。
第一板440與第一排放引導件190之間的空間可形成引導空氣的排放的第一空間部或空間448。第二板450與槓桿支撐裝置560之間可形成第二空間部或空間458,使用者能夠將手放入第二空間部458中,以抓握空氣清潔器10。
第二吹送裝置200將參照圖2和圖3在下文描述。
第二吹送裝置200可包括槓桿裝置和支撐裝置或支撐件,其設置在槓桿支撐裝置560的上側上或上側處。槓桿裝置和支撐裝置與第一吹送裝置100的槓桿裝置142和支撐裝置140相同或相似,因此已省略重複的內容。
第二吹送裝置200可還包括第三空氣引導裝置或引導件270,該第三引導件通過聯接到第二風扇260的上側,以引導穿過第二風扇260的空氣的流動。第三空氣引導件270與第一空氣引導件170相同或相似,因此已省略重複的內容。第三空氣引導件270可包括用於引導流動調整裝置300的運動的引導裝置或引導件。引導件可包括第一齒條和軸引導凹槽。
第二吹送裝置200可包括第二排放引導裝置或引導件280,該第二排放引導件可安裝或設置到第三空氣引導件270的上側或上側處,並且引導穿過第三空氣引導件270的空氣的流動。
流動調整裝置300可在第二排放引導件280的上側移動。流動調整裝置300可包括第三風扇330。第三風扇330可引導穿過第三空氣引導件270的空氣進而排放到空氣清潔器10的外部。第三風扇電機335可聯接到第三風扇330。
第三風扇330可包括軸流式風扇。即第三風扇330可被操作為使沿軸向引入的空氣通過穿過第三空氣引導件270而沿軸向排放。穿過第三風扇330的空氣可通過位於第三風扇330的上側上或上側處的第二排放部305而被排放到外部。
在空氣清潔器10中,因為第一吹送裝置100的第一排放部105與第二排放部305可一起設置,所以排放的吹送量增加,並且空氣沿多個方向排放。
顯示空氣清潔器10的操作信息的顯示裝置或顯示器600可設置在空氣清潔器10的上表面。顯示裝置600可包括顯示PCB 618。顯示PCB 618可安裝或設置在第三風扇330與空氣清潔器10的上表面之間。
第一風扇電機165和第二風扇電機265可關於空氣清潔器10的縱向串聯地布置或設置。第二風扇電機265和第三風扇電機335可關於空氣清潔器10的縱向串聯地布置或設置。
流動調整裝置300可還包括旋轉引導裝置或引導件件,其引導沿流動調整裝置300的橫向的旋轉以及豎向的旋轉。沿橫向的旋轉可稱為「第一方向旋轉」,而沿豎向的旋轉可稱為「第二方向旋轉」。
旋轉引導裝置可包括:第一引導機構或引導件,其引導流動調整裝置300的第一方向旋轉;以及第二引導機構或引導件,其引導流動調整裝置300的第二方向旋轉。第一引導件可包括:第一齒輪電機363,其產生驅動力;以及第一齒輪360,其可旋轉地聯接到第一齒輪電機363,從而能夠旋轉。例如,第一齒輪電機363可包括步進電機,其旋轉角容易控制。
第二引導機構可包括旋轉引導構件或引導件370(見圖16),其引導流動調整裝置300的第二方向的旋轉。旋轉引導件370可包括齒條374。
第二引導件可包括:第二齒輪電機367,其產生驅動力;以及第二齒輪365,其可聯接到第二齒輪電機367。例如,第二齒輪電機367可為步進電機。當第二齒輪電機被驅動時,旋轉引導件370可通過第二齒輪365與第二齒條374的聯接而沿豎向旋轉。因此,流動調整裝置300可根據旋轉引導件370的運動執行第二方向旋轉。
當流動調整裝置300執行第二方向旋轉,流動調整裝置300可以處於「第二位置」,該第二位置從空氣清潔器10的上表面伸出(見圖16)。相比之下,如圖3中所示,流動調整裝置300平躺的位置可稱為「第一位置」。
圖14到圖16是示出圖1的空氣清潔器中空氣的流動的狀態的視圖。
首先,在下文描述根據第一吹送裝置100的操作的空氣的流動。當第一風扇160被驅動時,室內空氣通過第一吸入部102和基部吸入部103被吸入到第一殼體101的內部。吸入的空氣穿過第一過濾器120,並且空氣中的異物可在該過程中被過濾。在空氣穿過第一過濾器120的過程中,空氣可沿第一過濾器120的徑向吸入、過濾、然後向上流動。
已穿過第一過濾構件120的空氣在穿過第一風扇160時可沿徑向流動到上側,並且在穿過第一空氣引導件170和第二空氣引導件180時向上穩定流動。穿過第一空氣引導件170和第二空氣引導件180的空氣可經過第一排放引導件190,並且向上流動通過第一排放部105。通過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可被分隔板430(可位於第一排放引導件190的上側)引導,因此可被排放到空氣清潔器10的外部。
通過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可被分隔板430(位於第一排放引導件190的上側)引導,而排放到空氣清潔器10的外部。特別地,向上流動的空氣的方向可在空氣沿著設置在分隔板430的第一板440中的彎曲表面部444a和平直表面部或平表面部444b流動時,變為徑向向外。
此時,由於分隔板430的徑向最外部位於通過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的流路的最外部之外,所以能夠防止從第一排放部105排放的空氣向上流動,並且能夠有效地引導空氣沿徑向排放。
當第二風扇260被驅動時,室內空氣可通過第二吸入部202被吸入到第二殼體201的內部。吸入的空氣可穿過第二過濾器220,並且在此過程中空氣中的異物在該過程中被過濾。在空氣穿過第二過濾器220的過程中,空氣可沿第二過濾器220的徑向吸入、過濾、然後向上流動。
穿過第二過濾器220的空氣可在穿過第二風扇160時沿徑向流動到上側,並且當穿過第三空氣引導件270和第二排放引導件280時向上穩定流動。穿過第三空氣引導件270和第二排放引導件280的空氣可通過第二排放部305經由流動調整裝置300排放。
如果流動調整裝置300處於如圖14和圖15中的流動調整裝置300平躺的第一位置,從流動調整裝置300排放的空氣向上流動。另一方面,如果流動調整裝置300處於如圖16中所示的流動調整裝置300傾斜的第二位置,從流動調整裝置300排放的空氣可朝向前上側流動。通過流動調整裝置300,從空氣清潔器10排放的空氣的量能夠增加,並且淨化的空氣能夠被供應到達遠離空氣清潔器10的位置。
本文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能夠改進被吸入到空氣清潔器的空氣的吸入容量。本發明還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能夠通過包括從空氣清潔器的圓周方向指向其內部的吸入流路和空氣通過空氣清潔器的上部和下部而沿其引入的吸入流路,充分地吸入室內的人周圍的空氣,而不管室內的人是坐著還是站著。
本文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能夠將從空氣清潔器排出的空氣沿各方向排出,並且將排出的空氣送到遠距離。特別地,本公開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能夠通過容易產生沿空氣清潔器的向上方向、向前方向以及橫向排放氣流,而能夠將空氣容易地向房間中人的周圍空間排放空氣,而不管室內的人是坐著還是站著。
本文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能夠將從空氣清潔器排出的空氣容易地引導到空氣清潔器的外部,並且防止排出的空氣被再次引入到空氣清潔器。本發明還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吹送能力可增加。
本文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中設置空氣引導裝置或引導件,其設置為在使用離心風扇的情況下,使穿過離心風扇的空氣容易向上流向排出部,從而增加吹送能力。本文公開的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提高過濾器的淨化能力,並且其中容易地執行過濾器的更換。本文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空氣清潔器,其中過濾器可被容易地安裝,而不需要額外地設置用於將過濾器安裝在空氣清潔器的內部的安裝空間。
本文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空氣清潔器,可包括:第一空氣清潔模塊,包括第一風扇,該第一風扇產生從第一吸入部或吸入口朝向第一排出部或排出口的空氣流動;第二空氣清潔模塊,包括第二風扇,該第二風扇產生從第二吸入部朝向第二排出部或排出口的空氣流動;以及分隔裝置或分隔件,布置或設置在所述第一空氣清潔模塊與所述第二空氣清潔模塊之間,所述分隔裝置阻擋通過所述第一排出部排出的空氣被吸入到所述第二吸入部。
第二空氣清潔模塊可位於第一空氣清潔模塊的上側。第一排出部可設置在第一空氣清潔模塊的上部。
第一空氣清潔模塊和第二空氣清潔模塊可被分隔裝置沿豎直方向彼此間隔開。分隔裝置可包括分隔板,分隔板將通過第一排出部向上排出的空氣引導到沿徑向向外。
分隔板的沿徑向的最外部可從第一排出部的徑向的最外部向外延伸。從第一空氣清潔模塊的中心線到分隔板的徑向的最外部的距離可大於從第一空氣清潔模塊的中心線到第一排出部的徑向的最外部的距離。
分隔板可包括:第一板;以及第二板,聯接到第一板的上側。第一板可向上圓弧形延伸。第二板可向下圓弧形延伸。
第一板的曲率半徑可形成為小於第二板的曲率半徑。第一板可包括:彎曲表面部,其從第一排出部向上朝向外部圓弧形延伸;以及平表面部,其從彎曲表面部徑向向外延伸。
第一板可包括:板內壁,其可具有環形;板外壁,布置或設置成圍繞板內壁;以及壁連接部,其在板內壁的下端部或端部與板外壁的下端部或端部之間沿徑向延伸。
第一板可還包括凹入部或凹陷,其在板內壁與板外壁之間形成空間。凹入部可構造成從板內壁的上端部與板外壁的上端部之間的空間向下凹入。
空氣清潔器可還包括:第二空氣引導裝置或引導件,其設置在第一板的下側上或下側處,第二空氣引導裝置聯接到板內壁;以及第一排出引導裝置或引導件,被放置在第二空氣引導裝置的上表面,第一排出引導裝置具有環形。
第二排出引導裝置可包括:多個排放格柵,其形成第一排出部;以及彎曲支撐部或支撐件,沿多個排出格柵的徑向設置在外部,彎曲支撐部被第二空氣引導裝置支撐。
第一排出部可位於內部空間或空間處,其由第一排放引導裝置的內圓周表面、多個排放格柵以及彎曲支撐部限定。引導通過第一排放部排放的空氣的流動的第一空間部或空間可形成在第一排放引導裝置的上部與第一板的下部之間的空間中。
空氣清潔器可還包括設置在第二空氣清潔模塊的下部處的槓桿支撐裝置或支撐件。供使用者抓握的第二空間部可形成在第二板的上部與槓桿支撐裝置的下部之間的空間中。
分隔板可包括顯示裝置。顯示裝置可被安裝或設置在第一板與第二板之間的空間中。
根據本文公開的實施例,由於吸入部沿著圓筒形殼體的外圓周表面形成,並且在空氣吸入過程中不產生殼體的結構阻擋,所以可提高吸入能力。特別地,多個孔被包括在吸入部上或吸入部中,並且指向空氣清潔器的內部的吸入流路可相對於空氣清潔器以360度方向形成,因為多個孔可均勻地形成在殼體的整個外圓周表面上。最終,空氣的吸入面積能夠增加,並且房間中人的周圍的空氣能夠被充分地吸入,不論人在房間中坐著或站著。
吸入部可包括:第一吸入部或吸入口,其設置在第一殼體內;第三吸入部,其可設置在第二殼體內;以及第二吸入部,其可設置在基部側中,且因此能夠沿軸向從殼體的下部形成到殼體的上部。因此,室內空間的吸入能力可提高,因為室內空間的下部中存在的空氣和相對於空氣清潔器的相對較高位置中存在的室內空間的空氣能夠被吸入到空氣清潔器。
另外,向上排放的空氣能夠被第二吹送裝置引導,而向前排放的空氣能夠被流動調整裝置引導,該流動調整裝置可設置在第二吹送裝置的上側。橫向排放的空氣能夠在流動調整裝置的旋轉的過程中被引導。最終,由於可執行沿相對於空氣清潔器的各種方向的空氣排放,並且排放的空氣流動能夠形成距空氣清潔器很長的距離,所以室內空間的空氣清潔功能能夠被改進。排放的空氣流動可容易朝向房間中人的周圍空間產生,而不管室內的人是坐著還是站著。
另外,第二吹送裝置可布置或設置在第一吹送裝置的上側上或上側處,分隔板可設置在第一吹送裝置和第二吹送裝置之間,並且從第一吹送裝置排出的空氣可沿徑向被分隔板引導到外部。因此,能夠防止從第一吹送裝置排出的空氣被再次引入到第二吹送裝置的現象。
另外,穿過第一吹送裝置的第一排出引導件的排放流路可向上延伸,並且分隔板可沿徑向從排放流路的上側延伸足夠長到外部。因此,能夠防止排放流路中的空氣穿過分隔板而被引入到第二吹送裝置。
換言之,由於分隔板的外圓周表面沿徑向延伸到比排放流路的外部路徑更遠,穿過排放流路的空氣可被分隔板引導,以容易沿空氣清潔器的向外方向流動。即,分隔板可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一板可包括:彎曲表面部或表面,其從軸向沿徑向向外圓弧形延伸;以及平表面部,其從彎曲表面部向外線性地延伸。因此,向上流動的空氣可容易沿空氣清潔器的徑向排放到外部。
平表面部的外端部可位於排放流路的外部之外,使得能夠防止通過排放流路排出的空氣通過穿過平表面部而向上流動。第二板與聯接到第二板的上側的槓桿支撐裝置或支撐件之間的空間中可形成空間部或空間,使得使用者的手能夠容易地位於該空間部中。因此,使用者能夠容易地移動空氣清潔器。
第二板可延伸為圓弧形,並且第二板的曲率半徑可形成為能夠容易地執行使用者的抓握的值。另外,第一板的曲率半徑可形成為小於第二板的曲率半徑。因此,通過第一板的空氣的排出能夠容易地執行,並且使用者利用第二板的抓握能夠容易地執行。
顯示空氣清潔度的顯示裝置或顯示器可設置在第一板與第二板之間,使得使用者可容易直觀識別。空氣清潔器的吹送能力能夠提高,因為可設置多個吹送裝置。
沿徑向通過離心式風扇流動的空氣能夠沿向上方向朝向排出部被容易地引導,因為設置用於增加空氣清潔器的吹送能力的離心式風扇以及可設置在離心式風扇的出口側上或出口側處的空氣引導裝置。
可防止空氣流動之間彼此幹擾的現象,因為通過第一吹送裝置和第二吹送裝置可產生彼此獨立的空氣流動。因此,能夠提高空氣流動能力。
吸入面積能夠增大,因為空氣能夠從過濾器的外部的所有方向通過以圓形設置的過濾器被引入到過濾器的內部。因此,過濾器的空氣清潔能力能夠提高。
過濾構件的組裝和拆卸能夠容易地執行,因為過濾器能夠沿徑向向過濾框架滑動。吹送量能夠增加,因為沿軸向吸入空氣且然後沿徑向排出空氣的渦流風扇可被包括在吹風扇中。
另外,流動損失能夠減小且噪音能夠被減小,因為包括引導肋的空氣引導裝置可設置在渦流風扇的外側。渦旋的產生能夠減少並且朝向排出部的空氣流動能夠被平穩地執行,因為伸出部設置在引導肋中。
另外,可改變空氣流動的方向的流動調整裝置可設置在吹風裝置的一側上或一側處,使得空氣能夠向前排放。因此,從空氣清潔器排出的空氣能夠被排出很長的距離。
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的細節在附圖和說明書中陳述。其他特徵將從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變得明顯。
範圍不應限於前述實施例,而使由隨附權利要求書限定。在與本公開的範圍基本上相同的範圍內的技術精神應被認為落在隨附權利要求書限定的範圍內。
雖然為了示意性目的描述了一些實施例,但是顯然在本公開的範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這些實施例做出各種改型和變化而不背離本公開的基本特徵。
因此,前述實施例應被解讀為並非限制技術精神,而是提供示意性目的,以使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充分理解精神。
本說明書中對「一個實施例」、「實施例」、「示例性實施例」等的引用均意味著關於該實施例描述的一特定的特徵、結構、或特點包含於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本說明書中多處出現的這類短語並非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另外,在關於任何實施例描述一特定的特徵、結構、或特點時,應認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有能力在多個其他實施例中有效應用這樣的特徵、結構、或特點。
儘管已參考多個說明性實施例說明了本發明,但應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設想出的許多其它修改和實施例仍將落在本公開的原理的精神和範圍內。更具體地說,在本公開的範圍內,能夠針對本發明的零部件和/或組合設置、附圖以及所附權利要求產生各種各樣的變例和修改方案。除了零部件和/或設置的變例和修改外,多種替代性用途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也是顯而易見的。